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队的管理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对施工队的管理

武汉禾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对施工队管理规定

施工队是我公司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完成业务的主要载体,对完成业务,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公司的施工质量与服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必须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一.

施工队的登记

1. 招聘施工队,必须要有一名担保人进行担保,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担保书各一份。2. 工长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彩照两张,所有进场工人必须到公司填写委托工长领工的委托书,如发现工地有未登记的工人,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并马上撤出该工地。

3. 公司工程部必须对该施工队最近所做工程进行考核(包括水电工程,木制工程,砖瓦工程,油漆工程)4. 公司工程部必须对该施工队的人员配备及工具配备进行考核,对人员不齐和施工工具配备不齐的不能录用。5. 公司工程部必须对工长进行考核,包括各道工序中关键工艺的施工及材料运用,对仍然运用一些淘汰工艺和淘汰材料的施工队不能录用。

6. 施工队进公司时必须一次交清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笔工程完工后保留该工程款发包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法定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签订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施工队进公司后,原则上由公司统一管理。工程部安排到各分部,在承接工程时,施工队有与分部签订“工程费包干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详见“工程费包干协议”。

三.禁止施工队工长对工程进行转包,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公司将取消该项目工长管理该项目的权利,罚款

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乃至除名。四.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公司有关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详见“禾创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五.加强各施工项目经理的培训工作

开会,培训,学习按时到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特殊情况提前请假,经同意方可执行。

六.公司不定期对项目经理进行培训,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凡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取消施工资格,对合格者发放项目经理证。各分部经理不得录用无项目经理证的施工队。

七.各项目经理不得将工程款用于工程以外的活动中(包括吃,请,娱乐等),严禁中午喝酒,不得接受客户的吃请,更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

八.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及客户要求,工程工期不得超过2个月。九.施工队等级评比

1.施工队有参加公司组织的等级评比的权利和义务;

2.施工队等级评比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每三个月将评比结果公布一次。客户送锦旗到公司,奖工长现金200元,连续6次另奖1000元;全年累计24次并超过开工率90%以上的,奖工长5000元,并评为“标兵”,公司派单以锦旗数据作为派单依据。3.甲级施工队总部将推荐其有优先承包权,丙级施工队二个月内分部如未提出留用申请,将被取消施工资格。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起质量投诉或三个月内累计出现三起质量投诉的施工队被提出“慎用”,提出慎用的施工队一个月内分部如未提出留用申请,将被取消施工资格。凡出现客户投诉至公司罚款200元每次,客户投诉至协会,消协等仲裁机构罚款1000元,投诉至媒介部门将取消施工资格。

十.施工队除应服从分部管理外,还应在以下方面配合总部管理

1.配合总部质检人员抽查工地,服从质检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2.必须及时回复总部的电话,传呼。各项目经理必须与总部和分部保持通讯联系,原则上项目经理手机开机时间为早08:00-----晚21:00,凡传呼三次不回给予警告处分,凡连续三次出现以上情况,公司取消施工项目经理资格。

以上条例从即日起执行。

武汉禾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4月9日

关于施工问题的处罚规定

一、施工现场检查进行罚款的原则

1. 对有违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行为者,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执行罚款规定,绝不姑息。对视而不见,不采取任何措施的,监理、设计师等相关人员将给予同等罚款。

2.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等问题,先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已认真整改者,不予以处罚;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进行罚款。

3. 对有期骗行为,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对情节轻微者,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惩者,处以罚款外,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二、罚标准标

1. 文明施工 I. II. III. 施工经理应对所管辖工人发放工号牌,监理在施工现场发现工人不带胸牌,一经查这罚项目经理200元。

客户和监理到施工现场,施工经理职同介绍工程情况,解答客户所提出的问题,违反此条罚施工经理200元。

技术交底时,施工经理、监理、设计师应准时到达,交底时施工经理、监理、设计师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谈吐,举止文明得体,施工经理应向客户重申公司相关规定,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开工进场时,必须按规定放置公司施工标志、材料指示牌。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

公司标识应放置于客厅显著位置,干净、无尘,违反此条,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的垃圾每天清运到物业指定地点或装入垃圾箱,严禁堆入在门口过道。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100元。IV. V. VI.

