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民政基层工作总结

栏目:乡镇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乡镇年度民政基层工作总结

乡镇年度民政基层工作总结

2015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xx镇民政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低保申报程序,强化民主评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15年,全镇新增城镇低保1户、农村低保125户;截至12月底,享受城镇低保人数32户,享受五保人数186户,享受农村低保人数814户。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xx镇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2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做好农村五保户的核减和丧葬费申报、发放事宜。为符合条件的人办理五保申报程序。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并做好2016年救灾台账。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确保孤儿生活稳定。

二、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及时发放在xx镇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乡镇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乡镇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以强化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为职能,坚持把落实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作为我镇民政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核心内容,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民政服务管理水平。现将2015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严格低保规范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听证审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救助面,今年我镇实行了年内四次(一季度一次)的低保受理审批和镇政府集中听证评议制度,截至目前,共上报审批新XX市低保对象79户、137人,确保了困难群众救助的及时性和低保听证评议的公平、公正性。二是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切实规范了低保动态管理,今年累计退保60户、88人,提标7户、降标67户。三是对城市低保台卡进行了信息核对和及时运转,完善了低保电子信息台账。四是对全镇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信息系统的录入,完成了省、市、县安排的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任务。五是认真开展了城市低保有效期管理工作。对差额低保对象通过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公开公示等程序,确认了拟退保及降标家庭,止目前拟上报退保对象共28户,降标2户。

(二)严格落实临时救助机制和办法。贯彻落实《XX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按照“政策公开、程序规范、制度健全、结果透明”的目标,规范临时救助制度,优化审批程序,认真开展临时救助活动,切实提高救助效率和效益,截至目前,我镇共审批临时救助111户,发放救助资金21.25万元。

(三)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严格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今年以来,共救助12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8.88万元,有效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穷”的现状。

(四)全面落实租赁住房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我镇对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至目前,对符合条件的246户、352人发放了租赁住房补贴,共计200750元。

(五)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制度,提高救助能力。制定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程序,认真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24小时灾情快报制度,使灾情核查全面、及时准确,无一疏漏,有效杜绝了重大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了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能力。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危,组织社区对各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摸底筛查,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能安全过冬。

(七)全面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对镇区“三无人员”、留守儿童、孤儿、空巢老人、孤寡智障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了解和安全排查,及时掌握特殊人群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深入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政策。今年,我镇对2015年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役军人摸底上报1人,全镇现有重点优抚对象共85人(其中参战的21人,原8023及其它涉核人员8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人,60岁农村退役军人20人,铀矿开采退役军人13人,因战伤残的3人,因公伤残的13人,因公牺牲的2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月发放抚恤补助金及门诊补助费48161元。同时,配合民政局对优抚对象信息进行了采集认证,及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每月的动态,切实规范了优抚对象的管理和抚恤补助金的发放。

三、完善老年优待保障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县优待老人的规定,将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我镇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老年人和老龄事业,在全社会树立了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一是对残疾、困难老人进行了逐一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共为100名60-79岁残疾老人和825名60-79岁的困难老人发放特殊补助资金14.47万元。二是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建了以老龄办、司法所及相关站所为成员的老年维权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加大了涉老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19人次,已全部处理答复,全镇未发生老年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助老帮困力度。进一步完善“三无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对4名“三无老人”实行了集中供养,对生活困难和高龄老年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进一步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公众参与意识。

五、推进政策落实,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一是加大了殡葬改革的动员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二是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今年,我镇共上报审批了特殊困难群众殡葬免费服务10户,救助金额7800元。三是加大对北大桥公墓的监督管理及绿化工作,严格杜绝了乱埋滥葬现象发生。

(二)认真做好街路牌设置与地名普查工作。一是开展了城区街路巷门牌及住宅楼楼牌设置工作。对城区街路巷门牌及住宅楼楼牌进行了全面安装,完善补充更换了不规范门牌及楼牌,规范制作城区街路巷门牌及住宅楼楼牌编码表分发镇区各部门单位,现已正式启用。二是收集资料,认真调查,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的地名普查目录、地名信息普查中的地名含义、历史来源、地名实体描述及gps定位登记及录入工作,切实提高了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六、加大民政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民政、社保、综治、计生等服务为民的综合服务大厅,为群众的来访办事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由县民政局统一配备了民政信息专网,初步实现了民政网络信息化,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管理。三是结合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办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准则,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民政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民政办工作流程》、《社会救助工作来信来访制度》,使民政工作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本着“求实、创新、民主、公开”的管理机制,我镇把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和弱势群体救助紧密结合起来,利用镇城市低保听证会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及审批程序的广泛宣传。一年来,制作宣传标语12条,宣传栏4块,电子屏宣传标语78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城市低保及相关救助的政策知晓率。

八、存在的问题

1.低保家庭财产和收入难以界定,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只能通过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民主评议、公示、社会监督等方法来核定,还存在无法消除瞒报、少报或者不报个人及家庭收入的情况,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合理性。

2.针对2015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居民大病救助由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的程序进行,给居民申请大病救助增加了过多的环节,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及时性。截至目前,部分急需救助的患者仍停留在大病保险报销环节,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低保系统网络运行缓慢,程序繁多,加大了民政工作人员工作量,影响了其他救助工作的进程。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低保家庭经济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2.加大社会救助、双拥、老龄、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98%以上的群众都知晓相关政策。

