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治土清废工作总结(范文大全)

栏目:其他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治土清废工作总结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高标准完成治土清废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土壤污染防治

1、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为推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维护公众健康,为土壤污染治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提供依据,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截至2020年10月,我区已完成136个地块信息采集,按要求完成其中22个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分析和数据上传,共投入中央资金261.2万元(2019-2020)。

2、开展地块调查、修复及风险管控,保障安全利用

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用地土壤质量修复工作,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72.8万元。截止10月底,全区3900余亩晚稻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抽样检测全部合格,预计全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达92%以上。

开展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功能调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1至10月,共完成43个相关地块污染状况调查、评审,下发意见。

督促蛟川街道落实金甬腈纶有限公司和第二化学厂原址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完成2个地块安全开利用(修复地块、原疑似污染地块),全年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率100%。

3、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落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下发《关于做好我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的通知》,全局5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2020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完成《镇海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征求并印发实施,组织召开启动会议,根据近期(2022年)和远期(2025年)目标部署相关工作,编制并实施《镇海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力争提前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的目标。

2、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

持续提升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能力,2020年完成宁波三达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废磷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宁波天利树脂有限公司3.5万吨/年多乙二醇项目处置项目建设。

3、建立小微企业危废收运和一般固废五化收运体系

依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等综合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小微企业危废“公交化”一站式收集,全年为小微企业提供拼车服务300余家次。依托宁波九容环保有限公司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统一收集、转运试点工作。

4、首次开展工业固废在线考核、申报

提升工业固废监管信息化能力。持续开展危险规范化考核,组织70家单位固废、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首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在线自查。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组织236家年产一般工业固废40吨以上单位首次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在线申报。

5、完成污泥行业提升政治年度任务

根据《宁波市污泥产生企业与利用处置行业深化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甬土办〔2018〕3》号)和《镇海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镇海区年产一般工业污泥1000吨以上单位污泥提升整治工作。截至今年10月,6家单位已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并进入验收环节。

6、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督促总金属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指导蛟川水处理、添宝五金、渊博电镀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保障我区重金属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篇:2021年生态环境分局工作总结[范文模版]

2021年生态环境分局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着力改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关于2020工作总结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截止12月6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04%,达到4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14天,较2019年同期增加6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5%,重污染天数达到10天。

印发了《县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县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县秸秆禁烧整改工作方案》《县机动车污染防治精细管控办法》等文件,通过减煤、降尘、治企、控车、除烟、增绿、监管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深化锅炉综合整治。县兴华磨具加工厂已拆除生物质锅炉改为电炉,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拆除燃油锅炉改为燃气锅炉。二是加强汽车尾气治理。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查车辆3268辆,查处不达标车辆1165辆,处罚23.3万元。我县重型柴油货车OBD在线安装任务目标是150辆,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安装。三是加强扬尘治理。我县联合成立了县防治扬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企业料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巡查监管力度。城区主要路段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100%。根据天气情况,每日洒水4次,每天洒水40吨。同时,加强对国省干线进行巡查,确保公路路面整洁通畅。四是加强“散乱污”治理。各乡(镇)场、开发区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五是抓紧抓实“双代”工作。2020年,我县气代煤33818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建立燃气安全网格化责任体系,严厉查处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管网设施等行为,让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我县重点河流考核断面三个,分别为宣惠河大口河口国考断面、漳卫新河小泊头桥省控断面、大浪淀张皮桥市考核断面。今年以来,截止到11月底,我县三条河流断面各项指标均值全部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

印发了《县水污染防治2020年水质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县宣惠河、漳卫新河断面水质保障方案》《县全面推行湾长制工作方案》等方案,相继开展了水环境隐患大排查、陆源防治、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流域污染排查整改等工作。按照“一河一策”方案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入海河流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漳卫新河房屋48处,虾池、鱼塘42处,网箱700余箱,清理占用岸线5公里的船厂6家,清理宣惠河临建、养殖场8处,清理大浪淀排水渠临建130平米,断桥1处。封堵宣惠河、宣惠引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4处。编制印发了《县近岸海水养殖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处理方案》,目前已清理养虾池3440亩。我县涉水企业5家(含县污水处理厂)均坐落在经济开发区内,涉水企业全部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和安装了废水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自身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目前,累计完成沿河村庄生活污水58个村,有效管控村142个的工作任务。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县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印发了《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县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县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注册企业31家,均在固废管理平台上申报了管理计划、月报、产废种类和数量等信息。我县年产50吨以上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冀衡青先化工有限公司、科健合成香料有限公司、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了企业端智能监控安装联网工作。每月对产废单位开展了规范化检查,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强固废危废全过程监管,对危废转移现场进行了监督。组织执法人员对产危废企业进行了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企业4家,限期整改1家,停产整改1家,行政处罚2家,共计罚款20万元。

