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各项制度(共5篇)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党支部各项制度

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各项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具有了党籍。

2、基层党组织应认真做好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存放和涂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3、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失去了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

4、对特殊情况党员党籍的审理,党支部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搞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5、涉及外单位党籍问题及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求上级党组织处理。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按上级党组织关于交纳党费的规定按期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3、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基数少交。如有隐瞒收入或少交党费者,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

4、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时限。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领导干部重大事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申报制度,所有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私自决策,出现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受馈赠及子女就业等问题,都要提前或事后向上级党组织如实申报。

2、严格纪律要求。本着“正当、从简、文明”的原则,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谋取隐性收入;不准挪用公款,利用公车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和其他借口收受贿赂;不准搞权钱交易。

3、领导班子成员发现行政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班子中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在班子内无力解决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领导班子成员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应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做出解释。

5、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摆自查,陈述重大事情办理的结果,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制度落实。对如实申报的要大力宣传表扬,对拒不申报,隐瞒事实,态度蛮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管理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或有何特殊情况,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2、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规定,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员培训和党课教育,参加党支部所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3、每个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讲政治、讲党性,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党员身份的事。

4、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公仆意识。

5、每个党员,都必须执行支部决议,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6、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7、每个党员必须在每月5日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人代交,不能一次交几个月的党费,逾期不交者给予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8、党支部每年要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同时进行党员鉴定。

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民主生活会要多方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并组织班子成员主动下访,广泛深入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专题,作出提纲,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结合对照党章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敢揭丑,不护短。

4、每季度确定一个专题,开好一次生活会,确保质量,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向上级领导会前通知,会后汇报。

5、在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列进去,做到工作和制度同步。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内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定期对党员开展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3、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4、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加强党的组织纪律,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

6、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7、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亲属及子女捞取好处。

8、倡导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踏实认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

9、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不挥霍公款,不贪占公物,不行贿受贿,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大操大办,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要提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按规定的时间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训和教育。

2、党支部每季度初,五日内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结合本单位工作和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问题和其他工作。

3、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支部决议,开展支部活动或进行党课教育。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召开,但二季度和四季度的生活会,视其情况可与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并进行。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总结党员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解决党组织自身问题。

6、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必须健全和规范,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每次会议都要由本人签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由支部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7、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党支部半年统计一次,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公布,并列为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员鉴定制度

1、党员鉴定是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考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一种有效方法。党支部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党员做出组织鉴定,存入党员档案。

2、进行党员鉴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由党员本人做出自我总结和鉴定,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评议,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和组织考核掌握情况作出支部鉴定。

3、支部鉴定在存档前要同本人见面,党员本人对支部鉴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意见正确的,党支部应予以采纳;意见不正确的,党支部应做耐心的说服和解释。经解释党员仍坚持自己意见的,可以保留,或由党组织将意见做出鉴定。

4、党员鉴定必须反映被鉴定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要实事求是,鉴定准确。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以任何借口拒绝党组织的正确鉴定。

5、党员鉴定通常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性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一起进行,通过表彰或处理等手段,使党员鉴定起到教育和监督党员的作用。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活动日时间。

2、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内容,原则上根据区委确定的内容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党支部统一安排活动内容和组织开展活动。

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既可以安排党内活动,也可以吸收非党群众开展文体、演讲、专题报告、歌咏、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可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做好事的奉献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

4、党员活动日要注意实际和实效性,内容上要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党内活动的严肃性,形式上又要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趣味性。

5、党员活动日活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考勤、有总结,党支部自行组织的活动,事后一周内把活动内容、安排进行情况和效果、反响等情况书面总结,由支部整理存档并上报区委。

6、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帮助组织好活动。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做出组织处理。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1、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4、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要对其进行重点培养考察,由培养人半年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6、重点培养对象要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要以党章为准则,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与本单位开展的各种活动相结合,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

2、民主评议党员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沟通思想,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党员必须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本人要在事后主动找支部书记谈话,并记录在案。

4、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布臵集中进行,评议时间要从实际出发,评议活动要认真组织,不走过场,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小组

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区的能力。

(二)全体干部学习组

1、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2、月初、月末星期五下午全体人员集中在机关会议室学习,其它的星期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

3、机关集中学习由值班书记或分管常委负责召集,办公室、宣教室具体准备,班子成员轮流作中心发言人。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发改方面业务、市场经济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机关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党员活动制度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

2、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

3、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支部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党员集体活动。

4、党支部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和社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活动形式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既有吸引力,又富有成效。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新形势下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中实行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本支部的所有在册党员。

二、谈话时间: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是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前后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1、支部在每年初将党员名单按入党日期排序,依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2、由党支部确定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人。

3、党员的政治生日谈话由党支部委员负责(指定专人)。

4、由谈话人向党员祝贺“政治生日”,赠送“生日贺卡”,在贺卡上写明对党员的希望和要求。

5、党员在谈话时,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谈话内容:

