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篇: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我行依法合规经营符合外部监管机构监管要求维护我行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合规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包括银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内部规范相一致。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等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商业银行有效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规避和控制合规风险的发生。同时合规管理还包括对员工进行合规教育在全行进行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第三条 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合规管理覆盖我行所有业务及业务全过程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做到事事合规、人人合规。二独立管理原则合规部门及合规工作人员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其合规报告、合规检查等职能不受业务单位干涉。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2 三垂直管理原则总行业务部门业务线和支行合规管理工作由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四协调与效率原则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审计、监察保卫等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与分工合作确保合规管理体系的高效运作。第二章 合规部门、人员与职责 第四条 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职责 总行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有效识别和管理银行合规风险承担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起草、制定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并在合规制度下发后推动合规制度的执行 二关注并持续跟踪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变化正确理解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规定及其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为本行业务发展提供合规建议 三审核评价本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合规性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条线和内部控制部门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和修订使其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 四主动识别、量化、评估、监测和报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分析合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确定合规风险的防范和处臵措施 五为本行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拓展以及业务流程的再造提供必要的合规测试、审核和支持评估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产生的合规风险 六对支行和业务部门进行合规检查、评估和考核 七组织制定合规手册、合规管理规范等合规工作指南并评估其适当性为业务部门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 八协助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合规培训 3 和合规测试合规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等 九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全行反洗钱工作 十全行合规文化建设 十一与银行外部的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第五条 总行业务部门合规岗位设臵及职责 总行金融同业、计划财务、会计结算、信贷审查、个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系统管理、国际业务等业务管理部门设臵兼职合规岗。其合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本部门业务线的合规自查监控合规政策遵守情况检查、评估业务线合规风险 二定期报告业务合规情况提出合规管理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本部门需要进行合规审核的有关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新业务、新流程的合规报审 四关注并持续跟踪本部门业务线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变化并提交合规管理部门 五负责本部门业务合规手册内容的编写 六其他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合规工作。除业务部门外审计部负责对合规风险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和参与调查违规事项与合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其内审与检查职能并针对检查结果提供合规建议人力资源部负责通过员工手册和入行教育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办公室负责有关综合业务和对外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第六条 支行合规岗位设臵及职责 支行设合规经理负责本行合规管理合规工作接受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合规经理由总行派驻营业部经理兼任。合规经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支持和协助支行领导有效推动和执行总行合规政策有效管 4 理支行合规风险 二监控支行合规政策遵守情况收集支行合规风险点主动识别、评估和监测合规风险 三及时报告支行合规情况与合规风险事项提出合规管理意见或建议 四负责支行合规文化建设提高支行工作人员合规意识 五负责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合规管理工作。第七条 合规人员的选聘与任职资格 总行业务部门兼职合规人员由所在部室按合规人员选任条件推荐报合规管理部门备案。支行合规经理按合规人员选任条件选任报合规管理部门同意。合规人员任职资格法律、金融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岗位必须的法律和金融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银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严谨。第三章 合规审核 第八条 合规审核 合规审核是指合规管理部门对有关业务进行合规测试和审查进行合规风险提示并提出合规建议的过程。合规审核的范围包括制订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方案认为需要进行合规审核的重大业务决策等。第九条 合规审核流程 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起草、制定、修改以及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由各职能部门完成。总行有关部门或业务经办支行提交合规审核时填写《广州市商业银行合规审核登记表》见附件一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同时提交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行内相关规定。提交后合规管理部门结合驻行律师进行合规审核并在三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合规审核意见。第十条 合规审核内容 对于业务规章和操作规程主要审核是否违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则和准则提示存在的合规风险与合规缺陷对于新开办业务、新产品除进行审核是否与有关法律制度、规则和准则一致外进行合规性测试重点关注经营环境、信息系统、工作人员、技术要求等银行环境的变化并由此确定是否要对行内内控制度、业务政策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同时争取有利于业务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环境。