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一中篮球社团章程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淇县一中篮球社团章程

淇县一中篮球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篮球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篮球社接受淇县一中学校各机构的监督领导,坚决执行政教处和体育组等机构的相关决议。

第三条 篮球社旨在提高学生的球技和能力,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体育氛围,促进学校的体育活动的发展。

第四条 宗旨: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让篮球丰富生活,让篮球带来快乐。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 凡淇县一中在籍的高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篮球社章程,愿意参加篮球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篮球社。第六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篮球社纪律,严格执行篮球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篮球社交派的义务。

(三)有宣传篮球社,维护篮球社形象的义务。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篮球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篮球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篮球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与篮球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第七条 入社

申请者应向本社团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团队委会审核、篮球社干部表决批准后方可成为篮球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第八条 退社

(一)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篮球社的,应提前两周向篮球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二)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作自动退社处理。

(三)考虑到学习时间,社团成员应在高三上学期期末退出本社团。第九条 奖惩

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有代表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处分。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初,每学期末各举行一次,由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篮球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篮球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社长,副社长。第十一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1名,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二)副社长2名,副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第十二条 社长职责

(一)主持篮球社日常的工作。

(二)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汇报工作。

(三)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四)负责日常训练、比赛。第十三条 副社长职责

(一)宣传社内相关活动,资料,收集学生老师的意见,联系校外活动,吸收考核新社员。

(二)定期向学校展示本社团活动成果。

(一)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主持开展社内各项会议。

(二)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第四章 活动

第十四条 篮球社围绕校园篮球技能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涉及全校性的活动,事先政教处审批。未经批准,不擅自进行活动。

第十五条 每学期篮球社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一式二份,一份交体育组存档。

第十六条 篮球社坚持课余活动为主的原则,不得无故占用上课时间,如果活动需要占用上课时间,必须事先征得教学管理部门同意。第十七条 篮球社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妨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 篮球社邀请外来人员来校进行交流时,必须事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九条 篮球社不得到社会上开展影响学校声誉和有违社团章程的活动,也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第二十条

篮球社应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社长由 程淇 担任。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副社长由 韩驰、张佳轩担任。第二十四条 指导教师为:许广新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及体育组。

淇县一中篮球社

第二篇:篮球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团体名称“清风篮球社”

第二条:性质

本社是学生篮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全面性、非盈利性、开放性的学生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篮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篮球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广泛地开展篮球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学习压力,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篮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篮球活动,促进我校篮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参与我校篮球训练、竞赛等工作,组织参观学习,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篮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分期、分年级举办多种形式的篮球比赛,努力推广易于开展的校级篮球赛。

4、积极组队参加市里的各项篮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负责培训学生篮球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学生担任篮球各项赛事的组织、裁判及其它工作的能力。

6、不断吸收我校篮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会,壮大本会的队伍。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承担本会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篮球基础。

4、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5、会员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不得缺席。

第七条:本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竞赛、表演、培训、教学、科研活动的权力。

2、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

3、有获得本会优先服务的权力。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本社团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第十条:社团活动

(十七)、篮球社团应本着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多做实事,少走过场,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大型活动。

(十八)、篮球社团不得从事经商活动,确属与社团活动有关的事宜,须事先报校团委、学校分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九)、社团活动原则上限于校内,以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的活动为主。

(二十一)、社团办公场地由校团委与相关部门协商,视学校实际情况酌情解决。

(二十二)、除因社团参加学校指定的大型活动和校外重大比赛并经学校批准外,社团成员活动时间在与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发生冲突时,应服从教学计划安排,上课一律不得请假。擅自参加本社团活动而不上课者,按旷课论。

(二十三)、社团安排的大型活动,无论校内外,必须提前一周将内容、地点及具体的时间上报校团委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张贴通知、广告的社团活动视为违规,要追究社团组织者的责任。

(二十四)、凡以学校任何名义与校外进行联系或者外出活动的,都应提前向校团委报告,经校领导批准,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二十五)、未经学校批准的,社团成员在校外活动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二十六)、未经批准,社团一律不许与校外任何团体签定协议,接收赞助,凡违反者将追究社团组织者的责任。

(二十七)、未经批准,社团一律不许以任何方式为校外任何经营性单位进行宣传和介绍,凡违反者将追究社团组织者的责任。

(二十八)、社团活动内容应与自己社团性质相适应,不应超越自己性质规定的范围,已超越范围经提醒仍不改正者,取消该社团资格。

(二十九)、社团的宣传海报、条幅等都需经过校团委审批并签章后方能张贴。

第三篇:篮球社团章程

篮球社团章程 杨柳青三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团体名称“育英篮球社” 第二条:性质

本社是杨柳青三中学生篮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学生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篮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篮球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育活动,促进篮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活动场地

杨柳青三中篮球场。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篮球活动,促进我校篮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指导我校篮球训练、竞赛、科研等工作,组织参观学习,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篮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分期、分年级举办多种形式的篮球比赛,努力推广易于开展的校级篮球赛。

4、积极组队参加镇、校的各项篮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负责培训学生篮球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学生担任篮球各项赛事的组织、裁判及其它工作的能力。

6、发掘我校篮球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培养优秀篮球特长学生,努力向高一级学校多输送人才。

7、不断吸收我校篮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会,壮大本会的队伍。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承担本会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3、由于我校场地、器材有限,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篮球基础。

4、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5、会员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不得缺席。

第七条:本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竞赛、表演、培训、教学、科研活动的权力。

2、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

3、有获得本会优先服务的权力。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本社团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第九条:社团活动

1、篮球社团应本着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多做实事,少走过场,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大型活动。

2、篮球社团不得从事经商活动,确属与社团活动有关的事宜,须事先报校团委、学校分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原则上限于校内,以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的活动为主,鼓励社员积极参加各级比赛,对取得成绩的社员,学校除表彰外将在今后的活动经费中优先给予支持。

4、社团如需聘请校外顾问或指导老师。应事先上报校团委批准,其报酬由校团委请示主管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核准,社团无权先行允诺。

5、社团办公场地由校团委与相关部门协商,视学校实际情况酌情解决。

6、除因社团参加学校指定的大型活动和校外重大比赛并经学校批准外,社团成员活动时间在与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发生冲突时,应服从教学计划安排,上课一律不得请假。擅自参加本社团活动而不上课者,按旷课论。

7、社团安排的大型活动,无论校内外,必须提前一周将内容、地点及具体的时间上报校团委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张贴通知、广告的社团活动视为违规,要追究社团组织者的责任。

8、凡以学校任何名义与校外进行联系或者外出活动的,都应提前向校团委报告,经校领导批准,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9、未经学校批准的,社团成员在校外活动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10、未经批准,社团一律不许与校外任何团体签定协议,接收赞助,凡违反者将追究社团组织者的责任。

11、未经批准,社团一律不许以任何方式为校外任何经营性单位进行宣传和介绍,凡违反者将追究社团组织者的责任。

12、社团活动内容应与自己社团性质相适应,不应超越自己性质规定的范围,已超越范围经提醒仍不改正者,取消该社团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设总顾问、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上述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3、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篇:篮球社团章程

武汉市技师学院篮球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团体名称“武汉市技师学院工会篮球社团”

第二条:性质

本社是学院工会下属的由学院教职员工篮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全面性、非盈利性、开放性的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淇县一中篮球社团章程

第一篇:淇县一中篮球社团章程淇县一中篮球社团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是篮球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第二条 篮球社接受淇县一中学…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