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得到党中央肯定和人民群众拥护,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
共有三大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一)理论创新。理论上的成熟是一个政党成熟的标志。一个政党只有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才能永葆生机,不断前进。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并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
(二)发展。发展是硬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历史反复证明,不发展就会亡党亡国、亡国灭种。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三)腐败。这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古今中外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
二、必须正视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肯定,当前我党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是勤政、廉政的。但是也确确实实存在不少问题,个别问题还非常严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高度警觉。比如干部队伍中不勤政问题比较突出。必须认识到:贪污受贿是腐败,不廉政是腐败,不勤政也是腐败,精神状态不振、工作不作为、不负责任,不执行政令,不履行职责,都是腐败,而且是很大的腐败。
三、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心很大,力度很大
(一)体现在党的方针政策上,摆在了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
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坚持这些宝贵经验,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第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第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第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第五,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胡锦涛指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抓好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使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运转起来,形成齐心协力反腐败的良好局面。
(二)体现在案件查处中,重拳出击,严厉惩处。近几年,先后查处了一批在全国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受贿、行贿案;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案;厦门重大走私案;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受贿案;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受贿案等。
四、标本兼治,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靠自律(自我约束),二靠制度,三靠查处,建立反腐败工
作的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主观世界改造,过好“六观”,牢筑反腐败的思想防线。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看待问题,一定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看待世
界。
1、世界观:指人们对整个世界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积极与消极,主观与客观)
2、人生观:指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理想、目的、态度等的根本看法和观念。(人活着为
什么,应怎么样活)
3、价值观:人们断定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为己还是为别
人,奉献还是索取)
4、权力观:权为民所用。
5、地位观:公务员是公仆。
6、利益观:利为民所谋。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变“事后”治理为“事前”预防,逐步建立一套防范腐败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用民主、公开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完善财务核算中心制度;二是建立键全党员干部廉政和业务档案,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规范、严肃考核;三是继续抓好作风建设,狠刹赌博、酗酒、吃拿卡要等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是严格按政策、法规规范收费,杜绝违规收费情况发生;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六是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听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总之,廉政是一个长期的课题,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和干部能够长抓不懈。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纪委的工作要求,按照“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三个坚持和„五个一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各级国税机关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内容、考评及奖惩办法。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责任。修订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有效地推动了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各级国税机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规定,全系统365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00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39人次。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八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积极落实中央制定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促使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了车辆使用管理、日常经费管理、接待管理等多项制度,明确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责任。2009年,全系统车辆购置、公务接待、油水电、会议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5,422.58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厉行节约指标。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小金库21个,涉
及金额598.25万元,已全面整改。
(三)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局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和86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并认真落实。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工作,对明晰责任、推进工作、采取措施、取得实效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调,各部门主动自查,促进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六个推进”工作的扎实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四)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各级国税机关始终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党组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作反腐倡廉报告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局定期向处级领导干部推荐“读书思廉”文章。积极组织廉政教育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廉政讲座、廉政知识测试等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税务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税的自觉性,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廉政
文化活动的感染力、渗透力。
(五)“两权”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重点围绕定期定额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税务稽查等税收征管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规范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2009年,全系统立项1652项,提出建议并被采纳208条,责任追究2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84万元。同时,省局对辽阳、盘锦、葫芦岛三个市局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对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公务员考录、干部提拔任用、经费审批使用、政府采购等工作进行了监督,促进行政管理权正确行使。积极配合巡视部门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国税机关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积极做好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筛选和分析。建立健全信访办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信访件初核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办法,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2009年,全系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2件,初核32件,党政纪处分20人。在加大惩处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积极探索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省局开展了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国税系统内部控制的理性思考》调研文章,提出了国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为全系统
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澄清了模糊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
(七)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国税机关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年”、“政风建设年”、“软环境建设年”、“入百户询民情”等活动,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推行“一窗通办”的办税方式,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深入治理强行指定税务代理、违规推广税控器具产品和乱摊派、乱收费、“吃、拿、卡、要、报”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妥善处理“民心网”举报投诉问题。2009年,全系统办理“民心网”举报投诉61件,其中16件被评为五星级专报,得到省纠风办的充分肯定。积极参加地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省14个市局全部进入当地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行列,省局连续十一年以执法监督类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胜单
位”。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国税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省局举办了各市局监察室主任和县区局纪检组长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培训人员60人次,提升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举办了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39人次,并圆满完成了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首家试运行工作,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规避执
法风险等调研活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一年来,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度迟缓,成效不够明显;个别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尚存盲点,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惩处力度有待加大;一些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生态环保职责任务,抓教育、建制度、强监督、查问题、抓整改、定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照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每年年初研究制定《银川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银川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总结。(二)压实责任。
年初,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局分管领导与分管基层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业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明确各科室、基层单位各负其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完善清单。
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完善和细化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各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重点从履行领导责任、履行分管职责、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领导干部责任,切实将责任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本文2025-01-07 13:10:00发表“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23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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