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第一篇: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根据营销人员风险管理要求,依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营业部制定本办法,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按月从营销人员报酬中计提。
一、营业部每月从客户经理当月的营销绩效奖中提取10%比例作为风险准备金,分账户管理。限额最低为最近六个月的风险准备金总额且不能少于1万元,超过限额不再计提。
二、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管理流程:每个客户经理在未达到限额时,每月从客户经理专项营销费用按比例提取,(系统从平台自动计算提取数据),平台管理员将计算的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复核后,制表《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明细表》并签字上报营销总监与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后,签字并分别留存《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明细表》,每月提取客户风险准备金额由财务统一存入单独立户的银行帐户里累积保管。
三、风险准备金用于客户经理工作差错、违纪赔偿。风险准备金支付必须经经管总部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方能列支,当因客户经理违规赔偿后,风险基金不足1万时,系统继续计提,超过限额不再计提。
四、客户经理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四个月,如无客户纠纷或其他责任事故,公司将其风险准备金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否则,作为第一清偿准备金不予返还。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石家庄北站证券营业部
二0一0年二月
第二篇: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
一、什么是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provisions of risk)
是指由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二、风险准备金的局限性
首先,计提比例有欠科学。职业风险基金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上不封顶”,导致其账面滚存金额越来越高,既不利于事务所的资金运用,也严重影响了股东分红。其次,由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手段难以顾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职业风险基金虚提,漏提,不提或移作他用,转分利润的现象,基金的管理实际处于名存实亡状态。此外,在是否将职业风险基金作为成本扣除的问题上,存在着地区性税收差异,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区间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在这些制度缺陷的限制下,职业风险基金实际上已难以构成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范的主干。因而,实施职业风险基金应该和责任险的计提等其他筹资方式相结合。
三、建立风险准备金的意义
风险准备金是指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交易、股利分配和鉴证过程中因为财务信息欺诈或其它财务犯罪行为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的专项资金。
一般建立风险准备金的直接契机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机制的复杂性、风险性不断升级,即使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公司和机构也有可能因系统性风险而破产,投资者将因此蒙受损失。由于证券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经营不善甚至破产往往会带来社会的动荡。通过投资者保护基金实现对投资者的给付,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上市公司经营失败的社会成本。每当一个风险事件发生后,公司首先不能正常经营,而且大多是一个空壳,上市公司无力承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没有得到补偿的投资者就会把责任推向政府。有了这个基金后,一旦发生风险事件,政府和公司都会更加从容。首先用这笔资金补偿了投资者后,再查明风险发生的原因,寻找相应的责任承担者,证券风险准备基金就成了市场和社会的“稳定器”。这样既保护了投资者,也维护了市场的交易秩序;既保护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对证券业也存在着反作用。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增强社会公众对证券业的信心,保证股民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其实早在在清朝,我国山西票号就存在“身股制”。尤其是其中的“花红”制,就是对未来风险的一种预先防范措施。即从红利中预提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弥补未来意外损失的风险基金。此笔款项是总号在每次账期决算后,依据纯利润的多少按预定的比例、对应各分号掌柜计提的一定金额的损失赔偿准备金,称“花红”。此款专项存储于企业,并支付一定利息,一旦出现事故,以此作为补偿。这样分号掌柜就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可用于填补损失赔偿之需,以免票号受损。如果及至分号掌柜任期届满退休时未出现意外事故,则连本带息一并付给分号掌柜。
四、风险准备金的规定
以交易所为例,其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规定如下:
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交易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②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
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交易所注册资本10倍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必须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五、风险准备金提取方法
(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在目前的会计准则上,计入成本的这部分风险基金还不能够获得税前抵扣,因此对企业而言,其实际成本是相对较高的。专项证券市场风险准备金在性质上属于所有者权益,由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构成可供分配的利润,再按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百分比(一般为3%-10%)提取(蒋尧明,2004)。专项市场风险准备金的总体规模可由上市公司依据其股本大小,流通盘大小及经营风险程度具体设定一个限额,达到了这个限额,可以不再计提,专项市场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款专用。
这种全部从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来源的做法不影响经营者业绩评价和股票期权等奖励量度,但同时在公司多年亏损或微利情况下风险准备金不但不能提取多少,而且对于经营者也没有多少损失,不能产生激励效应。
(二)从高管工资和控股股东分配股利中提取
