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栏目:银行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公司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公司银行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公司经营计划,同时对分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流程、绩效考核、统计分析、综合考评工作。

五、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市场营销战略,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目标客户的开发,努力形成基本客户群;组织、协调战略客户和集团客户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六、负责分行机构业务、公司信贷业务等产品的营销、推广和创新。

七、负责分行战略客户的营销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行公司网银系统建设的规划组织和电子化平台建设,负责基于网银系统的产品推广、管理及营销工作。

九、负责全辖供应链金融业务推动及营销支持,业务管理、风险控制,业务操作及贷后监督、监控企业管理等。

十、负责公司业务系统的开发需求、开发协调、推广实施以及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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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负责建立公司银行业务主线的客户经理制度;负责公司业务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队伍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零售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零售银行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分行零售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零售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零售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负责制定分行零售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零售银行业务考核、统计分析、综合考评。

五、负责各类零售业务产品、银行卡业务和零售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开发及产品组织营销。

六、负责分行零售银行业务支持系统的开发需求、开发协调及管理工作,并向全行推广实施。

七、负责授权内零售业务授信产品的开发与设计。

八、负责辖内零售授信调查及贷后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立零售银行业务主线的客户经理制度,负责零售业务产品经理、客户经理的管理、考核、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制定零售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移动银行等零售银行业务电子渠道建设、组织实施并进行日常 —2— 管理维护。

十一、负责组织对柜面服务的培训、监督、考评,优化完善业务流程、组织实施柜面营销工作。

十二、负责建立、完善零售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制定客户服务标准与流程。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际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国际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分行国际业务的发展、规划与管理,组织开展全行的国际业务市场营销工作,规范和推广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产品。

三、负责拟定和完善分行国际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及考评工作。

四、负责通过国际业务产品和流程的优化整合,为国际业务目标客户群众提供综合外汇业务解决方案,组织推动分行国际业务市场营销和国际业务客户管理。

五、负责制定、完善分行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全行国际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分行国际业务单证结算的技术指导和纠纷处理工作。

六、负责控制国际业务的信用风险,在分行信审委员会授权和委托下,对贸易融资及其他国际业务相关授信审查提出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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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辖内国际业务运营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操作运营风险。负责全行国际业务结算系统的管理、维护和SWIFT系统的管理与安全运营工作。

八、负责国际业务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国际业务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国际业务外汇政策合规性指导工作,跟踪外贸和外汇管理政策动向。

九、负责国际业务代理行的关系管理和业务管理。

十、负责辖内网点有关国际业务市场准入管理、网点国际业务体系建设管理和国际业务人员培训。

十一、负责全行外币流动性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十二、负责对辖内国际业务进行现场、非现场检查和指导。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资本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资金资本业务各项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行资金资本市场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负责拟定和完善分行资金资本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考评工作。

四、负责制定、完善全行资金资本业务发展规划与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行资金经理、交易员的业务培训与业务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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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组织、策划分行资金资本业务的营销活动和客户管理及重点客户的开发营销工作。

七、负责资金资业务经理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投资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通过营销和组织管理,落实和完成总分行下达的投行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投行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三、负责制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组织开展业务统计、经营分析、绩效考核和综合考评工作。

四、负责制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全行投资银行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对投资银行业务重点客户的系统营销工作。

五、负责制定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发展战略和产品营销方案并组织推广和管理。

六、负责直接发起和操作投资银行业务重点项目。

七、负责分行前瞻性投资银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包装推广工作。

八、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经理队伍的管理、业绩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与金融同业间投资银行业务的系统营销、产品开发与交叉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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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等工作。

十一、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金融同业部/票据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金融同业相关业务的政策、规章制度。

二、负责按照分行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开展本部门各项业务,确保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

