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范文大全
第一篇: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附件:2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一、管理制度
第1条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生产技术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安监处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跟班区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同时,到过现场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跟班安监员对当班工程质量负有连带管理责任。跟班安监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现场及时监督整改。否则,按规定追究责任从重处罚。
第2条 建立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各掘进工区必须对各掘进工作面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验收人员等,并在每月5日、15日和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不按时上交的,每个掘进工作面罚预验收人员50元/人。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或与月度验收等级不符的,罚预验收人员各100元。
第3条 建立工程质量月验收制度:生产技术科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整改责任人每条罚款50元。
第4条 建立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5条 建立验收人员责任连带制度:每月进行旬检月验,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每无故少参加一次,罚50元。
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如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验收人员每次每人各罚款50元,对验收负责人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追究其行政责任。
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6条 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直至该工程使用期满报废为止。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5000元,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特殊地点由验收小组验收一致同意不在此范围)。
第7条 实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竣工验收和停工申请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工区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开工前,工区书面提出开工申请、放线通知单,经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监处、机电科、通防科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写出验收申请,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建立技术档案。私自开工或撤出的,罚款1000元,所施工的工程不予结算;停工时必须写出停工报告,经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监处、机电科、通防科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确定达到停工标准时,方可停工,否则,地测部门不予收尺。
第8条 建立计划外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生产技术科、劳资社保科对工程量签字定价,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补办申请;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生产技术科验收签证,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情况后结算,无开工申请和验收签证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二、材料供应
第9条、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供应科和仓库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MA标志(执行MA标志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所有设备必须有二证一标志),1、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粒径一般为0.15~3mm,含土杂物不超过3%。
2、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要求5~7mm,土量不超过3%。
产的,由供应部门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对支护材料由验收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支护材料对供应小组负责人罚款50元/次,并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支护材料。
第13条 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
1、锚杆截开使用
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者,对班长罚款300元并予以撤职,对当班罚款2000元。
发现两根或以上锚杆截开使用者,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月底不予结算,并对该巷道质量验收员罚款2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不经生产技术科批准擅自将锚杆外露丝过长部分截掉者,对当班罚款200元/根,发现五根或以上锚杆尾截掉者,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并对该巷道质量验收员罚款100元。
2、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外露丝过长、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锚杆盘脱落等)。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注: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盘脱落、锚杆螺帽未上紧检查整条巷道。
若现场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班长罚款100元,并重新补打;并对到过现场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
施工过程中,任意变更锚杆型号或规格,不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的,对使用人员罚1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若一月中出现三次以上三根锚杆不合格问题,该月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3、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搭接不牢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或不按要求搭接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5、迎头后缺锚杆:两帮每缺一根罚100元,顶板每缺一根罚200元,整条巷道全部检查。
6、锚杆外露丝长度51~150mm,每根罚20元,经生产技术科验收不影响安全使用的不再补打,若补打每根罚100元;锚杆外露丝长度超过150mm必须补打,并每根罚100元,不及时补打每根罚200元。
7、锚网支护巷道对所施工的锚杆必须采用红漆编号管理,并建好施工记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14条 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
生产技术科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的锚固力进行抽查。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要求补打;若当月出现五根锚杆锚固力不合格,除进行重新补打外,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施工过程中,各工区对锚杆安装质量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生产技术科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检查原始记录,每月对锚杆锚固力及施工纪录抽查次数每掘进工作面不少于三次,各工区每月必须做三次锚固力自检并做好记录。
第15条 严格中、腰线施工
正常施工时,施工工区负责30m范围内的中腰线,30m范围外由地测科测量人员负责。新开头或迎头中、腰线需调整时,工区提出书面申请,地测科必须及时安排挂线。如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发生中腰线施工错误,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如若影响下一步的生产,对该队罚款500~1000元,该段工程不予结算,并重新处理;若由于地测科挂线不及时或挂线错误造成施工错误,由测量人员承担责任,并对挂线不及时或挂线错误造成施工错误的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第16条 锚网巷道的锚杆必须按规程要求跟至迎头并及时紧固,现场使用的锚杆机具完好,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第17条 锚杆必须按要求使用好托盘,每发现一根锚杆缺托盘,对责任人罚款50元。第18条 锚杆安装时,采用正规锚杆安装工艺,必须按规定将药卷推至眼底,如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
