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一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10年1月27日在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福海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把握方向,明确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 去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人大工作围绕大局、砥砺奋进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严峻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适应形势新变化,主动顺应人民新期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深入研究和调整完善工作思路,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政治保证,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大责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的,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工作中较好地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紧贴中心工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确定工作重点,把省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履职之要,适时制定和调整工作计划,加强监督和立法工作,积极促进中心工作的开展。二是高度关注民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运用多种方式行使职权,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并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务实创新。在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的前提下,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加强立法工作、改进监督手段、提升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使人大工作更具活力、更有实效。 二、改进方法,注重质量,切实加强立法工作 常委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民族特点,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共制定、修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2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12部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出了积极努力。 常委会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制定了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专利促进与保护等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坚持“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突出抓好社会立法,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修改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特别是根据省委要求和我省实际,调整立法计划,确保急用先立,制定了宗教事务条例,及时批准了海南、黄南两个自治州的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坚持“改善生态、保护环境”,高度重视环保立法,分别批准了西宁市和部分自治州县有关节约用水、草原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条例;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共修订、批准修订、废止法规和条例13件;健全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方面的法规,修改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采取有力举措,推进立法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省级立法力度,立法计划实施率明显提高。常委会发挥在全省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正确把握立法的全局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更新立法理念,加大省级立法比重,完成的省级立法项目占立法计划总数的50%,是省级立法比重最大的一年;同时,坚持适时适度提前介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对法规起草单位和有关州市县立法工作的指导,立法计划实施率明显提高,实际立法数占立法计划项目的110%,是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情况最好的一年。 首次开展立法效果评估工作,总结积累地方立法经验。常委会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青海省供用电条例》和《青海省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立法效果评估,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施行情况,客观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积累了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经验。 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及时调整充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坚持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发挥法制咨询组的作用,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和统一审议制度,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规范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各项立法更加契合人民意愿,更加适应时代发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并审议和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把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大责任,加强对经济领域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政府加强指导服务,落实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层次低、创新能力弱等问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工作得到改进。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并及时审查批准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认真分析问题,提出中肯建议,对提振企业信心、搞好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民生改善。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两基”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建议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教师编制、教学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期实现“两基”目标。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提出了加强网吧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我省“十一五”以来交通建设、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交通建设要注重质量、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加大体育事业投入、推动体育产业化等建议。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了办理情况。 把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任务,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开展了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和以“保护森林生态”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并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了清理执行积案和涉诉信访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和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33件次、1983人次,加强了综合分析、转办督办工作。依法对省政府、西宁市政府和部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2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注重改进方法,增强实效:一是全面实施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科学确定监督项目,监督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了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三是在依法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定和完善法规,使监督和立法工作相互促进,增强了工作成效。 常委会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就调整预算和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人次,全面履行了各项法定职责。 四、搞好服务,增强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一是大力开展集中培训。先后在省内外举办了基层代表、党外代表培训班,代表履职水平得到提高。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调研和检查,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选择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办复率达100%,办结率达76%。三是加强和改进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发挥五个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和优势,分别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殊教育、科技进步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和视察。四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组织70余名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部分代表还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对社会保障和经济、司法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五是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为代表寄送有关信息和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五、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总结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契机,认真分析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关系人大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着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从常委会集体议事决策的特点出发,把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作为增强常委会履职效能的重要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就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原则、把握关键环节、完善各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思路和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带头落实会议精神,产生了积极效果。 切实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工作。根据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作用,主任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从认识职能定位、加强指导协调、强化自身建设、优化保障服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范,并召开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为各专门委员会更好地协助常委会履行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 进一步深化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常委会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贯穿于履职的整个过程。特别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实情、解民意,带动机关开展调查研究38项,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议事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努力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坚持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和机关学习制度,先后举办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省人大干部、全省立法工作培训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定政治信念,提高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各项后续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形成了勤政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建立机关有关重要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的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 去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我们隆重举行了一系列庆祝纪念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积极性。特别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庆祝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30年来我省人大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坚持人大工作与省情相结合、与时代同进步、与人民共命运,不断续写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 过去一年乃至3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靠的是省委的正确领导,靠的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也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协同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各项立法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何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跟踪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如何进一步抓住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如何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新胜利、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增强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全省大局的主动性。特别是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践,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保障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今年,省委拟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特别是要配合省委深入调查研究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努力把握改革发展稳定新任务新要求,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上取得新成效 今年将实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委要求和我省实际,计划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消防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条例,修订信访条例、旅游条例和实施节约能源法、文物保护法办法。加强对西宁市和各自治州、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及时审查批准有关法规和条例。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清理,着重解决现行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确保法规的科学统一和谐。继续开展立法效果评估工作,并同法规清理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质量是法规的生命,不论制定还是修订,也不论清理还是评估,都要把提高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努力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使各项法规更加科学严谨、切实管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监督在地方人大工作中的分量将会越来越重。今年,根据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对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作出相应决定,主任会议听取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汇报。