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 -- 商铺租赁合同[合集五篇]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商业地产 -- 商铺租赁合同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概况

1.1 甲方将位于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结构、框架结构等,该租赁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1.2 甲方向乙方保证,租赁房屋具备实现上述租赁用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各级政府批准文件、资质证明、许可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等法律文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均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协商续租事宜。届时同等出租条件下,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3.1甲方位于 物业管理工作由 进行日常管理。乙方须与 物业签订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

3.2 租赁合同及物业守则签订并支付了租赁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甲方即协同指定物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房屋钥匙之日起即可开始装修使用。

3.3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4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出。

3.5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除自然损耗以外,乙方须按房屋原样归还甲方,但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及添臵的设备,期满后乙方可将自行添臵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拆运,不能拆卸的,则乙方对房屋改装、装修的部位可以按照交付时的现状向甲方交付。如甲方需要,可折价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需要的,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6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3.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不搬出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经过甲方催告后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有权按照每日 元/平方米的价格,追收租赁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3.8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致使不能 实现租赁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双方约定租赁物为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合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该租赁房屋的租金计算标准自乙方实际使用租赁房屋时起三年内维持不变。

4.2 乙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安装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一致,免租金期间为三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实际交付乙方租赁房屋的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则按照甲方实际交付租赁房屋的时间起算免租金期间。在上述免租金期间,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不向乙方收取租金,但在该期间内乙方应支付因使用而产生的公共事业费用及相应物业管理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无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已享有的60日的免租期的租金应当向甲方偿还。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5.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限届满,若双方不再续约的,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租金,向相关部门付清水、电等费用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甲方归还租赁房屋后五 2

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5.2 租赁期满后,若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租赁保证金继续有效。新签订的合同若对租金进行了调整,则租赁保证金按照新的租金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5.3 租赁期满后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原因)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对该房屋不破坏质量和原有结构及不影响其正常租赁使用的前提下,将承租房屋内的物品搬空并恢复租赁物原状交还甲方。同时需将相关营业执照等在工商局变更注销,非注册在本园区内的企业除外。

5.4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按乙方实际需付给甲方的金额在租赁保证金中如数抵扣,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抵扣的原因及金额,乙方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若逾期则视为乙方认可该抵扣: 5.4.1 未能按时如数缴付租金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违约金(不包括应付租金在内)。

5.4.2 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而未付清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5.4.3 因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而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

5.5 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偿乙方因上述情况而欠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讨;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租赁保证金被因上述原因抵付之后,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 个月的租赁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10天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租赁费用及租赁保证金的支付

6.1 租金按贰个月为壹期支付,乙方须于收到房屋钥匙或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支付自租赁期始至当期期底的第一期租金,其后须于每期的十日之前向甲方缴付当期的租金;

6.2 乙方可以采用现金或支票、本票、划帐形式,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用划帐方式付款的,以银行帐面划帐款项所到之日作为乙方的实际付款日;用支票形式付款的,以乙方开具的正确的可使用的支票(以银行鉴定为准)当天作为乙方实际付款之日,如因乙方帐上款项不足而导致银行给予罚款的,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罚款,并应立即补足付清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甲方在乙方每笔付款后立即开具合法有效之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汇款:

甲方帐户号:

甲方开户行: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转租、转让

7.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租赁房屋的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后,该租赁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应与甲方签订有关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并由相关方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7.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回复,否则将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8.1 甲方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和义务:

8.1.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房屋及附属物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甲方保 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具备本合 同约定的功能,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8.1.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租赁 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修复;甲方应在接 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修理或同意可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维护或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影 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维护和维修。如因甲方延期修理造成乙方实际损 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1.2 甲方承诺出租的租赁房屋通过消防验收合格。8.2 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责任外,乙方还应承担如下责任:

8.2.1 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2.2 乙方如需要改建、改造、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改造的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对装修工程人员的操作行为予以监督管理。(详细条款参见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

8.2.3 乙方在室外增设或安装任何器具设备(包括空调外机、广告牌等),都应事先书面征求甲方意见,要以不影响整个广场氛围、环境及其它业户权益为

先决条件,并在指定位臵安装,并小心管理使用。广告牌需安装在甲方指定位臵,尺寸大小位臵不能遮挡其它业户的门面或其广告的视野,广告牌或发布的广告及拟在广场举行产品发布促销活动,需事先告知甲方,如有涉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乙方亦应报有关部门备案批准。