三、负责搭建全辖金融同业发展平台,组织推动营销机构开展金融同业业务和票据业务。

四、负责制定全辖金融同业资产、负债、票据业务和同业代理业务的发展规划,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五、负责牵头金融同业的资产和同业代理业务的营销,扎口同业资产和代理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牵头金融同业负债的营销工作,扩大金融同业的资金来源。

六、负责办理票据的转贴现、再贴现及回购业务。

七、负责会同分行计划财务部参与金融同业资产、负债、票据贴现和相关同业业务的定价管理。

八、负责协助分行计划财务部调节全辖资金头寸、贷款规模,协助进行存贷比管理和风险资产限额管理。

九、负责管理同业客户和业务档案、票据贴现台帐等基础性资料。

十、负责定期、不定期分析同业、票据等业务情况,了解金融同业业务的动态信息,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分析参 —6— 考和决策依据。

十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等工作。

十二、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风险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信贷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制订符合分行特点的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落实分行授信项目的审查工作和分行信审委日常工作及授信业务授权管理。

四、负责分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工作,负责各分支机构的信贷资产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五、负责制定、完善信贷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和委派信审经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总、分行业务政策制度的风险审核工作。

七、制定分行授信业务授权方案,审核支行转授权方案,监督授权方案执行情况。

八、负责管理、维护和分析辖内风险管理各类信息、数据。

九、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十、负责分行风险管理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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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财务、统计政策、制度,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分行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利率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及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内年度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四、负责辖内经营机构等级行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五、负责分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辖内资本性支出和行政财务费用管理。

七、负责辖内存款、贷款利率和业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八、负责分行人民币司库业务,进行人民币货币市场操作及管理,负责拟定票据业务政策,组织实施票据业务的集约化经营。

九、负责组织实施总行的账务核算、资本性支出、费用预算管理及各项税款的申报和计缴。

十、负责辖内本外币资金头寸管理和短期资金运用。

十一、负责分行管理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帐户处理。

十二、负责辖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帐务管理。

十三、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检查等工作。

十四、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小企业金融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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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总行小企业金融中心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分行辖内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小企业金融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分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对开展小企业金融业务的机构及客户经理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和产品支持,组织开展区域性营销活动。

五、负责分行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机制、信贷审批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六、落实总行小企业金融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要求,做好各种市场信息和业务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

七、负责全行小企业金融业务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八、组织对小企业金融产品和品牌的宣传,与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及时获取和反馈信息。

九、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贷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及外部监管部门的各项信贷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分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的信贷管理相关政策、流程并组织全辖推广实施。

二、负责全行公司、零售、资金等授信业务的贷后管理及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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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贯彻执行总行关于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标准和操作流程,组织全辖进行贷款的五级分类和拨备计提工作。

四、负责分行放款中心建设及对分中心的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全行对公授信业务放款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行公司业务信贷档案的装订、整理、保管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行到期贷款和逾期贷款的管理,建立、健全信贷资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指导、督促辖内机构化解授信风险,保障信贷资产安全。

八、负责全行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核销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行法律事务,包括非标准文本审核,诉讼案件管理及外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十、负责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应用以及改进信息反馈。

十一、负责辖内信贷管理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撰写专题报告及全行资产质量检测分析报告。

十二、负责向上级机构、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信贷资产统计报表及分析。

十三、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培训、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四、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办公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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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拟定分行公文、档案、保密、印章、宣传、文明办公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写、起草分行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大事记,汇编分行各类规章制度等工作。

四、负责协调与监管部门、上级单位、同业、支行、分行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五、负责分行管理部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行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组织落实。

六、负责分行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信息报送工作及分行门户网站、内联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分行内部刊物的编印。

七、负责分行广告策划、协调与投放工作。

八、负责分行公文、印章、文书档案管理,全行办公自动化管理,分行重要证照管理,日常保密工作,分行各类文电、信函、报刊的日常处理。

九、负责行领导会议、会谈、出差等日常事务工作和有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十、负责分行车队管理和日常车辆调配、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全行会议管理,负责行外各类接待和会务安排、服务和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力资源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流程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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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制定分行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行干部管理权限内的人力资源招聘配置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批。

