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成立实训耗材采购小组办法
第一篇:艺术设计学院成立实训耗材采购小组办法
艺术设计学院成立耗材采购小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采购及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计划合理、采购严谨、管理科学的目的,防止积压浪费,特成立耗材采购小组。
一、成立原则
1、采购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训中心,主要由学院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及各个专业实训教师(使用人)组成,采购小组按政府采购和学校相关采购管理办法,通过三方询价,货比三家或通过采购谈判等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过程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采购小组成员负责采购的全程监督。
2、每学期末实训中心依据下学期的实训教学任务统计、汇总需购买的耗材并上报实训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学前报采购小组,确定供应商后统一采购。
3、每学期耗材采购以招标或定点采购的方法。定点采购供应商的选择要求按招标方法产生,需要建立三家以上供货单位,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以便物资的及时供应、退换、维修。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实训中心验收人员有权拒收。
4、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可由供应商“分批供应,或一次性供应”。对教学急需的实验实训耗材,较小额度的可由实训中心安排采购,具体实施由实训中心与各使用人商定。
二、成员名单
1、采购组长:XXX
2、采购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XX,专业实训教师(使用人)
3、审计组:XXX、XXX
3、联络员:
4、验收员:实训中心成员
XXX
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实训耗材采购报告[小编推荐]
关于2015届高三技能班实训耗材购置申请报告
学校领导:
2015届高三年级各项教学工作正如期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已经全面铺开,因上学期购置的实习实训耗材已经用完,所以本学期又急需购置一批实训用耗材,预计价格53505元左右(包括实训园一台机床修理费和钳工实训室两台钻床修理费在内),详细清单附后。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复,尽早购置,谢谢!
高三年级组
方向阳
2014/9/5
第三篇: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草案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教学耗材
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的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防止浪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管理办法。
总 则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供应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的使用特点进行系部分类管理。
2、各系部的物品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臵、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各系部物品的管理员,应力求稳定,必须的人事调动时,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自觉管好份内的各项物品。
3、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内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实验室、实训现场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培训、技能鉴定等有收益的教学活动所需的耗材。
一、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分类
1、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实训耗材是指实验实训教学及实验室实训现场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2、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
二、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计划管理
1、每学期期末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各系部要根据教学大纲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由系部负责人组织并安排实训指导教师,以课程为单位制定下学期将开设的各实验实训项目及所需要使用的耗材用量计划申请表(电子档)。由本系部材料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填报学期实训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系主任结合校长批准的学期实训耗材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送至实习科进行汇总。
2、实习科根据材料预算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审核后,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批,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再报校长审批,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作为本学期正式的实施计划。
3、学期实训耗材采购计划一旦被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计划,至少在该实验实训项目开课前15天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由实习科审核,并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追加耗材(经费)计划。
三、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采购
1、实习科根据校长批准的各系部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计划,按照学校采购制度或校长签署的意见,安排、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2、耗材的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也可“逐次审批,逐次购买”。具体实施由实习科与系部负责人或具体实训指导教师商定。
3、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材料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采购人员自负。
四、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验收与入库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必须由相关系部负责人按规定组织人员验收,方能入库。入库材料必须填写实验实训耗材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实习科,一份实验实训中心留存做账使用,一份作为采购人员报销时的凭证。
2、各系部实验实训中心材料管理员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清点,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实验室材料管理员应在各票据上签署验收人姓名。采购的耗材若有差错,材料管理员有权拒收。
3、材料管理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数量质量必须与验收单一致)。
4、材料采购人员凭校长审批的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申请表、入库验收清单和进货正式发票,由实习科科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走报账程序。
五、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保管
1、库存材料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账目清楚,账材相符。
2、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3、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4、库存的耗材要经常清点检查,保证账物相符,材料、物品均无损坏。各系部每学期末对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上报实习科。
5、材料管理员每学期末必须向上一级管理部门递交本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进出库清单。
6、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材料管理员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7、每学期期末实习科应对各系部实验实训中心进行一次实验实训成本核算。
8、每将核算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核算结果与上一进行成本对比分析,对成本降低明显的部门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领用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领用必须根据实验实训教学任务(计划)进行领料(领用)申请。
2、实训指导教师领料(耗材)、领用(工具、量具等)必须先填写领料(领用)申请单,经系主任审批后,方可领料(领 4
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用书面材料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对无故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实训指导教师领料(耗材)、领用(工具、量具等)申请单办理手续必须在实训课开课前一天完成审批,并同时报本系部管理员做好第二天实训课准备工作。
4、材料管理员凭审批后的领料申请单如数发放,并建立台账。
