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决定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在全区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各方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重点排查整治包含以下产生、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一)产废量较大的企业。
(二)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运输、经营单位。
(三)加油站;
汽车维修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实验室的教育、科研、检测机构。三、整治内容
(一)排查源头风险
1.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履行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手续,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政府、高新区、台创园、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具体落实。以下都需要各镇(街道)政府、高新区、台创园、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具体落实,不再重复标列。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工业园区、产危废量大的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XX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核实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与环评文件的相符性,是否履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环评文件是否存在错评、漏评、错误定性为副产品逃避监管等情况,是否如实申报,是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XX生态环境局负责)
4.核实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核实加油站在日常经营、地下储罐改造、废气治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排查汽车维修、零部件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核实医疗、教育、科研、检测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贮存管理
9.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相关要求,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企业中控室联网。(XX生态环境局负责)
10.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建立规范的贮存台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贮存设施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XX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转运监管
11.转移危险废物的,应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告知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XX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教育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核实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道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规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3.对危险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开展常态化检查,在跨区界的重点航道、重点收费站设立综合检查站,对其他船闸、码头和收费站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严控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利用处置
14.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本地重大环保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成满足本行政区域实际处置需求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填埋设施和突出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做好污染环境防治工作。(XX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
16.完善危险化学品废弃备案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区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17.严格环评和安评等中介机构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中介机构评价成果进行抽查评估,对发现中介机
XX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文2025-01-10 01:09:34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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