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资监管工作127(精选五篇)
第一篇:当前国资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存量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工作是当前国资监管工作的两大核心。存量国有资产的监管包括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考核、国有企业绩效评价的考核、国有资本金的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等工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包括:改制方案的审核与审批,资产的全面清查与审计评估,国有净资产的转让和处置以及国有产权的变更和注销。近
三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步伐的总体要求,我市国资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完成改革目标这一主线开展工作的,对于存量国有资产的监管尤其是国企经营者的年薪考核和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工作相对滞后,未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今后,随着国资委的成立,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目标应当向做大做强优质国有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建立和完善国企经营者(包括控股公司、企业集团)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征管力度上来。
一、关于存量国有资产的管理
当前,国资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准确掌握我市国有资产的分布、结构、质量以及效益情况,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借鉴和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逐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国有资本金评价体系
加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完善国有资本金监管制度,科学分析和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效果和财务效益状况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建立和推行企业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有助于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帮助企业寻找经营差距及产生原因,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也为我们制定经济政策和考核企业经营者业绩提供参考依据。目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已有一套科学的方法,我们可以选取一些主要指标
由国资委会同财政、劳动等相关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一些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组织实施。
企业绩效评价的结果可以作为经济决策、企业监管和资产及财务管理的参考依据;可以作为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任免考核或奖惩的参考依据;可以作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参考资料;可以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记录入档,为企业家职业化建设服务;也可以作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供信息咨询和管理参考的依据。
(二)逐步推广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考核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合理确定经营者收入,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市政府于1999年下发了《扬州市直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扬政发[1999]95号),其中对年薪制的定义、适用范围、年薪的构成、考核审批、年薪的支付以及奖惩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现阶段年薪的执行对象主要是工业企业,对于建筑行业、市政公用行业以及一些国有份额较大的流通行业也可比较执行。建议重新修订后进行下发,每年严格按照此规定组织实施,力求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堂。
(三)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1999年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发[1999]154号),从产权转让的审批机关、产权转让机构及职责、产权转让的范围、出让和受让、产权转让方式和程序、产权转让的中止、终止和无效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成为规范我市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后来,财政局又于2003年重新修订了《扬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其中对产权转让的定义、审批权限、操作程序以及产权转让收益、处置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市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更加规范,也更加适应新的政策的要求。
现阶段,改制的政策又有所变化,对国有产权转让方式和受让对象也有了新的规定,国有产权转让一律以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如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需报经省国资委批准。尤其是最近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文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也不向管理层转让。规定同时指出: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中,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定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应由有管理职权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管理层不得参与。
另外,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必须进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暂于以上情况,有必要对现行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进行研究和重新修订。
(四)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管理
1997年市财政局出台了《扬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扬财工[1997]42号),其中国有资产收益具体包括:
1、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税后利润;
2、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
第二篇:国资监管体系调研报告
国资监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架护航
——对宜都市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调研与思考
宜昌市国资委宜都市国资局联合调查组
按:面对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积极推进的“大国资、大监管、大资源、大配置”的国资监管体系,国资监管部门如何履职尽责,为地方经济发展撑起一方蓝天,湖北宜都市国资局大胆探索,以其“监管全方位,资源大配置”走出了一条县级国资监管部门建功立业的成功之路。
国资监管,新时期诞生的经济管理名词;国资监管在湖北宜都市奏出时代的强音:
