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最终版)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最终版)

一 组织机构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3 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 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2 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 使用科室反馈职责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 设备的购置计划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2 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对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批量设备的购置,向院提出申请,组织进行招标采购。5 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论证报院长审批后,实施招标购置凡新购设备在药械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填写由使用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才可实施购置。一切设备的采购程序由纪检、审计参与监督。

五 设备验收、安装、调试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6 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药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 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保养后加盖防尘罩等。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特殊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医院无维修能力的如:CT、彩超、MECT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七 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药械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5 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八 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九 设备的事故处理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 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一般事故 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3)重大事故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篇: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泰康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占医院固定资产的一大部分,对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医院必须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一 组织机构 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设备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设备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 设备科设备管理职责 设备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 使用科室反馈职责 及时向设备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设备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 设备的购置计划 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设备科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设备科组织实施。

设备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对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批量设备的购置,向院提出申请,组织进行采购。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论证报院长审批后,实施购置。凡新购设备科室必须填写由设备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设备采购计划申请表》,才可实施购置。科室急需的设备,经报主管院长后,先组织采购,后必须补办《设备采购计划申请表》

五 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

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 设备的维护保养 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保养后加盖防尘罩等。

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任务单》,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或者送至维修房维修。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特殊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医院无维修能力的如:CT、DR、彩超、电梯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维修保养合同。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七 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 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设备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

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八 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

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

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九 设备的事故处理

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 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一般事故 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3)重大事故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泰 康 医 院

2011.11

第三篇: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护理部、后勤处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护理部、后勤处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分管院领导负责制,护理部总体负责全院日常维修和医疗手术设备紧急维修的外联,及陪同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

2、各医疗科室应将设备维修联系工程师的联系电话汇总,报备护理部,由护理部负责制表,报备综合办及院领导,以便应急时需要。

3、维修实行三级负责制。

一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保养,由科室、手术室负责。

二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由科室报护理部,护理部协调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报备院领导。

三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中发现维修不好及更换零件,应在事故出现2小时内报院领导,由护理部协助院领导联系公司或厂家来工程师解决疑难问题。

4、实行逐层上报,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将要维修的设备初步筛查,根据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维修所产生的费用,要有分管院领导协商、商榷、上报院长审批核准。

5、所申请维修的设备,要及时制定责任人,限时完成,原则上在保修期内的设备24小时必须完成,在保修期外的设备72小时必须完成。

6、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外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维修价格登记等。

7、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后勤人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后勤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护理部可与办公室结合,医院后勤人员可参与医疗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并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了解设备的使用现状。

10、使用科室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三、医疗设备档案的管理

1、严格执行医疗设备的验收报告、工程技术图纸、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维修日志及联系记录和报废鉴定文件归档制度。

2、工程文件档案实行集中存放在护理部,严防档案丢失。

3、护理部应定期对设备工程文件档案进行检查,同时将设备资料清单报办公室存档。

4、对最终用户保存的使用手册应严格进行登记确认。

***************医院

2017年7月1日

第四篇: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科具体办理。(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价格达到30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移送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的应急救助性。(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预算计划形成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一)、申购

1、申购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申购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医疗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经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5)拟购医疗仪器设备配套条件是否具备。(6)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情况。(7)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技术力量保证及维修途径。

(8)如拟购进口医疗仪器设备,结合工作需要,与国产同类设备比较,说明购买理由。(9)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二)、审批

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决定;十万元及以上医疗仪器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批决定。

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紧急采购申请,应该优先办理,但必须办理规定程序的审批。(三)、采购

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医院制度,按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采购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完成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厂商承诺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人员承担。若采取试用方式,试用后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未中标的试用设备,医院不承担对其使用损失的补偿。采购方式分为: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医疗卫生项目分别是: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医用直线加速器、数字X射线摄影装置(DR)、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超声波诊断仪、伽玛刀(γ-刀)、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2、邀请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特点是:邀请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遴选推荐的仪器设备的市场应用公信度好;产品档次具有可比性;性能稳定、功能齐全,完全满足临床学科规划的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医院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医院领导批准,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新技术、新开展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适合替代设备的。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以及专机专用消耗材料,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在原招标的范围内,由于学科发展需要追加配置,为了保证设备的系统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预先声明可能对原采购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愿的。

(5)医院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才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四)、验收

厂商代表、设备科工程组技术人员、档案员与使用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对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应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填写《医院设备验收记录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合格证明》,收集齐全相关档案资料后整理存档。对于紧急购置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可简化手续,但必须补办验收手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进口仪器的验收

(1)按合同规定期限,货到时应及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委派业务人员到现场,与医院设备科、使用科室三方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所列项目逐项核对,并做好验货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如发现短缺、破损、或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应及时通告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及时处理或索赔。

(2)产品必须具备进口产品报关单复印件、商检报告及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3)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留存,然后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进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经济及其它损失)应按合同规定交涉办理。停机修理耗用的时间应要求相对延长保修期。

2、国产仪器的验收

(1)凡在医疗器械公司购买的设备仪器,如型号、规格、应配备的附件、配件等验收不合格,拒绝接收,立即办理换货或退货。

(2)直接向生产厂商订货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附属装置的配备以及途中损耗验收不合格,应拒绝接收,拒绝付款,退回原厂或由原厂来人处理等,通过双方协商议定的事项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照章办理。

(3)验收时须注意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价格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如不符合应及时与售货方联系、交涉,或拒付货款。(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科,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1、设备科要协助仪器设备的使用科室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日常维护制度、保管规则和应急预案。

2、建立《万元以上在用医疗设备单机运行管理记录本》,对应用、工作量、维护、故障、维修和分析评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科室仪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的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本等,对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如因工作调换,应办理移交手续,换新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机。

4、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程序,按使用规程操作,非指定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5、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或恢复正常时,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员,通知医务部和临床科室,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设备科应积极组织抢修。

(六)、保养和维修

1、各科室的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其一般性能和结构,随时进行清洁卫生和一般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仪器的整洁美观,完整无损,保证随时备用。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每周通电开机一次。

2、设备专职维修人员对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查询,每年对全院仪器设备组织轮流全面保养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适当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仪器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时,操作人员按《操作手册》或主动与专业工程师电话指导维修仍无法自行恢复正常的,应及时报告设备工程组组织维修。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组织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维修人员要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对急救设备应积极组织抢修,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

5、产品如因处于保修期间或其它技术原因,需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来院或移送院外维修的,应该征求使用科室同意,并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执行。设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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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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