VII. 施工现场严禁工人住宿、做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宿,须由施工经理报批准,并将批准单贴在公司标牌上备查,否则视同无批准单。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300元。

VIII. 对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保持清洁,禁止在成品或半成品内放置杂物、工具、材料等。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IX. X. 施工现场必须由施工经理自备便器,严禁使客户便器,便器要保持清洁。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300元。

节约使用现场用水、用电,爱护物业公司设施,按物业公司规定使用货梯。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

XI. 严禁在工地喝酒或有酒瓶。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500元。

XII. 施工现场必须经常检查,保持清洁,及时更换不合格工具,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施工。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

XIII. 施工工人须统一穿工服,工服要定期清洗,严禁在施工现场着其它公司服装或赤膊,维护公司形象,施工工人无工作服不准进现场。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

XIV. 施工人员对业主、参观的客户,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主动介绍。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200元。

2. 安全施工 I. II. 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现场不允许出现烟蒂、火柴等火种。违反此条,对施工经理罚款500元并立即整改。施工中带电线头裸露在外,临时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处以300元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3. 施工质量

(1)土建 I. 未经客户、设计师或监理许可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对施工经理处II.

以1000元罚款。

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如未经许可任意在墙面、地面上开孔洞,切断原墙体或楼板内受力钢筋等。对话了工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2)木工 I. II. III. IV. V.

龙骨部分安装不牢固,存在变形、扭曲、尺寸偏差过大,龙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细木制品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牢固,存在翘曲、变形等问题,对施工经理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新做吊顶、墙面等处表面不平、接缝不平整等,对施工经理处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吊顶时,必须按规定固定。如出现用汽钉固定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细木工制品衬板、面板粘贴不牢、出现分层、脱胶,鼓起等现象,装饰线不按要求对接,接品处出现错缝、离缝等现象,面板与线条等色差过大等,对施工经理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出现尺寸、结构等与原设计图纸不符,接口处处理不符合工艺要求等问题,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VI.

VII. 明知设计图纸与现场尺寸存在误差,未及时向监理或设计师反映而

造成损失的,除责令返工并承担责任外,对施工经理处以300元罚款。

(3)油工 I. 未按要求进行基层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对施工经理处200元罚款并II. III. IV. V. VI.

限期返工。

涂料(油漆)的品种、颜色等不符合要求,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不使用规定材料,不按相关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对施工经理处3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基层处理成品出现粉化、起皮、裂纹、起鼓等现象,对施经理处以300元罚款并限期铲除重做。

细木工制品油漆不整、不光滑,有刷痕、色泽不一致,钉眼修补不全等,对施工经理处2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壁纸、墙布等裱糊不牢、色泽不一致,出现气泡、空鼓、裂缝、皱折、污渍、胶痕等现象,对施工经理处200元罚款并限期修复。

VII. 涂料刷浆部分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脱皮等现象,对施工

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修复。

VIII. 油漆工程完工后,相邻部分成品如五金、玻璃、地面等不洁净、出

现污渍,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4)泥工 I. 成品表面有划痕、缺棱掉角等问题,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

款并限期返工。II. III.

成品铺贴不平整、接缝不平直、间隙不均匀、颜色、图案不符合要求,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厨房、卫生间地面坡度不当,出现倒泛水或积水,对施工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线路直接埋入墙内等问题,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II. III. IV. V. VI.

新做线路管内留有接头,接头不按要求进行处理,处以300元罚款并要求重做。

管线不按要求施工,未做固定或固定联接方法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现电、打火等现象处以3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所有管内穿线必须按红、蓝、黄相间等三色线分色使用和配线,违反此条,罚款300元。

面板、灯具、电器等安装不稳固、歪斜、接触不良,出现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处以300元罚款并立即返工并赔偿。地面走线管时,必须用卡子与地面固定,并在客两侧用大芯板(5)电工 I.

或木方做防踩踏保护,违反此条,罚款200元。

(6)水工 I. 新做管路与排水地漏交接处理时,新做管线出现渗、漏现象,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II. III. IV.

洁具安装出现不平整、不稳固、开关节门不灵活等不合格现象,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洁具及配件安装后出现渗漏、破损等现象,除责令赔偿外,处200元罚款。

不按要求保护现场导致地漏、下水堵塞,对施工经理处以500

元罚款并限期疏通。

(7)防水 I. II.

材料不使用公司统一规定品牌,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撤换。防水施工不按规定从地面卷起300mm,或浴室防水不做到1800mm高,或其他偷工减料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III. IV. V.