——规范实施国企改革改制,使75家企业摆脱困境,2.5万人转变身份,盘活存量资产10亿元;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统一调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防范资产流失近亿元;——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三大平台实现引资、融资近6亿元;
——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14家,生产总值达到184.2亿元,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发展先进行列。
“宜都国企改革改制的成功和快速的县域经济发展,靠的是健全的国资监管体系,得力于科学营运国有资本。”
该市常务副市长张白华、国资局局长裴学中、副局长罗同艺异口同声,一语道出真谛。
一、“四个强化”是宜都国资局的大胆探索
宜都市上锁巴楚山地,下引江汉平原,长江清江环抱,辖7镇2乡1个街道办事处。早在2008年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部等单位组成专家组对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调研考察,被确定为 “宜都模式”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尝到甜头的宜都市委、市政府领导,视野更宽,信心更足,在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赋予相应职责权限的基础上,以“四个强化”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
第一,强化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当国企改革进入高潮,一度使人们顾虑重重,在医治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企业发展内动力不足等问题的同时,又担心企业改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趋利避害,该市国资局勇挑国企改革重任,抽调工作专班参与配合国企改革,在认真调查,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对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债务处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了“三定、四按、五把关”防范国有产资产流失的措施。即对产权转让、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公开选聘确定中介机构、对产权交易、资产拍卖确定规定场所、对资产价质确定最低底限;按规定、按程序、按合同、按要求履行双方职责。具体实施中,严把清产核资关。成立资产清理小组,实施资产清理,防止资产漏统,造成资产流失;严把审计和评估关,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资产评估,防止拉关系,走后门等致评估失真;严把进场交易关。所有国有产权交易必须进市政务公开中心进行公开交易,严控场外交易。严把产权交易信息披露关。利用网络、报刊、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充分的发布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竞争;严把现场交易监督关。对资产较大、反映敏感交易项目,以公开拍卖为主导,并由市国资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等多部门进行现场监督,联合把关,严防交易不公和出现偏差。一系列举措实施,既有效推进了国企改革,又防范了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2006至2010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共计进中心公开交易199起,挂牌价格共计5206万元,拍卖成交金额为6755万元,增长29%。
第二,强化市属国有资产统一调配使用。过去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政事业单位直接管理所属国有资产,自身占有或实施对外经营,产权不明,效率低下,甚至官商一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变成了部门资产,成为单位和部门的“小家当”、“自留地”。有的随意处置、变卖,经营收入划入单位“小金库”,管理主体不明晰,基本上是谁拥有,谁使用,谁处置,监督
管理失控,国资局一设立,即从最敏感问题开刀,经市政府授权,针对产权不明晰问题,由财政国资部门牵头,会同国土、房产、规划等部门对土地、房屋的产权登记注册;对闲置资产予以收回,由职能部门统一调配使用,以“五个统一”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即统一进行公开招租、统一使用合同文本、统一进行合同鉴证、统一使用财政票据、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近两年来,国资管理部门通过对闲置资产调剂、置换,不仅堵住漏洞,防范腐败,而且无偿调剂办公用房6200多平方米,公务用车20台,解决了20多个单位的办公场所和公务用车,盘活存量资产2000多万元。
第三,强化科学、高效营运国有资本。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新格局,并未削弱国有资本,如何搭建国有资本营运平台,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宜都国资局在实践中探索,走出“三步妙棋”。一是筑巢引凤,打造招商引资平台。“工业主导发展,项目带动发展”是该市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要发展地方经济,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壮大地方财力,必须做好工业发展这篇大文章,全力抓好招商引资。为更好地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该市充分利用原有的厂房场地进行招商,以土地引项目,以项目引资金,以存量换增量;截止2010年底,全市利用改制企业存量资产进行招商引资20多起,盘活存量资产近3亿元。招商引资企业已成为宜都骨干支柱税源,2010年市直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共计完成各项税收5.6亿元。
二是牵线搭桥,打造融资担保平台。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宜都以国有资本为支撑,注资3500万元,成立担保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项目建设及发展提供担保,当中小企业缺少生产资金,周转困难时,由企业提出申请,担保公司考察后,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公司的介入,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敲开了银行的信贷大门,为政府支持经济发展起到了“一石二鸟”的作用。一方面由政府的直接投资转为担保基金,可为企业提供5至8倍的信贷支持,放大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加强了风险控制,对贷款企业发展前景的考察更为严密,保证了企业有支持就有发展,避免了资金闲置。近几年累计为150家企业提供了38432万元的担保。三是组建国通公司,让国有资本聚优裂变。为搭建资本营运平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该市财政拨入10.78亿元、金融机构融资21.13亿元,组建了国通公司。近年来先后完成道建设项目40个,建设道路近60公里;供电项目92个,架设供电线路240多公里,供水管网建设项目18个,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该市国资局一方面融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交通行业性资产监管为一体。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监管,重点抓好产权登记和管理,并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撞车,力求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留监管空白,不漏监管死角。对授权监管的熊渡电业、供水公司等经营性国有资产,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夯实管理基础,突出管理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实施必要奖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监管触角向乡镇延伸。为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该市职能部门制定和出台了规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等有关规定,明确一名乡镇财政所干部为国有资产管理员,并履行产权登记、资产监管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并纳入考核目标,有效防范了基层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四个结合”是宜都国资监管模式的主要经验
