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古寺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汇报材5995料
第一篇:最新留古寺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汇报材5995料
留古寺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汇报材料
自我市被列为综合治理性别比重点市以来,我镇管辖18个行政村,已婚育龄妇女7249人,纯女户1526户(其中独女户934户),始终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多措并举,突出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一、基本情况
到目前,全镇基本建立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和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取得一定成果。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我镇党委、政府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自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以来,镇党委、政府每年都召开1-2次全镇性工作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分析我镇的人口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11年8月16日上午,国家六部门召开了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和全面启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后,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就下一阶段集中整治“两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要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二要强化组织领导;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四要形成工作合力;五要提升工作水平。目前,我镇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自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以来,我镇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这一载体,紧紧围绕“关爱女孩行动”这一主题,积极协调卫生院、教委、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认真贯彻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宣传倡导,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引导人们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一是加大环境宣传。镇、村两级共投入资金5多万元,在镇区、18个村级主要干道设置了4块以“关爱女孩”为内容的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其他广告牌180余块;村村书写了有关“生男生女一样好、男孩好女孩好比例和谐更美好、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男女平衡家家乐,社会和谐代代兴等内容的标语108条;镇、村人口学校,村级人口文化大院也相应充实了“关爱女孩”内容。二是加大文艺宣传。各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排演出了一批反映男女平等、女性成长、女儿也是传后人等题材的文艺节目40多个。各村每月定期播放计生电影10场。三是加大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力度。镇计生办每年都制作一批融生殖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法规知识于一体、图文并茂的“关爱女孩行动”专题宣传品,发放到全镇每个已婚育龄夫妇家庭。我镇投入大量资金印制宣传品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每年都印制有“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内容的扑克、纸杯、围裙、手提包等宣传品,免费发放到每家每户。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村利用广播喇叭、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开展关爱女孩的宣教活动,宣传栏上开辟了“关爱女孩行动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题栏目,大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六是开展人口学校的人口教育。镇人口学校在培训班设立综合治理性别比课,并形成制度,坚持经常。2006年以来,举办综合治理性别比讲座280余次,培训镇村基层干部15000多人(次)。
(三)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落实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的优惠政策。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是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对农村纯女户家庭的奖励力度,特别是解决好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她们老有所养,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使她们在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2006年以来,我镇政府把计划生育救助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和帮扶。一是对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优先审批宅基地;二是落实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的水电费;目前优惠女孩家庭543户,发放水电费1068元;三是落实救助农村贫困女童;截止目前,救助贫困女童30名,救助金额1.07万元;救助“金秋助学”女孩7名,救助金额2000元;四是我镇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入学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优先优惠和帮扶措施,特别是对女孩困难家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不少地方与女孩家庭开展了“一对一”、“一带一”的结对帮扶等活动。
(四)健全制度,构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我镇各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制度、B超管理制度、“两非”案件查处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对批准照顾再生育的夫妻落实了“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度,加强了对第二胎孕情、孕期、产前的监测、管理和服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选择性别的引流产和选择性别生育。一是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制度。为加强对我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根据职能建立起了各自独立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制度和查处“两非”案件统计制度,并建立起了信息交换沟通制度。镇人口计生办和卫生院加强了对新生儿性别、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和查处“两非”案件情况的统计,镇派出所加强了对新生儿填报户口情况的统计,镇计生办和卫生院加强了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每半年相互通报一次,查处“两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二是加强B超管理制度。2006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对B超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卫生院、村级诊所和计生办对B超的使用签订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责任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实行B超备案登记制度和B超操作人员登记制度。同时,通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卫生院、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对B超使用单位和B超使用情况、药品零售门市的妊娠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对全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零售门市的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制定了“两非”案件查处制度,一旦发现线索,及时向市性别比办公室汇报。为了解决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难题,全镇计生、卫生、派出所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对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非”案件进行查处。各部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形成经常化的“两非”案件查处高压态势,做到了打防结合、打查结合、集中打击与经常化结合的查处机制。几个部门联合建立了“两非”案件查处网络,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对得到的“两非”案件信息,做到快出动、快取证、快查处,决不延误战机。截至目前,全镇共查处“私自做终止妊娠”案件两个,收回照顾二胎生育证并作废。四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对群众监督举报的管理。我镇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对举报者严格保密,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重奖。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处罚。五是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度。按照国家和市的要求,我镇计生系统全面推行了此项服务责任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共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实行协议管理制度。全镇对批准再生育的育龄夫妻,在发放第二个生育证时,与其签订包含“怀孕后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未经批准不得终止妊娠”等内容的协议。二实行孕后公示制度。对批准生育的育龄妇女确认怀孕后,在村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周访视制度。对持二胎生育证怀孕妇女实行孕情全程跟踪监控,包保人员每周到现孕妇女家中访视一次,建立重点管理服务档案。四实行孕情月报告制度。每月将上月发现的持二胎证怀孕妇女的孕情准确报到市人口计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将情况记入《持二胎证怀孕妇女孕情登记帐》。五实行定点手术制度。持二胎证妇女确实需要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到是人口计生局指定的康复医院实施手术,否则所持二胎证无效。六实行自然流产、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对持证怀孕后自然流产的,半天内报告村专干,专干当天报告镇计生办。持证妇女婴儿出生后死亡或生育死胎的,2小时内报告专干,专干1小时内报告镇计生办。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全镇共落实包保责任人68人,包保对象172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距正常值仍有一定程度偏高,对综合治理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有的村在正常值范围内,有的村高出正常值较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放矢做好工作。同时,一些村干部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尚需从村干部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紧抓好。
(二)宣传尚不够深入和广泛。一些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还缺乏了解和熟悉,部分群众还不清楚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危害,还不知道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行为,等等。
