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土地开发置换1122
第一篇:杞县土地开发置换协议书2
土地开发置换房屋协议书
置换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发方: 河南圣多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开封市杞县西区绿地广场南侧的土地一块,面积为:平方米(以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所有涉及土地使用证见附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针对土地置换成房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置换土地的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权面积:
3、土地规划用途:
4、土地使用期限:
5、土地现状:
6、土地使用证号:
7、地号: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作为开发后的房屋置换,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土地费用。
1、甲方置换的住宅房屋在乙方按照协议提供的整栋楼住宅中选房,具体选房办法由全体甲方自行制定,不得再行向乙方提出其他要求。
2、甲方置换后的房屋有由所有甲方自行分配,与乙方无任何
关系。
4、置换住宅户型面积大约为:
三、乙方开发的楼房,甲方提供的土地面积置换楼房面积分
为以下两种比例:
1.如果持有土地使用证属于商业用地的,可置换成商业房(门
面房),置换比例为1:1.2,即每平米土地置换1.2平米房屋;商
业房置换后的面积小于土地使用证上净土地面积的,多出的商业
面积可以置换成住宅,住宅置换比例为:1:1.5。商业房置换后的面积大于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多出的面积按楼房开盘价格
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
2、如果持有土地使用证属于住宅用地的,只能置换成住宅房
屋,住宅房屋的置换比例为1:1.5,即每平米土地置换1.5平米房
屋,置换房屋面积超出按照置换比例置换面积的,由甲方按楼房
开盘价格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并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
将开发违约保证金存入双方指定银行,该资金有双方共同委托银
行进行监管。待楼房建成开盘前十日内,该资金可由乙方处置,甲方给予配合。
五、乙方交房时间为24个月,以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发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四个月为交房计算时间。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报告及房屋的有关文件资料给甲方。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每户提供一个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用由
甲方自行承担;需要增加停车位的,价格按乙方定的市场价格优
惠20%执行。
八、乙方所建楼房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楼距应
符合国家关于楼距规定的标准。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应按照乙方施
工图纸上政府批准建设的项目为准。
九、甲方确认本协议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性,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提
供的土地使用权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
等争议,甲方在置换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
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在办理总体国有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的办理工作。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
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或者存在本协议第九条的情形,视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支付乙方开发违约金,对乙方因开发产
生的投入应如数退还,并承担全部损失。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愿意自
行放弃开发违约金,并以双倍违约金赔偿甲方。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土地证作为抵押、贷款及转让给第三方。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
甲方。
十二、声明及保证
1、甲方:
a、甲方有权置换房屋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
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b、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置换土地的手续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c、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d、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
索任何权益。
e、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
议的签署人是拥有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证持有人或授权代
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
a、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b、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c、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
议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d、乙方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开发商应具备的国家证明或国家
证件。(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有关证件。)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由杞县人民政府全权监管。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见证人:
电话:
年 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土地置换协议书
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廖炳,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廖兴伟,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村级道路旁,面积13.5×11.5㎡(原廖兴川的老屋基地转廖炳)。
2、乙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河大地,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证人: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第三篇: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三、土地用途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水源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水源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
杞县土地开发置换1122
本文2025-01-10 02:12:52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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