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顾问合同范文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物业管理顾问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聘任乙方作为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的物业管理顾问,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咨询、指导等顾问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街(路)号

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分期开发总 户 数:

第二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甲方组建(或聘请)的物业管理服

务机构及甲方物业的全体业主,甲方和甲方组建(或聘请)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及甲方物业的全体业主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顾问服务内容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管理建议和管理方案:

1、《物业管理服务建议书》

2、《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组织架构设计和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4、《物业管理服务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用品配置方案》

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服装配置方案》

6、《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配置方案》

7、《物业管理网络环境建设方案》

8、《物业管理智能系统集成建议书》

9、《物业管理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10、《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组建及从业人员招聘、培训方案》

11、……

第四条、乙方知道、协助甲方和甲方组建(或聘请)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实施如

下工作:

1、指导、协助组建(整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2、指导、协助招聘、培训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

3、指导、协助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文件(公约、手册、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指导书等);

4、指导、协助编制物业管理财务预算;

5、……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和甲方组建(或聘请)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如下跟进指

导、顾问服务:

1、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指导;

2、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处理指导;

3、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品质综合提升;

4、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经营运作顾问;

5、……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管理建议、管理方案和顾问指导意见、建议等,须经甲方确

认后由甲方和甲方组建(或聘请)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具体实施并承担

责任;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个别问题,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章顾问服务目标和评价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在甲方和甲方组建(或聘请)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具体实施和配合下,应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1、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2、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能够基本完成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任务、维护保持物业

功能正常发挥和延续、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集中管理控制阻援、节约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

平、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运营成本效益;

4、努力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良好的物业项

目形象和物业管理品牌形象;

5、……

第八条、甲方按照如下标准评价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

1、乙方是否按照顾问服务内容、期限和计划提供服务方案;

2、乙方提供的管理建议、方案和顾问知道内容是否明确、具有专业性、针

对性和可实施性;

3、基本实现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目标。

第四章顾问服务形式

第九条、视甲方需求及乙方顾问服务介入时间和项目实际情况,乙方采用如下三

种方式或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向甲方提供服务:

1、乙方集团总部组成项目)物业管理顾问专案小

组,支持、指导成员公司对甲方和项目具体提供服务。

2、乙方成员公司(公司)组成业管理顾问服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甲方和项目的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成员公司(公司)向甲方和项目派驻专职顾问,专门、专

案向甲方和项目提供顾问服务。

第五章 顾问期限和服务计划

第十条、顾问服务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顾问期内的顾问服务计划如下:

1、第一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3)、2、第二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3)、3、第三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3)、4、第四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3)、第六章顾问酬金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一)、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为人民币元,甲方分次向乙

方支付:

1、第一期:人民币元,支付。

2、第二期:人民币元,支付。

3、第一期:人民币元,支付。

4、第二期:人民币元,支付。

(二)、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为人民币元,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一

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十三条、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仅包含:1、2、3、不包含:1、2、3、第七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品牌进行宣传,在甲方按

本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之日起,甲方有权在项

目售楼书和租售及物业管理文件的一切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

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有权声明项目由乙方提供顾问管理服

务。但需与乙方原标志的字体、排版方式及字体颜色保持一致。甲方

在印刷涉及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之售楼书及租售和物业管

理的一切广告招牌及宣传资料前,须经乙方审核同意。甲方此项权利

须严格限于乙方为项目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期间及本合同有效

期内行使,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

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从乙方

不再作为项目之物业管理顾问之日起,甲方停止在广告媒

体中传播乙方名称或标识。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的年度计划及财务预算。

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委托或接受其他公司担任物业

管理顾问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在合同生效

后向乙方提供参考。

6、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及在物业管理中的未定

事宜。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8、甲方提供有效之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第十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顾问工作内容。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在甲方迟延或拒绝支付顾

问费用时,有权中止履行顾问合同;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予支付的,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协助草拟有关之物业管理制度并提供与物

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4、甲方对乙方委派人员工作质量不满意,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更换委派

人员,经甲乙双方核实该名人员工作状况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安排

同等素质人员进行更换。

5、在合同期内,乙方每月报告。

6、有义务于本合同终止时,与本项目物业挂你机构进行工作交接。

7、乙方提供有效之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第八章甲方协作事项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项目基本情况数据、图件、资料和有关物业

管理方面的资料、信息送交乙方,作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当上述数据、图件、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

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据此调整顾问服务内容和计划。

第十七条、甲方应为乙方顾问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如计算机)

和其他基本工作条件。

第九章对乙方的奖励

第十八条、乙方在甲方提供顾问期间,甲方住宅获得等

荣誉称号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奖励的具体方式为:甲方住宅小区每获得一个荣誉称号,甲方应于获

得荣誉称号后天内奖励乙方人民币万元。

第十章 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管理建议、管理方案和顾问指导方案等资料负有保

密的义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图件、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数据、图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

