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栏目:社区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天津路办事处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厂北社区基本情况:

厂北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05年,目前,辖区共有企业107家,其中10人以上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96家,已单独建会11家,联合工会2家含92户,发展会员300余人,入会率达到%。

近年来,厂北社区工会在区总工会和办事处党工委、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会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紧紧依靠广大职工,努力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和物质生活、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同时,切实加强工会自身规范化建设。现将社区工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范组织建设,工会工作日趋完善

(一)狠抓工会干部配备。认真贯彻《工会法》,厂北社区在办事处总工会的科学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于年月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主席、委员、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并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了工会基本法规和业务培训,较好地保证了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认真坚持例会制度。每三个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工会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商讨工会活动,工会台帐记载齐全。

(三)重视组织发展工作。社区工会严格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加大组建工会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工会全覆盖工作,积极发动辖区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社区联合工会,截止目前,社区联合工会由从前的工会2家,会员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工会13家,工会会员300余人。积极将失业、下岗、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吸纳到社区联合工会,真正将“社会人”转变为“单位人”,便于社区有序管理。通过社区干部走访、引导,目前,已有53名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联合工会。

(四)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开辟了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等,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广大职工配备了室内外健身器材15个,图书2000余册,同时还配备了电视、投影仪、乐器、体育用品等现代化娱乐设施,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健身、娱乐场所,搭建了沟通联系的桥梁。

(五)狠抓工会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会结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市、区总工会相关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干部日常工作制度”、“职工之家活动制度”、“工会会员学习制度”、“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会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工作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工会始终把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以宣传《工会法》为契机,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社区工会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会议、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会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建会的重要性,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切实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了辖区群众、企业对工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维护职能,做好“民心工程”

厂北社区把为辖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民心工程。

(一)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辖区企业开展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业提供了工资指导线,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职工工资有了基本保障;要求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保护合同,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权益,截止目前,共与11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和集体合同11份,覆盖职工120余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份(含21家),覆盖职工80余人都从中受益。

(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并聘请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通过调解,为辖区1家企业职工争取到社会养老保险,调解劳动纠纷20余起,其中3起因工资问题发生的纠纷,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积极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职工与企业利益”双赢“的效果。

(三)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社区工会在行驶维权职能的同时,通过安排组织”三八节“女职工免费康健、”六一节“单亲子女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为失业人员联系再就业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女职工免费康健6次,慰问特困职工20余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31人,帮助5名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大学梦,分别给予助学金500-3000元。真正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使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作是自己贴心的家。

(四)基层企业走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基层“活动,每月至少走访3-4家基层工会,通过走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心声,并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职工反映的各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会与企业基层工会联系,为构建和谐职工企业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四、丰富活动载体,增强职工活力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社区工会积极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近年来,共组织职工运动会1次,大型文艺演出7次,”三八节“女职工座谈会3次,通过一系类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凝聚人心,提升精神面貌的作用。

我们厂北社区联合工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广大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厂北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会自身组织的建设,创新社区”职工之家"、完善社区工会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第二篇: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天津路办事处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厂北社区基本情况:

厂北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05年,目前,辖区共有企业107家,其中10人以上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96家,已单独建会11家,联合工会2家含92户,发展会员300余人,入会率达到%。

近年来,厂北社区工会在区总工会和办事处党工委、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会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紧紧依靠广大职工,努力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和物质生活、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同时,切实加强工会自身规范化建设。现将社区工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范组织建设,工会工作日趋完善

(一)狠抓工会干部配备。认真贯彻《工会法》,厂北社区在办事处总工会的科学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于年月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主席、委员、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并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了工会基本法规和业务培训,较好地保证了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认真坚持例会制度。每三个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工会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商讨工会活动,工会台帐记载齐全。

(三)重视组织发展工作。社区工会严格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加大组建工会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工会全覆盖工作,积极发动辖区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社区联合工会,截止目前,社区联合工会由从前的工会2家,会员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工会13家,工会会员300余人。积极将失业、下岗、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吸纳到社区联合工会,真正将“社会人”转变为“单位人”,便于社区有序管理。通过社区干部走访、引导,目前,已有53名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联合工会。

(四)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开辟了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等,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广大职工配备了室内外健身器材15个,图书2000余册,同时还配备了电视、投影仪、乐器、体育用品等现代化娱乐设施,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健身、娱乐场所,搭建了沟通联系的桥梁。

(五)狠抓工会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会结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市、区总工会相关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干部日常工作制度”、“职工之家活动制度”、“工会会员学习制度”、“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会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工作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工会始终把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以宣传《工会法》为契机,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社区工会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会议、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会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建会的重要性,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切实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了辖区群众、企业对工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维护职能,做好“民心工程”

