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工作半年总结

栏目:乡镇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乡镇司法所工作半年总结

OO司法所2012年上半年司法行政

工 作 总 结

2012年上半年OO镇司法行政工作已顺利告一段落,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OO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潮中,OO镇司法所积极推动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市、县司法局的要求,2012年上半年OO镇司法行政工作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

普法工作是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做好普法工作就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2年3月OO镇对“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11镇长为组长,11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OO镇“六五”普法工作。2012年是“六五”普法的实施年,我司法所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工作,首先在工作中确保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实现,其次抓住机会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做到先从自己开始再影响群众。

2012年上半年OO司法所共举办了5次普法活动。其中,2012年1月24日、2012年3月15日,2012年5月29日,在OO场镇举行了3次普法活动,3次普法活动共发放传单3500余份,宣传人数2500人次;2012年2月3日在11村开展“农民工法制知识讲堂”,为即将外出打工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2年5月17日,OO司法所联合

OO中学在学校中开展了“六五普法进校园”活动,为335名在校学生宣传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除了通过发放资料、讲解法律等方式,我司法所还通过每周办法制宣传栏来进行法制宣传。我司法所还坚持每月组织村干部、镇干部进行最少一次法律法规学习,内容涉及农村常用法律和政务公开等方面,上半年共进行8次普法讲课。

二、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持人民群众生活和谐、安稳的重要工作。OO司法所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进行,有群众申请调解的要主动调解,群众没有申请但是有纠纷的要协助调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镇”。年初OO镇成立了由11副书记为组长,11所长为副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上半年OO镇调解委员会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8件,成功18件,各村(居)调解纠纷68件,成功66件,总调解成功率为97.4%。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预防纠纷8件次。XX死亡一案是上半年我镇复杂疑难纠纷案件之一。2012年1月4日,死者11因流鼻血不止到OO卫生院治疗,经治疗后回家,当晚病情加重,次日死亡。XX家人认为XX死亡是医院过错,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因双方一致未能达成一致,XX父母召集其家人多次到医院闹事,还险些发生群体性的打架事件。我司法所在该

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了解清楚事件情况,同OO卫生院、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共同参与该事件的解决。从事件发生至结束,历经2个多月,我司法所工作人员期间数次同XX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没有因调解的暂时失败和XX家人的不配合而放弃,最终说服XX家人在法律的规章程序下解决该事件,促使该次纠纷在没有引发打架、上访等事件的情况下就得以和平解决。

三、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是曾犯罪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帮助,OO司法所主动、全面的开展该项工作,保证了基层社会稳定的大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OO镇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臵领导小组,由11镇长为组长,11副书记为副组长,11及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负责安臵帮教的领导工作。

截止2012年6月25日,OO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社区矫正期满对象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在司法所报道后,工作人员便为其登记造册,填写“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卡”,并与其所在村(居)取得联系共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为了更详细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我司法所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亲情走访,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了解他们在生活上是否存在困难。通过派出所、司法所的法制教育和政策宣传,截至2012年7月,8名刑释解教人员、一名社区矫正期满对象均无一人重新犯罪,目前均已外出工作或在家务农,逐步走上自食其力、合法生活的道路。

四、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OO司法所按照上级要求,年初从OO镇镇派出所逐步接管了该项工作,并已在上半年顺利开展。OO镇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11为组长,11为副组长,11及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成员负责社区矫正的领导工作。

OO镇有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服刑人员)28人,其中从派出所交接23人,直接到司法所报道5人,除了一人无法联系,其余27人均已录入电子平台。司法所为每个社区矫正人员不仅建立了电子档案,还建立了纸质档案,包括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记录联系方式、现在居住地,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告知书,具保人签字等。我司法所还对情况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亲情走访,如2012年5月14日走访OO镇11村12社社区矫正对象11,了解其家庭情况,为她和她家人讲解社区矫正管理条列,做心理辅导,讲解法律知识等内容。我司法所按照文件要求坚持每季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参加公益劳动,让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感受到人文关怀,也让他们能够学法、守法,在劳动中改过自新。