性与有效性。因甲方提供的数据、图件、资料和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造成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顾问服务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计划提供、完成顾问服务内容。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期提

供、完成顾问服务的,所造成的甲方实际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或泄露在顾问服务过程中所知

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对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履行,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因此

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如数向乙方支付顾问报

酬,甲方拖欠顾问服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日‰的比例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甲方拖欠满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定地点:

第二篇: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之原则下,达成以下协定:

第1条:顾问服务之宗旨

为配合xx市『xxxxx』之交付使用及检讨改善已交付使用之物业管理之资素,使往后能令该物业服务保持在一个高的水平,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上述发展专案提供专业之管理顾问服务,务求使该物业顺利交付给业户使用,同时设立完善管理制度使甲方为该物业成立之管理处管理职员能于最短时间内独立管理整个项目。

第2条:物业管理顾问期限

1、本合同前期(交付使用日前)为前期物业顾问服务期由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为期x个月。

2、本合同后期(交付使用日后)为物业顾问常务期由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为期x个月。

第3条:前期物业管理顾问的内容/服务范围包括如下事宜:

1、评估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及设施设备。

1.1从管理角度提出对建筑物设计图纸的意见,含包括对日后物业管理有正面及直接影响的意见。

1.2从日后管理的角度,分析物业建造的选料及安装方法等,减少遗漏工程,改善设备使用效果,减轻后期管理之压力。

2、评估各机电房的规划位置,原机电设备合理充分利用

2.1建议小区内之配电房、水泵房、煤气调压站、污水处理站、水池等之适当位置,使日后管理运作能更为流畅,节省资源。

2.2协助制定管理维修保养计划。

3、建筑材料设备的适用性之专业意见。

3.1提供机电安装及能源分配的有关专业管理意见。

3.2提供功能布局的有关专业管理意见,减少日后管理期间操作成本及使物业经济效益增加。

3.3建议成本保护方案,减少因施工对材料可能造成的损害。

4、协助发展商销售方面

4.1于物业销售期间,针对物业基本情况而设计适合其日后运作之物业管理方案。

4.2 x年x月x日展销会期间,派一名顾问人员亲临xx展销现场x天,配合发展商进行销售宣传,以及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解答客户有关物业管理之咨询。

4.5 制定公约条款及管理守则

4.5.1 根据发展商提供之公约样本,与发展商之指定法律代表商讨,参照发展商之意见,协助制定符合政府规定及xxxx之特定公约内容及细则。

4.5.2 制定一套符合xxx所设定之管理规章。

4.5.3 制定xxx业户手册、装修流程、装修守则。

4.6 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办事宜。

4.6.1 建议管理处办公位置。

4.6.2 就组建管理队伍、管理结构设置提出建议。

4.6.3 提出管理处内部装修要求意见、购置各类家居、工具、文具用品,以及印制各式表格、信函和信封的专业建议。

4.7 配套设施的安排及管理建议

由物业管理角度,基于小区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提供小区配套设施意见。

4.8 管理费预算

4.8.1 针对物业日常运作支出,作出评估,制定年管理费预算案。

4.8.2 依据预算案,建议管理费金额。

4.8.3 制定收取管理费之运作程序。

4.8.4 建议管理处帐目之控制程序及安排。

4.9 移交住宅小区单元用户之程序

针对物业移交用户之程序,提出关于用户应知事项、移交流程装修须知、运送物件安排等相关事宜的专业意见及相关文案资料。

4.10 物业交付期间之保安控制

4.10.1 对小区全部公共地方、机械机电室及小区周边范围之保安评估。

4.10.2 制定适合xxxx之保安制度。

第6条: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6.1 前期(交付使用日前)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由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为期x个月)定期到场召开物业管理顾问会议合共x次(每次为期x个工作日)完成上述第4条之服务内容。

6.2 后期(交付使用日后)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由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为期x个月)提供不到场式物业管理常务顾问服务,由乙方指定一名顾问人员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第7条: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及付费方式

7.1 前期(交付使用日前)顾问费用合共xxxxx。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日起七天内支付首期顾问费用xxxx.-第二期顾问服务费用xxxx于x年x月x日之首十四个日内支付。

7.2 后期(交付使用日后)常务顾问费用合共xxxx。付款方式:

-首期顾问费用xxxx于x年x月x日之首七天内支付。

-第二期顾问费用xxxx于x年x月x日之首七天内支付。

7.3 以上所述相关费用由甲方根据合同按期及时向乙方支付。

7.4 上述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已包括乙方派员至现场之一切差旅费。

7.5 顾问费用由甲方拨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十天内,乙方提供收款收据予甲方。

7.6 延期支付的顾问费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按月息千分之五计算)。

第8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8.3 甲方责任:

8.3.1甲方应尊重并接纳乙方委派之顾问所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办法及适当的培训人员计划,做好管理工作。