厂北社区把为辖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民心工程。

(一)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辖区企业开展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业提供了工资指导线,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职工工资有了基本保障;要求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保护合同,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权益,截止目前,共与11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和集体合同11份,覆盖职工120余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份(含21家),覆盖职工80余人都从中受益。

(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并聘请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通过调解,为辖区1家企业职工争取到社会养老保险,调解劳动纠纷20余起,其中3起因工资问题发生的纠纷,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积极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职工与企业利益”双赢“的效果。

(三)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社区工会在行驶维权职能的同时,通过安排组织”三八节“女职工免费康健、”六一节“单亲子女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为失业人员联系再就业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女职工免费康健6次,慰问特困职工20余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31人,帮助5名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大学梦,分别给予助学金500-3000元。真正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使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作是自己贴心的家。

(四)基层企业走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基层“活动,每月至少走访3-4家基层工会,通过走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心声,并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职工反映的各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会与企业基层工会联系,为构建和谐职工企业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四、丰富活动载体,增强职工活力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社区工会积极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近年来,共组织职工运动会1次,大型文艺演出7次,”三八节“女职工座谈会3次,通过一系类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凝聚人心,提升精神面貌的作用。

我们厂北社区联合工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广大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厂北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会自身组织的建设,创新社区”职工之家"、完善社区工会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第三篇: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天津路办事处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厂北社区基本情况:

厂北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05年,目前,辖区共有企业107家,其中10人以上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96家,已单独建会11家,联合工会2家含92户,发展会员300余人,入会率达到%。

近年来,厂北社区工会在区总工会和办事处党工委、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会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紧紧依靠广大职工,努力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和物质生活、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同时,切实加强工会自身规范化建设。现将社区工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范组织建设,工会工作日趋完善

(一)狠抓工会干部配备。认真贯彻《工会法》,厂北社区在办事处总工会的科学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于年月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主席、委员、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并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了工会基本法规和业务培训,较好地保证了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认真坚持例会制度。每三个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工会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商讨工会活动,工会台帐记载齐全。

(三)重视组织发展工作。社区工会严格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加大组建工会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工会全覆盖工作,积极发动辖区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社区联合工会,截止目前,社区联合工会由从前的工会2家,会员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工会13家,工会会员300余人。积极将失业、下岗、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吸纳到社区联合工会,真正将“社会人”转变为“单位人”,便于社区有序管理。通过社区干部走访、引导,目前,已有53名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联合工会。

(四)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开辟了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等,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广大职工配备了室内外健身器材15个,图书2000余册,同时还配备了电视、投影仪、乐器、体育用品等现代化娱乐设施,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健身、娱乐场所,搭建了沟通联系的桥梁。

(五)狠抓工会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会结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市、区总工会相关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干部日常工作制度”、“职工之家活动制度”、“工会会员学习制度”、“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会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工作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工会始终把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以宣传《工会法》为契机,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社区工会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会议、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会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建会的重要性,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切实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了辖区群众、企业对工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维护职能,做好“民心工程”

厂北社区把为辖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民心工程。

(一)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辖区企业开展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业提供了工资指导线,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职工工资有了基本保障;要求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保护合同,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权益,截止目前,共与11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和集体合同11份,覆盖职工120余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份(含21家),覆盖职工80余人都从中受益。

(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并聘请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通过调解,为辖区1家企业职工争取到社会养老保险,调解劳动纠纷20余起,其中3起因工资问题发生的纠纷,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积极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职工与企业利益”双赢“的效果。

(三)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社区工会在行驶维权职能的同时,通过安排组织”三八节“女职工免费康健、”六一节“单亲子女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为失业人员联系再就业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女职工免费康健6次,慰问特困职工20余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31人,帮助5名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大学梦,分别给予助学金500-3000元。真正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使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作是自己贴心的家。

(四)基层企业走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基层“活动,每月至少走访3-4家基层工会,通过走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心声,并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职工反映的各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会与企业基层工会联系,为构建和谐职工企业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四、丰富活动载体,增强职工活力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社区工会积极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近年来,共组织职工运动会1次,大型文艺演出7次,”三八节“女职工座谈会3次,通过一系类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凝聚人心,提升精神面貌的作用。

我们厂北社区联合工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广大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厂北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会自身组织的建设,创新社区”职工之家"、完善社区工会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第四篇:社区规范化建设

关于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依法加强党领导下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使社区组织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青发[200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把社区规范化建设与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各项制度,理顺社区关系,强化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逐步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自身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责权统一,费随事转。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各类组织的职责与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社区自治,民主决策。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完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实行社区事务决策、议事、执行三者分立,分别设立社区的决策机构、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着重抓好社区的组织、制度、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搞形式,务求实效,切实提高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从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社区的自身优势和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以社区为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共建。

三、内容及标准

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包括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职责、社区工作制度、社区工作关系、社区设施建设和社区队伍建设。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是:

(一)社区组织健全。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社区党组织。组建成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职业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居委会内设各工作委员会,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

(二)工作职责明确。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社区自治章程,职业社区工作者要按照职责、职能行事,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要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社区居委会各工作委员要按职尽责,积极开展各自的工作。

(三)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责任区、在职党员工作站、在职党员“一卡一簿一单”等制度;建

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社区内的各项事务;社区居委会要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适合本社区的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要制定并认真执行社区居委会工作守则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社区“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和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居民档案和居委会工作档案,做到各种记录、簿册齐全,各种规章制度及有关图表上墙,公布于众。

(四)工作关系融洽。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融洽的内、外部关系,处理好与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业社区工作者、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职能部门及辖区内单位、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实现社区共建、资源共享。

(五)硬件设施配套。社区要达到“四室、三站、二栏、一校”和“五统一”标准。对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建立帐簿,做好管理与使用。

(六)工作队伍过硬。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各级党校、社区学院培训学习,掌握社区建设知识,熟悉社区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做到自身要求严格,群众威信高。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全区上下要提高对社区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发展;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区民政部门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作为城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搞好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有效地开展;各街道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责任目标,作为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开展创建文明示范社区、十佳社区居委会等活动紧密结合,为社区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经费保障;区财政拨付的社区居委会有关经费要保证及时足额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二)突出重点,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有效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要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推选补选工作,发挥职业社区工作者的作用,逐步形成一支年轻化、知识化、有干劲、勇于开拓、热爱社区工作的干部队伍;二是抓好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借助区委党校、社区学院和街道业余党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办公经费,切实解决好办公条件不达标、社区服务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三)强化考评,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质量。社区要根据市、区有关规范化建设的示范、达标标准,采取由社区居委会自荐、自评,逐级审报、分级审批的方法,经街道办事处初审、民主测评、公示,区民政局审查验收和区政府审批后,由区政府向规范化建设达标的社区授予相应称号。

(四)明确奖惩,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区、街、居要建立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奖惩制度。把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成效作为评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促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附:

一、社区组织建设

二、社区工作职责

三、社区工作制度

四、社区工作关系

五、社区居民公约

六、社区自治章程

附件一: 社区组织建设

一、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立,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党员50人以下的建立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党员50—100人的建立党总支,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党员100人以上,党务力量比较强,工作基础比较好,书记人选比较合适的,可建立党委,委员会由5—9人组成。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龄较轻的党员担任;书记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群众工作,受群众所信赖的党员担任。委员可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领导班子之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社区成员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每个社区成员代表不少于30名)。社区成员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任期一致,每届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积极参与社区内的各项事务,了解掌握社区居民需求,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行使议事、决策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后,实行社区成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并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法实行社区民主自治,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处理社区的日常事务。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

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一般在1000—3000户或一个物业管理小区为宜,特殊情况可不受居民户数的限制,其设置、撤销、规模调整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由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人数根据社区规模确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在居民小组提名、社区民间群众团体民主推荐、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民主自治的要求,建立社区服务、治安调解、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双拥、老龄八个工作委员会。根据社区特点,一般以50—100户为宜,合理设置居民小组,并推选好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任期与社区居委会成员相同,可连选连任。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对内称职业社区工作者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承担社区事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由3—5名职业社区工作者组成,设主任1人,成员2—4人。主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按照条件推荐一名组织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职业社区工作者作为人选,报街道办事处审批。

附件二: 社区工作职责

一、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社区内顺利完成。

(二)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研究讨论本社区内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

(三)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管理驻本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协调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五)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区委对居住在本社区的机关干部实行“八小时之外监督”;协助党工委对驻本社区实行双重管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

(六)加强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共建单位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横向联系,协调好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形成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和共同目标,共同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党的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承办公益事业,搞好社区服务。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社区各类群众文化团队的政治引导,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二、社区党组织党建协调小组职责

社区党组织党建协调小组由社区党组织与驻本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商讨本社区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实现社区资源共享、精神文明共创、社区事务共管、社区稳定共保。

(二)研究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等工作,探讨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组织和引导社区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等活动。

(三)充分发挥驻本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工作。

(四)充分发挥社区党员活动室、在职党员工作站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和

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顺利完成。

(五)贯彻区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示精神,指导本社区党的建设,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六)社区党建协调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议题,议题需提前一周进行通报。社区党(总)支负责例会召集和议题通报等具体工作。

(七)小组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抓好落实。

三、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责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临时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

(二)监督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选举、撤换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四)改变或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职业社区工作者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六)讨论并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制定和修订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监督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的执行。

(八)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九)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计划。

四、社区居委会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组织居民落实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发展社区服务项目,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八)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职业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定期听取职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汇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议,提出工作意见。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和文明小区。

五、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社区居委会的全面工作,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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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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