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司法局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栏目:社区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西区司法局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西区司法局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西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8月我区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19名,其中缓刑5人;剥夺政治权利8人;假释5人;保外就医1人;其中包括异地委托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加强社区矫正小组人员的学习培训。7月4日,在西区司法局召开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会,加强社区矫正小组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的全面掌握,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矫前调查和衔接工作。1

一是认真做好拟提请假释和保外就医社区调查评估工作。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个人,做到调查核实要细,资料分析要准,评估报告要真,切实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环节。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秉承“材料交接—家庭走访—本人谈话—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自收到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建立帮教小组。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加强管控,严格矫正程序,严肃矫正纪律。加强矫正对象的请假审批、走访、教育和其他监管工作,对违反监管制度的对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收监执行等措施;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西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两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

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

(四)重视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妥善解决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发生因生活无着落导致的安全事件;定期开展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社区矫正对象稳定在基层。

三、2012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2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类专业人才不足,现有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有所欠缺,不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等环节开展工作。

二是社区矫正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西区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司法局上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维护平川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平川,促进平川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就我区2011年上半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我区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9名,其中刑释人员38名,解教人员1名。以上人员均登记建档,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妥善进行了安置,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目标。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立足基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平川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深入开展了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根据白银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对全区近5年以来的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经排查,我区近5年刑释解教人员共计262名,其中刑释人员223名,解教人员39名,解矫人员2名,针对以上排查出的对象,我局加强了协调督促,特别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了重点帮教,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组织开展了走访帮教活动。我局在春节期间对特困服刑人员家属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同志和基层股同志走访了特困服刑人员家庭,发给慰问金1000元。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热情,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与司法所干警签订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奥运安保责任书。为切实做好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及法轮功邪教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成功举办,根据甘安帮发[2010]6号《关于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与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我局分别与各司法所一线干警签订了《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奥运安保责任书》,责任书对矫正、帮教对象的排查、衔接、管理、教育转化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通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干警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了奥运安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以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1、为使我区社区矫正志愿者熟悉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的开展工作。1月份,对我区招募的326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各辖区司法所组分别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

2、制定下发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转发落实了《##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省司法厅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

3、今年上半年,基层股对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就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应着重把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做了具体指导。目前,对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接收,所接收人员全部建档造册,并开展了入矫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201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按照“帮教社会化,压滤机滤布 就业区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责任化”的工作要求,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形成专群结合,协调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排查活动,建立个人档案,完善衔接机制,强化信息反馈,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配合。围绕“矫正”这个核心,努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有效方法。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支持。

第三篇:司法局2020年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总结

2020年,社区矫正中心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在执法保障、执法管理和执法手段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和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5人,累计解除41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数79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审前社会调查是审判机关对有关人员依法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到罪犯能否在社区矫正的重要环节。按照《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开展审前调查工作中,深入派出所、村委会、村小组和村民中,采取走访、座谈和召开会议等形式,了解罪犯(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现实表现、个性特点、案件情况、帮教条件、判断分析能否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作为法院判决非监禁刑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共接受委托办理审前调查92份。二是及时做好衔接接收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收工作,是做好社区矫正的基础。矫正中心在收到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地填写《报到通知单》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和《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限期报到告知书》和定位手机,告知其在社区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控。首先,建立档案分级管理。根据要求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量身定制个人矫正方案和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如有外出,必须按要求及时请销假;

其次,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定位手机,并给监管人员配备手机实行24小时无缝监控,确保监管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知其位、听其声。同时要求监管人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登录《管理系统》查看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第三依法严格监管,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保平安、保稳定”的警示原则,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中,对全县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重点监管,确保了重点时期我县的社会稳定。四是抓好教育矫正工作。①加强身份意识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任务以及矫正原则与手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服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②加强学习社区矫正规章,使社区服刑人员懂得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对自身改造的重要性,了解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③开展真诚认罪服法教育,使其社区服刑人员了解犯罪与刑法的关系,明确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认罪服法的必要性和标准,真诚悔改,改恶从善。④加强教育学习,使其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纠正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以正确的思想去支配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二)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安置帮教人员人员433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1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0名,看守所刑满释放2名。对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

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一是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抄送有关执法文书,并及时告知、通报相关情况。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的法律文书,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的建议书及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等,及时抄送人民检察院。二是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定期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邀请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检查制度,定期向人民检察院提供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数和名单;

配合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官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制度,支持检察官直接向社区矫正人员调查了解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听取和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处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的,及时认真地纠正、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矫正工作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措施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无法可依,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其工作长期处于探索阶段,法律滞后问题越来越突出,社区矫正“有法可依”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矫正队伍人员奇缺,矫正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司法所日常工作量大,人手缺乏,任务繁重,社会志愿者更是物以稀为贵,人力资源十分有限。而且,部分司法所人员被抽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一旦出事,这个锅又会找谁来背?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目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这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行为的矫治效果难以得到保证,矫正效果很大程度上被打了折扣。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三)矫正经费短缺经费保障是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虽然,我县已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的矫正经费仍然很短缺。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矫正资金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费调剂,专项工作经费不能满足必要需求,加之司法所没有必要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甚至因为资金缺乏,无法开展正常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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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司法局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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