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省生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2014山东省生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4山东省生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关于生二胎的有关规定:

国家对农村符合三个条件的家庭实施奖励:第一,两个女儿的家庭或者只生一个孩子,第二,满60岁;第三是农村户口。符合此三个条件的家庭,每人一年补助600元钱,如果两口子都过了60就补助1200.去年试点人数30万,今年将变成134万,扩大到23个省市自治区和很多的地市,明年全国将全面实施。山东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5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第二篇:2013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

2013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

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具体执行情况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的出台,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二胎,此举是为了应对上海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减缓老龄化的速度。

第三篇:计划生育新政策(精选)

计划生育新政策,2013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1:计划生育新政策,2013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2:2012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如今,“一代之约”的时间已到。在计划生育政策主导下的早期出生者,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同时,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结下硕果的同时,也酿下了苦果: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这些前所未有的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独生二胎”的消息来自“内部渠道”

何亚福告诉本刊,“一独生二胎”的消息来自“内部渠道”。对于这一消息,本刊采访的一位官方学者称,对此事“知道一点”,但具体信息不愿更多透露。而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则对本刊表示,“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我们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尽管中央尚未有正式通知,但地方对此事却已多有所闻。

就在9月中旬,浙江省刚刚进行了一次相关调研。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市各社区在几天内对全市上千人进行了电话调查,内容便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是否愿意生育二胎。而据杭州市江干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称,调查范围不只是杭州,而是覆盖了浙江省。杭州市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厉敏对媒体称:“这是省里在做的一个调查,是为国家做决策服务的。”这一消息一经发出,便引来人们对二胎政策变化的猜想。旋即,在9月16日上午,浙江省计生委叫停了这次调查。

第四十二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

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

费。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

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

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

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

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

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

殊情况。

双方原均为农民,后转为城镇户籍,属本人要求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1年内可按

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属政府统一安排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3

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发证机关

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取得《再生一胎生育

证》,但已经怀孕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其分娩前为其补发《再生一胎生育证》。

一般女方户口可以落到男方吧,这样就是双农业户口,应该就符合条件了。符合生二胎条

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

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

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除以上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

姐妹中一人);

(4)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6)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

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

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而且现在地域不同,各政策也不一样的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认为,为了更长远的考虑,中国应该改革现有计划生

育制度,实行计划生育二胎制度。此议一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质疑者有之赞同者亦有之。

近年来民间对调整计生政策,允许生二胎的呼声也日高。北京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声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包括广州在内的数座城市的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

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个百分点。然而在调查中还发现,部分育龄居民对生育二胎的渴望,并不如人们所料想的那样迫切。迫于生育二胎子女带来的生活、教育以及就业等方面

压力,使他们不敢轻言二胎梦。所以就算放开政策让他们生二胎,他们也不一定会去生。

2013计划生育新政策根据2013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2013计划生育

新政策,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 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 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 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

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 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

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

顾一人);九月开学季,老师你们准备好了吗?

幼教开学准备小学教师教案小学教师工作计...初中教师教案初中教师工作计...(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 失劳动能

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 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

际困难的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2013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 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

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 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 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

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 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 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

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篇:2014计划生育新政策

国家计划生育是我一项基本政策,计划生育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我国人口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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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省生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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