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DOC)
第一篇: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DOC)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2 1.1 景.........................................................2 1.2 标.........................................................3 目背
二、基金组建方案................................................2.1
基
本构....................................................4 2.2
基
金集....................................................4 2.3
业
务位....................................................5 2.3.1
投
资向..................................................5 2.3.2
投
资域..................................................5 2.3.3
投
资象..................................................5 2.3.4
投
资制..................................................5 2.4
管
理构....................................................6 2.5 基
金
运
营式................................................6 2.5.1
运
营则..................................................6 2.5.2
项
目选..................................................7 架募
定
方
领
对
限
架
模
原
遴2.5.3 投资决策..................................................8 2.5.4
资
金
托管..................................................8 2.5.5
风
险
管控..................................................9 2.5.6
投
资
退出..................................................9 2.5.7 基
金
管
理
费用..............................................10 2.5.8
收
益
分配..................................................10
三、基金管理人.................................................11 3.1 基
金
管
理
人
概况.............................................11 3.2
竞
争
优势...................................................11 3.3
管
理
业绩...................................................11 3.4 专
业
管
理
团
队
介绍...........................................11
为响应国家建设创新型经济社会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带动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管理经验,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设立今朝习善创业投资基金。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1.1 背景
1、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2、我国经济仍将平稳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将涌现出大量创新型企业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虽在增长率上会有波折,但增长趋势不会改变,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命题。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关键就在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外延增长转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未来经济成长的动力转换主要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来实现,并推动产业升级。
可以预见,在国家重点扶持,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未来必将涌现出一大批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企业,从而为创业投资基金带来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和长期发展的空间和舞台。
3、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量增质升,创业投资基金大有可为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引导下,2011年上半年,湖南以LED、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为先导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表现出产值规模提升、投资快速增长、技术自主较强、国外依存较小等特点,从而为区域内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2010年,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0.21万亿元。2011年上半年,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品产值4400余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2011年上半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主创新比例中,59.6%的产品技术来源于企业自主研发,23.9%的产品技术来源于产学研合作,两者比重加起来达到83.5%。另外,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外销比例为30.9%,远低于高技术制造业64.5%的外销比例,受海外市场影响相对较小,所带动的主要是内需市场。
4、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日益优化,资本市场日渐完善,退出渠道日益丰富 2005年以来,《公司法》、《证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为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运作及权益保障、创业投资退出等,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法律保障。此外,《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使创业投资有了更多的投资手段。同时,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引导基金相关政策,鼓励并引导社会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为中小企业及创新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
另外,随着创业板的日臻成熟和新三板的扩容,以及场外并购交易市场的活跃,国内全流通、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日益完善,从而为创业投资基金实现良性循环提供了丰富多元的退出渠道。
1.2 目标
今朝习善创业投资基金将按市场化模式运作,提高资金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加快区域内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和发展。
(1)、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扶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其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
(2)、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高技术企业,形成各级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创业投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基金组建方案
2.1 基本架构
基金名称: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基金规模(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下同)
基金期限:十年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地:长沙市XXXXXXXXXX 基金管理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2%,按基金规模按年度在每年年初提取
业绩报酬:提取项目实现的投资净收益的20%。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待全体出资人收回投资本金时,进行业绩报酬的提取。
2.2 基金募集
(1)、出资安排
基金分两期到位,公司注册成立时首期到位资金为基金规模的40%,注册成立一年内到位100%。
(2)、发起人股东
1)中央财政出资5000万元,占20%股权比例; 2)XX出资5000万元,占20%股权比例; 3)XX投资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20%股权比例。
(3)、基金管理人股东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0.4%股权比例。(4)、其他出资人
募集金额:500万元,占39.6%股权比例。
募集对象:有实力、有信誉的,且对创业投资基金有充分了解和认同,认可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
认购比例: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认购家数:不少于一家。
2.3 业务定位
2.3.1 投资方向
专注于湖南省内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创新型企业直接股权投资。
2.3.2 投资领域
集中投资于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技术、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
2.3.3 投资对象
重点投向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册资本的60%。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即: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
早中期创新型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即: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
2.3.4 投资限制 基金禁止从事以下业务:
(1)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2)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3)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型企业;
(4)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5)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
(6)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7)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8)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
(9)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再用于对外投资;
(10)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2.4 管理架构
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负责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日常的投资和管理,并由托管银行对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托管专户进行管理,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委托的管理机构对中央财政出资资金行使出资人权利,向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派遣代表,监督资金投向。
2.5 基金运营模式
2.5.1 运营原则
1、市场化运作
