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一篇:街道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xx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高站位、早行动、严部署,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按照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自20xx年x月开始,街道每月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街道扫黑办向街道、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各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平安志愿者、社区保安、市场经营户、市场保安、企业人员等分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组织相关知识测试。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信心,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二是加强领导,有力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政法委书记、党工委委员、xx派出所所长、xx法庭庭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组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20xx年x月研究制订了《xx街道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形式发展的变化,结合xx实际,进一步理顺职责,针对各成员单位、各社区明确了xx项具体工作目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共在辖区范围内向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共x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余条、撑牌展板x块、宣传图片x张、电子屏x块、《宣传片》播放点x处、校园宣传撑牌x块、入户走访问卷调查x余次,通过群发短信,发送“扫黑除恶”宣传信息x万余条,努力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坚持依法严惩,打击治安乱象。贯彻落实中央“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要求。一是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摸排。与辖区x家酒店、x家医院(诊所)签订联动报告承诺协议;x家歌舞、x家洗浴场所、x家网吧、x家旅馆(x家有棋牌桌、室)、x家“两美”足浴按摩、x家咖啡茶吧酒吧、x家棋牌室(有证x家)、x家废旧金属收购、x家民爆、x家开锁、x家机动车租赁维修、x家印刷、x家寄递、x家影院、x家校园、x家加油站、x家仓储物流、x家公寓楼、x个建筑工地、x个涉拆地块、x家群防群治联动单位进行了滚动排查,为持续深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供了线索来源。二是增强排查针对性,加大打击力度。对辖区排查出的涉及九类案件前科劣迹人员x人,均建立了一人一表和工作台帐;对物建的特情、耳目、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力情报源进行了任务安排。对“涉贷、涉赌”类黑恶犯罪,对强占小区物业、霸占市场行业、实施暴力传销x类行业性、方面性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排查。三是重点区域整治,巩固治理长效。街道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原则,坚持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科学运用多种手段,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强与城管、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联系,积极促成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羊角漕及周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四是多个部门联动,开展“扫楼”行动。针对我街道楼宇多、入驻企业杂的特点,街道综治办、经发办、市场监督局、派出所联合开展“扫楼”专项整治行动。
(三)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工作联动。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整体协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任务,及时向xx派出所通报涉黑涉恶线索;街道扫黑办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街道、社区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x个,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源头遏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高危人员进行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中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加强辖区内治安巡逻等防控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
(四)坚持深挖彻查,防范基层腐败。街道纪工委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公安机关,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的结合点。一是紧盯公职人员。全面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紧盯“关系网”、“保护伞”。全面摸排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积极预防基层腐败。三是紧盯执纪问责。全面摸排基层党组织、政法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同时结合街道实际,围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如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重点工程征迁项目等,全面摸排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挠项目建设、威胁征迁人员等重点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组织建设,巩固执政基础。扫黑办排查辖区“两委”成员x余名,对“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进行核查,均建立一人一表预警研判;对x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均建立一人一表预警研判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介入换届选举,坚决杜绝黑恶势力进入“两委”,严防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以及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是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进入“两委”。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就前期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街道“扫黑除恶”现阶段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政治站位方面。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对“扫黑除恶”工作重点、难点领悟不透彻,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的情况;斗争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斗争策略需要进一步改进,敢于担当、勇于亮剑精神需要进一步提升。前期开会研究部署次数少,研究工作不深入。没有抽调专门人员来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导致工作力量不够充足,有些工作推动不力。
(二)依法严惩方面。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不全面,走访调查不深入、走访对象针对性不强,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不多。前期没有对辖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对辖区酒吧、KTV、洗浴场所等可能涉嫌涉黑涉恶的场所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一些涉嫌涉黑涉恶线索可能有遗漏。
(三)综合治理方面。综合治理不充分,日常监管不到位,各成员单位、各社区习惯“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没有做到网上网下全覆盖,宣传形式单一、方式方法没有创新,宣传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有待提高。
(四)深挖彻查方面。针对前期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没有挖根见底,核查进度慢,对背后社会关系、是否有“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基层单位手段不够,技术落后。涉黑涉恶线索与反腐败联系不紧密,没有深入聚焦涉黑涉恶线索中可能存在的反腐败问题。
(五)组织领导方面。工作部署仍有形式化,开会部署次数不多,具体推动举措较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投入还不够,相关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政治站位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战场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精心部署,采取有效的工作举措。
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党工委书记亲自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到位、工作落后的社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二)组织领导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问责力度,落实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主体责任。组织派出所所长、各社区负责人,对辖区涉黑涉恶情况逐一认真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成立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及社区进行工作调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责任落实不力、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有关责任人,将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及时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对社区“两委”的各项审查、警示教育,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依法严惩方面
一是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建立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在宣传形式上再丰富,范围上再覆盖;利用城市公共区域、公共交通设施、网络平台,重点行业领域等社会宣传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利用媒体对成果经验及典型案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二是联合xx派出所,对近期辖区内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等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对黑恶势力严查、严追、严打,穷追不舍的高压态势,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五)综合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成效。
