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草案)
兼职话务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兼职人员的管理及提高兼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加通话话务量,提高公司业绩。
二、人员招聘、入职要求
1.中专以上学历,20-28周岁;
2.品行端正,沟通、应变能力强,善于电话沟通;
3.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强,不怕吃苦;
4.心理承受能力强,能适应一定的工作压力;
5.入职时填写入职表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人员培训及要求
要对兼职人员进行兼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兼职人员要熟悉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基本常识,熟悉通话流程、通话话术,正确进行沟通、保持公司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时间至少一小时;
2.要根据兼职工作能力有针对性的培训,兼职人员必须能够快速反应通话中客户的常见问题;
3.通过过程中,话术要到位,对客户能够做到彬彬有礼,耐心细致。
4.对于意向客户,要保证留有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姓名、性别、电话、地址,拨打时间、通话问题、报价、再次联系时间等。
5.保证每小时通话量达到40通,并以电话量为考核标准,多打多得,少打少得。
四、工资待遇
兼职员工不享受专职员工的福利、劳保、晋职等待遇,薪酬由每日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组成。
1.每日基本工资
根据兼职员工通话数量和能力等情况给予每40通电话8元的工资额,不足40通为6元,不足30通为4元,不足20通不计算工资(秉承多打多得,少打少得的原则),公司将以周为单位进行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周五下午。
2.提成方式
兼职人员,在通话过程中,如有签约客户,给予提成奖励。提成奖励方法为:若在通话
过程中,与客户达成签约意向,予以50元每次的奖励。
3.兼职工资发放时间及流程
兼职人员工资在兼职工作结束后由市场部负责人以现金形式发放,市场部负责人再到公司核销。核销兼职人员工资时,市场部负责人需提供兼职人员工资相关资料。
五、兼职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服从公司统一领导,服从公司安排;
2.不得在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公司中担任兼职;
3.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在对外工作中代表公司,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
利益;
4.自己负担因兼职而支出的交通费、餐费等各项费用;
以上是对于兼职人员管理的一些基本要求,公司会根据工作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条例。
本管理办法从2012年*月*日开始试实行!
突优咨询
2012-7-12
第二篇: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工资制度:
第一条 工资的构成:
兼职人员的工资,由下列三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2.规定时间外加班津贴;
3.交通津贴。
第二条 基本工资: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原则是,考察公司员工所担任的职务、技术、经验、年龄等事项后,由人事部根据个人表现分别制订;
2.基本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订的最低支付额;
3.兼职人员因私事请假或迟到、早退、私自外出而造成的缺勤,不得给予其工资,应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相等的缺勤基本工资额;
4.公司与兼职人员共同达成基本工资的协议后,应由人事部制订雇用合同书加以明确。
第三条 规定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津贴:
规定工作时间外的加班应付给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1.兼职员工的工作时数因业务上需要,并由其主管要求加班而延长时,或于休假日返回公司工作时,应依下列计算方式,以小时为计算单位计算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小时工资部分)×1.25=加班津贴;
2.深夜执行公务者(从晚上10点到次日清晨5点),则应加给上项所得的四分之一,作为深夜工作的津贴。
第四条 交通津贴:兼职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的单程距离超过6公里者,按照公司交通津贴细则给付,并参考其出勤状况。
第五条 工资扣除:
对兼职人员扣除薪金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下列规定的扣除额应从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根据公司与工会的书面协议规定,应代为扣除的代收金额;
(3)其他法令规定事项。
2.工资对上列各项扣除后,员工所得应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第六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工资计算期间从前一个月21日开始到当月的20日为止,并以当月的29日为工资支付日。
第七条 离职或解雇时的薪金:兼职员工申请离职或被解聘时的薪金,应从离职日的七日内计算并支付该员工已执行工作任务所应得的薪金。
第八条 奖金:兼职员工服务届满1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经部门主管呈报人事部评定为绩效优良的员工,则可予以奖励。
第九条 奖金计算及给付:奖金计算的标准以基本工资为计算单位,并于每年7月根据员工的表现,个别发放。
第三篇:专兼职人员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专兼职人员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专职人员待遇:
见习业务员:每月保底工资600元+10%当月销售额,连续三个月销售达到200平,次月转正。
正式业务员:每月保底工资800元+12%当月销售额,每月必保100平,连续三个月销售达到500平,次月转为金牌业务员。
金牌业务员:每月保底工资1000元+15%当月销售额,每月必保150平。
额外奖励:半年总销售额超过800平,额外奖励3%总销售额,全年总销售额超过2000平,额外奖励5%总销售额。(业务员转正后方可享受,见习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草案)
本文2025-01-10 01:54:02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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