地、墙面不找平及基础不干而强行施工,处以3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不做24小时避水试验及避水时间不足,处500元罚款交重做试验。

避水总是不通知客户共同验收并认可,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篇:施工队管理

施工队的管理

施工队的引进

第一条、对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该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是指装饰作业中的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电工上岗时须持有相关的专业机关核发的技术资格“合格证”。瓦工上岗时须知晓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水暖工上岗时须熟练掌握公司规定的规范要求。工程施工中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工作是在木工、油工完全掌握工艺要求之后再进行安排。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第二条、质保金

为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公司新引进的施工队必须交纳“质保金”。质保金的交纳分两部分实施。引进之前施工队须一次性交纳2,000(贰仟)元作为第一步。第二步为引进后施工队开始进入工程施工后,扣除该施工队的工程款的3%的金额,直至第一部分质保金和第二部分质保金的扣除额总金额达到20,000(贰万)元为止。第三条、新施工队工程款的拨付

新施工队在启动第一个工程项目施工时,施工的工程款由施工

队自己“垫付”。工程竣工时客户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并在竣工之日起三日内交完尾款后,公司确认该工程为“合格”工程时,公司支付给该施工队工程款(同时扣除管理费和质保金)。从该施工队的第二个施工工程开始,公司对该新施工队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与对老施工队的拨付方式相同。第四条、新施工队工程质保金的退付。

如因故新施工队不宜在我公司继续发展,我公司已拒绝该新施

工队继续施工,我公司将在该新施工队最后一个竣工工程的“保修期”完成之后退付给该新施工队质保金。

一、施工队的服装管理

第一条、施工队施工人员着装上岗:

为了体现我公司在北京市家装市场的公司形象,所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上岗时均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第二条、服装的领用

在每季度前施工队应根据本队施工人员的总人数一次性交纳足 额“着装押金”。每个工程开工前须到公司领齐该工程施工人员的服装,绝对不允许开工后的任何时候施工现场有任何施工人员不统一着装的违规现象发生。第三条、服装的回收

公司对施工人员的着装实行强化管理。如发现施工队的施工服装有流失,该施工队应加倍赔偿流失的服装价值。对回收的服装,如果干净且无明显损坏,公司将退还其押金。

二、施工队的培训和考核

第一条、所有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

工长持证上岗是公司规范施工活动的的有力保证。每位工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工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种装修任务。同时,电工,瓦工,水暖工也应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木工,油工也要培训后领取工作证上岗,以便于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施工队的礼仪

施工人员的举止要文明,谈吐要得当。要统一着装,着装要整齐,避免过旧过破的衣着出现。现场负责人的服装要整洁。工长着装要干净利落,上下班要准时,上班前和下班后着装干净,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第三条、施工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

为了持续保持和提高施工技术工人的专业水平,使公司整体施工质量 水平得到保证,公司将定期聘请各工种的技术最优秀人员对工人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预定的技术技能目标。

三、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由于各施工队之间存在着施工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差异,表现在施工进 程中就出现了工程质量的优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公司形象,在各施工队间引进竞争机制,必须对各施工队的综合能力进行定级分级管理。目前我公司基本对应于工程报价的分级将施工队分为两级:中级和中高级。

具体定级方法如下:

(一)定级依据: 第一条、施工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由施工队的施工技术质量和文明施工

表现两方面综合结果确定施工工程质量。第二条、施工技术质量分:优秀,良好,合格。第三条、文明施工表现分:合格,不合格。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

优秀工程: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良好工程:1.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不合格; 2.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合格工程:1.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不合格; 2.施工质量合格,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第五条、获得优秀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高级,获得良好工程评定结

果的施工队为中级。

(二)实施过程由公司工程部和监察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以上方法对施工队进行评定。

(三)关于各施工队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的定员定岗,由各施工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但这些特殊工种均必须持证上岗。

第一章 工程巡检的管理

一、工程巡检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保证工程巡检的工作质量,提高各工程巡检的整体素质和技术专 业水平,公司要对工程巡检提供与其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的培训,培训周期一般每季度一次。公司将聘请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授课。

二、工程巡检的分级方法

由于各分公司客户较多,一般安排三位以上的工程巡检人员负责每个 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其中一位技术全面,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程巡检人员发挥领导作用。重点客户支付设计费,对工程质量和服务要求高,施工现场零星分散在各物业小区,管理难度较大,这就要求工程巡检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我们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对工程巡检进行分级。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一、现场负责人制:

