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
XX区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XX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下称“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成果,保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集中排查、依法处理、建章立制”整治方式,到2022年6月,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招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整治,招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建筑市场秩序持续规范。
二、整治重点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三、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摸排整治行业乱象(至2022年4月)
1.全面排查。一是充分应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下称“省招投标监管平台”)的招投标大数据分析成果,重点排查存在疑似违规点的招标项目,摸清底数;二是运用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雷同查处机制,延伸设计、监理领域招标监管工作触角;三是运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下称“省实名制平台”)实名制监测分析成果,聚焦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等问题,核查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行为;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对群众提供初步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要重点核查,分类建立台账。
2.集中整治。一是在摸清线索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异常评分信息,深挖彻查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投标“指客”隐形联系,打击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打击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二是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查处挂靠、转包行为。三是健全与乡镇(街道)协调沟通机制,对未纳入省工程项目监管系统的项目,尤其是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核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四是涉嫌行业领域乱象的,督促企业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特别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依法打击惩处。
(二)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至2022年6月)
1.稳步推行“评定分离”政策。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支持开展异地远程评标,结合电子招标投标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串通投标认定查处办法,加大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推行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建立“标前一控、标后一管”管控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对施工企业招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实施严格管控,严禁企业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对中标一
XX区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
本文2025-01-10 02:36:13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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