第37条 按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规定,对各掘进工区进行倒扣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若本工区出现扣5分以上时,对工区区长、书记按矿文件执行处罚;若检查验收中,本工区管辖范围内无任何扣分问题,按矿文件进行奖励。
第38条 使用扒装机装岩巷道扒装机后必须成巷,耙装机前拱部必须成巷,否则迎头不准掘进。
第39条 半煤岩巷道作业规程中设计有水窝的,必须按作业规程施工,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或施工不合格的,罚工区500元,文明施工降一级。巷道施工中躲避硐必须按作业规程施工,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或施工不合格的,罚工区500元。半煤岩巷道的车场,必须按作业规程施工和敷设,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或施工不合格的,罚工区1000元。
第40条 迎头停工、复工必须由施工单位写书面申请,职能科室到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停工或复工。采用耙装机施工巷道停头时水沟距迎头不得超过8米,无耙装机迎头水沟必须跟到迎头。
第41条 施工单位所施工巷道在未竣工验收前,距工作面300m以外,不是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巷道维修及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中途交接时,必须有交接双方及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工资科现场交接签字,尾工费用由交方承担,竣工验收时巷道验收由接方负责。
第42条 建立月度考核制度:以矿下达的月度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
1、月度计划:根据矿下达的月度计划进尺,对掘进队进行考核。
2、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单位工程每月进行一次验收(单位工程不足一个月的竣工时验收),按矿工资考核文件执行。
3、文明施工:每月组织三次不定时检查,对工区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三个等级,即:差、一般、优良。三次检查必须全部达到一般等级以上。若出现一次差,扣工程质量工资的10%,同时对工区区长、书记每次各罚款100元;若一个迎头一月中出现二次差,扣工程质量工资的20%,同时对工区区长、书记每次各罚款300元;若出现三次差,扣工程质量工资的50%,同时对工区区长、书记每次各罚款500元。
4、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
掘进工作面综合得分=工程质量得分(满分60分)+文明施工得分(满分40分),文明施工以三旬平均得分计算;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依据。
5、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停头整改,每超一天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43条 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按“三违”处罚外,均从当月施工的工资总额中进行扣除,由生产技术科出具罚款通知书,工资科、财务科扣款,对处罚所得款项由财务科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用于购置监测检查仪器仪表。
第二篇: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每班进行检查验收,由当班验收员负责,每月验收一次,由队长和技术员陪同生产科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掘进工作面各类检测器具必须齐全、完好,做到“一备一用”,检测仪器仪表使用双刻度压力表(显示“Mpa和KN”)。
3、验收人员在现场必须使用验收工器具进行检查,取得现场准确的数据资料。
4、升井后,根据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并下总分;认真填写锚网支护巷道工序质量卡;同时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三定”。
5、升井后,各班验收员填写记录要清晰,齐全、真实,如发现作假者,从严从重处罚。
6、职工必须熟悉工程质量标准与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若有不合格,必须及早予以返工。
第三篇: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掘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的动态达标,以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筹建处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管理制度
第1条 施工动态管理制度:工程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2条 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零星工程等,每月24号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科。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100元;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工程科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3条 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第4条 月度验收制度:每月25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有事向领导小组请假,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罚款50元。由工程科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否则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100元。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5条 狠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反质量方面的“三违”。
第6条 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须经工程科组织验收,对未经验收进行隐蔽的工程,工程科一律不予签证。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一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7条 月度考核制度:以矿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
⒈月度计划:根据矿下达的月度计划进尺,对掘进队进行考核;
⒉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单位工程一月中三次检查验收优良率必须达到60%以上,杜绝不合格工程;若优良率低于60%,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若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0元,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3.文明施工:每月进行三次动态检查,对掘进头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两个等级,即:差、好,其评分标准及要求见文明施工管理部分。三次检查必须全部达到“好”等级,若出现“差”等级,罚款施工单位100元,若一月三次验收全部评为“好”等级,对施工单位奖励300元。
⒌创建闪光点工程:按掘进头进行考核,现场做到动态达标,三旬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文明施工达到“好”等级,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以上事故。若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⒍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停头整改,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第8条 工程质量包保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第9条 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竣工移交档案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工区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并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工监理、工程科、机电科及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单位工程竣工后15天内,施工单位技术员按有关要求将竣工资料整理后交生产科,每拖一天,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10条 计划外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工程科对工程量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小组组织验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工前定价情况进行结算,无开工申请和不经过验收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零星工程预验收报告和施工用料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报生产科,否则,本月不予签证结算。第11条 地面支护材料不定期验收制度:验收小组每月对支护材料验收一次,并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或者造成隐患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12条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工区所使用的规程,要提前考虑,编制正规、内容齐全,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规程审批完成后工区要连同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规程审批后,工程科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
