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篇: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公司车辆使用制度
1.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和调度。
2.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做好本部门的用车计划,分清缓急,急事急办,提前提交用车申请,预定车辆,原则是:
(1)公司人员到达地2公里以内及地铁沿线原则上不予派车,公司提供公交卡供出行人员使用。
(2)长途用车三日前预定,次日用车提前一天预定,下午用车上午预定,当班用车半小时前预定,夜间用车下班前预定。原则上预约靠前的优先用车,临时用车的如果车辆没有接到其他预约则予以派车。
(3)如各部室外出办事人员携带大量现金、支票等贵重物品,未提前预约车辆,并且公司车辆没有接到其他预约,则予以派车。若公司车辆已派出,为确保资金安全,应乘坐出租车前往目的地。
(4)如公司各部门需外出跑业务、谈客户、送发票、开会等,随身没有携带大量现金或支票等贵重物品,办公室不予以派车,相关人员需使用公司提供的公交卡,自行前往目的地。如公交车、地铁无法到达,并且公司车辆已派出,出行人员才可选择乘坐出租车。
(5)乘坐出租车前往目的地办事,应选择正规出租车,索要打车发票,在返回公司后在发票背面填写乘车信息,并于当月内 完成报销。
3.员工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并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
4.各部门负责人申请用车时,须讲明用车原因,到达地点,所需时间,乘车人数及候车时间和地点,用车人须准时在预定地点等候车辆。
5.公司严令禁止私自将公车开离公司,如无特殊情况每日下午四点半综合办公室将公车钥匙收回,由司机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楼下固定位置。
6.公车由指定的司机驾驶,如非指定司机驾驶车辆出现事故,公司概不负责。
第二章、车辆调度人职责
1.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的管理,安全教育和工作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提高驾驶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安全和服务质量,确保工作任务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2.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整和技术性能良好。
3.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及年检,季检计划。
4.负责与驾驶员签订《车辆使用安全责任书》,明确驾驶员所驾驶车辆及负责管理车辆的各项管理责任。
5.确保公司领导及公司重点项目的公务用车,协调各部门用车。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政策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做好派车计划,根据掌握的各部门用车时间,办事地点,乘车人数,行驶路线等情况协调各部门用车计划,统筹安排。增加合并用车,降低行驶公里减少出车台次。加强预见性和计划性,合理安排车辆,灵活调度。
7.掌握驾驶员劳动强度及出车台次,关心驾驶员个人生活。做好解释工作,减少误会。
8.熟悉车况,督促驾驶员坚持“三检”制度及“周保养”制度,定期抽查车辆。
9.节约开支,严把用油及车辆维修费用的支出。每月如实统计全部车辆的行驶里程、耗油量。
第三章、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争当文明驾驶员。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勇于吃苦,严守秘密,注意礼节,穿戴整齐。
3.爱岗敬业,加强工作责任心,维护集体荣誉,提高工作及服务质量,保持休息室内外整洁。
4.爱护车辆,加强保养,节约油料。认真执行“三检"及周保养制度,使车辆时刻处于干净、整洁及良好的状态。
5.每日9:00前将车辆干净、整洁地备好,做到不误车,不误时,不误事。有事提前请假,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6.收车后认真检查保养车辆,有故障要及时报修。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私自在外停放车辆。
7.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批准后,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保养及维修(特殊情况除外),费用结算单必须由驾驶员和车辆调度人双方签字。
8.严守组织纪律性,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搭载乘客,不准私自改变行使路线,不准私自驾驶他人车辆,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9.认真如实地填写出车记录,按时上报。10.有违章违纪及事故应及时、准确、如实汇报。第四章、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行为规范
1.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2.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车容保持整洁。
3.要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
5.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6.要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礼宾车队。
7.遇有大型集体活动时,进出停车场要听从交通民警指挥,按指定路线顺序行驶,依次停放;驾驶员不得随意离车,严禁在车场内吸烟、修车。
8.停放车辆要按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9.行车中发生事故要保留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拨打122报警或报告值勤交通民警或附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第五章、机动车“三检”制度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报修项目是否修理好,轮胎是否亏气,机油和水是否充足,整车卫生是否清洁。
2.检查机油表、电流表,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温度表、气压表是否达到起步标准。
3.检查灯光、喇叭、制动、转向传动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二、途中检查:
1.检查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响或异味,制动、转向操纵系统是否正常。
2.定点停车检查发动机、底盘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轮胎是否正常,制动盘有无过热现象。
三、回公司后检查:
1.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发动机、电器设备及车身、车架等是否完好。
2.整理清洁车内外卫生。第六章、机动车周保养制度
1.每周五下午半天为周保养日。
2.在坚持每日“三检”制度的基础上,完成例行保养。3.检查全车润滑系统。
4.检查紧固各部螺丝,更换易损零件。5.检查电路及灯光。6.整车清洁,不留死角。第七章、油料管理制度
1.驾驶员要到正规的加油站加油,严禁使用劣质油料。2.机动车除供油系统以外,严禁存放燃油。第八章、机动车维修保养规定
1.驾驶员在完成“三检”、“周保养”的基础上完成自身车辆的保养。
2.须进厂维修保养的车辆,必须到正规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严禁自作主张进厂维修。本车驾驶员要随车进厂,负责监督、检查、验收本车的维修项目。严禁私自增减维修项目。