五、法律援助工作

OO司法所上半年继续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将国家关注保护弱势群体完美体现,为创建法治社会不断努力。为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OO镇成立了由11为组长,11为副组长的

法律援助领导小组。

我司法所在镇政务中心开设了司法窗口方便群众咨询业务、办理业务。因OO镇外出务工农民较多,我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赶在春节后农民工外出前到各村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利用各村活动室向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提供咨询。为维护OO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OO做出了贡献。

OO司法所

2012年6月26日

第二篇:司法所半年总结

希拉穆仁司法所

二〇一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旗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希拉穆仁镇”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了在政府各部门中重要地位。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

二、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今年,司法局给司法所配备了新的电脑、打印机、录音笔、大容量的U盘,GPS等新设备。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是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硬件设备的配备很大的激发了工作热情,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物质基础。

三、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普法依法治理。按照市司法局和旗司法局的普法精神,我们制定了希拉穆仁镇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利用祭祀敖包,综合治理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了普法工作,共印制普法宣传单页200多份,工作信息22期,并配合检察院在普会寺门口开展了“依靠群众,惩防并举”的普法活动。正准备利用短信平台开展“短信普法”,完成了短信普法第一期普法内容的编撰。与达茂旗广播电台合作开展“身边说法”栏目,用百姓身边的案例讲解法律知识。

二是抓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了镇、嘎查二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 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嘎查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每个案件都落实分管领导,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上半年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4次,排查纠纷13起,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逐一登记在案,建立一案一档、明确责任,认真的开展了矛盾排查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成功调解11起,有2起纠纷正在调解中,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希拉穆仁镇的稳定、平安、和谐。

三是抓各项制度建没。调委会制定了完善的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制度,对于调解的矛盾做到一案一档,建立专门的调解档案,做到了对信访积案的排查梳理可观全面;每月28日前向旗综治办上报矛盾排查3、4、5、6、7综治报表,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汇报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台账。

四、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司法所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司法工作的好坏,在上半年年的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认真做好司法所的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树立公正严明的司法形象,努力使我所工作在下半年里更上一层楼

希拉穆仁司法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2011司法所半年总结

西湖司法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西湖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西湖工作实际和乡党委、县司法局对乡司法所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司法工作会议,围绕乡党委工作中心、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率,为促进西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按照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司法行政宣传工作。

1、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任务。2011年我们按照普法要求,结合西湖工作实际,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先后组织了农村集中教育法制讲座48场次,结合“三八”综治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禁毒宣传月活动,采取文艺汇演,发放宣传品、悬挂标语、播放光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律七进”、“送法下乡”等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了对干部学法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注重对安康村移民群众和老城宗教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村组,把学法任务落到实处。

2、认真抓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健全“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工作体制,成立了西湖创建“法治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西湖乡“法治单位”创建计划,健全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1-的6项制度,开展“学法用法模范示范机关”和“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评选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和巩固工作,推动依法治乡工作深入开展。

3、按照县司法局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通过广泛宣传,群众了解了司法工作的性质,积极引导群众了解了法律援助的内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群众适应当今社会,了解了公证工作的内容,办理家庭、婚姻财产公证。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意义,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从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二)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巩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成果。

2、加强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组织了村组人民调解员培训,健全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台账,完善了人民调解的相关工作内容。切实参与热点难点社会问题的处理,真正发挥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三)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对全乡历年存在的4起重大矛盾纠纷,配合乡政府其它站所,进行了全面调查处理,其中3件已经处理完毕,1起因涉及问题复杂,正在调查之中。组织司法所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争当人民调解

能手”专项活动,化解矛盾纠纷68起。通过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把人民调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按照人民调解诉前确认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努力构建“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拓展调解工作新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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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所工作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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