总结“监管全方位,资源大配置”的宜都国资监管模式,关键在于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职责中注重了“四个结合”
一是制度建设与科学规范管理相结合。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是宜都国资局的一条基本经验。近年来该市立足科学规范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宜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宜都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系列国资监管制度,让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行为置于制度监督管理之下,既促进了对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又杜绝和减少了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二是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与部门联动结合。国有资产监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靠职能部门唱“独角戏”不行,特别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宜都市国资局在履职尽责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联系与配合联合发文,制定规章,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行办公用房控制标准,发改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与国资监管部门一起严格把关,实施监督检查,杜绝和减少了超标占有国有资产的行为。为防止单位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国土、房产、车管等部门配合财政、国资监管部门严格监管,有效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
三是国有资本投入与保值增值和招商引资结合。该市在实施国资监管中,以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为手段,努力做到每笔资金投入认真研究,科学决策,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体操作中,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科学谋划,在招商引资中配合国有资本投入,找大公司、搞大联合,攻驰名品牌,并从政策上倾斜,资金上扶持,做到舍得投入、舍得让利、力促知名企业和品牌扎根落户。
四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结合。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是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强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该市将资产管理纳入部门预算后,单位在购置资产时,按相关标准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名、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既有利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资产购置,又有利于及时实施产权登记等资产管理。同时对单位资产购置严把进出两关。即资产购置限定标准。在国家没有对办公用房及其维修和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设备制定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创新出台了《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控制标准》。对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及装修、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详细规定。对资产处置“政府限额授权,财政统一收回,市场公开处置”,在防止谁占有、谁处置的行为的同时,防范了腐败行为的产生。
三、“两双效应”彰显宜都国资监管模式突出亮点
随着宜都国资监管模式的稳步推进,带来该市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和转型“双加快”,发展实力和后劲的“双增强”。
一是增长和转型的“双加快”。经济增长加快,表现在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保持高速增长。2010年,规模内企业达到214家,工业总产值316.3亿元,增长40.8%;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35家,其中年产值过50亿元企业集团2家,过10亿元企业9家;纳税过千万元企业21家;财政总收入14.76亿元,增长29.2%。转型发展加快,表现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迈出了新的步伐。在确保国有资产总量、质量双增长的同时,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形成了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和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 “一主三化”的新格局,在工业强市的强力推动下,工业增加值比重快速提升。
二是实力和后劲的“双增强”。首先是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在中部百强县市的排名由5年前的第65位上升到去年的22位,上升43位;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由5年前的348位上升到去年的166位,上升182位,现已成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其次,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的扎根落户以及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发展后劲更进一步增强,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35家,位居宜昌市榜首,“十二五”该市GDP可望突破370亿大关。
三是国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好氛围。全方位国资监管模式,既赋予国资监管部门充分权力,又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紧密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实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不管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还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不管是资源性国有资产,还是交通运输等行业性国有资产,各部门都能紧密配合,统一归口,齐抓共管。特别是该市市委、市政府赋予市国资局8项主要职责,融管资产与管人、管事为一体,为强化国资监管营造了良好环境。6年多来,国资监管职能部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有为有位。
四、宜都国资监管模式可资借鉴的启示
宜都市经过这几年的改革与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大大提高,我们从中得到了不少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领导带头执行,是加强资产管理的关键因素。无论是在资产配置上,还是在资产处置上,宜都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按程序办事,堵住说情的,处理“顶风”上的,教育违规的,支持严格执行的,彻底根治了“谁占有、谁处置、谁收益”的“顽症”,使单位的“自留地”、“小金库”失去来源。