现场负责人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工作。现场负责人在现场 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报价单和理解图纸,应根据现场及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算需客户购买的一切材料和物品的准确计划时间,并提前3-5天通知客户。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工种的配合交接时间。认真耐心地听取客户的意见并进行消化和解释。应密切注意和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可能影响工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若无力解决,应立即通知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到场,及时解决问题。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第一条、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第二条、现场必须设有公司规定的镜框,标识和灭火器等。第三条、现场施工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不抽烟,不喝酒,不闹

事。

第四条、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作饭,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申请批准。

第五条、施工中人梯安放牢固可靠;用电要安全操作;要使用性能

良好,安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

第六条、各工种交接要及时合理,不允许疲劳作业。

三、现场材料管理

材料进场后立即码放整齐合理,清油的三厘板要封油注意保护。易燃 物品周围杜绝火源。线条要使其充分干燥不变形。每天清场时应将已用的材料进行归并。墙砖,地砖要防止磕碰。五金洁具要防污染,防损坏。

四、现场的成品保护管理 第一条、做完的清油活要用普通三厘板进行保护。防止碰砸。

第二条、铺地板要穿拖鞋作业,地板铺完后,绝不允许表面有一棵

螺钉和汽钉,地板面用全封闭的塑料布保护。

第三条、地砖铺贴时,瓦工要用干净的布包住橡皮锤施工;地板铺

完后,由于地砖容易渗色,应特别注意加强保护其表面不

受污染,严禁水泥浆,茶汁,水等污渍落在砖面上。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过程管理

一、施工进场管理

施工队进场前须到工程部开具开工通知单,并凭此领取开工证明工程款。施工人员进场后,要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用公司的规章制

度来约束自己。严格按照报价单上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事前请假。

二、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工长要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难 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程巡检。工长要及时与客户联系,注意反馈意见,并负责工程资料的客户签字工作。现场负责人在分工时,应根据工人的技术状况合理的进行分工。工长在管理工作中要做工程日志和工作总结。工程巡检在检查施工过程时,应对材料和施工工艺认真检查,强化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检工作,及时填写“巡检常规检查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留后患。

三、工程的验收管理

工程巡检应以公司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验收时应 细致认真,不徇私舞弊,绝不允许不合格的工程出现。验收时要求工长,现场负责人要到场;验收完毕,工程巡检应要求客户在“验收竣工单”上签字。

四、施工工程的资料管理

客户签字的工程资料和经济资料在竣工后,要求由工长及时交统计员 存档。

五、工程变更审批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条、个别设计师在签单时出于增加产值,单项工程报价过高,或不切

实际的设计方案造成客户要求减项。

第二条、少数施工队与客户串通私下交易而造成工程减项。

第三条、某单项工程量的实际发生量与报价单上的数字相差较大,多出的

价额未实施增项而造成的潜在减项。

鉴于以上情况,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必须实施工程量变更单审批制度,由公司监察部实施审批。原则上工程量减项金额应小于工程总额的10%,如超出10%,应由客户,施工队及设计师根据承担的相应责任而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第四章 工程巡检及施工队的奖惩

管理规定

一、工程巡检的奖惩规定

第一条、如当月负责的巡检工程有10%以上未得满分或50%以上未得效益

奖金的予以解聘。

第二条、如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进度、质量和现场施工文明

方面的隐患并造成经济损失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月全部奖金、解聘等处理。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能

及时解决或处理不当,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

第三条、奖励:主要以奖金形式体现,分别为基本奖金、效益奖金、额外

奖金和优秀巡检奖等。

二、施工队的奖惩规定

第一条、在每月的单项工艺评比中,若被评为最差工艺,该施工队将被罚

款600元。第二条、施工现场无镜框、无灭火器之一者罚款一百元;不穿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者罚款五十元;现场抽烟者罚款五十元(发现一个烟头,罚款相同);现场脏乱,罚款二百元;酗酒,罚款一百元。

第三条、施工时所进材料不符和公司规定的要求,一经工程巡检发现,将

被处以一千至一万元罚款;各工种工艺要求不符和公司要求之一

者罚款二百至一千元,情节严重,须立即更换施工队,经济损失

由原施工队承担。

第四条、客户对材料或文明施工方面进行投诉成立的,第一次罚款五元;