5、如发现实验实训耗材在实验实训期间发生无谓丢失,应追查实验实训指导老师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材料管理员每学期末须向上级管理部门递交本学期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领用情况清单。
7、应做到教学计划、材料预算计划、经费预算计划的相互一致。在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对节约材料显著的系部实验实训中心及实训指导教师应根据节约的金额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实习科负责解释。
第四篇: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实训耗材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服务教学、提高技能教学质量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实训耗材指实验实训教学中经过一次使用,即已消耗或不能恢复原状态的物资,如属于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同时包括低值品(指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表、量具、工具等)和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损耗,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等。
第3条 实训耗材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采管用分离,合理储存,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4条 实训耗材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并负责监督使用,各系(实验实训室)按需领用。教务处设立实训耗材计划干事和实训耗材保管员,分别负责实训耗材计划和保管工作。
第二章 计划及购臵
第5条 每学期末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各专业带头人(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训班级数量、实训项目及技能竞赛任务,编制下学期实训耗材用量计划(详细列 1 出耗材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估价、用途、使用时间等),由教务干事汇总。
学院由教务处组织的全院性技能比武、技能抽查及多媒体教学中所需使用的实训耗材,由教务处统一编制使用经费预算计划。
第6条 各系根据预算计划做出下学期实训耗材使用经费预算经系主任初审后,每学期最后一周前报教务处。逾期未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该系(专业)下学期实训耗材采购。
第7条 教务处自收到各系报送的实训耗材使用经费预算后七日内,应根据学院批准的各专业全培养期生均实训耗材标准完成汇总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方可作为当期正式的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
第8条 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或改变耗材时,至少在该实验实训项目开课或技能竞赛开训前15天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具体程序为:系部申请,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追加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
第9条 各系在编制实训耗材预算计划时,一般情况下,凡是教学计划内安排的实验实训项目,学院按规定向学生定量提供能确保完成实验实训内容的消耗材料,在使用中损坏部分由学生自费负担。
实训耗材采购中要厉行节约,非技能大赛(抽查)训练不得指定实训耗材的品牌,一律以较低价格的同类型耗材代替。
学生开展课外实训实验活动的材料消耗,由学生自费全额承担,可委托中心统一购买。
第10条 单件耗材价值500元人民币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的实训耗材采购,由资产管理部门承办;经分管领导批准,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教务处具体承办。单件耗材价值500元人民币以下或一次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实训耗材采购,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由教务处自行组织采购。
第11条 由资产管理部门承办的实训耗材采购,应自收到教务处移送的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之日后七日内完成采购立项手续,45日内完成采购并办妥验收入库手续。由教务处自行组织采购的,应自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采购并办妥验收入库手续或交付使用。
第12条 一次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的,按《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教务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系部人员实行询价采购。
第13条 实训耗材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申报),分批购买”。具体采购方式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商教 3 务处和使用系部并报分管领导确定。
第14条 实训耗材采购中,必须“货比三家”,应尽可能集中、择优采购,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一切后果由采购人员自负。
第三章 验收与入库
第15条 实训耗材必须在教务处负责实验实训的副处长主持下,由实训耗材管理员和相关人员按规定组织验收,方能入库。
第16条 实训耗材管理员验收时主要任务是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品种、品牌、型号、质量、数量,当面点清,确认无误后,实训耗材管理员和参加验收的相关人员应在送货票据上签署验收人姓名。验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留存。采购的实训耗材若有差错,实训耗材管理员有权拒收。
第17条 实训耗材管理员要把验收合格的实训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数量、品牌必须与验收单一致)。
第18条 材料采购人员凭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采购合同、验收单和进货正式票据,经采购人员、教务处、部门领导签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帐。
第四章 库存和在用品的管理
第19条 实训楼所有房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除实验实 4 训室、统一安排的办公用房外,其他房屋一律作为实训耗材库。
第20条 实训耗材库存应建立保管领用台账,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要按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别分库分架存放,做到存放有序,账物相符,清洁整齐,便于收发和检查。
第21条 要加强实训耗材库建设,注意改善库房保管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发生质变、损坏和丢失。要加强物品的管理,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每个学期末教务处要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出现盈余或短缺情况,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稀缺和贵重物品,应该集中妥善保管,经常查对。
第22条 根据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实训耗材。各实验实训室要按教学项目的需要和遵守勤俭节约的原则填报实训耗材领用计划,杜绝虚报冒领、积压浪费。
第23条 领用实训耗材,严格实行交旧领新、以坏换新制度,范围包括:低值品、工具、刃具、防护品、电气用品材料等。
第24条 对决定报废的低值易耗品,要作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原因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25条 各实验实训室为院外单位来料加工、试验或修 5 理的材料,应作为外单位寄存物资处理,单独设账记录,并及时结算清理。
第26条 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传染、剧毒及放射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专柜加锁保存,注意避光、防潮、防火灾,每次试验所需药品剂量要注意节约,实验实训后的废水、废液应妥善处理。
第五章 使用、损坏、报废
第27条 各实验实训室领用实训耗材,应由实验实训室管理根据实验实践性教学任务安排表和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或技能大赛(抽查)的需要填写《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
第28条 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耗材),须经系部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经教务处审批,学生不得代替教师领用。
第29条 教师领用低值耐用品(包括常用工具、量具等),需要填写《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并经系教学副主任审批,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用书面材料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交实训耗材库留底,对无故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30条 实训耗材保管员凭审批后的《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如数发放,并登记台账。
第31条 因管理不善,发生实训耗材毁损灭夫,应追究实训耗材保管员或实验实训、技能大赛(抽查)指导老师的责任,可视情节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32条 实训耗材保管员每学期末须向教务处和系部通报本学期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领用情况清单。