根据“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尽责调研和客观评估,以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为最高准则,在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精心挑选真正符合投资标准的企业。
2、专业化管理
中央财政
湖南省XX投资公司
其他出资人(合计)
广东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XX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财政部和发改委委托的管理机构 托管银行
资金托管按照行业惯例,基金的运营全权委托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专业管理团队,其他股东不介入基金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3、科学化决策
为提高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及独立性,基金借鉴国际主流管理模式,并结合中国的本土特点,设立独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4、同业竞争禁止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对创业投资基金的70%资金委托投资之前,不再募集或管理其他创业投资基金。
2.5.2 项目遴选
1、项目遴选标准
基金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及流程组织项目的遴选,遴选出的项目将归入备选库管理。在投资备选项目遴选上,根据目标市场范围,设置了严格的项目遴选标准,包括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两个方面。
项目的定性标准主要以项目企业的行业地位、创新能力和成长性为评估对象,考察项目企业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技术创新、未来发展、上市预期等。
除上述定性标准外,项目遴选标准还将从定性标准必定表现为定量标准的角度出发,设置一系列能够反映定性问题的定量指标,具体考察项目企业近年及未来业务关键指标,主要包括有: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营业净利率等。
在定性、定量指标的基础上,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框架下,参考各细分行业数据,建立项目选择标准数据库。
2、项目遴选流程
根据预期项目来源情况,备选项目遴选流程主要包括:收集符合要求的优秀企业推介资料、组织企业考察与调查、投资项目分类、建立项目备选库资料等环节。
在项目资料收集环节,设置了两个环节的项目准入,第一环节是初次调查资料的收集与审核;第二环节是详细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在第一环节,由项目推荐方按照项目基本信息表填写。该表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公司治理、行业及业务、主要财务指标、融资计划等信息,并由项目来源方简述其推荐意见,再由项目经理出具初步意见;第二环节,在通过初步审核后,由上一级主管核定是否进行下一步调查。如果拟进行,则组织企业考察,实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与项目企业签订保密协议,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将按照行业惯例,设计了一套完备的尽职调查底稿备用。
根据前述调查结果,按照项目遴选标准,根据投资项目定性、定量等指标表现情况,把投资项目分别归入三个层级的项目库,建立备选项目库。
2.5.3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进行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决策委员组成,包括4名常任委员,3名非常任委员,其中出资单位委派2名常任委员,基金管理人委派2名常任委员,其余3名非常任委员为出资单位和基金管理人共同推荐的专家(包括行业、法律、财务和投行等专家)。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负责对拟投资项目审查评估。具体决策流程见下图:
2.5.4 资金托管
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将委托满足以下条件的托管银行对资金进行托管,按照约定的资金使用途径对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专户进行管理:
1、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与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出资人、管理机构无股权、债务和亲属等关联和利害关系;
3、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托管经验;
4、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2.5.5 风险管控
1、同业竞争禁止
在完成对创业投资基金的70%资金委托投资之前,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募集或管理其他创业投资基金。
2、资金第三方托管
引入资金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将资金托管在基金出资人指定的银行,实现基金运作管理和基金资金管理的分离,托管人履行资金的保管和监督职能,从源头上控制资金运作的风险。
3、两层决策机制
凡拟投资项目,先由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进行审核完善,然后提交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4、定期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季度定期就基金运作情况向出资人做出报告。
5、专业化的投资后增值服务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投资后管理从整个投资管理流程中分离出来,通过对每个投资项目的价值深入挖掘和精耕细作,为被投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资本服务、以及有实用价值的、贴身的增值咨询服务、执行服务,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2.5.6 投资退出
1、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创业企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创业投资基金将在适当时机,选择以下四种投资退出方式中最有利的方式设计项目投资退出方案。
(1)IPO;(2)企业回购;
(3)收购、合并收购;(4)破产清算。
2、投资退出实施
(1)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对于在投资前已约定并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退出方式(投资合同中已有明确条款)之退出实施,可由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按约定方式实施投资退出,或按约定的其他条款保障基金权益。
(2)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由项目小组根据对所投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向总经理提出有关投资退出的时机、方式的建议,并会同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做出退出时的投资估值,并制订具体的退出方案。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根据拟订的退出方案,负责与投资退出关联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将达成一致意见的退出方案,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退出决策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退出方案负责并具有决策权。
对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退出方案,由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2.5.7 基金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人每年一次性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按基金规模以2%的比例在每年度年初提取。基金管理费将用于基金日常经营运作的开支,包括人员工资及奖金、房屋租赁及装修费用,日常办公费用、项目调研费用、聘请中介机构和专家费用、培训费用等,除此外基金不产生日常费用。
2.5.8 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
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所有净收益(包括处置投资项目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将在全体出资人收回投资本金后尽早进行分配。收益的2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收益的80%分配给出资人。
2、优先股东
当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清算出现亏损时,首先由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对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出资额承担亏损,剩余部分由中央财政、湖南省XX和其他出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三、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一支成熟配套的风险投资管理团队。负责管理湖南省XXXX委托的5亿元风险资本,并负责管理“X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公司管理的参股投资项目超过20个,一批参股投资企业已进入上市融资行列。公司的投资理念是“培植创新企业、促进项目成长、加强投资运作、提升经济效益”。3.2 竞争优势
作为湖南省XXXX旗下的投资管理公司,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从XXXX年成立以来为XX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巨大贡献。在股权投资市场相对竞争激烈的珠三角地区创出自己的品牌与名声。在筛选项目、决策、投资后管理与项目退出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于2010年成功吸引民间资本成立“X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也为XX投资管理公司管理民营资本开创了一条具有参考意义的先河。
3.3 管理业绩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参股企业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XX日成功在中小版上市融资。除已上市的投资项目外公司还在管理了多个成功的投资项目:
(待补充以往业绩)
3.4 专业管理团队介绍
(待补充人员简历)。
第二篇:大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大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近几年国家和许多省市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市级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一、设立引导基金的意义
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以参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指导意见》,使我国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开始进入规范、有序、快速的发展阶段。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加快创业投资的发展已成为明确的政策导向。200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2743号)。2011年8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国家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实际上已在发挥引导基金的作用。《指导意见》发布以来,许多省市陆续设立了地方引导基金,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入创业投资领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成效明显。
设立引导基金在探索政府投资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意义重大。
1、有利于创新政府投资方式。引导基金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使政府投资方式由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的运作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
