银行业务总结

栏目:银行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银行业务总结

粗总结一下银行业务

一、账务相关

1、借贷关系:资产增加余额方向为借方,银行发放贷款是资产增加的业务,所以借方余额增加,吸纳存款是负责增加的业务,贷方余额增加。

2、表内和表外:资产负债表科目以外为表外,基本原则是应收、应付类都记在表外,但是表内欠息例外,表内欠息是指正常贷款的欠息,如果表内欠息超过90天还没有收到,就会转入表外欠息以免虚增利润。

3、贷款分户:每笔贷款的本金会根据会计科目的设置,按每个科目一个分户的方式来进行管理,一般有正常本金分户,逾期本金分户,二逾本金分户,呆滞本金分户,呆账本金分户,每个分户又对应着自己的明细。当一笔贷款的本金发生形态转化的时候就会有两个相应的操作销户和开户,例如正常转逾期,那么就是正常本金销户,逾期本金开户。

4、传票:只要进行了账务操作,都会有传票生成,并且传票一般是成对的,有借必有贷,但也有一借多贷和一贷多借的情况。一张传票包含了账号,借贷方向,发生金额等信息。

5、存取款记账方式:产生两条传票和交易明细,一条发生帐户为客户储蓄账户方向为贷方,还有一条是银行内部现金账户方向为借方,取款的时候正好相反。

二、业务说明

1、综合授信: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及提供的担保方式,授予客户的一定的贷款额度,这里的贷款是广义的贷款,包含了保函、承兑汇票、贴现等信贷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给与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先写这么多,有空了,我再补充

今天胡里胡涂又做了几张报表,忽然想起一年前也是在做类似的报表,但是似乎还是对每张报表的含义把握不到,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个样子的报表,不同报表之间是否能合并删减,完全被客户指使着开发。这不是合理有效的状况,还是得多了解银行的业务。很多银行术语中常常出现“表内”“表外”两个词,比如表内利息,表外余额,就拿他们来为了解业务开刀吧。

这个表指的是资产负债表.表内业务就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比如银行存款、贷款等。一般认为贷款和存款涉及银行资产和负债为表内业务,结算业务不涉及资产负债为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但是在一定时期可以转化成资产负债表上的内容的或有负债业务.比如,担保业务、承诺业务。表外业务也称为中间业务。

资产负债表只要稍微了解财务的同学都知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无形、递延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几大项。

下面要各个击破,以现有一家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统计情况来解释。

一、流动资产 包括以下: 现金及周转金:(现金)+(业务周转金)+(在途外币资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一年(含)以内到期的存放央行特种存款)+(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专项央行票据:(专项央行票据)央行专项扶持资金:(央行专项扶持资金)

存放同业款项:(一年(含)以内到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一年(含)以内到期的存放系统内款项)+(一年(含)以内到期的存放境外同业款项)拆放同业:(调出调剂资金)+(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拆放金融性公司)买入返售资产:(买入返售贷款)+(买入返售票据)+(买入返售债券)

短期贷款: “(短期农户贷款)+(短期个人助学贷款)+(短期个人房产贷款)+(短期个人消费贷款)+(短期农业贷款)+(短期工业贷款)+(短期商业和服务业贷款)+(短期房地产贷款)+(短期项目开发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农户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房地产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个人房产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项目开发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农业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工业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商业和服务业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房地产贷款)+(一年(含)以内到期中长期项目开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单位短期透支)+(银行卡透支)+(其他债权性资产)” 待处理抵债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应收账款:(应收利息)拨付营运资金:(拨付营运资金)其他应收款:(期收外汇款项)+(其他应收款)贴 现:(贴现)+(买入外币票据)-(转贴现;备抵科目)-(再贴现款项;备抵科目)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自营记账式债券)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投资)预计资产:(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开出保函应收款)+(开出信用证应收款)+(保兑信用证应收款)+(保兑保函应收款)+(提货担保应收款)+(买断型出口保理应收款)

二、长期资产

中长期贷款:大于1年的贷款,除1年内到期的贷款 逾期贷款:(逾期贷款)+(逾期单位短期透支)+(垫款)+(逾期国际贸易融资)+(逾期银团贷款)+(逾期社团贷款)+(应收再贴现款)+(应收转贴现款)呆滞贷款:(呆滞贷款)+(呆滞单位短期透支)+(呆滞垫款)+(呆滞银团贷款)+(呆滞社团贷款)+(呆滞国际贸易融资)呆账贷款:(呆帐贷款)+(呆帐单位短期透支)+(呆账垫款)+(呆帐国际贸易融资)+(呆账银团贷款)+(呆账社团贷款)“ 减: 贷款呆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存放银行款项: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减: 累计折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三、无形、递延资产 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