第33条 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开展生产性实训、开展对外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实训耗材,实行有偿使用。由使用部门填写《对外服务实训耗材使用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按所使用实训耗材账面价值到财务部门统一交费后,到实训耗材库领用实训耗材,并登记台账。
第34条 各系部(实验实训室)为外单位来料加工、试验或修理的耗材,不纳入实训耗材库管理范围。
第35条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要按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学生进行实训操作指导;每次实训教学结束后,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保养设备、清点工量具、清洁工作场所、完成交接手续,并填写《实验实训登记表》,做好实训教学耗材记录。实验室管理员应于每学期末将登记表交系部或教务处存档备查。
第36条 对残次、废旧耗材和包装材料,应安排有关人员妥善保管,并按具体情况组织回收,尽量整修使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等。对无法再使用的耗材和废料,统一由教务处按程序办理。
第37条 实训耗材在实验实训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1、设备维修用元器件、零配件按以旧换新原则在领用时回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机电类实习材料以学生作品或产品形式回收,优秀作品或产品存放在学生作品或产品陈列室,其余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实习动物实验实训后能食用的按规定作价处理给教职工或食堂,不能食用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38条 因违反本办法之规定,影响教学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处理;未构成教学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39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篇:学院采购办法
**学院采购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平交易,推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市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处理办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凡进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市财政委员会等上级单位另行规定的,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
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自行采购为辅。集中采购工作,由项目申请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招标中心等部门共同完成,招标中心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第五条
参加学校招标、投标、评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
在学校采购活动中,招标中心工作人员与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的,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受理,其他采购参加人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的,由招标中心受理。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第二章
采购项目分类 第七条
学校采购项目按内容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类。第八条 学校采购项目按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校内集中采购”和 “校内自行采购”三类。
(一)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对**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施的采购。属于**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应当进入**市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单项或同一品目预算总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全部列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校内集中采购
校内集中采购是指对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未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实施的采购。属于校内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应当进入学校招标中心进行统一采购。
单项或同一品目预算总额达到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列作校内集中采购项目。
(三)校内自行采购
校内自行采购是指对未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且在校内集中采购限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实施的采购。校内自行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由学校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的货物、服务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成立三人(含)以上的采购小组进行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自行确定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的工程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一定数量的预选供应商,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从预选供应商中自行确定具体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的工程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自行确定采购方式。
第三章
采购管理机构
第九条 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研究决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决定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问题;
(四)裁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第十条
招标中心
招标中心是学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订学校采购业务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采购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
(三)建设和管理校内集中采购“专家库”“供应商信息库”和“预选供应商库”,并制定相关办法;
(四)接受采购申请;
(五)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招标)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
(六)确认采购方式、评标方法;
(七)通过学校招投标网或其他专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等方式发布校内集中采购招标信息,同时给供应商库所有供应商发招标邀请函,接受投标报名;
(八)确认校内集中采购投标供应商名单,发放招标文件;
(九)组织校内集中采购开标、评标和定标;
(十)牵头组织校内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竞价等采购工作;
(十一)公示校内集中采购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十二)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申报,采购文件审核,招标文件编制、确认,采购结果确认,采购方式变更申报;
(十三)牵头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后)预选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中的中标供应商选定工作;
(十四)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工作;
(十五)组织对学校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的答复,协助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投诉处理工作;(十六)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学校各类采购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即有归口管理的项目必须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工作。设备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等为学校采购项目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的采购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按归口部门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根据预算组织审核采购计划并实施;
(三)组织编制或审核标底、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文本;
(四)提出采购申请;
(五)确认采购(招标)文件;
(六)组织项目采购技术释疑;
(七)确认政府集中采购结果;
(八)协助招标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
(九)履行验收、结算、付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后)预选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中的中标供应商选定工作;