3.维修保养完毕的车辆,驾驶员要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在保修期内要细心观察所修项目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购买零配件要到正规的汽配店选购,严禁购买计划外物品。第九章、车辆管理奖惩制度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确保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更好地注意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奖励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全年行车无违章、无事故,由办公室核查无误后,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处罚制度
1.驾驶员有事故隐患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除接受批评教育,扣发当月奖金;2.驾驶员有三次以上违章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发全年奖金,有重大责任事故者按劳动协议执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负担。
3.非专职驾驶员、行人、骑车人由于个人行为违章多次者,在所在备案地区参加学习班费用自付,发生交通事故者,被交通部门办班或站岗期间,按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4.员工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和领导负有连带责任,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北京银河嘉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二篇:车辆管理制度
麻栗坡县职中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降低用车成本,确保正常公务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管理
(一)用车原则
1、保证学校领导正常公务用车需要。
2、优先全局性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用车。
3、车辆实行使用申报,校长审批制度。
4、非校级领导公务出差原则上不派车,三人以上(含三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派车。
(二)用车规定
1、领导用车
首先保证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公务用车需要。非正职校级领导公务用车须向办公室申报,经校长批准后统一调派。
2、中层干部用车
中层干部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代表学校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报请校长批准后,可由办公室安排用车。
3、教职工用车
教职工外出参加教育教学或其它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如果人数超过3人(含3人)到县外或本县偏远地区的公务活动,或安排用车费用与实际报销差旅费费用基本相当的情况,经校长同意,可由办公室安排用车。
4、其它用车
(1)学校中心活动需要用车的,由活动组织者制定用车方案,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
(2)教职工本人举行婚礼,可安排一次免费婚礼用车。
(3)教职工家庭出现突发事故,需要紧急用车的,报请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可安排一次用车。
(4)教职工(中层干部)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本人要求使用私车的,按照差旅费标准计算给予补助。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由本人责任。
(5)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的非公务用车,按照0.8元/公里收取基本费用,过桥过路费及其它费用由用车人自理。
(三)用车申报程序
1、校级领导(非正职)公务用车,提前一天报办公室安排。
2、中层干部、教职工和学生公务活动用车,非特殊情况,必须提前24小时到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集中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或举行大型活动等用车,必须提前2天向办公室提供用车方案。用车申报程序为:填写用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主管处室主任签字→分管副校长签字→办公室安排用车。
(四)用车过程管理
1、公务用车者,应在过桥过路费收据和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如果是租用车辆必须在司机用于结账的“用车审批单上”签字证明。
2、学校公务用车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用车人不得要求自行驾驶车辆。
3、租车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必须按行程路线运行,不得变更行程。因个人原因变线或延误时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用车人自理。
4、驾驶员有权拒绝非办公室(校长、书记)调度的用车要求。
二、车辆管理
(一)调度
学校所有车辆(不含食堂车辆),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未经办公室调度,司机不得擅自出车。
(二)维修
1、车辆维修必须先申报,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验签字,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修理厂保修。小额维修,预算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实施;预算经费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报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大修时驾驶员必须按时到厂家跟班维修,监管实施,更换的配件和维修费用交车管人员登记备查。维修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为了节约费用,车辆维修时配件凭《车辆维修配件委派单》到指点配件店进货。
2、修理厂凭《维修申报单》和《维修项目明细表》结算维修费,配件商凭《车辆维修配件委派单》和《配件明细结算单》将配件送到指定维修厂,驾驶员验收签字。无合法的《维修申报单》和《车辆维修配件委派单》的不予结算。
3、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出现故障的,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以就地维修。
4、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专帐,一车一帐,维修费用半年公布一次。
(三)车辆加油和过桥过路费
1、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卡,建立专帐,一车一帐,逐月核算,每公里耗油数超过正常标准5%以上,追究驾驶员原因和责任。
2、特殊情况在外现金加油,应由乘车人员签字证明,按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报销。
3、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出车情况登记表》,对每天的行车路线、里程、加油量、过桥过路费等进行全面登记。
4、驾驶员报销油费和过桥过路费时,应提交《出车情况登记册》作为报销审核的基本依据,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核实无误后,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字,过桥过路费每半个月报销一次。
三、租车管理 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原则上在学校现有车辆配置内调剂安排,特殊情况需要租用车辆的必须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对外租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和驾驶员的各种证件和手续齐全,按规定办齐了车辆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学生或教师集体活动租车,必须符合市教育局涉校车辆管理规定。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凭办公室或校长、书记安排出车,并逐日登记。