企业每年可以按照高管超过公司平均工资部分的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同时按照控股股东分配股利的一定比例提取。如果参照期货风险准备金可以抵扣的情况,可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另有学者根据主体观念,把会计恒等式变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经营主体权益,使债权人、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在会计上得到充分的展示。经营主体权益包括:经营风险准备、主体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以公司的经营风险从投资者转向经营者,从而大大地降低了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这种提取来源,由于直接动用了风险承担者——经营者和控股股东的奶酪,激励效应最强。这在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挖空上市公司和高管人员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普遍的国情下尤为有效。
(三)从发行或配股所获资金中提取
无论发行股票还是配股融资所获资金都是中小股东的钱。参照我国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办法,从公司融集资金中按照20%的比例提取,可以部分遏制公司经营者和控股股东恶意违规操纵现金流量行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后的赔偿资金到位率。
(四)从风险准备金投资收益中提取
如果在考核期内,其投资业绩优良,投资收益波动很小,它就可以从投资收益中提取较多的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这就相应地减少了投资管理人对风险准备金的支出,间接增加了其收益。如果在考核期内,其投资业绩较差,投资收益波动较大,那么不仅会增加风险准备金的提取量,还必须增加风险准备金从高管工资或控股股东股利中提取比例,将导致他们个人收益的降低。这样的安排是一种较强的激励效应,投资管理人必会加强风险控制以增加收益、减少支出,从而降低了投资风险、为最低收益的实现提供更有效地保证。
(五)从营业收入中提取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确定:自2002年1 月1日起参加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凡按当年业务收入足额投保的,其职业风险基金可自投保之日起按不低于业务收入的2%计提:未足额投保的,其未投保的业务收入部分,仍按10%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六、制订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提取时可以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试点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交易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制定公司的《用于财务信息欺诈民事赔偿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办法》,对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应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建立风险准备金管理规章制度,设立风险准备金管理委员会,在总裁的领导下,提出对风险管理和监控措施,研究制订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办法,确保准备金的安全使用;二是对风险准备金的收支以及债权管理。建议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
证券公司三类风险准备金
上市公司风险准备金是用于赔偿由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欺诈等财务犯罪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赔偿专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准备金是用于由于未尽专业谨慎之责而出具严重失实的验资、审计财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而赔偿的专项资金。证券公司风险准备金是针对券商挤占挪用客户资金,破产、对客户证券和资金管理不善或误导投资者行为等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专项资金。
(二)风险准备金的投资
风险准备金属于股东权益资金,必须以盈余公积金一民事赔偿基金形式单独核算,由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风险准备金财政专户以货币资金形态专户存储。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方式来实现风险准备金的保值,增值和即时兑现。除此方式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从风险准备金专用银行账户转出资金或进行支付,也不得以质押、担保等方式变相转出资金。
(三)风险准备金的使用
风险准备金用于高管人员及控股股东因为财务信息欺诈而引起的民事赔偿资金。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权归属董事会,决策权归属股东大会,使用范围必须是因为财务信息欺诈引起的民事赔偿,并报证监会备案。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动用风险准备金应根据《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书面材料,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每一笔准备金使用后,必须建立使用情况档案,以便对形成的债权进行跟踪管理。
(四)风险准备金的纳税
累计的风险准备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的,应以其它形式民事赔偿基金来源弥补,累计的风险准备金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上述风险准备金在此前已在税前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风险准备金如发生清算、退还,应按规定补征企业所得税:本办法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动用情况和净资产数额。
(五)风险准备金的民事赔偿
对个别高管人员故意或过失进行的财务信息欺诈而造成的民事赔偿,上市公司应以故意或过失高管人员账户的股票及期权补偿;如其股票及期权不足以补偿时,经股东大会审议,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以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上市公司代其补偿,并应由专门部门负责追偿。
(六)风险准备金的动用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风险准备金: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虚假陈述;欺诈客户;违法发行上市、恶意担保和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不等价关联交易;侵吞、转移、销毁、截留、盗卖国家集体企业财产假凭证、假发票,账外账、公款私存、偷漏税、吃回扣:洗钱、贪污、挪用、携款潜逃等等。
第三篇:风险准备金详解
风险准备金详解
7月18日,央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确立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从宏观方面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其中,在P2P网络借贷这块,《指导意见》明确了其信息中介性质,要坚持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既然作为一个中介方,P2P平台去担保已是大势所趋。
