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领导讲话
第一篇: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领导讲话
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领导讲话
各位领导,各参赛代表队以及各位来宾:
今天由地区司法局、库车县委、县政府、各县(市)司法局共同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圆满结束了。感谢各级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一如既往的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在这里我代表地区司法局党组向这次精心组织这次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上级部门表示感谢,对此次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的代表队表示祝贺,同时对在这次活动中认真组织法律条规学习的单位予以表扬。
这次知识竞赛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参与广泛。各县(市)通过充分动员和层层选拔,使广大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广泛参与到这次活动之中。二是内容丰富。本次活动采取个人必答题、抢答题、团体必答题、幸运风险题五个环节进行,内容涵盖了整部法律,既考察了《人民调解法》的基础知识,又检验了选手对《人民调解法》知识的理解。三是效果明显。通过竞赛,各县(市)司法局选手们充分表现了人民调解员过硬的业务本领,展现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基层人员勤于学习、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通过竞赛,全地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很好的交流,人民调解队伍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广大人民调解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业务技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对全地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法》学习和贯彻我再提出两点希望:一是以《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为起点,进一步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法》学习,提高对《人民调解法》实质和内涵的认识和理解的深度;二是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贯彻执行力度,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三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员要率先锤范、学懂弄通《人民调解法》。要继续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通过学习掌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切实组织好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奠定牢固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工作推向了高潮,也为全地区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推进地区人民调解法制化、规范化,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好了,借今天这个机会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必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题必答题
1、《人民调解法》中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分工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2、《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出现哪些行为,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答: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3、《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员的补贴、补助是怎样规定的?
答: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困难的,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需要经过什么程序产生?
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5、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有了变化和调整,司法行政部门都需要做什么工作?
答: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及时统计,更新数据,并且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组成和调整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6、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坚持什么原则,怎样防止矛盾激化?
答: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7、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答: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8、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对可能激化或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怎样处理?
答:对可能激化纠纷,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可能激化或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如果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不成功,应当怎样做?
答: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0、调解协议书应当记载明哪些事项?
答: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11、调解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答: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12、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是怎样规定的?
答: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其效力。
14、人民调解与法庭审判(调解)、行政调解和信访相比,有什么样的优势?
答:与法庭审判相比,不收费和不伤和气是人民调解的优势所在;与行政调解和信访相比,人民调解的范围更广泛,更具有亲和力,程序更加规范、简便。
15、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要求、工作安排部署等。
16、人民调解主要有哪些工作制度?
答: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17、纠纷登记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依据,在登记时应当记明哪些内容?
答: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纠纷事由,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等。
18、如何确定受理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按照便利当事人申请调解、便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居住地、纠纷发生地、不动产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来确定受理。
19、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应如何登记?
答:口头申请的民间纠纷,调解人员按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纠纷登记,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或者原意。对于一些可以当即调解的简单纠纷,也可以调解后补办登记。20、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需对纠纷进行哪些调查?
答:纠纷的性质、争执焦点、纠纷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以及目前处于什么程度;证据和证据的来源;当事人的个性特征和当事人对纠纷的态度;对纠纷当事人起影响或制约作用的各种因素和社会关系等情况。
21、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纠纷时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答:
1、必须分清调解委员会的主次;
2、调解前要制订调解计划,明确分工;
3、共同调解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
4、各调解委员会要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5、作为主方的调解委员会应进行纠纷统计,并做好纠纷档案管理工作。
22、调解后如果发生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时应如何做?
答:如果久调不决,要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告知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基层人民政府申请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帮助没有能力打官司的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
23、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从哪几方面做好回访工作?
答:
1、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回访工作必须及时,3、回访应当有重点的进行,4、回访必须注意发现问题,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
24、人民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效力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答:
1、人民调解协议必须具有合法性;
2、人民调解协议以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给付为内容;
3、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给付的内容没有异议;
4、人民调解协议中应当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5、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误工补贴、救助和抚恤、优待的保障主体都是谁?
答: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保障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设立单位;对人员调解员实施救助的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主要是县、市两级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员的抚恤和优待的实施主体是民政部门。
26、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案: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7、人民调解员担任的条件是什么?
答: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件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28、人民调解怎样做到合法合理?
答: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时,不论是在调解范围上、依据上还是在程序上,都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相抵触。
29、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有哪些?
答:(1)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的方法;(2)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3)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4)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5)换位思考的方法;(6)苗头预测的方法;(7)模糊处理法;(8)褒扬激励的方法。
30、什么是单独调解?
答:单独调解是指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调解委员会单独进行调解,采用单独调解形式调解的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单独调解应注意避免因人熟、地熟、情况熟而碍于情面或迫于一方势力所造成的不公正调解等弊端。
31、什么是共同调解?
