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框架协议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框架协议

______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框 架 协 议(标准版)

甲方:______省______市人民政府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______市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建设“______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 “______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期)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按通行的BOT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内,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参与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能正常运行的本项目无偿的移交给甲方。

2、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方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的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拥有本项目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及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可以出于为本项目融资的目的抵押上述所有权和本项目相关权利,但抵押期限不能超出特许经营期限。

3、特许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甲方承诺不在同一地区内批准建设从事相同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类其他项目,且不得允许存在与乙方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公司及其他行业机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进行焚烧处理。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

设备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并保证处理后的烟气排放达到国家GB18485-2001的标准要求,竣工时以国家环保验收标准为准。

2、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建设计划分期进行,其中:

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

3、本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亩,由甲方以行政划拨的形式无偿提供,使用期限为年(即建设期、试运行期与特许经营期之和)。考虑到本地区生活垃圾增长因素,甲方同意另在本项目周边预留亩土地,作为乙方项目二期扩建用地,预留年限年,甲方同意在乙方进行二期扩建时将上述预留土地以行政划拨形式提供给乙方。

三、合作条件

1、投资额:总投资额万元(一期),投资额以初步设计的相应概算额为依据,实际投资额以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2、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单价为元/吨,垃圾处理费由甲方指定本地财政每月与乙方结算。项目投产次年起,垃圾处理费单价随物价指数相应幅度调增,具体在双方《特许经营协议》中详述。

当乙方运营本项目出现非经营性亏损或因当地物价指数变化使乙方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时,双方应参照建设部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调整垃圾处理费单价,或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以确保乙方保本微利正常运营、维护本项目。

3、本项目发电的上网电价按国家发改委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优先安排乙方的全部发电量入网;

4、(如有)本项目投运后产生的炉渣、蒸汽、热水等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安排使用并积极协助优先推广应用。

5、乙方自行投资建设本项目厂区内的所有基建和所需设备、设施及配套项目工

程,并提供技术品牌和模式专利。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立经营核算,保障本项目连续、可靠、安全的运营,自行承担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维修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乙方全权经营项目公司,出于投融资及企业发展目的,可以依法变更项目公司股东。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装运,保证每日将合乎质量及数量要求的生活垃圾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垃圾储坑内。甲方保证每日向乙方提供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垃圾数量(一期)不少于吨的保底量,不足保底量的按保底量结算处理费,超出保底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2、甲方应完成本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公共管理机构规定的各种相关许可和批准,以便双方履行本协议之需;同时,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及时办理项目用地地勘、项目的前期报批、环评、立项、可研等所有手续,获取所有必须的许可和批准,以便乙方如约履行本协议。各项许可、批准及手续的详细取得时间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执行。

若因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出现问题、相关项目用地使用权取得出现问题、市政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投入的所有损失。

3、基于本项目属环保公益事业性质,甲方应负责将本项目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或重点项目。甲方应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发电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享受政府招商引资及公益(环保)项目的优惠政策,给予本项目享受土地、税收、立项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和当地对同类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甲方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向省发改委申请立项、批文、上网电价的报批及获得优惠待遇,争取上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财政资金补助。

以本项目申请并取得的各项资金和财政补贴补助,无偿、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申请到的国债资金按规定要求提供给本项目使用。

4、甲方按照同等公益事业的最优惠价格和条件,向本项目提供建设、运营及维

护本项目所需的公用设施服务,如供水、排水、供电等,甲方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对优惠政策进行详细约定。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员工膳食、住宿交通、生活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5、本协议签订日后,甲方应成立由同级政府领导任负责人的专门工作小组,并指定一职能机构及负责人员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对口衔接,具体负责协调本项目审批等相关事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甲方应负责本项目全部建设、运营期间的关系协调,协助协调解决与当地各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各种事项。

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前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6、甲方负责最迟于前完成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拆迁安置、“五通一平(七通一平)”以及相关土地变更等手续,接至项目规划红线范围的道路、供电、通讯、排水、排污,并完成场地平整。项目如需采用自备井取水,甲方给予办理取水批复手续,保障可用水、电量达到项目建设、生产需要。以保证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能正常开工。

7、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全力协助解决本项目发电并网供电事宜。红线外电力接入系统由甲方负责与电网企业沟通并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8、如因炉渣砖市场受限,过剩的炉渣填埋到甲方无偿提供的填埋场,填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完成注册本项目公司的相关手续。

2、项目开工时限要求:乙方保证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项目的可研、环评、立项的批准以及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批复及《施工许可证》后,及时与甲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双方无法确定开工时间或不能及时确定开工时间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工程建设期:预计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自双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开工日期的推迟及工期的延期情况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进行详细约

定。试运行3个月后正式投入运营。乙方应按期完成建设,保证项目如期运营。

4、乙方负责本项目整体技术方案、设备、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本项目垃圾焚烧处理标准应完全达到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要求。