(二)部门配合是基础。部门通力合作,是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保证。资产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各部门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宜都市在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党委、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融洽,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推行办公用房控制标准,发改、建设部门与财政部门一起严格把关,为防止单位擅自处置资产,国土、房产、车管等部门配合财政、国资部门严格监管,这些举措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制度健全是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系统工程,不在制度上进行安排是很难推进的。宜都市这几年根据现有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先后配套出台了与资产管理体制、管理职责、产权管理、资产配置、收益管理等工作息息相关的23项管理制度,以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的形式在全市发布实施,使资产管理有法可依, 在制度层面上明确了各级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保证资产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公正公开是原则。宜都市的各项国有资产的处置、配置及日常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单位要进行资产处置的,规定必须发布公示、公告并达到时间要求,在本单位或市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公开处置;如每年印发5000余份国有资产管理公开信、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图等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宣传宜都市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信息;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若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可进行投诉和举报。
(五)队伍建设是保证。如宜都市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方面,在明确“政府所有,财政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后,相继配齐配强了各个层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队伍,在市直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确定一名主管人员,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形成了“财政部门监管——主管部门协管——单位具体管理”的横向到边的三级联管体制;在全市10个乡镇财政所分别明确一名乡镇财政所干部为国有资产管理员,专司资产管理工作,形成“市级财政统管——乡镇财政协管”纵向到底的二级监管体制,促进了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调查组成员:王明清刘玉平李作凯曹清风
第三篇:当前粮食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粮食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xx县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加强粮食监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由于监管工作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加强粮食监管的存在问题
一是不
想管。在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下,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思维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粮食流通,用包办代替的办法管理粮食企业,对依法管理粮食流通特别是管理社会粮食行业感到无从下手,存有畏难发愁情绪,不愿主动的开展粮食监管工作。
二是不敢管。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形成了“放开就是不管”的模糊认识,近年来粮食供过于求的市场形势也使人们对粮食市场的稳定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加之其他经济类型的粮食经营企业对粮食部门的管理还不习惯,依法经营粮食的意识不强,所以,不愿被管、不服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有力,对抗拒管理的业户无法有效地处理,因而在粮食执法人员中存在不敢管的现象。
三是不会管。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具体业务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因而制约了依法管粮工作的开展。
四是不能管。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还不能保证依法管粮的需要。有的市、县级粮食局仍是事业单位,且没有获得政府授权,不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有的虽然是行政机关,但内部没有独立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保证执法工作需要,因而没有能力全面开展粮食监管检查工作。
加强粮食监管的对策措施
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新的任务,必然经历一个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针对当前粮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应强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住《条例》和《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地方政府给子执法授权,以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要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建立专门的粮食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解决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在机构、人员编制尚未落实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调整现有科室职能,整合人才资源,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立粮食部门的执法地位,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到农民、消费者和粮食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粮食部门的形象。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粮食流通业务的培养,采取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建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粮食监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不能求稳怕乱,不敢放手放胆开展执法工作,也不能操之过急,盲目行事。一是要严格工作程序。粮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该履行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步骤一个不缺,每一件处罚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切实杜绝盲目执法、野蛮执法行为。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检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步骤上,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找好突破口;在监管对象上,宜先大后小,逐步扩大行政相对人范围;在处罚手段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粮食监督检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积极争取工商、质量监督、食品卫生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既可以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经验,锻炼提高粮食执法队伍
第四篇:当前食品药品
当前国资监管工作127(精选五篇)
本文2025-01-10 02:28:02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175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