答:共同调解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进行的调解。共同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最先受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调解协议达成后,各调解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32、什么是联合调解?
答:联合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其他地区或部门的调解组织、群众团体、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组合治理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联合调解不仅适用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纠纷,而且更适合专向治理群体性、突发性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的民间纠纷。
33、什么是直接调解?
答: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着急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的纠纷,直接调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简单尚未达到激化程度的纠纷,不涉及案外人的纠纷和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或其他不宜扩展的纠纷。
34、什么是公开调解?
答:公开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向当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调解方式。这种调解方式主要适用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以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35、根据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纠纷的类型,我们可以把预测纠纷的方法分为哪四种? 答:(1)因时预测法(2)因地预测法(3)因人预测法(4)类型预测法。
36、调解纠纷的实用技巧包括哪几种?
答:调解纠纷的实用技巧包括:纠纷要素运用技巧、言语语言运用技巧和肢体语言运用技巧。
37、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纠纷管辖是指什么?
答: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和各个调解委员会之间受理和调解纠纷权限上的分工。
38、《人民调解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一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引和规范。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39、《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那么误工补贴标准怎样确定? 答:一般为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影响本职工作导致的薪酬或劳动收入损失。40、人民调解委员会怎样产生?
答:村(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41、什么是司法调解?
答: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所进行的调解。
42、什么是行政调解?
答:是指由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使当事人以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43、《人民调解法》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宪法》中对人民调解是怎样规定的?
答: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44、司法行政部门怎样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引和规范?
答:一是制定相关政策规章,二是加强调解研究,三是总结交流经验,四是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指导工作。
45、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及时解答、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求、咨询和投诉;二是协助、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解活动;三是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合理程序予以改正。
46、人民调解委员会怎样做到依法设立?
答:一是设立的主体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相关工作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三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7、司法行政部门对本辖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统计时,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即设立时间、设立机构、名称、类型、驻在地和组成人员等;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变动情况,即名称变更情况,组织撤销、联合、分立情况,类型变更情况和组成人员变更情况等。
48、人民调解委员会回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协议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态度有无变化、行为有无反常,有无新纠纷苗头和隐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9、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调解委员会应该怎样处理?
答:对回访中发现的纠纷苗头和影响调解协议履行的隐患,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认真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50、什么是纠纷排查制度?
答: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和分类处理的工作制度。
51、什么是回访制度?
答:回访制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已调解结案的纠纷,特别是比较复杂、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进行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的制度。
52、什么是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答:指基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将民间纠纷苗头和信息传送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加工处理后,将具体的调解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为其科学预测、预防、化解民间纠纷提供依据。
53、村(居)民委员会要为其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保障,其工作经费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纸张、文具购置费,标识、印章、证件、胸章制作费,水、电、供暖费用,通讯费、交通费,人民调解员补贴费等。
54、什么是商业秘密?
答: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
55、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通过哪几种渠道发现矛盾纠纷?
答: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进行排查;二是基层人民政府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调解纠纷;三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矛盾纠纷;四是社会组织、群众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矛盾纠纷。
56、什么情况下不得调解?
答:一是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另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二是双方当事人均未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三是在调解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
57、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不满意或不配合,是否表示当事人已经拒绝调解,什么情况下人民调解员可以中止调解? 答:不属于拒绝调解。当事人以明示方式表达拒绝调解,即以口头或局面形式告知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员不愿接受调解或不愿继续调解时可以终止调解。
58、什么是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答:指省、自治区的县、自治县、市辖区和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还包括这些法院的派出人民法庭及公安派出所、交警队等。
59、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的做法有哪三种?
答:一是当事人尚未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及时解决纠纷,主动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二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但没有选择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三是当事人拒绝接受对方选择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由人员调解委员会指定调解员。60、哪些情形的轻伤害案件,不属于委托人民调解的范围?
答:一是雇凶杀人、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及其他恶性犯罪致人轻伤的;二是行为人系累犯,或在劳动教养、缓刑、保外就医、所外执行、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因纠纷致人轻伤的;三是多次伤害他人身体或致3人以上轻伤的;四是轻伤害案件中又涉及其他犯罪的;五是携带凶器伤害他人的;六是其他不宜委托人民调解的。61、什么是人民调解工作档案?
答:是调解人员在办理调解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真实记录。62、调解工作档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调解网络组成人员名册;二是会议记录、政治业务学习记录;三是矛盾纠纷受理、调处情况登记本;四是矛盾纠纷调解卷宗;五是每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以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六是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七是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63、调解档案卷宗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卷宗封面,二是卷宗目录,三是调解申请书(书面或口头申请笔录),四是和当事人谈话记录,五是调查材料和证据材料,六是调查笔录,七是调解协议书及底稿,八是回访情况和办结报告记录,九是附卷材料。64、当事人应当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明确载明以下内容?
