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栏目:银行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农村商业银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38号(3月1日)

为认真做好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察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范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研究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动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呼声,为领导决策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信息,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筛选、提供案源线索。

3、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有关检举、控告、申诉及其它工作事项。

4、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组织调查、处理。

5、办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申报手续。

6、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热爱本职,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2、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赋予的各项任务;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

4、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5、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的范围

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本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基本原则

1、按照宪法、党章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4、维护当事人民主权利;

5、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五、纪检监察组织处理信访的程序和要求

(一)受理

1、受理来信。①拆封。②装订。③盖收信章。④阅信。

2、受理来访。就是接待人员在弄清来访者所反映和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基础上进行接谈,耐心听其陈述,并用《群众来访接谈记录纸》做好笔录。

3、受理举报电话。即接听举报电话,问清有关情况,并用《举报电话记录纸》认真做好记录。

(二)登记

1、使用统一的信访登记簿。

2、登记分类进行。

3、登记字迹工整。

4、登记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5、登记工作一般应在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

(三)呈批

1、对每一件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除领导已阅批并有办理意见的以外,其余均应送领导阅批。

2、呈批的信件要填写《办理群众来信批阅单》并附原信,来访和举报电话的呈批可直接送记录纸。

3、批件送党委分管领导阅批。反映的问题重大、情节严重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还要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

(四)办理

对每一件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均由总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办理,并作出调查报告,总行党委研究处理意见与结论。

(五)反馈

对具名反映的信访问题,在办理结束时,要将组织调查和处理结果向反映人作书面反馈或当面反馈,听取其对查处情况的意见,以使信访人终止信访。

(六)报结

1、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并跟踪督办的每件的信访,都要及时、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自收信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并报交办机关,确有特殊情况,可在三个月内报结。

2、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函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要迅速组织力量抓紧查处,自收到交办函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并上报规定的必备文字材料。

(七)结案归档

1、每一件信访(除批存件)在办理结束后,要办理结案手续。

2、每件信访都应形成一定的材料,在装订时除立案案件外要按以下顺序:①卷内文件目录;②信访要件呈阅表;③检举、揭发、控告、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批示;④直接调查处理的有关证据材料;⑤调查报告;⑥本人检讨、提醒卡或警戒卡复印件以及有关整改材料、退款凭证等;⑦向署名反映人反馈情况的材料;⑧信访审查结表;⑨备考表。组卷时,根据每一件信访件形成材料的多少,按一厘米左右的厚度装订。

3、每年年底对当年受理的信访件都要按照要求装订整齐。

六、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来信由专人负责收拆,不得丢失和泄露;接待来访应认真接待,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必须严格有关程序和传递范围;对信访材料和信访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不得让他人擅自翻阅;对信访材料应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作废的文件资料和信访材料及废纸要按规定销毁,不得随意乱丢乱倒;查阅信访档案和文件材料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让他人随意复印或抄录其有关内容。

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1、党委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负总责,纪检书记(组长)负实责,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和负实责的领导对信访要件件亲自阅批,明确办理意见;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参与接访,形成制度,规范监督。

2、对联名来信或重大信访问题,领导负责组织或协调各方面力量予以解决,必要时应亲自参与调查处理。

3、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函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领导要包案负责,一抓到底,保证按期、优质结案。

4、领导要重视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力量。要关心信访干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5、领导要积极为信访工作开展和方便举报创造条件,要做到有独立办公室和相对固定的接待群众来访场所;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橱、外线直拨举报电话等必要设备。

第二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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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_范文

信访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受理检举、控告及党员对所受党纪不服的申诉案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的登记、呈批、转办、催办、查办、报结、统计、归档等正常业务工作。

4、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负责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定期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搞好信访预测。

6、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任务,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7、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准将来信内容向无关人员透露,不得把有关案件查办情况向外泄漏。

信访工作人员应知

十项应知:

1、一定时期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署。

2、一定时期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职责和职能作用。

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法规、制度。

5、本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的名称及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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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6、党政各部门归口处理信访问题的办法。

7、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分工及各部门的任务职责;本机关信访工作主要内部工作制度及主要内容。

