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8、不认真履行科室职责,接警或遇到突发事件不主动及时处理报告;

(三)不符合相应岗位的准入、资质要求;考试、考核不达标。

9、超过规定的年度一年获得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岗证及各种应具备的准入证;

10、在医院或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试中,1年累计2次不合格;

11、无故不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及会议达2次/年;

12、超过规定的年度一年未晋升到上一级职称;本科以下学历,工作5年后学历未得到提升;继教学分达不到年度考核标准;

10、医院年度考核不合格;未达到各科室制定的综合考核目标要求;

11、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完成岗位任务;

(四)违反相关规定,工作失职或以权谋私,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各种情形。

1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失职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给医院及科室造成不良影响及较大损失;

13、不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违反缺陷管理规定,或不遵守操作规程及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培训未及时改正;

14、不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致使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浪费;

15、作为发生差错事故的当事人或知情人故意隐瞒事件真相、不据实报告,经查实的;

16、未经医院及科室同意,擅自公开、泄漏医院、科室秘密;

17、出现损害医院利益的任何言行,或利用医院(科室)的医疗资源及对外协作关系从事个人利益活动;

18、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私自收取病人费用;

19、违反国家卫计局“九不准”规定; 20、违反医院员工守则的其他情形。

(五)同时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与医院其它规章制度相抵触,以本约定为准。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聘任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1、护理人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

3、聘用条件:

(1)具有正规护理专业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者;

(2)热爱护理专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者,并自愿到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4、聘用程序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5、所有聘用护士在招聘时都必须通过护理部的面试、理论和操作考试。

6、聘用期待遇、晋升、休假等按医院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解聘条件:

(1)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

(2)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

(3)不履行合同者;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到其他单位工作者;

(6)连续旷工超过医院人事部门规定的天数者;

(7)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8)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者等。

人事科、护理部

2013.01修订

第三篇: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一、护士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成延续注册,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三)护士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职业道德。

(四)护士必须按照《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完成培训及考核。

(五)护士应接受在职培训,完成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六)护士应对其护理行为负责,热情工作,尊重每一位病人,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七)护士应养成诚实,正直,慎独,上进的品格和沉着、严谨、机敏的工作作风。

(八)护士应通过实践,教育,管理,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九)护士的使命是体现护理工作的价值,促进人类健康,护士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为提高整个社会健康水平而 努力。

(十)护士应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时,必须本人提出申请,报护理部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领导审批,方可调动。

二、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须凭《麻栗坡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进修表》,《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照片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护理部办理报到手续。

(二)进修护士由护理部与科室协同管理,由护士长指定专人负责带教,不得单独值班。

(三)进修护士自己遵守医院,科室规章制度,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进修期间凡未经批准擅自回原单位或更改进修计划者,将终止其进修学习资格。

(五)进修期间按计划进行学习,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进修时间或自行转科进修,如因特殊情况须原单位与医院护理部函商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进修护士应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专科护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七)进修结束前一周,认真地对进修目标,计划作出个人总结,科室护士长,带教老师填写《进修考核表》,经护理部审核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三、见习护士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见习护士,是指进入我院工作1-2年内,未取得《执业证书》及未通过执业注册的护理人员,若2年内未获取《执业证书》将取消见习资格。

(二)见习护士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认真完成培训计划,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见习护士必须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四)见习护士由护士长安排临床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主管护师进行带教,不得单独排班。

(五)见习护士必须服从调配,如因个人原因需辞职,必须履行协议,递交辞职申请,办理终止协议手续,方可离开医院。

四、实习护生(以下简称“护生”)管理规定

(一)护生必须严格履行实习护生职责,按照《临床护理实践教学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学好问,做到服务细致周到。

(二)护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和安排

(三)护生应培养慎独,求实的工作作风,工作中有缺点,错误应及时报告带教老师,由科室妥善处理,避免对病人造成伤害。

(四)护生应主动,积极参加护理教研室或科室组织的各种 学术活动。

(五)各科实习结束前,护生应按时完成自我鉴定,由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填写实习鉴定,护士长审核签字

(六)护生实习结束前,由实习组长统一报护理部,经护理部审核盖章后办理离院手续。

第四篇:5、护理人员的录用与聘用管理

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黄埔中医院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

各级护理人员的录用与聘用管理

一、护理部主任的聘用管理

1.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事或主管护理工作公务员应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同级医院护理部主任的公开选拔工作。

2.本职位基本要求 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德才兼备,团结同事,身体健康。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理管理干部培训课程训练,并经考核认证,获得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护士长的聘用管理

1.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护理部负责推荐、组织考核科、区护士长,由医院党委任命。2.本职位基本要求 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质量,有团队精神。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士长岗位培训。4)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行政意识和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相应的工作。3.选拔任用程序

必须执行民主推荐、竞争考核、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

(1)确定、公布选拔任用条件

根据本职位元基本要求、岗位元需要和用人单位元人才现状,确定 67 “选拔任用条件”,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此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基本要求和竞聘流程等。

(2)民主推荐

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区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民主推荐可采用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等形式进行。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征求有关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确定区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人事部门领导、科(区)主任。民主推荐的结果要作为确定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的重要依据,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推荐表格要统一、规范。

(3)竞争考核

由业务部门组织业务考核、心理测评和竞岗演讲。业务考核包括: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护理学、管理学、公文写作、社会心理学理论知识等。竞岗演讲的内容包括:本人工操作绩以及就任本职位开展工作的设想。业务考核和竞岗演讲的评委,可由医疗、护理专家和有关的管理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护理专家不少于4人。

(4)民主测评

由护理部、人事处共同承担民主测评工作,测评前应对测评标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68(5)组织考核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业务能力。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6)讨论决定

考核小组主持召开会议,对考察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后,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决定护士长任免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能形成任免决定或任免建议。

(7)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

竞争上岗优胜者,其得分应予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取得护士长资格,按照护士长任免审批权限,由人事处及护理部联合发文公布任免,并将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送相关只能部门备案和归档。

三、注册护士的聘用管理

1.聘用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双向 69 选择、择优聘任。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2.聘用条件

医院为适应护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从中等执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并在全国护士执业考试中获得护士、助产士资格的人员中,依据其德、才、体、能等诸方面条件,择优录用到医院各护理岗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1)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专业,自愿到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2)经过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院校教育,获得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或助产士毕业文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者。

3)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5)三级医院原则上须聘用大专学历以上护士。3.聘用程序

1)本人交验护理专业毕业证书,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的《中 70 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或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介绍信;已婚者应当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各类证件到期必须按时更换。

2)由以护理部为主,与医院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应聘对象体格检查及政治、业务考核。通过严格审查和业务考核,择优录用。

3)填写相关聘用审批表格,连同考试成绩、考核材料、体检表和上述第一条规定的材料(证件)到本院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护理部公布录用名单,并发给试用通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愈合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6)聘用合同一式3份,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护理部及受聘人各持1份,并颁发聘书。合同期一般为1年。

7)在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合同护士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科室表明去留的意愿,用人单位元须根据工作需要及其表现,分别予以续签或不续签合同。

4.聘用期待遇

1)聘用护士在聘用期内与聘用单位正式职工享有同等的政治待遇。2)聘用护士在聘用期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聘用单位可参照有关规定,根据岗位要求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护士应享有与聘用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的晋升机会。

3)聘用护士在试用期内实行临时工资。试用期满后,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应与医院相同岗位的正式编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4)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护士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5)聘用护士在聘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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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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