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5则范文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

毕业论文写作在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设置,占6学分。本科层次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选得规定的选课学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再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最多可进行两次毕业论文的写作。为组织好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约为160天。

上半年:3月1日至8月10日

下半年:9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

二、毕业论文写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

选课学分的要求: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选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88学分(含)以上,其它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选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68学分(含)以上;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选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136学分(含)以上。

取得学分的要求: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88学分(含)以上,其它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68学分(含)以上;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取得136学分(含)以上。

已选学《毕业论文指导课》: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学院专门开设了《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该课程为辅导课,不占学分)。在准备阶段,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指导》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在选修最后一批课程的同时选修《毕业论文指导》课程,或者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前的选课阶段选修该门课程,选课操作与其它课程相同。《毕业论文指导》课程只提供网络版课程,学生选课后可上网(或下载)学习,学生通过《毕业论文指导》课程,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及要求。

个人帐户预留6学分的费用: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帐户中必须预留有相应学分的学费,否则申请将不予批准。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提交成功后,相应学费即从帐户中扣除。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需按学分重新交纳相应费用。

说明:学生申请毕业论文写作,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二)申请及选题阶段(约15天)

上半年:3月1日12时至3月15日12时

下半年:9月1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

学生的选课和取得学分达到了毕业论文写作规定的要求后,在CMR主页“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出写作申请,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会为取得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开通毕业论文选题页面相关权限。学生可在此选题并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

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需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在网上进行选题提交,选题提交的过程同时也是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提交过程(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且只能提交一次。

学生所选题目获得确认后,可直接起草提纲。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后,未修完的课程学分在申请毕业前取得即可。

(三)写作阶段(约120天)

上半年:3月16日至7月15日

下半年:9月16日至次年1月15日

1.起草提纲及评语查询(约30天)

(1)提纲起草、提交(约15天)

上半年:3月16日至3月31日12时

下半年:9月16日至9月30日12时

学生可在CMR主页“毕业论文写作系统”中下载论文写作格式模版,论文写作格式必须以该模版为准。学生根据选题搜集资料,起草论文提纲。提纲完成后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提纲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半年3月31日12时(下半年9月30日12时)。

(2)提纲评语查询(约15天)

上半年:4月15日12时

下半年:10月15日12时

学生可于上半年4月15日12时(下半年10月15日12时)上网查询。论文提纲是否通过,指导教师会在评语中给予明确提示,若论文提纲通过,学生可开始写作论文初稿;若论文提纲未通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提纲,或重新查阅资料、起草提纲,并根据修改后的提纲直接进行论文初稿的写作。在初稿提交时,应把修改后的提纲粘贴在论

第二篇: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高等院校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一门必修课,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检验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做好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论文选题

(一)选题原则

1、选题是做好论文的前提。毕业论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同时,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的题目,亦可在学校已开设课程范围内选定。

2、题目难易度要适中,避免过大或过小。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3、题目应多样化,尽量达到每人一题。

4、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如确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对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可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二)选题方式

学生可在教务处公布的参考题目中选定,也可在所学专业的范围内,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自主拟订,但须经系主任认定,报教务处备案。

二、论文开题

严谨开题是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基础。学生在开题前应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的资料,了解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的研究状况及深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性工作,避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在此基础上填写《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撰写毕业论文。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选定,可由系指定教师担任,亦可由学生自主选择,但须征得该教师的同意并报系及教务处批准;

(二)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担任。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可选择部分课程主讲教师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担任,并指定高级职称的教学人员进行指导;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帮助学生了解研究现状,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检查、答疑时间应不少于三次。

(四)评阅教师的要求

论文由指导教师评阅并填写论文评语,论文的评语应有针对性、具体,忌概念化,公式化;“优秀”以下的论文,评语既要肯定好的方面,也应指出不足之处;评语与论文最后评阅等级应基本相符;论文的评语字数应在100字以上,且字迹工整。评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论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创造性能力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

3、关于论文的论点、论据、论证的评价。

4、论文的结构、格式评价。

论文评阅等级划分: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计分。优秀: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详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且有一定创新。

良好: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较为详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但缺乏独立见解。

中等: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能理论联系实际,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

等方面有一定缺陷。

及格:论点比较明确,论证有据,无原则性错误,但论证欠充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明显的缺陷。

不及格:论点模糊,论证不足,有原则性错误;逻辑混乱,内容空洞;或有大段抄袭他人著作的情况;或由他人代为撰写。

四、论文撰写中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应以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态度完成毕业论文,应该做到:

(一)明确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和作用,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对提高自身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

(二)尊重指导教师,主动接受导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导师汇报毕业论文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论文反映出自己最高的水平。