二次投诉成立,罚款一千元,并更换施工队,损失由原施工队承

担。

第五条、施工队如有二个以上工程造成客户投诉成立的,给予大队现场负

责人开除的处分,小队将给予清除出公司的处分。无论大队、小

队都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奖励:施工工程某单项工艺在每月的质量评比中获得优胜者,给

予六百元奖金。

第五章 工程竣工后的后续管理

一、工程投诉及维修

工程进入保修期内,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队应及时认真地予以维修。维修后未达到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而引起投诉的为投诉成立,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施工队给予罚款及更换施工队的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原施工队承担。

对于维修项目成立的,施工队必须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36小时内进场,拿出有客户签字的维修方案交工程部备案。

二、工程的回访管理规定

回访员对在施和竣工工程进行回访,记录、整理和归纳客户意见并报送相关部门。回访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装修专业和心理学知识,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及时、准确、无误地反映客户的意见,为有关部门解决有问题的工程提供有力可靠的依据。

三、工程档案及资料管理的规定

工程档案及资料设专人管理,每个工程档案必须有该工程的客户签字的所有工程资料、经济资料、巡检承诺书回执及2.5和4.5平方的铜芯线。在整理档案时,专业人员必须对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当事人予以落实。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时,应立即向工程部经理汇报。工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进行查阅。要求专管人员定期整理、归纳工程档案,管理上应万无一失。同时,档案专管人员还应负责在施工程一览表的制定;负责新签合同的登记和保管。

第三篇:施工队的管理

施工队的管理

一、施工队的引进

1. 对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该处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是指装饰作业中的电工、泥工和水暖工。电工上岗时须持有相关的专业机关核发的技术资格“上岗证”。瓦工上岗时须知晓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水暖工上岗时须熟练掌握公司规定的规范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2. 质保金

为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业主的权益,公司引进的施工队必须交纳“质保金”20000(贰万)元。质保金的交纳分为两部分实施。在第一个施工合同签定日必须一次性交纳5000(伍千)元作为第一步。剩余部分从第二个工程开始每个工程从项目经理报酬中扣除工程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直到扣足两万为止。3. 新施工队工程款的拨付 详见《装饰施工合同》。

4. 新施工队工程质保金的退付。

如因故新工程队不宜在我公司继续发展,我公司已拒绝该施工队继续施工,质保金要在该施工队竣工工程的“保修期”完成之后才退付。

二、施工队的服装管理 1. 施工队施工人员着装上岗

为了体现我公司在东莞家装市场“第一品牌”的形象,所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上岗时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绝对不允许开工后有不统一着装的违规现象发生。2. 服装的领用

在每个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到公司领取施工人员的服装。每件衣服每天收取一定的折旧费,0.8元/天计算,破损的收回相应的修补费用。在施工结束后一星期内清洗干净交还公司。严重破损或遗失的按60元/件收回成本费。

3. 为维护公司形象,不允许出现施工人员穿着本公司的工服出现在其它工地的现象。违者给与项目经理100元/次的罚款。

三、施工队的培训与考核 第一条 所有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是公司规范施工活动的有力保证。每位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项目经理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种装修任务。同时:电工,泥工,水暖工也应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也要培训后领取工作证上岗,以便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第二条 施工队的礼仪

施工人员的举止要文明,谈吐要得当。着装要整齐,避免过旧过破的衣着出现。现场负责人的服装要整洁。工长着装要干净利落,上下班要准时,上班前和下班后着装干净,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条 施工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

为了保持和提高施工技术工人的专业水平,使公司整体施工质量水平得到保证,公司将定期聘请各工种的技术最优秀人员对工人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预定的技术技能目标。

附:项目经理会议制度

1. 项目经理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或培训点名未到者即为迟到,并视情况给予30—100元罚款处理。

2. 在会议或培训期间,手机、呼机响,一次罚款50元;接听手机,一次罚款100元;未经批准会议其间离席,一次罚款100元。

3. 项目经理有能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培训,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每次罚款50元,项目经理应安排相应的现场负责人代替自己参加会议或培训,并将会议内容和相关决议即时准确传达。