8.3.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技术负责有严守商业机密的义务, 此所称机密仅限于上述专案乙方提供的所有书面的物业管理计划、规划、制度、培训课程、会议记录、技术资料、应变办法等。

8.3.3甲方由于历史或现时原因造成的任何与第三者之纠纷、争议等与乙方无关,但由于乙方所派顾问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纠纷、争议,乙方由责任妥当处理。

8.3.4甲方应按本合同支付乙方顾问费用。

8.3.5甲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有条款保密,不对外公开。

8.3.6 乙方委派的管理顾问人员在物业的工作是以完成本协定乙方义务为限,如果超越工作职权范围所引起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乙方责任:

9.4.1 乙方应按期限向甲方提交检讨报告,提供可行性建议。

9.4.2 乙方应按合同负责xxxxx物业管理全面的规划、建议、指导和培训,提供有关物业管理技术,以保证物业的管理质量。

9.4.3 定期向甲方提交管理顾问工作报告,检讨工作。

9.4.4 乙方负责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的义务,此处所述之商业机密仅限与各业主的资料及甲方提供之有关内部营运书面之资料。

第10条:合同终止事由

10.1 除发生下列10.2之情况,立约双方在合同生效期间不得终止本合约;立约双方之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合约必须提前至少6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

10.2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0.2.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0.2.2 若乙方公司解散、停止经营、转让或因重组或合并以外之任何原因而清盘,乙方须事前给予甲方书面通知。

10.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6条按时收到顾问报酬时,乙方有权于提出七天通知后,马上终止合同。

10.2.4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而丧失履约能力,由受灾方提供当地官方权威证明后,本协定自动终止。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 如乙方于合同期内按甲方之指示全力执行本合同所要求之责任,甲方应于合同期内完全补偿乙方(包括其雇员及代表人)因执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之任何损失,一切诉讼、诉讼程序、索偿及咨询所引起之有关费用(包括聘请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费用)以及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或其雇员或其代理人蓄意或严重疏忽、过失、违约或违法的情形,同样相应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11.2 如甲方非因第10.2而终止合同(处理的方式已于该条款中注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由此而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及因终止本合同而所受到之直接经济损失。

第12条:争议解决

12.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出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主均具有约束力。

第13条:其他事项

13.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定,有关之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2 若本合同内由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约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3 本合同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4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书写,并以邮寄、电传、或专人送交方式送到本合同内注明当事人之地址。

第14条: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乙方落实收到首期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后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一份存档。

14.3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双方之协定,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双方之间关于提供管理顾问服务的协定或沟通。

第三篇: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项目名称】 前期/筹备期/运营期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xxx【】

二零零【】年【】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 【】 【】 【】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xxx【】

【】 【】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1.4 [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3.2 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3.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计【】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4.1 前期顾问服务内容

4.1.1 提供前期规划设计的顾问意见,包括:规划平面布局、主出入口及广场设计、会所功能设计及设施配套、普通商业功能设计分配、平面交通流向设计、停车场管理、建筑防灾、抗灾(火、水、地震)、办公及后勤用房的选位、信箱选位及邮件处理、废弃物管理、标识系统建立及其它相关方面等;

4.1.2 提供各类图纸的顾问审核意见,包括:各类建筑施工图纸、供水、排水、排污系统图纸、低压配电系统图纸、电梯及垂直交通系统图纸、弱电系统图纸、保安系统图纸、消防系统图纸及其它相关方面图纸等;

4.1.3 提供物业工程设备及材料选择的顾问建议,包括:外墙及公共区域建筑材料、停车场防滑防撞设备材料、绿化设计及养护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备用发电机、水泵、设备变频和节能模式、游泳池设备的选用及其它相关方面等;

4.1.4 提供物业配套设施及功能设置的顾问意见。对设施、设备的配置及容量的合理性、服务功能及布局的合理性,以及目前设计图纸中遗漏、缺陷或多余的项目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4.1.5 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 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 筹备期顾问服务内容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的专用设备、工具及其它必需物品。

4.2.4 前期开办预算

根据物业之特定情况,协助审订或编制物业管理处前期开办费预算草案。

4.2.5 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

协助编制首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

4.2.6编制相关文件及制度

协助为本物业审订或编制符合物业之特定管理需求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户手册》、《装修手册》及相关之各项管理规章与细则。

4.2.7 能源收费方法

对物业内之供电/水系统从未来物业管理角度提供相关顾问建议包括:物业及配套设施部分之供电/水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要求;物业内公共区域各地段/层面照明用电系统、清洁/绿化用水之系统与业主单元内之供电/水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要求。

4.2.8 特约服务项目及代收代缴项目

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协助设置特约服务项目及代收代缴服务项目。

4.2.9停车场系统及路线规划

综合物业实际状况以及各项安全秩序维护需求,向本物业提供有关物业内停车场系统设置与运营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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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顾问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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