对不属于合规方面的问题如交易监控、项目决策依据、非合规性的业务风险等不予审核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第四章 合规检查 第十一条 合规检查 总行合规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或日常检查对业务部门、支行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合规检查人员有权调阅所需的任何记录和有关合规文件、档案材料等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支行和员工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第十二条 合规检查内容 一业务合规情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和是否受到监管、审计、稽核等机构的处罚 二合规风险管理和合规风险控制是否充分、有效 三合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计划的实施与进展 四员工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的相关内容 五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等 六发生违规操作或可疑交易等合规问题或合规风险时是否及时上报并采取处臵和纠正措施 6 七合规工作开展情况 八合规文化建设情况。第十三条 合规现场检查 合规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计划与安排对支行进行现场合规检查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抽查交易记录/凭证、单独与员工访谈、进行合规测试等。第十四条 合规检查评价 合规管理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被检查单位合规情况和合规工作开展情况、合规人员履行合规职责情况做出评价并提出合规意见或建议。第十五条 合规意见书 合规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问题、合规工作情况对被检查机构发出《合规意见书》见附件二。被检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合规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情况及《合规意见书》后一周内向合规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并严格进行整改。第五章 合规报告 第十六条 合规报告 我行合规报告的类型包括合规工作报告、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和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其中合规工作报告为定期报告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和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为不定期报告发生合规风险事项时按报告期限上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第十七条 合规工作报告 合规工作报告是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沟通合规工作信息的报告。合规工作报告为季报。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合规岗和支行合规经理在每季度结束后两周内向合规管理部门提交合规工作报告报告格式分别见附件三和附件四总行业务管理部门无报告内容事项的可不报。总行业务部门合规工作报告内容 7 一业务部门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缺陷 二外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变化情况以及在业务线落实情况 三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完善的合规情况 四新业务、新产品等市场准入合规情况。支行合规工作报告内容 一业务合规情况。对支行业务合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缺陷等 二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三违反外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发生的合规事件及处理情况 四合规工作开展情况 五合规文化建设情况。第十八条 合规风险事项报告 合规风险事项是指银行发生违规事项或因违反监管要求可能受到处罚或制裁遭受资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事项。发现或获知如下合规风险信息的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至合规管理部门 一发生的合规风险事件 二监管部门发现存在的合规风险点或对本行发出的合规风险提示等 三监管部门业务合规监管意见或建议 四内外部审计、稽核机构、风险管理部门检查中所发现的合规风险信息 五业务部门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 六合规管理人员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测试和咨询的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合规风险或合规问题。第十九条 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 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指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受到重大处罚或制裁遭受明显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重大事项。发现或获知以下重大合 8 规风险事项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至合规管理部门情况紧急可能引起严重或不良后果的应立即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合规管理部门。一发生的合规案件 二内部员工办理银行业务中违法违规导致的犯罪案件 三发生涉嫌洗钱等外部案件 四因合规风险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对我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五客户关于本行重大合规事项的投诉 六因合规事项被监管机关制裁或处罚 七支行和总行有关部门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第二十条 合规风险事项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报告内容 合规风险事项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应填写《广州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事项报告表》格式见附件五。合规风险事项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包括1合规风险来源2合规风险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岗位、发生经过3合规风险事项的性质4可能或已经形成的风险、不良影响或损失程度5已采取的措施6下一步处臵措施及建议。第二十一条 合规报告路线 支行合规经理对于需报告的事项应按要求上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同时报所在单位负责人总行部门合规岗对于需报告的事项应按要求报告合规管理部门同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对于需要上报行领导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主管行领导。第二十二条 合规报告异议 合规报告由合规人员独立、尽职完成。合规报告征求报告单位意见后无论单位意见如何都需直接报送合规管理部门。如所在单位对合规报告持有异议可向合规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说明。9 第六章 合规工作考核、举报、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考核 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行合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合规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合规情况、合规报告质量、合规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合规人员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第二十四条 举报 我行鼓励并保护全行员工举报个人、支行或业务部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情况。举报可以通过合规管理部门电话举报或信函举报等方式。合规管理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保密接到举报后进行登记属一般合规风险事项的合规管理部门按举报内容结合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属于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首先上报主管行领导再根据行领导批示结合有关业务部门对合规事项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二十五条 奖励 本行机构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执行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内部规章制度要求防范合规风险成绩显著的 二成功识别、评估、举报和处臵本行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对避免银行资产和声誉损失成绩显著的 三在合规风险分析、整改和防范合规风险中对提高我行业务合规性和业务风险防范中成绩显著的 四因合规管理工作受到外部监管机构表彰和奖励的。