(三)打击“两非”案件力度仍需加强。数据表明,个别地方打击“两非”案件数量少、质量低。同时,“两非”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也是一个现实。同时,违法行为更为狡猾、隐蔽,光靠几次打击行动不可能使“两非”行为销声匿迹,这是一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且长期作战的艰巨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的思想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使综合治理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经常化的新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营造宣传声势。要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教育、工会、妇联等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宣传规划,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维护女性尊严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孩。要开展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
(四)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平衡发展。依据各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工作基础,采取不同的指导措施,实行分类指导。对出生人口性别比5年平均在110以下的基本正常的村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主,以治本为重点,规范管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对出生人口性别比5年平均在111以上的村实行标本兼治,成立强有力的综合治理专门班子,重点是加强对重点村的整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机制,落实孕情全程管理服务,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逐步达到正常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提高女孩及其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当前,特别是落实好农村女孩家庭的养老保险,进一步制定出台一些“含金量”较高、能给农村纯女户家庭带来较大实惠的奖励优惠政策,积极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需要投入必要的资金。镇政府要保证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资金保证。
第二篇:留古寺镇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留古寺镇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改善出生人口结构,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9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部门联动,镇村互动,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育龄群众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和生育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查处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综合治理非婚生育和非法抱养,加强宣传教育和利益引导,树立高尚的职业操守,努力建立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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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健全机构,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两非”案件整治活动,努力减少“两非”问题的发生。专项活动期间,着重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收集线索。运用多种形式,开拓多种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掌握线索。二是查办案件。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公安三部门联合办案,只要发现线索,就要一查到底。三是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两非”行为。对涉案的医疗保健机构、行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孕妇,无故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属二孩的,终生不再安排生育。无故脱离孕期随访服务,超过预产期而孩子不知去向的,视为已生育,不再安排生育。四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对典型案例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建立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更加紧密配合,建立长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各项措施
-2- 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服务机制。全面加强《生育证》的审批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月访季查”制度,严格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禁止“两非”纳入村级自治职责,确保孕情跟踪服务率100%。三是建立健全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有关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实行工作责任制和承诺制;严肃查处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B超机准入和使用制度,对B超机和从业人员实行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中证件不查验、资料不留存、信息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等制度的不落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业务审批程序,严格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和查验计生证明制度;严格实行医疗机构接生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终止妊娠类药物监管机制。规范药物流通、经营、保管和使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经销、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建立健全非婚生育、非法抱养、户口登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户口登记、收养手续的管理,有效治理非婚生育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抱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
(三)开展系列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强化宣传倡导。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宣传“两非”行为的危害和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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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定期开展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起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律观念。在医疗保健机构、辖区各药店、镇卫生院等工作场所,设臵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二是强化利益引导。要结合实际,在农合、农保、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出台一些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鼓励少生优生的社会经济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加大帮扶奖励力度,在“奖、优、免、扶、补、保”等方面体现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
三、部门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门
1、牵头负责本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
2、对涉及“两非”问题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3、负责“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打击“两非”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制止和打击不力的单位、部门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问责。
(二)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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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利用广播、宣传车等传媒,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2、在各村主要的街道制作知识板块、黑板报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
(三)卫生部门
1、负责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非法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规范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四)人口计生部门
1、规范孕情随访服务。加强对所有持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和年满30周岁至40周岁未领《生育证》的育龄妇女的宣传培训;村级要明确包保责任人,逐一签订《孕情跟踪服务包保责任书》,每月上门随访一次,镇级每月进行一次孕情监测;持《生育证》育龄妇女在怀孕后要进行孕情跟踪检查。
2、严格执行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和鉴定检测制度,对怀孕12周以内终止妊娠的要说明原因;对12周以外终止妊娠的全部实行鉴定检测,未按规定审批或鉴定私自终止妊娠的,一律撤销二孩生育计划,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3、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孕情跟踪服务,两名B超执机人员同执机、同检查、双签字制度。
4、查处计划生育系统内部的各种违法执业行为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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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行为;查处育龄妇女漏查替查和私自终止妊娠行为。
(五)公安部门
1、负责对提供的“两非”线索的侦察侦破,严厉打击拐卖儿童、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对非法收养的孩子加大调查力度,力争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
3、负责维护集中行动执法检查的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4、户口登记,实行持证落户。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数据资料。
(六)财政部门
1、落实有利于农村独女、双女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
2、保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
(七)妇联
1、对妇女开展社会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儿女都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观念教育。
2、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全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镇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镇有关部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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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阵地作用,通过举办育龄妇女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刷新标语、印发有奖举报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人口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治理阶段(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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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5-01-10 01:21:21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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