2、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未经办公室或校长、书记的安排一律不准出车。未派车的车辆或出车回来,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及时检查车况,行车途中保持精力集中,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违规罚款,概由驾驶员负责,不予报销。
4、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做好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洗车、清理卫生,保持车辆整洁。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和位置停放,非公务活动需要车辆不得在外过夜。违规停车或违规在外过夜的,出现车辆损坏或被盗,追究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5、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如果擅自交由他人驾驶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驾驶员责任。
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凡在加油、报销过桥过路费、维修等方面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每出现一次扣除目标管理奖金200元。两次(含两次)以上,临聘司机予以解聘。
五、附则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麻栗坡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2008年4月28日
第三篇: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控股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集团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集团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持卡到加油站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遇特殊情况,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集团办公室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集团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集团办公室安排;董事长、总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董事长、总裁领导外出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集团办公室报到,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集团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在每月驾驶员例会上公布,办公室分管主任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办公室主任。
第四篇: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的规范化管理,节约相关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范围界定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系产权归公司所有的车辆,具体指公司所拥有的商务车、轿车、卡车。第三条
车辆使用原则
使用车辆时要按照“申请派车、同向共用、先急后缓”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车辆的使用范围
(1)公司集体活动、会见客户、参加会议用车。(2)公司宣传、巡查用车。
(3)接送密级文件、送取大额款项及各部门办理重要事宜用车。(4)公司物资采购、运输用车。(5)公司对外接待用车。
二、车辆派遣与调度
第五条
公务车辆派遣和调度的程序
行政管理部的公务车辆主管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派遣和调度,具体规定的程序如下。(1)如需用车,用车部门应提前1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公务车辆主管进行审核。
(2)无事先预约公务用车,且事项非常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务车辆主管申请用车,事后要填补“公务用车申请单”。
第六条
车辆调度原则
(1)原则性强,即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车辆的使用范围和对象派车,什么事可以派车、什么人可以派车、什么事不能派车、什么人不能派车,都要按照制度办理,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调度合理,要按照用车的行驶方向选择最佳线路,不跑弯路,不要在一条线上重复派车。一般情况下,车辆不能一次全部派完,要留备用车辆,以应急需。
(3)灵活机动,对于没有明确规定而确实有需要的紧急用车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
第七条
公务车辆使用批准
(1)室内出车必须得到公务车辆主管批准后方可派车。
(2)市外、省内出车必须经行政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3)省外出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
(4)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车辆。第八条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私自出车,如私自出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杜绝随意派车、私人用车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
公车未经批准严格外借
未经总经理的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三、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第十条
车辆日常费用
(1)车辆日常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保管费以及购置各种相关配件的费用。
(2)车辆日常费用报销时必须出示经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及相关的费用发票,并要在报销单上写明费用起止时间、费用内容,经行政管理部公务车辆主管审核后,按财务部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3)经公司批准的私人用车,其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汽油费、路桥费以及保管费用等。
第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1)如需对车辆进行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其具体格式见下节表单),经公务车辆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
(2)车辆应由行政管理部指定的特约修理厂修理,否则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可自行修复的,予以报销购买材料零件的费用。
(3)车辆行驶在途中发生故
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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