由于国内的许多投资者已被P2P平台“惯坏”,只认准本息保障的平台,没有高收益必对应高风险的投资意识。如果P2P平台去掉自担保,将流失大量的投资人。面对这种情况,国内P2P平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推出了各种变相担保的保障模式。其中,风险准备金和第三方合作机构承诺回购这两种保障模式最受推崇,笔者以下就风险准备金的模式作一个具体分析。
1.什么是风险准备金
在P2P行业里,风险准备金是指平台在每笔撮合成功的借款中,从投资人的收益或借款人的借款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当投资人在平台上投资的标的出现逾期或坏账时,平台将通过风险备用金保障投资人在该项标的的投资本金和利息。
风险准备金体现出一种风险共担的理念,是去担保的大环境下,一种值得探索和完善的保障制度。
2.风险准备金的主要特点
(1)与平台的待收余额挂钩
目前大多数P2P平台的风险准备金都有一个上限,该上限与平台的待收余额形成固定比例的挂钩。这个比例与平台的主营业务和商业模式有关,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数值。一般来说,抵质押标的较多,挂钩比例较低,信用标的较多,挂钩比例较高;小额标的较多,挂钩比例较低,大额标的较多,挂钩比例较高。现在我们假定这个比例为10%(这也是部分平台采取的比例,不过也有平台采取浮动挂钩,或者定额),如果平台待收余额有1亿元,那么平台上的风险准备金就应为1000万元。这1000万元必须以活期的形式存在银行里,以随时应对流动性风险。
(2)“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严格意义上说,风险准备金应完全来源于借贷双方,平台如果往里注入资金,会有自担保嫌疑。但是,如果平台上的风险准备金不足,没有新的准备金流入,平台有义务补足准备金,使风险准备金达到指定额度。
时下大部分的平台做法是,平台前期先自己出资成立一笔准备金,有可能是1个亿,5000万或者1000万,也有100万不等,具体金额与平台能承受的资金成本和推广策略相关联。随着平台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增加,平台逐步将自己的资金置换出来,最后将原本自己注入的资金全部替换成从借贷双方提取的金额。此外,有部分平台还规定,当风险准备金超过平台待收余额一定比例后,平台有权将这多出的部分提取出来,转为平台的自有资金。
3.风险准备金的资金成本
(1)资金来源于平台本身。我们还是以10%的计提比例来计算,由于风险准备金只能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在银行,1亿的待收余额,平台就必须取出1000万作为风险准备金。大家都知道活期存款几乎没有收益,这将是一笔很大的机会成本,从而间接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
(2)资金来源于借贷双方。如果资金来源于平台的投资人收益,那么平台的实际收益率是降低了,不利于招揽投资人。如果资金来源于平台的借款人,则会增加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本来P2P面对的大多数借款人资质就比银行的借款人资质差,如果P2P平台借款人还接受风险准备金的成本,违约风险将大大增加。因为优质的借款人或有抵质押物的借款人是不能忍受如此高成本的。
4.风险准备金的监管
风险准备金只有在标的发生逾期需要偿付投资人,并经过P2P平台相关高层人士的同意时才可以动用,其他情况都不得动用。虽然现在许多平台声称自己的准备金交由银行监管,但目前没有一家银行会去核实准备金的真实去向,只是定期出示一个资金余额证明,更接近于一种资金存管,而不是监管。一些平台更是将风险准备金当作一种宣传手段,但实际放在银行账户的金额相差甚远。
因此,我们投资人在核查平台的风险准备金时,首先要弄清资金的来源;其次是资金的使用流程是否严谨、规范;再者,要注意账户的开户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最后,还要查明该账户下是否有贷款,因为银行有一种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简单地说,借款人可以将在银行未到期的定期储蓄作为质押申请一笔贷款,因此,外人来查看账户时,虽然钱表面上还在,但实际上已经不属于开户人本身了。我们一定要向银行仔细询问这方面的信息。
5.总结
风险准备金可以为P2P平台增信,提高投资人的信心,有助于P2P平台控制流动性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对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前提是P2P平台是在干实事,能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不是为了诱骗投资人,搞出“华而不实”的噱头。
此外,我们也要关注风险准备金模式与平台的业务模式是否匹配。例如,虽然整体上,风险准备金的额度与待收余额达到了规定的挂钩比例,但平台上存在额度较大的标的,实际金额已经超过风险准备金的总额。当标的发生逾期需要偿付时,平台便会发生偿付困难。一般来说,如果平台上的抵质押物容易变现,那么风险准备金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此,我们也要注重平台的风控能力。平台本身也不要把风险准备金作为重要的救命稻草,而应全力完善自己的运营和风控,从而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业务风险。对于我们投资人,我们应倾向于透明度较高的P2P平台,如果一家平台对外披露的信息越多,那么作假成本就越高,也更能证明自己的实力和信心。此外,我们也不要只认准平台的风险准备金,看哪家平台的准备金越多就选择哪家。我们要有自己的判断,不断积累自己在P2P行业内的知识和经验,提高自身对平台的辨别能力,不要人云亦云,从而在最低风险上实现更多收益。
第四篇: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二次创业战略,完善营销管理体系,壮大客户经理队伍,提升全行市场拓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从事法人市场拓展、客户营销、产品服务和信贷业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客户经理的工作目标: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为手段,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履行各项职责,承担相应责任,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协调发展,实现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 客户经理的设臵
第四条 客户经理职级设臵。客户经理职级从高至低分为高级客户经理、中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四个级别。市分行前台部门总经理、各一级支行行长、市分行营业中心(以下简称营业中心)总经理,二级支行行长(不含副行长)不纳入本办法客户经理范畴。
第五条 客户经理的配备。
市分行及上年末贷款余额20亿元以上、且近三年不良率在1%以下的一级支行(营业中心),可设高级客户经理、中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
贷款规模在20亿元以下的一级支行(营业中心),可设中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
第三章 客户经理的选拔与聘任
第六条 客户经理的任职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金融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产品的运作方式;具备一定的金融产品营销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
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本文2025-01-10 02:06:25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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