第二十六条 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总行按《广州市商业银行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对下列行为从重处罚 一隐瞒合规问题、合规隐患和已出现的合规风险不按规定报告被内部审计、监察、风险管理、合规、业务管理部门等发现或查实的 10 二多次违规的一年三次以上 三违反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合规风险的 四因违规被外部监管部门发现或查实、或被外部监管部门批评、处罚或制裁的 五因违规被新闻媒体披露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违规被客户投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七违反本行合规管理制度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后果的。第二十七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外部法律、规则和准则违反内部规章制度情节严重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由合规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查处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由监察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一、合规审核登记表
二、合规意见书
三、合规工作报告业务部门
四、合规工作报告支行
五、合规风险事项报告表
第二篇:银行合规检查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合规操作,依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合规检查的职责、检查要求、检查流程等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合规检查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合规管理部负责组织本行合规检查工作的实施。第六条 合规管理部检查组成员分工
(一)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检查组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主检查人:负责复核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对检查材料进行汇总,编制检查报告。
(三)检查组成员:负责编制分工内检查事项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对分工检查事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被检查单位负责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报表、账册、资料等。
第八条 分管行领导负责检查立项、实施和通报等事项的审批。
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
第九条 合规检查的范围
对全行所有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合规管理和操作检查。
第十条 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一)调取电子数据,进行分析性检查。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核对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电子流水与电子总分账。在电子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核对、核查的范围和重点。
(二)听取被检查人工作汇报,召开员工座谈会等方式。
(三)现场观察被检查人管理或操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四)据检查内容,调阅相关资料。
(五)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以及在管理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行领导汇报。
(六)检查结束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及时完成检查报告。
(七)检查报告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行为提出与违规事实、处罚办法相适应的处理建议。
(八)根据行领导对检查报告的批示及被检查单位的反馈意见,拟写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下发被检查单位执行。
(九)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要严于职守,不徇私情,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娱乐消费等。
(十)做好检查保密工作,防止检查资料的泄密。
第四章 合规检查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合规检查立项
(一)确定规检查项目
合规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合规管理工作计划,依据国家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银监会、人民银行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以及相关文件确定合规检查项目。
(二)合规检查项目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后具体实施。
(三)成立合规检查组
1.合规管理部根据检查项目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组组长、主检查人,和检查组成员。
2.检查项目组组长:负责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现场检查,确定检查小组成员的分工;与被检查对象协调重要事项;检查定检查方案、检查通知书、检查报告、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把握检查质量和进度;安排其他相关工作。
3.项目主检查人:负责检查组成员分工,组织、收集、分析被检查对象的有关资料,组织起草检查方案、检查通知书;组织各小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定检查事实确认书,起草检查初步意见、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编制检查报告;组织整理检查档案;完成检查组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4.检查项目组成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分析、编制分工内检查事项工作底稿;及时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项目主检查人和项目小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制定检查方案
合规管理部根据本次检查项目类型,详细制定检查方案: 1.被检查部门(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检查实施时间; 3.检查组成员与分工; 4.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5.注意事项; 6.编制日期。
(五)检查方案检查审批
合规管理部将检查方案送交分管行领导检查批后实施检查。第十二条 检查准备
(一)发送检查通知书 1.检查通知书应载明:
(1)检查的依据、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实施期限;(2)检查组组长及主检查人等;
(3)被检查部门应提供的资料及应予配合的其他事项。
2.检查通知书应提前发送或通知被检查部门,特殊情况下可在进场时交被检查部门。
3.对被检查部门准备工作的要求:
(1)被检查部门人员应准备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包括检查事项主要情况、主要工作或履行职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被检查部门准备相关的资料,安排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明确检查人员分工
检查组组长在进驻被检查部门之前应组织成员学习检查计方案,明确检查计重点,确定具体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检查实施
(一)检查组组长说明检查计的目的、内容、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作相关情况汇报。
(三)进行检查分析
1.检查组组根据检查方案,确定需调阅的文件和其他书面材料、会议记录以及原始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
2.检查组组成员根据调阅的资料,对检查计内容进行检查分析,亦可通过听取汇报、观察、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编制工作底稿