二是加大摸排力度,扩大摸排范围,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领导小组、派出所、社区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声音,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校突出的问题和领域,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六)深挖彻查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一查黑恶势力犯罪;二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三查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是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排查,依法惩处“保护伞”。
三是积极督办纪检相关案件。
四是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第二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手册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学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煤集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市委书记张志川同志在8月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要求,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通过集中领学、组织考试等方式,让广大干部职工熟知、熟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扫黑办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列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
2018年8月16日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1、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 2017年11月8日,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之后,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的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展开。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 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4、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
政治性: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
全面性:‚扫黑除恶‛与‚扫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彻底性: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协同性: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一家之事的想法。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境外敌对黑势力渗透及社会管理能力的局限 等因素,黑恶势力的打击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新动向。
主要表现: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或把持基层政权,捞取政治资本和政治光环,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制造群体性事件,从而损坏了党的执政根基。向新领域、新行业扩张。披着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之外衣,非法吸储、非法募集资金,用高利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的手段和方式,谋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向隐蔽化转型。以貌似合法化的组织形式,头目‚幕后化‛指挥,用恐吓、滋拢、非法侵宅、‚协商‛等‚软暴力‛方式实施犯罪。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其历史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一切为了人民,让人民安居乐业,有安全感、幸福感,必须扫黑除恶,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不扫黑除恶,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人民群众也不可能带着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全面小康也成了一句空话。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 有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才能改变被黑恶势力污染的社会环境,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才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是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的必然要求。一些地方基础政权存在的种种乱象,与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不无关系,不开展扫黑除恶,这些乱象不可能根本性消失,党的政治生态就不可能净化,执政之基就不可能扎实牢固。
8、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及重点 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概括为: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为3个阶段,一年为1个阶段。2018年(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019年(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1、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什么是‚恶势力‛
《刑法》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 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4、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15、黑恶势力新增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增加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脉、恐吓、侮辱、课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向
一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17、山西省和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 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18、公安部和山西省确定的我省扫黑除恶的12项延伸打击重点:
(1)侵蚀基层政权的宗族村霸恶势力;(2)控制经营黄赌毒活动的帮派团伙;(3)强行逼债的高利贷放贷团伙;
(4)以敛财为目的的车贷、校园贷、裸贷等套路贷团 伙;
(5)以暴力强迫手段扩充成员的传销团伙;(6)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跨境绑架赌博团仪;(7)以强迫卖淫或组织卖淫为目的的拐卖团伙,同时将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发展团伙成员也列为打击重点;
(8)文物犯罪;
(9)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涉枪涉爆犯罪;
(11)抢劫抢夺强奸犯罪、盗抢骗犯罪;(12)群众关注的其他案件。
其中,后五类犯罪为我省增加的延伸打击重点。
19、山西省确定的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12个重点行业、领域
(1)住房城乡建设和建筑工程;(2)交通运输和水利;(3)矿产资源开发;(4)渔业捕捞;
(5)商贸集市和批发市场等经营领域;(6)文化教育卫生娱乐领域;(7)文物保护领域;(8)国土资源领域;(9)税务领域;(10)工商领域;(11)旅游领域;(12)金融领域。
20、‚扫黑除恶‛与‚扫黑除恶‛的区别
(1)推动主体不同。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2)广度和深度不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3)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21、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标准
做到‚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个重点突出‛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23、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
《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等。
24、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应该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保护措施。
25、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6、扫黑必须‚打伞‛,基层‚拍蝇‛是关键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这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腐败,查处‚微腐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7、什么是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28、‚村霸‛的具体表现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5)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29、候选人联审机制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30、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务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31、如何防范‚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1)不要轻易借钱,不要过度消费,不要因为容易借到钱就轻易去借钱,永远要记住借了钱是要还的。
(2)要找正规的机构借钱。如果向非银行借钱,在签借款合同时要保留证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和阴阳合同(两份不同的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费等要明确;不要轻易提供银行卡、身份证给对方保管和使用;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一旦发生逾期,不要害怕慌乱,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切忌签订一些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比如说网签房屋转让合同,特别是房子值150万,签的价格是100万。
(4)一旦借款机构咄咄逼人,甚至侵害到借款人的人 身安全,可以向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2、如何防范‚校园贷‛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
街道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本文2025-01-07 13:20:05发表“其他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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