3.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审批程序,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加大入户核查力度,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4.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养老、敬老活动,营造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信息数据的采集摸底,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夯实基础。

5.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力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抚恤补助政策。

第三篇:乡镇民政局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乡镇民政局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发挥民政托底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全县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不断完善城乡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从制度建设入手,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制定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等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管理的通知》,细化了具体的低保操作办法,严格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批等关键环节制度的落实。建立了长期公示制度,将享受低保人员在民政网和省厅统一发放的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与县编办协调,成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定编6人,新录用工作人员3名,积极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提高了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二)积极开展低保复核工作。组织镇(街、园、区)对辖区内已经享受和拟新增的低保对象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程序,进行全面复核,凡符合低保标准的全部予以纳入,不符合低保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避免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暗箱操作行为。自10月1日起,城市低保由450元/人/月提高到480元/人/月,农村低保由2900元/人/年提高到3300元/人/年,全年为5500户近10000人发放城乡低保金3250多万元。

(三)加强五保供养工作。对全县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动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入院集中供养,指导敬老院重点接收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积极争取资金368万元,用于10处敬老院改造,改善了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敬老院整体面貌。联合财政、消防等部门,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全年为农村五保1466人发放五保金744.19万元。

(四)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全年为1535名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477.96万元,为800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55万元,为23306户46849名冬春需救助人员发放冬春救助资金738.92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93人,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19.5万元。

(五)加强社会福利工作。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救助、城镇“三无”人员救助、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社会福利制度,其中组织对全县18周岁以内的社会散居孤儿开展了免费查体活动,“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困难儿童活动,为110名儿童发放慰问金1.1万元、面粉110袋。

(六)加强慈善募捐和救助。年内共募集善款1042.1万元;发放慈善资金95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000多人。积极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救助”、“为生命续航”、“朝阳助学”、“爱心光明行”慈善救助活动,慈善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深入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大局。

(一)严格落实优抚政策。结合“金民工程”优抚数据报送,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建立了自然减员月报制度。根据国家省、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的文件规定,及时下发了提标文件,加强调度督查,保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和慰问金落实发放工作,按照规定核实符合政策规定的72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36万。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参保、门诊、住院补助及医疗优惠、减免等医疗保障待遇,为优抚对象落实参保续费、门诊住院补助费120余万元。扎实做好201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共向913人发放“两金”1763.88万元。

(二)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5年春季转业士官343名,其中自主就业326人,安置17人,13人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76.47%。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2014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设电子商务、电工技术、电焊技术、计算机维修、烹调技术专业培训班。举办退役士兵与企业、学校对接洽谈会,提供招聘岗位118个,现场达成就业岗位56个,培训意向136人,受到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的欢迎。

(三)扎实开展双拥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县领导走访慰问了潍坊军分区、装甲八旅、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等部队官兵,送去价值20余万元慰问金、慰问品。结合“进千村、入万户、察民情、解民忧”活动,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将优抚对象列入重点走访慰问对象。县级领导重点走访慰问了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优抚对象99户,发放慰问金9.9万元,并对我县7名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人员、54名荣立三等功人员和在“潍坊舰”服役赴亚丁湾巡航的2名现役军人进行了走访慰问。积极做好省双拥模XX县创建工作,先后通过了省市核查,并受到充分肯定。

(四)积极开展涉军维稳工作。与有关镇街、部门通力协作,不断完善复退军人维稳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特别在纪念抗日战争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确保了全县涉军人员总体保持稳定。

(五)认真做好军休干部管理和烈士褒扬工作。坚持定期组织学习、走访慰问军休干部等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提升军休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烈士陵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人民英雄纪念碑、陈列馆等建筑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充分利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祭悼革命烈士活动,三、深入实施“1161工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积极组织实施“1161工程”,建XX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了委托经营考察、招标等各项运营准备工作。支持九山、寺头、五井、辛寨、嵩山等镇街新建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于一体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对现有10处镇街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逐步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养老服务场所。建成农村幸福院60处,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成立了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搭建1座“虚拟养老院”,使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养老机构,阳光爱德老年健康城、景福养老护理院建设进展顺利,辛寨瞿家圈养老社区等一批健康养生养老项目正在洽谈中。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多次联合县消防县安监部门,对全县16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了改正,有效保障了养老机构的安全运营。

四、全力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指导新建村委会班子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搞好村支书、村主任的集中培训。起草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指导各镇(街、园、区)、村(居)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民主协商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机制。每个季度都会同组织部门对各镇(街、园、区)的农村社区建设、运行和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开展了城市社区试点工作,对全县7个镇街的10个农村社区进行了服务设施改造提升。

第四篇:基层民政工作总结

基层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xx”重要思想,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工作宗旨,以依法管理全区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己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特别在第二季度,为促进全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殡葬改革、社区建设等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等项工作成效显著,优抚安置、民间组织、老龄等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得到加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方面

加强低保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87号文件和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随着低保工作的不断发展,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解决办法,不断完善低保制度。一是建章立制构筑政策平台,完善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测算办法,科学制定了低保标准,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成版面硬化上墙。二是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实行动态管理,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审核一次。今年3月份,我局抽调熟知低保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15名工作人员,分成3个小组,分别由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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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民政基层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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