四、流动负债

短期存款:(活期存款)+(待结算财政款项)+(地方财政库款)+(财政预算外存款)+(财政预算专项存款)+(半年以内(含)到期的单位定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个人结算存款)+(半年(含)以内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 : 向中央银行借款:(借入中央银行款项)+(借入支农再贷款)央行拨付专项票据资金:(央行拨付专项票据资金)同业存放款项:(同业存放存款)+(系统内上存资金)同业拆入:(调入调剂资金)+(银行业拆入)

卖出回购资产款:(卖出回购债券)+(卖出回购贷款)+(卖出回购票据)金融性公司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应解汇款:(应解汇款)汇出汇款:(汇出汇款)+(开出本票)应付账款:(应付利息)拨入营运资金:(拨入营运资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应付返售债券)+(管理部门统筹资金)

-(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委托贷款资金科目,轧差在其他应付款)+(外汇买卖)+(递延税款)” 应付工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借方余额,应以“-”号表示(各级管理部门汇总时,应轧差反映)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如为借方余额,应以“-”号表示(各级管理部门汇总时,应轧差反映)应缴代扣利息税 :(应交代扣利息税)应付利润:(应付利润)预提费用:(预提费用)发行短期债券:

预计负债 :(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保兑保函)+(提货担保)+(买断型出口保理)

五、长期负债 长期存款: 长期储蓄存款: 保证金:(保证金存款)发行长期债券:(发行债券)科目中发行一年期以上债券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住房周转金)待转资产价值:

六、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实收资本)其中:股本金 :(股本金)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其中: 公益金:(公益金)一般准备:(一般准备)本年利润: 年度中间为所有损益类科目余额合计/年末无该项目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期末余额 减: 未弥补历年亏损:(利润分配)------注:

“轧差”[ga cha]: 某些科目统计需要用到的办法。资产类用贷方-借方,负债类相反。补充:

1.(来自itpub:http://www.itpub.net/657463.html)应收利息反映的是逾期贷款的欠息, 属于应收款类(按资产负债表分,是资产类), 利息收入反映的是实收利息或者已转逾期的利息的金额,属于收益类,(按资产负债表分合并在本年利润中).这两个科目是一对的,应收利息反映资金运用,利息收入反映资金来源.当逾期利息反映在表内时,会以一借一贷方式进行分录.由于表内核算逾期利息会带来虚增利润,并引发多缴税的问题,后来改成利息收入只记实收利息收入,不记逾期利息收入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应收利息就要记在表外,登记贷款客户的欠息情况.另:应收利息是用来核算当期(一般是季度)应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没有收到或者没有收)的利息,表内应收利息一般是正常贷款当期结息时未收到的利息,表外应收利息一般是逾期贷款当期结息时未收到的利息.一般说来,表内利息在90天内没有收到时需冲减利息收入,计入表外利息,这不存在虚增利润的问题.表外利息在收到时,纳入表内利息,进利息收入.各家银行在表内利息和表外利息科目的运用上有一些差别,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ichedit真是很难用,折腾死了。

上回主要在讲一个“表”,这回再来看看银行都干了些什么,也就是他们的业务细分。最通用的分类是: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中间业务(银行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代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1、贷款(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贷款,是一种资本贷款。

(1)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2)透支贷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3)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4)消费者贷款:

消费者贷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5)票据贴现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3)保证书担保贷款:

保证书担保贷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贷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4)贷款证券化:

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库为担保,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这种资产抵押证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发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销给投资者。出售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做为商业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其它贷款。

2、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政府证券投资、地方政府证券投资和公司证券投资。

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公开销售的证券,一种叫作不公开销售的证券。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1)国库券。国库券是政府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是国家为了基建投资的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利率一般较高,期限也较长,是商业银行较好的投资对象。

二、负债业务:

负债是银行由于授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贷款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帐户,储蓄存款又可分为活期和定期。

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透支款项。

4.可转让定期存单(CDs):

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

5、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

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帐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帐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

开立这种存款帐户,存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满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时也满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自动转帐服务存款帐户:

这一帐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类似,是在电话转帐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帐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帐户:储蓄帐户和活期存款帐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帐户上转到活期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7、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由名义上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

1、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

1)结算工具:

结算工具就是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各种票据。目前可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主要的票据结算工具:

(1)、银行汇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配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的一种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3)、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

(4)、支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帐。

2)结算方式:

(1)同城结算方式:

a.支票结算

商业银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结算方式是支票结算。支票结算就是银行顾客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过程。

b.帐单支票与划拨制度。这是不用开支票,通过直接记帐而实现资金结算的方式。

c.直接贷记转帐和直接借记转帐。

这两种结算方式是在自动交换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动交换所交换的是磁带而不是支票。它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各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实现不同银行资金结算。

d.票据交换所自动转帐系统。

这是一种进行同城同业资金调拨的系统。参加这种系统的银行之间,所有同业拆借、外汇买卖、汇划款项等将有关数据输入到自动转帐系统的终端机,这样收款银行立即可以收到有关信息,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帐户,贷记收款银行帐户。