第13条 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施工综合记录、班验收记录、注浆记录和锚杆或锚索托盘编号记录等,要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一次漏填,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若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各罚款100元。现场施工有关记录于次月一号整理合格后报送工程科,每超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三、材料供应
第15条 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供应科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⒈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
⒉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要求5~15mm,含土量不超过3%。以上两种原材料至少每月一次取样送检,化验结果由施工单位保存。⒊金属网网孔: 100×100mm,均采用8号冷拔丝编制,周边全部进行点焊,网孔100×100mm金属网中间纵横间隔进行点焊。
第16条 搅拌站严格按照配比要求进行配比。
喷浆灰标号:C20,配比要求(重量比)水泥:砂:石子为1:2:2,要求砂和石子在地面拌匀后装车,水泥、速凝剂成袋装车。施工单位对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标号的砼每旬做一组试块,试块化验单每月月底送工程科,否则,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17条 验收人员必须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MT5009-94),现场选点,对喷砼厚度等隐蔽分项现场打检查孔,并在验收原始记录上签名认可。附表一:锚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附表二:锚网喷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砌碹巷道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要求:
⒈在无任何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选点验收,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点。
⒉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很难控制巷道成形时,巷道的验收标准经矿质量验收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巷道两墙支护必须及时,严禁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穿裙子等现象。巷道严格平整度项目的验收,要求1m2范围内凹凸不平最大不超过50mm,按允许偏差项目进行选点验收。
3.喷浆厚度的验收: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对于搬家巷道,搬家前必须进行验收。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不予验收定级。
4.巷道高度的验收:巷道高度都以巷道底板为基准进行实量,不以临时轨面为基准,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凡是人为造成的高冒区(冒高超过0.6m),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
5.中腰线的控制: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月底验收前,施工单位行选点自检(开拓巷道每20m设置一组验收点、锚网巷道每30m设置一组验收点),验收时施工单位须带导水管,以便检查腰线。
五、施工工艺技术要求 第18条 打眼、装药
⒈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为确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须实现光面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于60%,炮眼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抽检一月三次达不到光面爆破要求的,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⒉周边眼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内保留一段空气柱用炮泥进行封孔,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要求。
第19条 挂网、打锚杆
⒈用三根Φ108×4000mm钢管配合吊环、木板等组成作为临时前探支护,将金属网挑起护顶,在网下进行联网、打锚杆眼。
⒉帮锚杆眼打好后,必须用压风将眼孔内积水及杂物吹干净,然后方可安装锚杆。
⒊锚杆安装: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即使用锚杆打眼机具连续完成打锚杆眼----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并达到规定螺母预紧力矩的全过程。所有树脂锚杆安装时必须边推进边搅拌将锚杆推至孔底,锚杆的阻尼帽必须顶出。⒋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扭矩不得小于100N.M,外露丝15~50mm,锚固力不得小于85KN。⒌锚网巷道金属网的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但金属网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500mm,锚杆距金属网边缘不超过200mm。
⒍金属网搭接量100mm,采用1铁丝折成双股双排扣菱形联接方式,扣间距120mm。⒎锚杆、网必须紧跟迎头,放炮崩坏的金属网必须重新进行挂设,巷道初喷后必须预留出金属网的搭接量。
⒏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钻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钻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
第18条 喷射混凝土
⒈混凝土料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个大班。喷浆前,喷浆灰的拌合不少于2次,第一次拌合必须是从一车捣至另一车,第二次拌合是另从一个车再捣至一车,然后方可上喷浆机。⒉初喷厚度控制在30-50mm,以初喷后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止,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锚杆丝帽上喷上的砼喷后及时清理干净。喷砼前必须用水冲洗岩(煤)帮。
⒊复喷前必须经生产科验收合格。喷浆前必须先用干净水冲洗巷道顶帮,然后复喷至设计厚度。
⒋复喷4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喷层在7天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19条 锚索的安装
⒈煤巷施工锚索,锚索进入巷道顶板稳定岩石深度不得小于2m;岩石内施工锚索时,锚索长度不得小于5m。
⒉装设药卷时,缓缓将2卷K2370树脂药卷送至孔底。
⒊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紧跟掘进迎头施工的锚索预应力10MPa,后路巷修或补打的加固锚索预应力20MPa。
⒋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钻孔深度、锚索长度、进入煤层顶板深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预紧力等做好记录。
六、管理措施
第20条 严格支护材料管理。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锚索、金属网、树脂药卷、钢梯、砼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因材料进货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对供应部门负责人进行100-500元的相应处罚。第21条 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 ⒈锚杆截开使用
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或用废旧锚杆代替支护者,对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对当班罚款2000元。
发现两根或以上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锚杆、私自改变锚杆规格型号或截开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责任工区罚款50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当月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⒉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够、外露丝不符合规定等)。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
一、各开拓掘进队队长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工程副队长,跟班队长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各队必须建立完善的班中验收制度,做好原始记录,在每天下午6点将当日报表送调度室,少一次罚工程队长20元。
二、调度室每旬对开拓掘进队进行工程质量评比,评分以旬检及平时抽查成绩为依据,所占比例为60%和40%。
三、旬检由调度室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范文大全
本文2025-01-10 01:21:10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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