8、下级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

9、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程序、方法。

10、上级、下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机构设置、分管人员、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信访工作人员应会

十项应会:

1、处理各种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会对上访人进行疏导教育,稳定其情绪;会答复群众有关信访举报的询问和告知写信上访人对其信访的处理情况。

2、会编写信访简报、摘报、专题报告和转办函件等。

3、会进行信访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

4、会对信访情况进行分析,写出分析报告。

5、统计信访情况。

6、会对下级报送的查处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7、会查办督办信访案件、初核信访问题。

8、会妥善回复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信访工作的请示与询问。

9、会对下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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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会撰写信访工作的总结、经验材料及信访新闻报道稿件。

信访登记制度

1、来信要及时拆封,并保持信封、邮戳、邮票、信纸及信内其它物件完整无缺。

2、阅信认真,细致,明确重点,抓住中心。

3、用钢笔(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专门登记信访内容及处理情况,做到当日信访当日阅办,紧急或重要信访当日阅办后迅速分流处理。

4、顺序号登记为主,兼顾多种分类,做到科学合理,门类齐全,便于检索统计。

接待来访制度

1、接待来访,热情和蔼,态度诚恳,以礼相待。

2、善于掌握来访者心理,说话讲究艺术,做好笔录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对来访反映的问题,情节简单的、政策上有明确规定的,当面给予答复,及时解决,对情况复杂,案情严重的,一时无法解答的问题应说明情况,并组织人员抓紧查处。

4、对于举报者的过分言行,做到有礼有节,或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呈批制度

1、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中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纪委信访呈批表》,并附原件给分管领导阅批。

2、重要信访或问题比较严重需要报结果的,在1-2天内交领导阅批,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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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及时查处。

3、信访案件、重要信访在查处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度向有关领导汇报,以取得指导性指示,争取尽早结案。

查处制度

1、凡上级和领导交办要报查处结果的信访,要及时查处,催报和审理结案。

2、上级交办和涉及纪委监察对象的信访,由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查处。

3、一般信访案件在一个月内查结,复杂案件在二个月内办结,对问题比较严重和立案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办结。

4、对所有信访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转办制度

1、根据“按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办迅速,准确,无积压、拖延,以便认真、及时查处信访案件。

2、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除特别重要的问题,送领导阅批外,均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3、凡不属纪委(监察室)受理范围的其他来信,登记后,根据内容转有关部门处理。

催办制度

1、对转办的信访,在办理期限内,要采取上门协办、电话催办、定期反馈等多种形式,保证按期办结。

2、基层单位遇有疑难信访案件,纪委(监察室)要上门协助指导,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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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制度

1、上级党委、纪委(中央、省、市)和市有关领导部门转来的信访,凡是要报结果的,应按期报结,凡是要报回音的,要及时报回音。

2、如不能按时报回音的,应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和汇报办案进度,多请示汇报。

回访复信制度

1、对署名信件和来访,应把查处情况及时写信或当面告诉检举、控告人,对查处有异议的,应听取合理意见,认真加以解决,对无理要求的应进行解释或批评教育,劝其息诉。

2、对党员申诉的信访,经过复查,不论改变或维持原处理,均要回访复信征得同意,避免纠缠不休。

3、对受违纪处分的人,必须做好回访工作,帮助他们进一步认识错误,吸取教训,鼓励他们继续为党做好工作。

统计制度

1、按时、正确、真实上报各种信访统计报表。

2、进行数字统计的同时,力争附有简明扼要的文字分析,保质保量,一目了然,便于汇总。

3、对于上级下达的各种指标,力争全面完成,对不能达标的,要找出原因,分析情况,采取措施,加以弥补。

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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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信访办结后,应写出办理结果,然后按照要求归档。

2、对信访案件和重要信访查处结束后,无论查处结果如何,均要写出调查报告,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最后整理归档。

3、对于信访案件,按上级规定的案卷要求装订成册,做到统一规范。

保密制度

严格执行中纪委颁发的保密规定,不准将来信来访内容向无关人员透露,不得把有关案件查办情况向外泄漏。具体保密内容如下:

1、信访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检举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能危及其安全的有关情况。

2、检举、控告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未经核实处理或政在核实处理的内容。

3、办理信访案件和查处违纪案件的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搜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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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试行)

2012年01月0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指的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及学校各级党政部门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工作。

第三条 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

(一)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 受理范围

第四条 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是“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受理对学校各级行政机构、各级管理干部和由学校行政机关聘任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各级管理干部和由学校行政机关聘任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其他应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第五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件,要进行协调联系,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 信访接待办理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举报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学校基层党政部门收到群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后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认真做好纪检监察部门交办或需要配合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

第七条 按照“热情接待,认真听记,妥善处理,教育疏导”的信访受理原则,在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处理来信的同时,均应做好登记,并必须保管好完整的信封、信笺、邮票、邮戳及随信所附的物品原件或原始记录。对不属纪检监察范围的信访件,要对信访人讲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 纪检监察部门内部负责信访的专职人员,应及时将接受到的信访材料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要对各类信访提出处理意见,重要问题的处理应请示分管书记和主管行政领导,特别重要的还应该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根据信访内容及工作进展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可在工作职能权限内越级报告。

第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件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办理。信访举报调查谈话时纪检干部应至少有两人在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政领导责成查办的信件及重要信访件,信访查办结果要及时报转办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政领导。

第十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

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下转的信访件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第十一条 凡具名信访件应予以答复,告诉其来信来访来电的处理情况;对匿名举报,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处理联名信时,应注意及时核实联名信反映的情况,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防止转变成集体上访。

第十二条 信访接待处理情况要定期向校党委和市经信纪工委报告。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发现集体来访和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信访,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第十三条 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季度、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分析、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定期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季度、信访分析材料报校纪委书记。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完毕后,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依照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做到文件齐全、随时立卷、及时归档。

第五章 纪律和责任

第十五条 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作制度的各项要求以及有关保密制度,并遵循下列纪律;

(一)不准扣压、损毁或者私自摘抄、复制举报件;

(二)不准向无关人员扩散和公开举报材料;

(三)不准擅自办理举报件;

(四)不准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向被举报人和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

(五)不准擅自将举报材料带出工作场所;

(六)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载体上存储、传递、处理举报件;

(七)不准泄露上级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对举报件的批示及查核报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等情况;

(八)不准歪曲、隐瞒和捏造举报内容及查核的事实真相;

(九)不准接受举报人、被举报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宴请、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不准利用举报材料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之机谋取私利;

(十一)不准擅自核对笔迹和进行文检;

(十二)对泄漏信访举报情况的,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第十六条 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在受理举报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应当回避而未主动提出回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 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校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五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为使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一、信访登记制度

1、在业务范围内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均由专人登记,主管领导受理的信访件及各科室非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均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各科室所有自行办结后的信访件每个月到信访室统一登记。

2、对来信、来访(来电)要做到专册登记(登记填写要把登记表尽量写全,写完整)。

3、登记时要黑色碳素笔,信访内容摘录应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字迹清楚。

4、当日信访当日登记,急件、要件立即登记。

二、信访呈阅制度

1、对反映的重要问题,上级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应填写《阅办卡》。

2、经办人一般在收件的当天填写《阅办卡》,并附原信或上访材料送主要领导阅签。

3、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不含节假日、领导外出日)。

4、经办人收到重要信件或遇到重要集体访时,应立即呈报分管领导。

5、经办人收回经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后,按照领导批示办理。

三、信访查办制度

1、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领导批示精神办理信访案件。

2、直接查办范围:线索具体、案情单

一、易查易结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时间比较紧迫、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需要立即查明情况予以制止的违纪问题;举报人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问题;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对本县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问题。

3、查处信访案件应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性质。

4、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经查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在《阅办卡》的“处理结果”栏填写了结情况,反映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严重违纪问题需进行初步核实的,按《案件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程序办理。

5、办理信访件的期限:一般信访案件为一个月,重要信访案件为三个月,转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信访举报保密制度

1、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管。

2、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信访举报单位,被信访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身份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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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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