8.2.4乙方应合法、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易燃易爆品及违禁物品,不得在房屋内内举行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并应积极维护公共环境设施的整洁与完好,妥善处理生活及经营产生的垃圾,垃圾应正确地放臵在指定位臵或指定垃圾回收箱内,不得占用公共部位或绿化地带堆放物件或垃圾,不得在室外进行一切有损环境及形象的活动。

8.2.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干扰影响住户居民或其它租主之权益,如噪音、油烟、广告牌、不正当竞争等,并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应对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和物业工作人员做好一切日常维护与治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或公共环境设施的破坏及缺损或是直接、间接影响到甲方、物业管理处或其它租户等的权益,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损失赔偿。

8.2.6乙方有责任促使其相关人员,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乙方承租使

用该房屋的全部条款(包括其补充协议及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其中对乙方作出的禁止或限制,对乙方相关人员同样适用;而乙方应履行遵守的事宜,对乙方相关人员亦应履行遵守;乙方相关人员的任何故意、过失的行为亦被视为乙方本身的故意、过失行为,而由乙方向甲方负责;乙方并须就该等行为引起甲方承担的第三方的费用、开支、损失向甲方作出全额赔偿。

8.2.7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及时准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

提供可确保信件或邮件及时收到的准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错误或不详地址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2.8乙方在层高允许的情况下,在租赁房屋内搭建隔层,则应事先提供相应位臵图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2.8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8.2.9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指定的物业管理方之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

8.3 电话与宽带配套说明:

8.3.1 本园区将为每户租户提供 门电话线路、根宽带线路到户(每增 5

加贰百个平方将再增加上述线路数量,所有线路不包含相关开通费用),费用由租户自行支付。租户应合理安排使用,尽可能不超过所可提供的总用量。乙方确需再扩大用量,可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处填写书面申请报告。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乙方已交纳租赁保证金后,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情况外擅自解除合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对方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另一方损失的,则还应负责赔偿损失。

9.2 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如未按时交付,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减少收取逾期交付期间的租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乙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3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且对乙方的租赁使用造成实际影响的,甲方予以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致使达不到租赁目的的,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承担赔偿责任。

9.4 租赁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自应交而未交之日的第15日天起,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应付而未付租金的万分之五(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款日;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相当于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9.5乙方未按规定及时交付相关费用的,经甲方指定物业书面催讨未果后,甲方有权委托物业管理方中断对乙方的水、电提供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行动,直至乙方全额付清楚所发生之费用止,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建、扩建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人员恢复房屋原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执意予以阻挠,甲方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非归咎于甲乙任何一方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事变更(应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如战争、地震、水灾、政策变更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就不能履行部分,甲乙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租赁期满并不再续租的,甲乙双方只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确认,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及其解决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和平友好的原则

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图、装修须知、客户物业须知等,本合同附件是 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如有文字内容以盖章为有效,无内容则为以下空白)

本合同未涉及的相关事宜,应以甲方指定物业管理方之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 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特别条款

附 件

该房屋的平面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 乙方:

代表(委托)人: 代表(委托)人:

(签章)(签章)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9

第二篇: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上海市商品房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建筑面积为_ _平方米(面积已经双方共同实测并确认),房屋用途为办公,房屋类型为办公楼,结构为钢混。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租赁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等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 _年_ _月_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 _年__ _月_ _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贰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与押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该房屋租金 内不变。

2、乙方应于每期柒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押金为__ 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 币)元,每 为一期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4、甲方指定收受租金账户为: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帐 号: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网络、设备等由 承担,并按每月账单如实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 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日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 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居间中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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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商业地产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位臵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建筑面积㎡)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乙方已现场查看并同意以现状接收。具体位臵详见“租赁区域图”。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甲方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装修期。

2、租赁期满,甲方收回该房屋,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该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该期内每年年租金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2、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该期内每年年租金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3、租金按支付,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首次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必须在下一交租周期届满前壹个月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则须按应交租金 1% /天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全面履行相关义务,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如无任何违约,且向甲方缴清全部相关费用和处理好相关事宜后,甲方在半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反之则不退还(如房屋主体等有损坏,由乙方承担恢复费用和修缮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完好房屋)。

