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 质检 局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局、分局: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办字[20 ]8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近期,媒体报道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切实履行职能出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不渝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部署,结合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本单位的实际,研究、细化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行动,重点抓好原料采购、添加物使用、商品库存管理等环节的排查,尤其要严打整治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行为。要严格把好“三关”,即:严把入口关,购买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对方索取相关资质材料,不合格的严禁购入;严把生产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添加量,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严把出厂关,必须严格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请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月日前报市局科。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各单位要在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导企业从三个环节入手,把好原粮卫生和质量关。在环节,认真做好环节的品质测报和卫生监测,确保符合质量标准;在储存环节,组织企业认真执行《技术规范》,强化对化学药剂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检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在出库环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检验报告、索证索票制度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不符合国家食用安全标准的流入口粮市场。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媒体反映的问题信息。对于可能引起炒作的倾向性、苗头性信息,要及早妥善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工作。“五一”期间,各单位一方面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方面,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公布值班举报电话,保持联络通畅。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相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二○一二年月二十日
第二篇: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0〕19 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 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 〔2010〕46 号)文件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 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 “五小”经营单位(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小市场、小摊 点)为重点对象,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蛋、奶、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查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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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重点监管农业投入品的 使用和生产过程,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三聚氰胺等禁用、限用药物及 添加剂监测;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 入品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对食品生产 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 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篡改 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决 取缔无证照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对获证企业生产加工设 备、工艺技术、卫生条件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强制 检验和专项抽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 制度。特别要严厉查处乳制品添加三聚氰胺;小麦粉添加吊白 块(次硫酸氢钠甲醛)、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超标;食用油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原料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 酱油、食醋掺水和过量使用防腐剂;使用硫磺等化学物质熏蒸 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食品质 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严格食品经营市场准入。要全面检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情况,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 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加大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监管力 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三无”、过 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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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等违法
违规行为。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全面实施餐饮单 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 和监督工作。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小餐馆、学校食堂等餐饮单 位的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卫生设施、用餐条件和从业人员健康 情况以及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采 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 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 行为。
二、积极稳妥,分步推进
(一)要立即开展自查。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 根据县里确定的监管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详细查找本乡镇、本部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 加以整改,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并将自查情况于 3 月 11 日下午 5 时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要迅速跟进督查。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自查整改 的基础上,县政府将抽调人员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 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于 3 月 10 日-14 日分别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 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现场 随机抽查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水产、畜牧)、食品生产加 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消费 企业或学校(托幼)食堂各一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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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认真总结经验。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 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对今后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县政府将根据检查结果,对 查找问题彻底、整改措施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及有关部 门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敷衍检查、隐瞒问题或发现问题不 认真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 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 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 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 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食品企业的信用意识。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及时曝 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 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要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应
应急值守工作,严 禁脱岗、漏岗、空岗,确保 24 小时通讯联络通畅。要公布举 报电话,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坚决消除食品安全事故 隐患,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人民群众 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任务 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措施到位,确保当前特别是全国 “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牵头组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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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畜牧局、渔业局等部门负责农(畜、水)产品安全检 查;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县工商局负责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 检查。
二○一○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食品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法院,检 察院,各人民团体,县人武部。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3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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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为切实做好我镇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
勐佑镇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2011 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 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全镇范围内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监管好农村自办宴席。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在总结2010年全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更科学、客观地评价全镇的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依据《临沧市凤庆县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搜集、报
送、共享和发布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和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多种形 式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的建设。进一步对现有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力度
在种养殖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大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监管,重点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加强对生产基地投入品进货和生产档案制度的监管。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出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检测力度,对全镇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批发市场实行按月例行监测。同时,要强化产地监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 全监督执法工作,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在生产加工环节,要建立环环相扣的监管链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不断强化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小作坊的监管,逐步减少小作坊的数量,强化监管,巩固压点成果,搞好企业资质认证,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全 面提升我镇生猪屠宰行业的总体水平。
在流通环节,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扩大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的覆盖面,逐步延伸到城镇以下各类市场以及乡村食杂店;深入开展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居民集中区农家连锁店的建设。探索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实行市场禁入,即根据监测情况,对被监测的批次、品
种、生产厂家实施市场禁入;要鼓励和引导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与种养殖基地及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厂场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全面落实酒类流通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要从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信息化网络体系等方面积
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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