2、有利于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引导基金通过适当参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能够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同时引导基金通过转让退出等方式,实现滚动发展,使财政资金持续发挥作用。
3、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本地区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能够有效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区域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4、有利于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国家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已成为常态,今后每年都将开展此项工作。国家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时,要求地方政府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设立引导基金能够为向国家申报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提供有效的资金和制度保障。
二、引导基金的来源和规模
引导基金的来源为: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引导基金的初始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分三年每年到位2亿元。
三、引导基金的管理机制
设立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会为引导基金决策机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市政府负责。分管副市长为理事长。理事会对引导基金投资方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设立引导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引导基金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评审委员会由理事会聘请政府相关部门、创业投资行业自律组织的代表和相关投资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行业自律组织代表和社会专家不少于半数。
设立大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创投公司受理事会委托作为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对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提出具体投资方案;实施经理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对投资形成的股权等相关资产进行后续管理。引导基金的日常运作事务也可委托其它机构管理。
四、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引导基金设立初期主要采取参股方式,运作成熟后可采取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创业投资基金实收资本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引导基金可探索通过跟进投资或其它方式,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其中,跟进投资仅限于当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企业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时,引导基金可以按适当股权比例向该创业企业投资,但不得以“跟进投资”之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运作业务,而应发挥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发现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项目和实施投资管理的作用。
引导基金扶持的对象主要是在本市登记的创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获得国家参股的本市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可采取上市转让、协议转让、企业回购及期满清算等方式退出,退出价格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和引导基金运作的有关要求确定。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形成的股权,在有受让人的情况下可随时转让。
引导基金的收益主要为投资分红收入和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收益。理事会可从引导基金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用,用于理事会、评审委员会及创投公司的日常运作费用。引导基金收益在提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后形成的结余,继续作为引导基金运作。引导基金运作初期,由市财政拨付管理费用。
五、引导基金的风险控制
建立完善的引导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形成决策科学、行为规范、监管到位的制度体系。引导基金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重要运作环节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财务咨询等服务。
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对引导基金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其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评估。理事会选择具有相关经验的商业银行对引导基金进行托管,承担引导基金资金保管、拨付、结算和日常监控工作。托管银行应当定期向理事会办公室和创投公司报告资金情况。
引导基金不得用于从事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以及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权益,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引导基金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时,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不得干预所扶持创业投资基金的日常运作,但对所扶持创业投资基金违法、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的情况,可按照协议约定,行使否决权。
六、设立方案的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设立引导基金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尽快将设立方案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要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提出理事会和评审委员会的具体组建方案,以及引导基金章程等配套管理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设立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通过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注:
此方案已于2012年3月7日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大政办发[2012]33号)
第三篇: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2005 第39 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现提出设立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行
性方案。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必要性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目的和作用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一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将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与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引导基金的示范作用拉动市内外社会资本在秦设立和发展一批创业投资企业,增强其资金实力,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通过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机制选评项目、投资项目和管理项目,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三是发挥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吸引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处于创业前期和重建期中小企业的投资,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企业上市。四是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引进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通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团队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和资本增值服务,提高我市投资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强社会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自觉性,营造一种从事创业投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的需要,是拉动投资的需要,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社会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批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原本应该但未能成长为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必须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扶持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将我市科技优势、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市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重大科技成果,而高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直接投资难以满足需要,必须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充分运用创业投资机制,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我市中小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受抵、质押等因素限制而获得银行贷款占比较低,上市和债券融资的难度很大。由于全社会投资渠道狭窄和投融资工具单一,致使民间资金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启动,中小企业资金紧缺实质上是资本性资金紧缺,由此导致了债券融资的严重障碍,因此,充分利用创业投资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型投融资工具显得十分重要。我市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 投资能力弱,虽然近年来外市创业投资企业对我市一些项目进行了投资,但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量也依然有限,特别是投资创业早期的创业投资资本严重不足。总体上讲,我市创业投资在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尚不明显。因此,有必要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可行性
(一)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为推动创业投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 号), 鼓励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又专门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性质与宗旨、设立与资金来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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