1.检查组成员实施检查时,要如实、序时记载检查工作记录,并以工作记录为依据及时编写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检查(谈话)的主要内容、查证的主要事实,计算的结果等。
2.工作底稿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确认事实
1.检查项目小组长根据检查过程中编写的工作底稿,审定检查事实确认书。2.检查事实确认书可按所检查内容分别拟写,经汇总后交被检查部门人员确认。
3.被检查部门人员对检查事实确认书的内容提出确认意见并签章。如有异议,被检查部门可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据。
4.主检查人根据检查事实确认书和被检查部门的确认意见,汇总形成检查初步意见。
5.检查初步意见经检查组组长检查定后,可召开会议与被检查部门人员交换意见。
6.被检查部门要在检查组确定的期限内对检查初步意见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在确定的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没有异议。
第十四条 检查报告
(一)项目主检查人根据检查初步意见和被检查对象的反馈意见拟写检查报告。
(二)检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依据、现场实施起止时间、被检查部门、人员名称、检查期限、检查范围和检查主要内容等;
2.被检查部门人员在检查期内各方面工作中主要成效的简要概括; 3.存在的问题,包括所发现问题的基本事实,并引用所违反政策法规的条文,所引用条文要注明出处、文号等;
4.处理意见及建议,由合规管理部门根据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被查部门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建议,被查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人签字确认。
5.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认检查对象所应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检查对象亲自办理,或组织、指使、强令、纵容下属、他人违规、违纪并造成后果所应负的责任。
(2)主管责任是检查对象由于管理、监督、检查不力,致使直接分管的工作发生违规、违纪并造成后果所应负的责任。
(3)领导责任是检查对象由于疏于管理、监督、检查,致使所领导的单位、部门发生违规、违纪并造成后果所应负的责任。
(4)总体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对检查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5)处理建议。检查组对所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检查对象应负的责任,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四)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主送被检查部门。被检查部门收到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后,应在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合规管理部。若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内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五条 检查通报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汇总写出检查通报,合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报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后,向全行通报。
第十六条 检查整改阶段
(一)根据检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有关规定、要求,向被检查部门(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落实整改的具体问题和时间要求。
(二)被检查部门(人)应根据整改意见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合规管理部。
第十七条 跟踪整改 合规管理部可根据情况在及时对被检查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重点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中有关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出后续检查报告。
第十八条 检查档案管理
检查档案由合规管理部立卷归档保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农商银行合规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合规组织架构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某某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维护安全稳健经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 引》和《省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合规是指使各项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包括总行制定的各种内部操作规程和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 和职业操守。合规风险是指因未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部室、各一级支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二级支行及分理处。第二章 合规职责
第四条 合规组织架构总行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独立性、协调与效率的原则,建立立体化合规管理架构。
第五条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层负有各自的合规职责,总行设立合规管理部(以下简称合规部),作为本行合规风险的归口 管理部门,合规部受高管层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在总行其他部 室、各一级支行、二级支行、分理处分别设立合规管理岗,各部室、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员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接受总行合 规部的监督、评价和指导。
第六条 合规部配备负责人 1 人,工作人员 2-3 人。第三章 合规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的合规职责 合规职责董事会对本单位的合规管理负总责,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本 行章程和制度;
(二)审议批准本行的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三)每年对高管层提交的合规管理报告进行审议;
(四)对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高管 层抓好落实,使合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五)批准设立合规部门。
第八条 监事会的合规职责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合规经营负有监督责任,履行以下合 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本 行章程和制度;
(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合规政策 的实施情况;
(三)每年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做出评估;
(四)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的董事、高管层人员提出罢免建 议;
(五)调查经营中的重大异常情况。
第九条 高管层的合规职责高管层负责本行合规风险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本 行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适时修订合规制度、办法,报经董事会批 准后执行;
(三)贯彻执行合规制度、办法,发现违规事件时,及时采 取补救办法,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建合规部门,配备合规人员,确保其有效运作;
(五)制定合规管理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对主要合规风 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六)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出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及应对措施。第十条 合规部职责
合规部作为本行合规风险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合规职 责:
(一)负责持续关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最新发展,联系实际及时向高管层提供合规建议;
