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海城红黄蓝幼儿园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园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全体教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对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园各级管理人员和有关的教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目的:
1.加强本园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园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3.积极开展对本园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园食品经营安全。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式: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间:
本园规定员工每学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
本园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本园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海城红黄蓝 2016.03
第二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范文)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园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全体教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对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园各级管理人员和有关的教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目的:
1.加强本园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园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3.积极开展对本园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园食品经营安全。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式: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间:
本园规定员工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
本园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本园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三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计划地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批发食品建立销售台帐,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批发食品必须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者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必须真实,并保存2年以上。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 1 月 5 日
食品运输贮存保管制度
为加强食品运输、贮存保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做到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四、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退市、召回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对已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立即予以召回。
三、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要求配合处理。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为把好食品检验检测关,及时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清除出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组织的食品安全质量抽检。
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自行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建立检测室,指定专人负责,搞好检测人员上岗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按批次每天对蔬菜、果品、水发产品、鲜肉等进行快速检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本文2025-01-10 01:31:47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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