四、负责管理与优化分行管理组织架构和职位体系。

五、负责辖内薪酬分配、福利保障及中长期激励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和推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七、负责分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分行管理权限内的人员的调配及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九、负责分行人力资源信息统计、人事档案、出国管理、退休人员管理等。

十、负责分行人员的招聘流程制定和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制定分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二、负责分行辖内机构筹建、迁址、更名报批工作;负责分行辖内自助银行设立的报批工作;负责分行各机构金融许可证的申领、换证和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规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年度总行部署的内控、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安排,持续完善本行内控、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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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对下属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调本行检查项目,并开展对分行管理权限内的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离任、离岗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

三、负责评估本行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对新制度、新产品和新业务提供必要的合规审核、合规测试及操作风险评估;

四、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条线部门及时维护、定期梳理制度流程,监督条线部门对已发布制度进行自评价;

五、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合规及操作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监测与预警、分析与报告;

六、负责组织推动分行案件防控工作;

七、负责协助培训部门开展对本行员工的内控合规培训,以及对内控、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专兼职人员的专业培训;

八、负责组织推动辖内分支机构开展合规考核;

九、负责与外部监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和协作,在审计业务上接受总行审计部和区域审计中心的指导;

十、负责完成行领导、上级及外部监管机构布置或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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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会计政策实施;贯彻落实总行会计政策、会计操作风险管理防范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分行会计业务制度、流程和会计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三、负责辖内本外币会计核算和支付结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辖内会计业务的检查、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核算质量考核、监督及辅导工作。

五、负责全行支付清算系统,会计事后监督、电子对帐系统、电子验证系统、支付密码系统、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分行重要会计业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及重要会计机具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内现金和出纳机具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作为分行反洗钱常设机构做好反洗钱各项工作。

八、负责全辖会计经理和会计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

九、负责与外部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十、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技术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信息技术各项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分行信息技术发展规划、信息技术管理规 —14— 章制度、信息技术应用系统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安全保障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分行经营与管理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分行数据中心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环境监控工作,保障相关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五、负责对辖内网络系统进行规范、维护和监管,及时排除故障,防范黑客及病毒入侵,确保办公网络畅通和全行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六、负责分行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相关关键设备的采购管理与资源调度工作。

七、负责分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需求分析、引进、设计、开发、技术测试、技术培训、升级维护和整合优化工作。

八、负责对辖内机构及网点计算机设备的维护、维修与管理,对有关信息技术问题及时响应与处理。

九、负责编制主要业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急方案,及时做好有关业务信息的备份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检查等工作。

十一、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群监保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落实分行党委、纪委、工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党团、工会、保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党团、工会、保卫工作制度及

—15— 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行纪检监察、党团、工会、保卫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并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三、负责组织分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四、负责组织分行党团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反腐倡廉、安全保卫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分行重大违纪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处理,协助公安机关查办盗、抢、诈、涉枪等刑事案件;受理对本行机构和员工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员工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分行新建(迁址)机构(分行、异地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与改造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分行党费、团费、工会会费的收缴与使用管理。

八、负责分行全辖消防安全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全行的安全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新建机构的技防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和验收工作,负责总行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全辖物理网点统一实施监控。

十、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培训全辖经警队伍。

十一、负责对全行纪检、监察、党团、工会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总行行政事务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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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制定并实施分行行政事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一分行辖内的办公用品、营业设备、公杂用具及宣传资料制作的计划编制及调拨配用。

四、负责分行固定资产、闲置资产、低值易耗品、劳保福利用品及节日物品等的计划编制、申报、采购及实物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行房屋装修、租赁、买卖及办公家具、通讯器材采购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分行的房产(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七、负责分行大楼的保洁、绿化、餐饮、设备设施管理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分行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等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行营业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中进行同城支行授信业务的帐务处理。

