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保证土地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当前土地估价工作的需要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估价机构资格实行分级制。

A级土地估价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B级土地估价机构,只能在估价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

第三条国家对土地估价机构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认证分别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部门批准。

A级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由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

B级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条土地估价机构申请土地估价资格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其中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且不少于总人数的25%。有土地估价师资格和具有自己主持的土地估价实例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

3、具有一定比例的建筑、经济、会计及管理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4、具有一定的土地估价工作经验。

除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外,土地估价机构可以聘请兼职人员。

第五条申请A级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应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和下列补充条件:

1、有5人以上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2、从事土地估价工作3年以上。

第六条申请B级土地估价资格证书的机构,应具备第四条的规定并从事土地估价工作两年以上。

第七条具备第四条规定,但不完全具备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经省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篇: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保证土地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