(四)全力推进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我县主动认领问题12个,现已完成整改12个,销号10个,2个问题在2020年底前完成销号(“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问题敷衍整改”、“省重型柴油车增长较快”)。

2.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我县主动认领问题共23个,现已完成问题整改21个,其余2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缓慢”、“有11个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跟踪环评”)。

3.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省督察组下沉督察交办问题13件,已整改完成12件,整改中1件,为县垃圾填埋场问题,预计2021年6月底完成。省督察组督办单1件,为镇村北倾倒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交换意见会涉及我县问题29个,其中,共性问题23个,个性问题6个;现已完成整改22个,整改中6个问题(实际问题为5个,问题6:宣惠河大口河口未完成总氮削减10%的任务;问题27:河道清淤力度不够,牵头单位为水务局;问题35:县污水处理厂问题,牵头单位为城管局;问题37:县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牵头单位为县农场;问题54、58为县垃圾填埋场问题,牵头单位为城管局)。我县接信访举报59件,其中,重复举报达19次,实际举报案件为40件,属实或部分属实23个,不属实17个;截至目前,属实问题中已整改完成22个,整改中1个,为苏基镇王常丰村养鸡场问题。

(五)大力推进环境执法监察

1.依法严惩违法企业。今年以来,共下达行政处罚案件30件,处罚金额157.0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2件。

2.全力做好问题整改。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4件,省执法检查交办问题14件,市执法检查交办问题52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3.严格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采取节假日抽查,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坚决杜绝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日查、夜查,并协助企业制定了“一厂一策”。共出动1435人次,检查企业2156家次,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了现场执法APP系统。

(六)加强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环保宣传进集市、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社区“五进”活动,利用“3·5”学雷锋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和环保相关知识。共发放环保购物袋、《新环保法》、《农村环保手册》、《环保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画等5200余套。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深厚氛围,为建设“美丽、沿海强县”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第三篇:某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总结

某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

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HN省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某市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任务交办书,突出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为目标,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积极推动我县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我县2022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向好趋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22年元月至十月PM2.5、PM10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除因PM10监测仪长时间待机造成的仪器死机一天外,截至目前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我县纳入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蒋家溪和白水滩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Ⅱ类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体,保持稳中向好趋势;姚文田大坝(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比例均保持100%;持续保持我县无黑臭水体。全县无水污染事故。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创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当前环境问题的重点难点,按照“动员所有力量开展攻坚、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思路,制定《2022年卡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行动方案》及《2022年卡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行动方案考核细则》,《2022年卡拉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方案》及《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考核细则》,细化分解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目标指标,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夯实环保基础,方案已通过第四十五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一次县委常委会对此项工作再次进行部署推进,县生态环委会迅速将2022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清单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

6月15日,县委绩效与督查室对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全县并予以全县通报,多管齐下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严防环境污染事故。

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环保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组织人员对企业环境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尽快完善应急救援设备贮备,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帮扶措施,明确专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而不是“一刀切”进行处罚,指导企业开展整改,整改通知书45份。“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县区内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进行重点监管、监测,按要求及时对县人民医院、县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监测及每天一次的巡查,督促指导全县2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安装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查处3起非法处置废电池环境违法案件,并将案件移送公安,罚款5万元。今年接到群众投诉和12345县长热线24个,全部予以回复并及时办结。

(三)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城区及周边建筑工地,建设车辆冲洗平台、降尘喷淋设施、设置工地围挡、场内湿法作业、大部分工地已完成裸土覆盖、密闭运输,使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提高道路机扫率,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有效完成了“六个100%”。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

(五)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按要求重新划分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并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发布。