(二)负责对本行各项业务流程、制度、办法的合规性审查;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合规管理计划;
(四)负责组织各部室梳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核评价 内部各项决策程序和操作规范的合规性,适时修订合规手册并监 督实施;
(五)负责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合规教育培训,承担内部合 规问题咨询;
(六)负责收集、分析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风险的数据,如客 户投诉、异常交易等,评价制度存在的合规缺陷;
(七)负责通过合规风险评估和检查,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 提出制度修改建议和风险补救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室和单位落 实整改;
(八)负责与监管部门的日常联系,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合规管理事项,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对各部室、各级机构合规管理员进行合规培训;
(十)负责对省联社合规部及本行要求履行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一条 合规部履行合规职责的环境
(一)合规部或合规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履行工作职 责。
(二)合规部为履行其职责,经行长同意,可以列席有关会 议,可通过查阅文件、与包括管理层在内的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利用本行各种信息管理系统等方式,获取必要的 信息、记录或档案材料。其他部室、分支机构和员工在提供这些信息、记录或档案材料方面有给予密切合作的义务。
(三)对可能违反合规政策的事项,合规部可独立进行调查,也可与其他部室或外聘机构联合进行调查。
(四)对经调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可能的违规行为,合规部 可绕开通常的报告路线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必要时可随时向省联社合 规部和管理层报告,总行高管层应确保合规部报告路线的通畅。
(五)各部室应建立完善的信息通报机制,主动向合规部通 报经营管理信息。同时,合规部接受审计部的履职尽职审计。
(六)对合规人员履职行为应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禁止对合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或冷遇。
第十二条 合规部总经理的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本 行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本部室全体员工严格执行,确保本 部室和本业务条线不发生合规风险和违规行为;
(二)负责全面协调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负责本行合规 工作规划,组织制定合规工作方案,指导并监督本行开展合规工 作;
(三)负责对涉及本行的重大合规问题,及时向行长汇报,必要时,也可以向董事长、监事长报告;
(四)列席有关行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定期或不定 期向行长报告本行合规管理状况,并提出建议;
(五)其他应担负的合规职责。
第十三条 总行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本 行章程和制度,监督本部室全体员工严格执行,确保本部室和本 业务条线不发生合规风险和违规行为;
(二)支持本部室合规岗独立履行合规职责,鼓励全体员工 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各职能部室 负责人对本部室和本业务条线合规经营负有第一责任。第十四条 一级支行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和本 行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本支行全体员工有效执行本行制定的合规 风险控制方案及制度、流程,确保本支行依法合规经营;
(二)支持本支行合规岗独立履行合规职责,鼓励全体员工 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各一级支行 负责人对本支行合规经营负有第一责任。
第十五条 二级支行、分理处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和本 行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本支行全体员工有效执行本行制定的合规 风险控制方案及制度、流程,确保本支行依法合规经营;
(二)支持本支行合规岗独立履行合规职责,鼓励全体员工 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各二级支行、分理处负责人对本支行合规经营负有第一责任。第十六条合规部合规管理岗的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为准则、本 行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本行确立的合规目标,督导本行各机构有效执行 合规风险控制方案及制度、流程,并监督本行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三)对本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测,组织及执行合规性检查;
(四)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对本行全体员工开展合规教育和培训;
(六)负责对各部室、各级机构合规管理员进行合规培训;
(七)其他应担负的合规职责。
第十七条 总行各职能部室合规管理员职责
各职能部室合规管理员对其所在部室负责人负责,在合规管 理上有向本部室和合规部报告和建议的义务。各职能部室合规管 理员负责与合规部保持日常的联系,承担以下工作:
(一)监测本职能部室及本业务条线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 情况,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初步识别、评估和监 测,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 采取应对措施;
(二)负责对本职能部室报送合规部审查的制度、办法、操 作规程等进行预审;
(三)每季向合规部报送本职能部室的合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要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违 规事件及其处理等;必要时,上述相关情况可随时报送;
(四)配合合规部进行合规调查;
(五)承担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 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职责
各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在合规管 理上有向本支行和总行合规部报告和建议的义务。各一级支行合 规管理员负责与总行合规部保持日常的联系,承担以下工作:
(一)监测本支行及所辖机构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情况,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初步识别、评估和监测,对可 能或已经出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 施;
(二)每季向合规部报送本支行的合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 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要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违规事 件及其处理等;必要时,上述相关情况可随时报送;
(三)配合合规部进行合规调查;
(四)承担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九条 二级支行、分理处合规管理员职责
各二级支行、分理处合规管理员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在合规管理上有向本支行和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报告和建议的义 务,承担以下工作:
(一)监测本支行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情况,对经营管理 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初步识别、评估和监测,对可能或已经出 现的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每季向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报送本支行的合规风险评 估报告,具体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要业务活动的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
本文2025-01-07 14:22:32发表“银行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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