答:
(一)双方当事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到协议,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的行为;
(二)如果因为该协议内容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65、有哪几种情况,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答: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是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是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四是涉及是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五是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和执行的;六是调解组织、调解员强迫调解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行为的;七是其他情况不应当确认的。
66、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就原来发生的纠纷提出民事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67、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事实和理由,递交诉状及副本,并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68、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有哪些内容?
答: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69、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对具有什么条件的协议应确认有效?
答:一是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70、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什么情形下确认无效?
答:一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71、对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期间是怎样计算的?
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经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调解协议未约定履行期间的,自确认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72、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规定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答:一是本乡镇、街道辖区内设立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二是本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三是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居住的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73、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达到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请问,调解书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
答: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7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答: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75、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组成是怎样规定的? 答: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76、《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答: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77、什么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答: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
78、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
答: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79、对具有合同效力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并附调解协议原件。80、《人民调解法》中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分工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81、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哪些义务?
答案: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82、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审判过程中将调解过程中制作的笔录为作为证据提出?
答:一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二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三是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
83、当事人在书面调解协议中都可以选择哪些地方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当事人住所地,调解协议履行地,调解协议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
84、人民法院审理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到庭,人民法院应当面询问双方当事人哪些内容?
答: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理解所达成协议的内容,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85、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哪些纪律?
答: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86、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受害人都可以哪些机构申请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可以请求乡镇人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87、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由哪个部门调解处理? 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88、说说人民法院调解书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区别在哪里? 答:一是记录格式不同;二是签名人员不同;三是盖章机构不同;四是生效时间不同。89、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怎样处理?
答:(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应做好当事人工作,督促其履行;(2)如果协议内容不当,可以变更协议内容或撤销再达成新协议:(3)对督促后仍不履行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90、什么是口头调解协议?
答: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以口头形式就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91、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92、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宣传经费、培训经费、表彰奖励费。
9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补助经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购置办公文具费、文书档案和纸张等费用。94、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发放给人员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生活补贴费。95、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群众性都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首先,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其次,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是民间纠纷。第三,人民调解员与纠纷当事人地位平等。第四,人民调解不具有行政或司法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
96、调解文书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纠纷的处理意见和各种证明材料。
97、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区别在哪里?
答:一是人员构成及其立场不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分别代表各自的利益;二是调解纠纷的种类不同,主要调解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
98、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的组成和召集是怎样规定的?
答: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99、什么情况下,村民会议的决定有效? 答: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100、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多少人提议应当召集民在会议? 答: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101、村(居)民委员会为其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其办公条件,都包括哪些保障内容? 答:办公业务用房、办公桌椅、交通和通讯设施等。
102、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政策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103、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二是矛盾纠纷的复杂性;三是矛盾纠纷的偶然性;四是矛盾纠纷季节性;五是解决历史积案的艰巨性;六是部分当事人情绪的不稳定性。
104、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工作规定》中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两种?
答: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10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三种? 答:一是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二是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三是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
第三篇: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学习参考题
《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学习参考题
一、判断题
1、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对)
2、人民调解法是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为根据制定的。(错)
3、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矛盾的“东方经验”。(对)
4、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是人民调解的本质特征,是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法的灵魂。(对)
5、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行政执法部门。(错)
6、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可以收取调解文书制作工本费。(错)
7、化解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的基本任务,而及时、便捷地解决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的显著特点。(对)
8、原纠纷的诉讼时效因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而中断。(对)
9、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对)
10、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错)
11、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而不是由村委会主任指定产生。(错)
12、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对)
13、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居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错)
14、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对)
15、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错)
16、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情况以及人员组成和调整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对)
17、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是当然的人民调解员。(对)
18、人民调解员是经群众推选或者接受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对)
19、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条件是:党员,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错)
20、非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人民调解员只能通过聘任方式产生。(对)
21、人民调解委员会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而不能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错)
22、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错)
23、人民调解的启动方式像司法程序那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错)
24、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设定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错)
25、人民调解法规定,已经立案并进入诉讼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的案件可以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错)
26、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员的回避问题作了明确规定。(错)
27、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错)
28、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采用的最主要调解方法是“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对)
29、人民调解协议主要靠当事人的诚信自觉履行,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有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对)
30、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够即时履行、当事人采取口头协议方式的简单纠纷,可以不记录纠纷调解情况。(错)
31、经
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领导讲话
本文2025-01-10 02:17:46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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