(六)全面推行排法许可制度。

按照《某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县以核发许可证124个行业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加大排法许可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督促排污单位依法申领,依证排污,自觉守法。上半年完成我县“33+91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完成排污许可证有31家,备案登记企业115家,全面完成任务。

三、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督察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省整改办挂牌督办的“工业集中区(酒店塘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于4月27日解除挂牌督办。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和移交重点问题22项。其中共性问题21项,个性问题1项。于2019年8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8项,其余4项问题按全市统一部署整改期限为2022年12月底完成整改销号。一是“某市中小河流水资源开发没有规划环评,小水电无序开发问题比较突出,“两区三园”内还有49个小水电站。

”问题。该问题属于超期未完成项,全省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期,县水利局对全县小水电站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对全县小水电站进行分类整治,编制了《卡拉卡拉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2019年8月底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评估,销号资料已向市突改办呈报。二是“某市医院发展较快,部分医院病床数成倍增加,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却没有相应增加。”问题。县卫健局通过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病床数进行摸底,按照县直医疗机构1500张床位、乡镇卫生院900张床位进行设计,以县直医疗单位按照日均处理600吨/天的能力安装了污水处理系统,其中对县中医院、县妇幼中心污水处理项目纳入县健康医疗集团西院区附属工程项目进行同步建设完工,各乡镇卫生院也均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正常运行。2022年6月1日,已向市突改办呈报整改销号资料。三是“大部分二级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简陋,主要是通过化粪池和消毒处理医疗废水,乡镇卫生院大部分未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少数已建成的也因为运营维护管理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问题。截至2019年12月,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已安装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能正常运行,县中医院已整体搬迁。四是“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普遍,已建成的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无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成为摆设

”。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为:编制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建设计划》,完成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2019年初启动卡拉县鱼市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全部土建主体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

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已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规划》已颁布实施,并获得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目前正进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申报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进展缓慢,5月底完成3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但剩余91个行业的进展缓慢,急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8月底前完成所有审核发放工作。

二是督察整改销号问题进度滞后的问题,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牵头单位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领导责任。深刻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配合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按时按质完成交办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涉重涉危重点企业监管、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建筑施工“六个10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地表水水质、市区空气质量指标改善等为抓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抓好水、土、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重点工作落实,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防止问题反弹。对督察组和上级领导要求立查、立改、立报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明情况,按规定时限上报查处情况,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相关事宜。目前收到并办理2件交办任务:一是步头降乡涞溪村村部有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做水泥砖,并将做好的砖堆放在路边,影响民众的交办事项,经现场调查与核实,该标砖厂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该标砖厂临时用地经某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严格按照审批红线范围内规定用途使用,未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未改变审批临时用地用途。经走访周边群众及村支两委了解到该水泥砖厂并未影响群众出行和过往车辆通行。属不实件。二是鱼市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未安装计量装置,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值差别大,总排口建设不规范事项。鱼市镇污水处理厂正在采购进水流量计,鱼市镇污水厂雨污分流配套管网正已实施,完成施工总量的85%,今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可解决雨污分流不彻底,晴、雨天进水浓度值差别大的问题。并将在总排口处新建一座出水调节井,可解决总排口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3.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大排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HN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县将对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矿库及重点流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以此为突破口加快解决环境保护历史欠账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

4.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督查督办机制,让各级各部门始终带着责任和压力抓生态环境保护、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对进度滞后的治理任务,拉条挂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督办,跟踪问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县各项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重点任务及整治项目。

第四篇:生态环境分局三季度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思路

县生态环境分局三季度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8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7%,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

pm2.5、pm10平均浓度为29ug/m3、35ug/m3,同比下降17.1%、11.3%。全市(8个县市区)排名第7位。

1-8月份,地表水水质情况:衡山自来水厂断面与上年同期持平,都保持在Ⅱ类水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熬州断面与上年同期持平,均保持ii类水质,符合国家考核要求。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根据市生环委会对任务调整后的任务清单,今年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共计有95项工作任务,截止8月31日,已完成75个任务。

1、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项目包括4大类67个项目,已完成52项。其中:1、水污染防治项目共11个,已完成5个(未完成的项目:长江石子水厂、沙泉水厂、福田水厂、岭坡水厂、杉木桥水厂、长青水厂6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共52个,已完成46个(未完成的项目:长盛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治土清废工作总结(范文大全)

第一篇: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治土清废工作总结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