5、乙方的垃圾焚烧工艺必须按国家规定安装在线检测系统,并接受甲方环保部门的监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排放不合格,环保部门将依照项目规定处理。

6、如国家进行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调整修改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保证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与此相应,甲方应提高垃圾处理补贴费,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保证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垃圾处理厂经营管理的监督,提供有关运行和排放的记录数据,若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达成的唯一有效的框架协议。

2、本协议具有排他性,在此期间,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与上述项目相关的协议。

3、在本项目公司注册后60日内,甲方应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文书,本协议所有精神均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具体体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精神,并共同遵守。《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立刻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甲方应负责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本项目用地的征用和“七通一平”工作,具备施工条件。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为乙方取得土地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需向乙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八、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文字为中文。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事项的基本(原则)精神,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补充协议

或在《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文书体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协议生效的一个月内,在本协议基础上甲方与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甲方(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章): 代表:年月日

第二篇:垃圾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合作

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广安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其中: 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广安爱众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移交。

第二条 项目公司现状

(一)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

(二)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项目公司于

成立

(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亿元,实

收资本为万元

(四)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五)项目公司现股东及股权结构:。

第三条 合作投资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移交该项目。

(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改组原项目公司,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亿元,项目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及相关技术产权投资,占新项目公司%的股权;甲方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投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进行投资,占有新项目公司%的股权。

(三)该项目总投资为亿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占总投资的%,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乙方承诺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万元应按时足额投入。

(四)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总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前期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的办理。

2、负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府关系的协调。

3、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的配合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位项目公司资本金。

第六条 乙方投入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到位后,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八条 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合作前期工作,双方投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待与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

法 定 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第三篇: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市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臵,清洁美化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循环利用,现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投资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新注册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有限公司”。

2、甲方以优惠价格投入符合项目环评及建设要求的土地约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并投入万元人民币参与合作,计划占项目注册资金的%,乙方投资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注册资金的%。

3、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甲方与项目公司签署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30年,自项目投产之日开始计算。

4、公司投入运营后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按投资注册资金进行分配,甲方利润首先满足垃圾补贴费数额,实行多取少补,保证项目基本生存。

5、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年内按照项目评估价收购甲方投资的股份。

6、项目公司的董事会由当地政府派人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组成,项目由**有限责任公司派人担任总经理。甲方派人担任副总经理,协调当地事务。

二、项目情况

1、本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进行焚烧处理。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并保证处理后的烟气排放达到国家GB18485-2001的标准要求,竣工时以国家环保验收标准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配臵台吨/日垃圾焚烧炉和套MW汽轮发电机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备。

三、合作条件

1、总投资额万元,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投资额以初步设计的相应概算额为依据,实际投资额以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2、项目投产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量支付元/吨垃圾处理费给乙方,由甲方指定本地财政每月与乙方结算。如遇原材料及物价大幅上涨或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时,垃圾处理补贴费用经双方评估核算后另行协商。

3、本项目发电的上网电价按国家发改委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优先安排乙方的全部发电量入网。

4、乙方负责建设本项目厂区内的所有基建和所需设备、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并提供技术品牌和模式专利。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装运,保证每日将合乎质量及数量要求的生活垃圾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垃圾储坑内。甲方保证每日向乙方提供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垃圾数量不少于吨的保底量,不足保底量的按保底量结算处理费,超出保底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政府部门或公共管理机构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核准、环境评价、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与竣工

验收等,并负责做好乙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取得符合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相关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优惠电价、税费减免、电力上网设施建设优惠等。具体优惠政策,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予以明确。

4、甲方负责项目的“三通一平”建设,并保证项目开工之间,建设用水、电、道路、通讯线路通至乙方项目用地厂界(按当地定额计价评估折算至股份),保证公司能正常开工。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在**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所需的投资注册资金,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确保本项目不迟于 年 月 日前建成投产。

2、乙方保证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项目的可研、环评、立项的批准以及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批复及《施工许可证》后,及时与甲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

3、本项目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为个月,自双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开工日期的推迟及工期的延期情况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试运行个月后正式投入运营。乙方应按期完成建设,保证项目如期运营。

4、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乙方应尽快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工作。项目核准通过后,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做好项目的贷款融资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做好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作,所有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工程竣工后,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后投入运营,本项目垃圾焚烧处理标准应完全达到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要求。

5、项目通过核准后,对于原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列入项目总投资概算中。项目建成后,乙方用年时间将现在垃圾填埋场积存和项目投产前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通过筛分后焚烧掉,彻底解决垃圾填埋带来的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实现土地再生(项目投产后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6、如国家进行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调整修改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保证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与此相应,甲方应提高垃圾处理补贴费,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保证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需向乙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2、若因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出现问题、相关项目用地使用权取得出现问题、市政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投入的所有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质量不符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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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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