第五条物业及相关费用

1、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时缴纳水、电、气、物业管理、垃圾清运费及与租赁房屋、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乙方应保留相关缴费凭据,以便甲方查证。本合同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缴纳。物管费¥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整),此费用与房租一起缴于甲方。装表的水、电、气等按表计费,不得偷窃,否则将以10倍累计使用量的金额作为处罚。公共水电及损耗和公摊部位(即自动扶梯、公共过道、形象墙)所产生的水、电费和维护费等,甲方按面积、使用情况分摊给乙方,乙方每月在甲方通知后的3日内必须缴清水、电等费用,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的1%收取滞纳金。

2、乙方所经营项目的排污、排气等必须达标,并实行门前“三包”。

第六条装修及安全责任

1、乙方对租赁房屋的内外装修方案须事先报经消防等主管部门及甲方审查同意,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注意安全;乙方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和商场的规定及要求,因装修和消防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引起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乱动现场所有的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

2、乙方在装修和使用该房屋过程中,不得影响整幢物业的结构和消防安全,凡因乙方装饰装修和使用该房屋造成整幢物业消防不符合规范的,乙方应无条件

负责恢复至消防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等主管部门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其他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装修、改变原有设施设备和经营项目,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增设管线和电气设备等),费用乙方自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排污、排气等必须达标,并实行门前“三包”。因乙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合同的,其装修不得拆除或损坏(非附着于租赁房屋的、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其它设施可以自行处理),应保证原样交与甲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租赁该房屋而产生的装修费和因经营需要而自行购臵、安装的设施、设备等一切费用。(注:其他商家的管道若要经过乙方的租赁区域,邻里之间必须相互配合,互相协调。)

4、乙方在装修的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商家的正常经营,噪音大的装修必须错开经营时间。

5、为了该房屋的整体打造,形成一个良好的布局效果,提升商业气氛,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凡面向公共通道的一侧必须采用防火玻璃进行装饰隔离,靠公共通道凸出的棱角处必须采用圆弧,店招由甲方根据乙方所租赁的面积、位臵合理而定,乙方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修缮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以现状移交房屋。若其主体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若房屋出现除主体之外的自然损坏或其它需要进行修缮的情形时,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及时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对于乙方的装饰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它物体,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也不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水电等。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该房屋范围内的广告使用。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安全的房屋。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解决员工工资和保险并承担费用,有自主使用人员的权力),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涉。

2、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涉及经营有关的证照手续(含消防),合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经通知后应及时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后果。若有损坏甲方的名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的经营活动只能在所租赁的房屋区域内,不得超出,所有的通道(含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均属于公共通道,乙方不能私自占用,如因乙方不自觉遵守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应做好租赁房屋区域内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责任引发的失火、失窃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乙方之财产,乙方应自行办理火险、盗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乙方还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附加险种。如因乙方未投保或投保额不足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和物管公司对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甲方和物管公司的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缴、少缴或拖欠各项费用的理由。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发生的所有纠纷和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特别约定

1、租赁期满当天,乙方必须结清相关费用,返还租赁物(其装修不得拆除或损坏),并搬走所有可挪动财物,清理现场垃圾,否则视为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在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所租赁房屋需转包(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3、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条款及相关内容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除国家行政机关或房屋主管部门之外的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须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叁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 15 日未缴纳应缴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安排,且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未履期租金。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任何损失。

2、如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结清全部相关费用,返还完好的房屋(其装修不得拆除或损坏)。若乙方未向甲方结清全部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搬离房屋内任何设施、设备及物品,并将用于折抵乙方所欠甲方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费用。

3、租赁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年租金 20% 的比例赔付给守约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政府列为拆迁范围或征用、征收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损毁、灭失而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约定修缮房屋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且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未履期租金。

(1)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租金、滞纳金或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达15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所租赁房屋用途的。

(3)擅自变动、拆改或损坏房屋主体等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包给第三方的。

(5)利用所租赁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后生效;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区域图。

3、安全责任书。

第四篇: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承租人:北京中齐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2010 年11月23日

本《商铺租赁合同》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签订,由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制定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受其约束和保护:

一.出租人:石磊(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43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3号院2号楼2602室

电话:

二.承租人: 北京中齐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10号楼1808室

电话:85985633***

三.承租区域与用途:

甲方为北京市朝阳区天力街15号楼1层16_商铺(以下简称“承租单元”)的合法产权人,甲方同意将此承租单元,建筑面积为55.72平方米,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承租区域只可作为 房地产经纪 用途

四.租赁期:

4.1本承租单元租赁期为伍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本《租约》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4.2租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界满日或之前,可拆除先期投入,装置的设备.4.3租期届满,乙方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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