1、围绕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基础上进行。

2、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3、党支部在与党员谈话时,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体贴、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教育和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身体验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在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

五、谈话方式和要求

1、谈话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

2、谈话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

3、谈话前,谈话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效果。谈话后,由谈话人将谈话情况记入专项手册。

六、检查落实

党支部每学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支委会会议,对此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党员联系制度

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服从所在党小组长的安排,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和批评,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配合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二、党小组长依靠小组党员共同搞好工作,遇事多与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

三、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每年应有重点地与部分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对党组织的要求,作好团结教育工作。

四、党小组长要经常与本小组党员交流思想,并带动党员多与本小组非党员同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以及改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学期应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时间是每学期放假前一周。

2、汇报内容:执行党支部决议、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个人思想、工作、生活的情况;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了解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

3、在每学期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教学、思想及发挥作用情况。

4、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实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怀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为了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支部研究制定“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试行)。

一、告诫原则:

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达不到党纪处分的,一经查实,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

二、告诫范围:

有一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不作为党员”实行告诫:

1、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甚至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能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甚至参与集体越级上访的。

3、意志消退,理想淡漠,精神萎靡不振,无所进取,在工作、生活和各项学校与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长期不起党员作用的。

4、个人主义严重,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把个人利益臵于集体利益之上的。

5、对于损坏集体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或事,不制止、不举报、听之任之的。

6、在经济交往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有违纪现象,但不够党纪处分的。

7、不能教育引导亲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维护稳定大区、维护改革开放政策的。

8、对赌博、宗教和封建迷信、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活动不制制,甚至参与的。

9、无正当理由,连续四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四个月不交纳党费的。

10、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超过参评党员三分之一以上或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

11、其它问题需要告诫的。

三、告诫形式和期限:

1、告诫采用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2、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期限一般都为一个月,从找其谈话和签发《告诫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告诫程序:

1、组织审定

党支部对所属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党员基础上,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分析调查结果初步确定“不作为党员”。并将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2、组织实施

对确定的“不作为党员”要找其谈话。谈话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视敢于触及问题,进行正面教育,在认真听取本人陈述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进行口头告诫,确定告诫期限。

3、整改处理

被告诫的党员在口头告诫期间,党支部指派专人分工负责,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告诫期满后,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审定,如被告诫党员仍没有改正错误的,党支部再次找其谈话,并进行书面告诫,下达《告诫通知书》确定告诫期限。《党员告诫通知书》一式两份,党支部留存一份,党员本人一份。

书面告诫期满后,被告诫的党员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并在一周内将自查情况,书面送党支部,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再次对其进行考核。对认真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解除告诫;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再延长告诫期一月,并实行一对一帮教,到期后经教育仍无改变的,采取组织处臵,予以劝退或除名。

对“不作为党员”的审定和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劝党员退党或除名,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被告诫的党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连续二次以上书面告诫的党员年终作不合格党员处理,并予以劝退或除名。被告诫的党员在告诫期间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及时存档。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以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相逢模范作用。每个党员既要对照自己的本职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其他党员和组织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二、每个党员必须坚持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党员或不良倾向敢于揭露,大胆批评;对缺点和错误,要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对别人的批评,要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三、党支部要加强对每个党员的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行考察并作出记载。

四、党小组长要注意收集本小组党员和党外群众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并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将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本人。

党员群众评议支部制度

1、党支部要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外群众监督工作,组织作好党员、职工群众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

2、每学期听取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支委作用发挥和勤政廉洁;支部书记的能力和水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的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事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上下工夫。学校党组织每学期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教职工的满意程度进行征求意见,确保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发挥。

4、积极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创造条件。做到方针政策党员先学一步;重大事情党员先知一步;学校改革措施党员先议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党员先行一步的工作方针,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5、每学年组织教师对党支部思想工作效果、方法、措施;党支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6、每学年组织教师对支部、党员“争先创优”、“三会一课”工作;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评议。

7、对教职工群众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对党员、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2、坚持每季度对党员、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一次。

3、支部委员对分析出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步骤。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坚持间周一次的党员与教师的政治学习。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突出学习效果。

5、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形成“一岗双责”大政工格区。每个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每月对对子进行帮助和分析,重大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

6、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倾向和要求,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要经常同联系对子谈心或家访。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同志要按照要求,做到“必谈、必访”。

7、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把系统教育与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发挥作用不好的党员和问题较多的职工,由支部委员包保,了解思想,定期谈心促其提高。

8、坚持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把宣传本系统、本校先进党员、先进教师的事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

1、党支部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

2、工作计划要在学期第一次党员大会上下达。

3、支部计划下达后,支部委员要按照支委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每学期末,要对本学期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向支部大会报告。同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设想。

5、支部计划总结上报时间为开学第二周和其末放假前二周。

6、及时对支部工作中的好做法进行总结、对党员中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第二篇:党支部各项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其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次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会前要和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开会都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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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各项制度(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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