4. 项目经理会议或培训禁止无故退席,未经批准提前退席者,给予200元以下处罚,并视情况给予阶段性停工处理。

5. 会议或培训其间禁止大声喧哗,未经批准擅自发言,影响会场秩序者,给予200元以下处罚,并视情节给予阶段停工处理。

四、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1.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由于各施工队之间存在着施工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差异,表现在施工进程期间出现工程质量的优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公司“第一品牌”形象,在各施工队间引进竞争机制,必须对各个施工队的综合能力进行定级分级管理。目前我公司基本对应于工程报价的分级将工程队分为两级:中级和中高级。2.具体定级方法如下:(1)定级依据:

第一条:施工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由施工队的施工技术和文明施工表现两方面综合结果确定施工工程质量。

第二条:施工技术质量分:优秀,良好,合格。第三条:文明施工表现分:合格,不合格。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优秀工程: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良好工程:1,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2,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合格工程:1。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2。施工质量合格,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第五条:获得优秀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高级,获得良好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级。(1)实施过程由公司工程部和监察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以上方法对施工队进行评定。(2)关于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的定员定岗,由各施工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但这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施工队伍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施工人员核发“工作证”。工作证上表明“工人姓名(与身份证证同)、所属施工队,工人工种、操作级别、相片及公司名称,并在工程部备案。

2、公司施工人员必须持“工作证”上岗。对不持工作证上岗的施工人员,巡检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部将对负责工长处以500元罚款,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工程队承担。

3、公司设立“质量考评小组”,“质量考评小组”定期(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施工工人的操作水平进行考评,重新评定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并核发新的“上岗证”。

4、新进入公司的施工或施工队申报的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须经工程部“质量考评小组”考评、核定级别后方能上岗。

5、项目经理安排施工人员,必须遵循工程级别与施工工人级别相对应的原则。否则将对项目经理处以次充好500元罚款,因此被客户投诉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工程部将根据客户电话回访、客户投诉、巡检的反馈意见、检察部的工地监察报告随时调整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项目经理须根据工程部的调整通知,在三天内做出响应调整,并收回负责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工作证”否则罚款500元/次。

7、项目经理持工程部开具的“工作证印制通知单”,到行政部交纳制作费后由行政部统一发工作证。

8、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须对“工作证”妥善保管,如有掉失,对负责人处以100元/次罚款。损坏的交纳成本费后以旧换新。施工过程管理

一、关于选派施工队的规定

为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鼓励公平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1、所有工程由总经理办公室按排名优先、同小区优先、金额优先原则为客户选派相应的施工现场负责人。

2、工程部其他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经理)不再具体参与派施工队工作。

3、设计师准确地向客户介绍公司派工系统的工作模式(即所有工程均按排名优先、同小区优先、金额优先等原则为客户选派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人到公司点选施工队)。如因介绍不详,导致客户到公司或打电话、写条点选施工队、给予设计师严重过失单一张。

4、禁止设计师带客户参观工程。客户签单前由客户服务部提供参观样板房服务,客户签单后,由工程部通过选派工系统的排名安排客户参观相应的项目经理的样板房,如设计师擅自带客户参观工程,造成客户要求点选施工队,给予设计师严重过失单处罚,并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5、客户属回头客并要求点选施工队者,设计师可以向工程部提供详细资料,经工程部核实后给予适当安排。

6、禁止对客户承诺可以点选施工队,禁止对客户承诺可以选派某施工队,禁止向客户推荐施工队,如有违反,一律开除。

7、客户对派工有异议,可向工程部咨询。

二、施工工程铭牌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客户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在每一个在施工工程现场设立工程铭牌,并悬挂在显眼处。

2、工程铭具体内容和形式见附表。

3、工程铭牌必须由巡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施工现场负责人负有完全保管责任,丢失或损坏将对施工队处以200元罚款。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将对工程铭牌的内容进行备案,并根据客户电话回访、客户电话报修、客户投诉等情况进行记录,作为现场负责人、施工组、施工工人定级的参考资料。

5、工长必须根据工程铭牌的记录安排工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知巡检,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如未经巡检同意,而自行调整工人的,对施工队工长处以200元/人/次罚款。若因此造成客户对施工队工长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1、现场负责人制:

现场负责人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工作。

a)现场负责人在现场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报价单和理解图纸,应根据现场及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方案。b)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算需客户购买的一切材料和物品的准确计划时间,并提前3—5天通知客户。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工种的配合交接时间。c)认真耐心地听取客户的意见并进行消化和解释。

d)应密切注意和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可能影响工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若无力解决,应立即通知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查到场,及时解决问题。e)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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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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