(三)端正学风,诚信做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撰写中各环节的工作。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论文。

五、论文的答辩

(一)答辩论文数

参加答辩的论文不得少于30%,尽量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答辩率。凡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均应通过答辩以最终确定其等级。其他等级的论文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参加答辩。

(二)答辩的组织

各系根据本系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组成系级答辩委员会。每一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主席和委员共3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评价毕业论文答辩的标准如下:

1、论文写作内容应当:观点正确、鲜明,论证有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理论联系实际;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形式规范;

2、论文答辩时的表现:熟悉论文内容,语言简明扼要,对教师提出与论文相关的问题能正确解答;解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达流利。

凡全面达到上述要求的,可评为优秀;基本达到上述要求的,可评为良好;论文写作内容较好,论文答辩时表现较差的,评为中等;论文写作内容基本可以,论文答辩时表现较差的,评为及格;论文写作内容和论文答辩时表现都较差的,评为不及格。

3、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人报告论文写作目的、论文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

(3)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就答辩委员会所提问题作解答准备,准备时可查阅有关资料,时间为10分钟;

(4)答辩人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人应即席回答;

(5)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停止,由答辩委员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当场宣告,答辩结束。

4、凡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以答辩委员会确定的等级为准。

六、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一)论文写作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完成。

(二)各系的前期准备工作:

1、各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系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领导、检查和监督。系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

2、各系及时下发学校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文件,组织和动员指导教师、毕业班学生认真学习文件要求,并且在学生正式写作前为学生组织一次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格式和应注意问题的讲座。

(三)论文参考题目及指导教师的确定:、论文参考题目由系或主讲教师提出,经系主任审定后,由教务处汇总编印,向相关年级学生公布。、学生选题工作结束后,由学生选择相应指导教师或系指定指导教师。各系应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平衡和协调,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最高比例不能超过1:15。对初次参加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教师,各系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帮助其工作。

3、指导教师名单及所指导学生名单确定后,各系教学秘书应及时登记造册,报系主任审定,并向有关人员下达论文指导任务,最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论文的中期检查

过程督导是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关键。各系应就学生论文写作过程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学院也将就开题报告、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系组织管理、指导教师到位、学生写作态度等方面,对各系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五)论文的收交与保管。

1、收交:学生须于第六学期第十三周前将毕业论文定稿交指导教师评阅。指 导教师应于第十五周内完成评阅工作,并将成绩交系教学秘书汇总。各系应及时填写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

2、保管:毕业论文(一式两份)由各系统一收取,一份由各系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系存档。每个学生毕业论文存档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毕业论文(含评语)、论文初稿、二稿、三稿(通过电子文本或邮件交指导教师修改的,不同阶段教师的修改内容和修改建议,字体应与学生论文字体有所区别,至少要打印留存一份能说明指导情况的文本。)、《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答辩表》(未进行答辩的毕业论文除外)。

七、毕业论文总结工作

1、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及时对本届学生的论文质量和系论文管理工作情况做总结,内容包括学生选题、教师指导、论文总体质量、答辩、论文组织管理等方面。学院还应对论文各等级所占比例进行统计。

2、各系在论文工作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下列材料: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一览表、各等级论文数量和比例表、优秀论文一览表、答辩工作总结、论文工作总结。上述材料应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加盖系公章)和电子文本。

3、教务处根据各系总结材料和抽查情况对全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今后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同时,组织专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论文工作组织管理先进单位、论文指导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对于因各种主观原因影响论文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处理。

4、教务处拟每年组织一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活动,对优秀毕业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八、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零或不及格的,必须重作(按补考对待)。

九、本办法由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2、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要求

3、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4、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表

第三篇: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2006年9月20日院办公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0日院办公会修改)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和《西南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的意见》,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指导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和指导教师

第一条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等管理工作。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院属各教研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和当年毕业年级辅导员担任成员,教学秘书担任秘书工作。

第二条 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小组协助领导小组开展管理工作。

第三条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由本学院具有讲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全体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担任。

第四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了解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二)向学生讲解毕业论文写作方法和写作规范。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出有关选题的写作重点和难点,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

(四)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检查、答疑应不少于三次。

(六)根据指导情况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表》(见附件三)。

(七)对指导学生的论文认真书写评语。

(八)参与论文成绩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应当服从教研室对有关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各项安排。

第六条 教研室负责拟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教师名单,报院领导小组审定。指导教师确定后,学生或指导教师均不得随意提出更换教师的要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换指导教师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更换理由,经有关指导教师和教研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每位指导教师当年指导的毕业论文总数不得超过20篇。

第八条 指导教师应当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地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和本院有关毕业论文写作管理的规定,督促所指导的学生严格按写作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写作任务。