二、负责集中进行分行的票据业务处理。

三、负责分行帐务集中运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集中进行分行本外币资金清算。

五、负责对分行境内外帐户的日常核对和管理。

六、负责办理分行部门本外币对公柜台业务和储蓄出纳业务。

七、负责同城支行现金调拨管理及抵质押物品等库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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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分行存放境内外同业账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分行系统内及与境内外同业的资金清算。

九、负责分行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的配送管理。

十、负责分行大厅日常营业服务管理。

十一、落实人民币会计核算等业务的内部控制和业务管理。

十二、做好对支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和沟通工作。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18—

第二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文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5.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6.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7.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9.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10.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落实本企业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第三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

四、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

五、积极为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六、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

七、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

八、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九、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原则,一丝不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刻苦钻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努力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严密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严防失密、泄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五、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对收集的材料要详细登记、认真鉴别、及时入卷归档。

六、严格履行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审核、签批程序,对查(借)阅干部档案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提供利用;对查阅后的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及时完好地归入库房。

七、热情接待查(借)阅档案人员,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八、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的交换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一、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二、建立、完善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单位)的联系制度和材料收集网络,主动争得各部门(单位)的工作配合,对应收集归档的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归档。

三、收集补充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内容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完备。规格一致(19CM×26CM),严禁将复印材料及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的材料收集归档。凡属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材料形成部门,限期重新补报。

四、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认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的要求,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报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或滞留档案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认真审查、鉴别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将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及时归入干部档案。

二、对经鉴别内容不完整,来源、时间不明,字迹模糊不清,打印书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接收、不归档,并限期更换或待补办完手续后再归入档案。

三、对犯有严重错误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干部,经党组织审查,做出处理结论后形成的正式材料可归档,在未做出结论之前不得归档。

四、经鉴别,对不属于归档、须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的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核后销毁或转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任何人不得从干部档案中撤出应归档的材料,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法规、规定要求,认真整理干部人事档案。

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晰并与内容分类相一致、装订整齐,使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规范、精炼实用的要求。

三、整理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对按规定需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先登记,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再行处理。

四、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档案材料丢失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

五、坚持经常整理与集中整理相结合,普遍整理与个别整理相结合,使档案内容保持完整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建立坚固并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蛀、防尘、防高温标准的专用档案库房。管理档案1000卷以上的做到库房、阅档室、办公室三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不得少于20平方米,配置铁质的档案柜(箱)或密集架。

二、档案库房内的空调、加湿、去湿、杀菌、灭火等各项设施要齐全,库房和档案柜、架要指定专人管理,经常检查。

三、库房内要保持清洁,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妨碍档案安全的物品,注意发现和排除有碍档案安全的一切隐患。

四、库房内要设有各项应急措施,档案管理人员须熟练掌握救护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及时、有效地抢救档案并将档案运送到安全地点。

五、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确保干部档案安全。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免、商调通知后,要及时将干部人事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主管部门。

二、转出档案时,要认真清点档案全部材料,按规定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要注销名册。接收档案单位可拒收材料不全或整理不合格的档案。

三、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所列项目,详细登记和进行严密包封,由机要转递或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严禁交干部本人自带。

四、接收干部人事档案单位在对所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对无误后,尽快将签名盖章的回执退回。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要及时催要;发现转递的档案材料存在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可将档案材料退回。转出单位应尽快补齐,并在限定的时限内转给接收单位。

五、转出单位对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者应及时催要,以防档案丢失。

六、干部管理部门发出调动、任免通知时必须同时抄送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以便及时更新干部职务变动信息和传递档案。

七、档案转出或转入要及时登记,做到干部职务、工作变动了,其档案也随之及时变动和转递。

干部人事档案提供利用制度

一、严格按阅档规定来确定是否提供利用和提供所需材料。

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利用单位必须派二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阅手续。对持行政介绍信或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档案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三、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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