(2)异地结算方式:

a.汇款结算

汇款结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b.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

c.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授权其签发以进口商或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条款规定条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兑的文件。

d.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随着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投入银行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型化和网络化改变了商业银行异地资金结算的传统处理方式。通过电子资金结算系统进行异地结算,使资金周转大大加快,业务费用大大降低。

2、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作为商业贸易的手段之一,银行信用证是进口商的代理银行为进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证在一定的条件下承付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票据,即将所开票据当作是开给本行的票据。所谓信用证即是保证承付这些票据的证书。

信用证的种类:

1)银行信用证

汇票的接受人是银行,开证行或受其委托的保兑银行承兑开给自己的汇票,这种信用证是银行信用证(Bank Credit)。

2)不可撤销信用证与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一旦开立了信用证并将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期间,如若没有开证委托人、受益人或已依据此信用证贴现汇票的银行的同意,不可单方面地撤销此信用证,也不可变更其条件。

3)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对卖方开出的汇票保证兑付,这种信用证称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而无此保证者则称为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Credit)。

4)一般信用证和特定信用证

信用证的开证行特别指定某一银行贴现根据此信用证开出的汇票,这种信用证称为特定信用证(Special or Restricted Credit),而不限定贴现银行者称为普通信用证(General or Open Credit)。

3、信托业务

信托(Trust),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从委托人来说,信托是为自己或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财产委托别人管理或处理的一种行为;从受托人来说,信托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为管理、营运或处理信托人托管财产的一种过程。广义的信托还包括代理业务,如受托代办有价证券的签证、发行、收回、掉换、转让、还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托与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财产权是否转移,如果财产权从委托人转移到受托人,则是信托关系,而代理则不涉及财产权转移。

信托关系(Fiduciary Relationship)是一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内的多边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行为、财产转移

本金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有关管理指示

受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信托方式划分:投资信托、融资信托、公益信托、职工福利信托。

(1)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是以投资有价证券,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信托。它是由信托部门将个人或企业、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

(2)动产或不动产信托

动产或不动产信托是由大型设备或财产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信托。

(3)公益信托业务

公益信托是一种由个人或团体捐赠或募集的基金,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

4、租赁业务

1)融资性租赁(Financial Lease)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租赁。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从供货处选好所需设备,并谈妥交易条件,然后找出租人(金融机构或其附属的专业子公司),要求后者按谈妥的条件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交纳租金。这时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资金,等于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贷,因此又叫融资性租赁或资本性租赁。

2)操作性租赁(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务性租赁,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特殊服务的租赁。这种特殊服务主要是指设备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务,如出租人买下库房、车船、电子计算机等,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操作性租赁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保养、技术更新、使用频度不高的设备。

3)出售与返租式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是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出售以后又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这种租赁的后半段与一般租赁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过程,财产所有者又变成了财产使用者。

4)转租赁(Sublease),是将设备或财产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方式。国际租赁中通常采用这种租赁方式。

5、代理业务

代理融通(Factoring)又叫代收帐款或收买应收帐款,是由商业银行或专业代理融通公司代顾客收取应收款项,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

代理融通业务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一是商业银行或经营代理融通业务的公司,二是出售应收帐款、取得资金融通的工商企业,三是取得商业信用及赊欠工商企业贷款的顾客。三者的关系是,工商企业对顾客赊销货物或劳务,然后把应收的赊销帐款转让给银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后者向企业提供资金并到期向顾客收帐。

6、银行卡业务

1)信用卡

信用卡是消费信贷的一种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费”、方便消费者的特点。

信用卡的种类很多,除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外,还有商业和其他服务业发行的零信用卡、旅游娱乐卡等。

2)支票卡

支票卡又叫保证卡,供客户开发支票时证明其身份的发卡。卡片载明客户的帐户、签名和有效期限。

3)自动出纳机卡和记帐卡

自动出纳机卡是一种印有磁带、专供在自动出纳机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除标明发行银行、卡片号码外,磁带上还记录有客户的存款户帐号、密码和余额。

4)灵光卡和激光卡

灵光卡又叫记帐卡、方便卡,是一种带微型集成电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动、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记录客户每笔收支和存款余额。

7、咨询业务:

在现代社会,信息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可以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其主要内容有:企业财务资料资信评价;商品市场供需结构变化趋势介绍;金融市场动态分析。

四、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这项比较特殊,单独列出)

1、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间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要用货币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下结清,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是从简单的现金结算方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银行信用证方式,货币的收付形成资金流动,而资金的流动又须通过各种结算工具的传送来实现。

1)汇款结算业务

汇款是付款人把应付款项交给自己的往来银行,请求银行代替自己通过邮寄的方法,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接到付款人的请求后,收下款项,然后以某种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请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额的款项。最后,两个银行通过事先的办法,结清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

汇款结算方式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

国际汇款结算业务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电汇、信汇和票汇。

2)托收结算业务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笔托收结算业务通常有四个当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业银行办理的国际托收结算业务为两大类,一类为光票托收,另一类为跟单托收。

3)信用证结算业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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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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