第九条 严禁指导教师将应由自己承担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的开题、签字、评语、成绩评定等任何工作转分配给研究生或本科生承担。

第二章 选题和开题

第十条 各教研室根据下列选题原则拟定本学科方向的毕业论文写作题目: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教学的内容;

(二)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题目难易度适中,避免过大或过小。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四)题目应多样化,总数量应超过本学院当年毕业论文写作学生的人数,以符合每人一题的要求。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每年进行一次更新。

第十二条 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论文选题的汇总,及时交院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向学生公布

第十三条 学生选题应在教务处公布的所学专业的参考题目中选定,应一人一题。多人选择同一题目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另行拟定题目,新选题不得与其它同学已经确定的选题相同。

第十四条 学生选定题目后,不得更换选题。确有正当理由须更换选题的,必须写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审批。

第十五条 严谨开题是做好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基础。学生在开题前必须广泛收集与自己论文题目有关的资料,了解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认真搞好毕业论文开题工作,在开题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学生的选题是否具有理论或实践价值;

(二)选题是否与学生的特长和能力相适应;

(三)学生对选题的理解是否得当;

(四)学生的资料掌握情况;

(五)学生对选题的初步结构安排是否合理;

(六)学生的论证思路是否清晰、合理;

(七)学生拟定的研究方法是否得当;

(八)总体安排和进度是否合理。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学生方可撰写毕业论文。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的开题工作应当在毕业论文写作学期的第二周前完成。

第三章 撰写、指导和评语

第十九条 学生写作的毕业论文应达到一定的理论深度。注重以下研究方法:

(一)既立足于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又要将论题置于世界法学之林加以阐释,注重运用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考察主要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有关立法;

(二)既要从学术之争的视野介绍、评价有关的理论学说和做法,借鉴该论题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更要进行独立思考,形成创新性观点,或对已存在的理论、观点、做法进行更有说服力的论证;

(三)既阐释现行法条,分析支撑该法条背后的理论,更应注重剖析现行法条之弊端,提出有价值的立法建议或创新性制度构想;

(四)既阐述有关法学理论之重点与难点,又要密切联系实际,预测和解决司法实践中已经或可能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分析国内外经典案例或最新疑难案例;

(五)既运用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又要运用法哲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进行研究。

第二十条 论文撰写格式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学生应严格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撰写论文。

第二十一条 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必须自己独立完成,严禁剽窃,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 指导教师应当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应当在当年的4月15日-4月30期间完成。确因学生毕业找工作等影响中期检查的,必须在学生回校后及时弥补该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的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须在第八学期完成,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十二周前将定稿交指导教师评阅。

第二十六条 指导教师负责论文评阅,并提写评语。对评语的要求如下:

(一)评语应有针对性、具体,忌概念化、公式化。论文评语应涉及以下内容: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论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否理论联系实际;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的情况;关于论文的论点、论据、论证的评价;论文的结构、格式评价。

(二)评语既要肯定好的方面,也应指出不足之处;

(三)评语内容与论文最后评阅等级应基本相符;

(四)论文的评语字数应在100字以上,且字迹工整。

第二十七条 指导教师和所指导的学生应互相告知联系方式,保证在论文写作和指导的全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联系方法准确。学生或指导教师的联系电话有变更的,必须及时互相通知。

第四章 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成绩评定教师实行分离原则,教师安排的具体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严禁指导教师自己评定成绩或者冒充成绩评定教师变相自行评定成绩。

第二十九条 承担成绩评定的教师应当认真阅读毕业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语,在对毕业论文在选题、观点、论证、结构、逻辑、语言、资料、注释、规范性等方面分别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后,初步作出成绩评价。

第三十条 论文评阅实行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各等级的参照标准如下:

(一)优秀: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且有一定创见。

(二)良好: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较为翔实,结构较为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

(三)中等: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能理论联系实际,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一定缺陷。

(四)及格:论点比较明确,无原则性错误,但论据不够丰富,论证欠充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明显的缺陷。

(五)不及格:论点模糊,论证不足,有原则性错误;逻辑混乱,内容空洞;或有大段抄袭他人著作的情况;或由他人代为撰写。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经初步评定成绩后,必须经答辩委员会答辩后才能确定最终成绩。

第三十一条 答辩工作由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教研室应根据答辩工作量的具体情况,组织若干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和2名委员共3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其所指导的毕业论文的答辩应回避。

第三十二条 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二)答辩人报告论文写作目的,论文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一般为5-10分钟左右;

(三)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就答辩委员会所提问题作解答准备,准备时可查阅有关资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答辩人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人应马上回答;

(五)由答辩委员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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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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