(十一)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
项目申请部门
项目申请部门是学校所有采购项目的提出和实际使用部门,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使用效率负责。
项目申请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申报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需求;
(二)确认采购需求(招标)文件;
(三)负责或参与采购项目技术释疑;
(四)提出采购合同申请(工程项目除外);
(五)负责或参与技术验收;
(六)确认政府集中采购结果;
(七)协助招标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
(八)协助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验收、结算、付款、资料归档等工作;
(九)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参照《**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校内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学校招标中心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按照确定的标准选出供应商,确定采购结果的采购方式。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均适用于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采购指学校招标中心组织由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以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根据本办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经学校招投标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招标中心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1.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只能向特定范围内有限供应商采购的。
(三)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学校招标中心组织由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与唯一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根据本办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经学校招投标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招标中心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后可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1.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且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四)竞价方式采购
竞价方式采购,是指公开发布信息,由供应商竞价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适用竞价方式采购: 1.标准统一,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 2.采用最低价评审方法。
网上竞价是指公开发布信息,由供应商通过学校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竞价,按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网上竞价具体按照《****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预算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5万元)的校内自行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询价的方式采购:
(一)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采购小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含)以上特定供应商投标的招标方式。
(二)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小组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不得适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的;
(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因项目申请部门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过错造成延误的;
(三)适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经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校内公开招标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向招标中心提出申请,招标中心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招标中心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
第十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经上级单位正式发文同意学校自行采购的,由招标中心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后,依据上级单位文件要求由学校招标中心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
经学校确定的应急项目和抢险救灾项目,须校内集中采购的,学校领导批准紧急立项后,由招标中心组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事后应在学校招投标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含应急采购),按相关程序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五章 采购管理程序
第二十条
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请部门应于预算申报期间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项目立项申请,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填报项目立项申报表;
(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按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论证后,向计划财务处报送学校采购预算草案;
(三)根据学校批复的采购预算,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制定采购计划;
(四)计划财务处将通过批复的采购预算发至各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并送招标中心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
(五)应急或特殊项目(未纳入学校采购计划)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初审、预算,并填报《****采购项目专项立项表》(含立项理由、预算规模、技术要求等内容),按学校经费审批权限报送审批。第二十一条
采购程序
(一)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1)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申请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文件,向招标中心提交招标申请等相关资料。
(2)招标中心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项目的招标方案、评标方式。(3)招标中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申报。
(4)招标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对政府采购机构反馈的采购(招标)文件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5)招标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转发给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6)招标中心可委托招标代理协助其完成基建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
(7)其余事项参照《**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2.校内集中采购项目
(1)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申请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向招标中心提交招标申请。
采购需求包括: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预算金额或者预算金额之下的最高限额;项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和采购数量以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拟设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定标方法等。(2)招标中心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等资料进行审核,编制采购文件,确认评标原则、评标方法。招标中心在收到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招标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反馈,或对不符合学校采购规定的采购文件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及依据,或予
艺术设计学院成立实训耗材采购小组办法
本文2025-01-10 02:17:24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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