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和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大监督工作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一府两院”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一方面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了解情况“实”,分析问题“透”,提出建议“准”;另一方面要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力求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在密切联系群众上迈出新步伐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根基所在,必须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要继续开展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和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并适时对这项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尽最大努力把代表建议事项落到实处;坚持常委会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制度,组织代表搞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丰富活动方式,使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职责;继续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重要活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调研指导工作。 搞好代表工作,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人大机关义不容辞,而且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应当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特别是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履职依法给予保障,提供必要条件。要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为新青海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能力上达到新水平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常委会要紧跟时代步伐,抓住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和重点环节,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继续抓好关系常委会会议质量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好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落实好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加强专委会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点和工作优势,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服务。同时,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整体合力,发挥好集体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廉政和能力建设,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水平。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力度,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推进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扎实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作用,为闯出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夺取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二OO五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 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6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21次,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次。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眼点,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要求,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在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及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慎重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根据县委的重大决策,把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发展作为振兴此文来源于的第一要务,抓住重点,注重实效,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慎重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全县“三个三分之一”奋斗目标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牢牢抓住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调整、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等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新途径,认真审查,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和程序,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重大事项的决定符合我县发展的实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创新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对重大议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议的“两审制”,力求创新机制。在近年来开展工作承诺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五项工作监督。一是强化经济工作监督。认真开展对财政预算、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监督,对“三农”工作、粮烟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用煤情况、招商引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部份项目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给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婚姻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传染病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审计法和宗教工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三是强化对专项工作的监督。为更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对全县税费负担情况、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到毗邻县区进行考察,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客观总结我县近几年来在税费负担情况,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开展了以“让人民喝上放心水”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反映全县人畜饮水困难的情况,引起了上级人大、政府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管理的监督;开展了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此文来源于、禁毒等工作的视察和调研。四是强化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加大推行“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承诺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健全激励机制,督促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承诺事项的落实,通过深入调研,对国税、发改、国土、林业、审计等五个部门年初的工作承诺进行了考核;改进和完善干部述职评议机制,进一步规范考核、评议的程序和内容,狠抓评议后的整改监督工作,11月,对卫生、民政、经贸等三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述职评议。五是强化个案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确定监督重点,组织“一府两院”召开个案交办会议后及时摧办督办。2005年,常委会对蔡发友等人反映的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办和跟踪督办,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个案监督成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又一新的亮点。 三、坚持标准依法人事任免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拟任人员改革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2005年,依法任命此文来源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3名,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6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庭长17名,人民陪审员69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依法接受2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辞职请求,免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6名。 四、加强联系推进代表工作 一是认真办理议案和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保护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一年来共办理代表议案1件,办结批评、意见、建议86件;坚持代表联系制度,积极拓宽代表履职 空间;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的表率意识。三是积极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为代表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五、拓宽领域宣传人大工作 一是以开展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撰写先进性教育专题简报十三期,宣传我县人大常委会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学习和工作上所取得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被市、县相关媒体采用六期;二是采写人大工作简报三十五期,其中七期被市人大常委会编入《人大工作通讯》;三是在环保世纪行活动中,组织开展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及人大意识,省、市人大对我县环保世纪行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以县人大机关办公楼竣工仪式为契机,召开了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竣工座谈会,回顾我县人大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建议,向社会各界宣传我县人大工作。 六、高度重视强化自身建设 在自身建设上,县人大常委会以抓思想建设为重点,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党组织建设,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修养、法律素质和理论水平得到提高,党性和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全局观念得到增强。在抓好思想建设的同时,自身建设在三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一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的帮助,筹措了资金,圆满完成了办公楼的修建,于2006年1月10日竣工投入使用,彻底结束了县人大机关办公拥挤、无固定场所召开常委会会议的历史;二是结合当前工作情况,在抓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了《此文来源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夯实基础;三是组织部份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机关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和交流,使大家既开阔了视野,又学到了不少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我县人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把信访工作作为县人大常委会沟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察民情,解民忧。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妥善解决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91件,办理上级部门转办信访案件69件,接待群众来访160余人次,办结率达百分之百。真正把信访工作变成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群众疾苦、缓解社会矛盾、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渠道。二是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还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次例会邀请二至三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对乡镇人大主席进行培训,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其他各项政策法规的认知和理解,以便于乡镇人大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帮助乡镇人大制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支持乡镇人大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乡镇人大的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三是真情扶贫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帮助挂钩扶贫点坡头乡坡头村村民调整产业结构,解决资金问题,引进魔芋种3000公斤,成功进行栽培扩繁,使坡头村村民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协调相关部门安装变压器1个,解决了当地200户村民用电难的问题。 各位代表,回顾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加强领导,上级人大精心指导,“一府两院”积极支持,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敬意!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所取得的这些成绩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性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机制和组织方式还应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代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人事任免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OO六年的主要工作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要开好头,起好步,县人大常委会必须在中共此文来源于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切实推进全县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构建平安和谐此文来源于服务。 一、深入调研,科学民主决定重大事项 要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适时决定重大事项,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特别是对全县“十一五”规划、“五五”普法工作、第三个依法治县规划、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民族宗教问题、交通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事关全县发展、稳定大局的事情,常委会将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民主,充分尊重民意,力求做到定位准确,决定具有超前性、科学性。 二、明确重点,积极而为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在总结近年来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工作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促进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的权益。 要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机制。努力做到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事后监督与全程监督相结合、财经监督与人事监督相结合、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要加强执法监督,尤其是加强涉及经济、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科技、教育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多地、前瞻性地关注控制人口、开发资源、保护环境等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通过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将环境保护、降低资源浪费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协调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并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在监督工作中,把重心向“三农”倾斜,向培植支柱产业倾斜,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倾斜,向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向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倾斜。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推进全县工业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明确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加大对政府转变职能的监督力度;二是要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题汇报、组织代表或人大常委委员视察、调查、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三是要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 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是: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对农业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确保农业法和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财政预算的严格执行问题,进一第二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本文2025-01-10 04:33:46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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