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的保送和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和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教育部规定的保送和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自主招生实际上没有什么条件,关键是你自己申请,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的。自主招生的对象:

(1)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 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许多自主招生学校已将招生范围扩大到全 国各地;

(3)招生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校或教师推荐也可自荐、试点院校测试并认定为自 主选拔录取人选;

(4)录取原则。预选上考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该试点院校,且高考成绩须达到该校规定的水平(如该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方予以录取。

保送生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7.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如何报送呢?省招办表示,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

如果学生是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需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有关高等学校推荐。属于公安英烈子女者,可向英烈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于3月底前,将推荐保送生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但属于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要按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要求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等学校按要求向辽宁省招办报送有关退役运动员报名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方式

无论是省级优秀学生,还是退役运动员或是公安英烈子女,均要通过审核。辽宁省招办将在5月10日前,将已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据了解,高等学校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的省级优秀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和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名单等规定范围内,招收保送生。高等学校对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进行考核后,将合格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将高校拟录取的退役运动员名单统一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函通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

属于公安英烈子女者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经复审达到要求的,有关公安院校须将拟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公安院校原则上只招收本地区的保送生。公安部直属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其比例不超过当年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总数的20%。

惩罚措施

教育部门已明确表示,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若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则要取消其学籍。

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年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实施办法

第1条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的招收对象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应在申请材料中说明。

第3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网上申请、中学推荐或者个人自荐、初审、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条 对于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基本招收条件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可根据我校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推荐意见、成绩单等中学推荐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同一学校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应当给出推荐排序。

第5条 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清华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申请条件的,可以自荐申请。申请表、推荐意见、成绩单等申请资料一般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第6条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推荐资料、附属材料。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不采用彩色印制,但是申请者提交的出版物、设计作品等除外。

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材料中一般应体现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

第7条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情况严重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8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自主招生后续考核的人选。

第9条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笔试包括我校等五所高校共同发起组织的“部分985高校自主选拔测试通用科目测试”(以下简称“通用基础测试”)和我校的特色测试。

我校的特色测试科目为高级综合,试卷分为理科和文科两种。考生可以择一参加考核。理科考生可以选考高级综合(文科);文科考生可以选考高级综合(理科)。考察范围不限于中学大纲,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其成绩记作A(优秀)、B(通过)、C(不通过)。个别特别优秀的,记为A+。

第10条 对于高级综合成绩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根据通用基础测试的成绩,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高级综合成绩优秀的考生,可放宽对于通用基础测试成绩的要求;高级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不受通用通用基础测试限制。

第11条 除个别省份外,面试在清华大学统一举行。

第12条 我校将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认定结果。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一般可获得10-30分的优惠。如果自主招生候选人在享有优惠政策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同时,对于部分在选拔中取得优秀成绩的考生,如果自主招生候选人高考实考总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可享受一定的分数优惠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表现特别突出、在某些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考生,经专门考核认定、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优惠幅度不受30分限制。

笔试成绩通过并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一般均可获得认定。我校可根据考生水平给予部分考生小于10分的优惠。

第13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优秀,本人有意保送的,予以保送生认定;笔试、面试成绩达到自主招生认定条件,但尚不足以保送的,可以给予自主招生认定。

第14条 自主招生候选人和保送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

第15条 符合自主招生、保送生条件,有志于报考我校国防、定向专业的考生,可以申请国防生、定向生的自主招生、保送生。申请时,应当将国防或者定向专业作为本人第一专业志愿。此类考生在认定过程中,笔试的成绩要求适当放宽。

第16条 具有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特长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自主选拔。此类自主招生考生通过初选后,可以不参加我校的高级综合笔试,通用基础测试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面试的主要内容是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测试。部分运动水平特别突出的,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分数优惠可以超过30分,但至多不超过60分。

第17条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

考生同时具备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条件的,可以兼报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第18条 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1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于2010年11月份公布,敬请留意。

北京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动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这一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2010年北京大学继续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招生候选人。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实现高校间优势互补,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学三所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目标与办学特色,决定在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中实行一档多投政策,三所高校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北京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笔试成绩申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学自主招生面试候选人资格,相关政策请参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大学仍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原则,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一、推荐原则

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本次推荐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大招生网,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北大招生网(http://www. 北大招生网:http://www.

北大主页: http://www.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

第二篇:教育部2012年自主招生政策

教育部:2012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知来源:教育部网站发布时间:2011-11-22 16:20:41 点击数:24 所需币值:0学币摘要:2012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教学厅[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试点高等学校:

2012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定位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高考(微博)制度的重要补充,要坚持方向,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继续探索部分试点高校联考。各试点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积极探索学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综合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引导中学开展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生简章与计划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须制订本校2012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标准、录取要求、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简章及方案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纳入试点高校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列入“其他类”部分。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程序及要求

1.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的申请考生,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等要求报名。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考生时,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申请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在校内公示推荐名单。

2.申请考生或其所在中学应如实提供申请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同时,申请考生应提交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试点高校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申请考生

时,应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并合理控制参加本校考核的学生数量。

4.试点高校的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自主负责考核管理工作,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和良好的考风考纪。

5.试点高校要结合学校自身特色及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积极探索测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鼓励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者专家面试为主等方式进行相关考核。有条件的高校可逐步开展远程网上测评。

6.试点高校的考核时间安排在2012年春节国家规定的全国放假日之后。

7.试点高校组织专家组,依据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方案,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结合考生的高校考核成绩,按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最高不超过200%)择优提出候选考生,由高校招生领导机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以及每名入选考生的相应录取要求。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高考成绩的录取要求,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试点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8.试点高校须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中学、高校、省级招办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高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和省级招办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4月20日前,试点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报送信息格式要求将经公示的入选考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于4月3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5月10日起,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高校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信息。

9.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根据所在省级招办及参加考核的试点高校的要求填报志愿。

10.鼓励省级招办单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志愿表或志愿栏,并将入选考生填报高校志愿时间安排在高考之前。对满足试点高校录取要求的入选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省级招办应在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投档线按试点高校在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省级招办应在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时,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

11.试点高校须按前期确定的入选考生录取要求,对通过本校考核且经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进行录取。试点高校在向有关省级招办提交拟录取自主选拔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自主选拔”录取类型。

12.探索实行联考的部分试点高校适用上述办法。拟开展其他形式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有关方案需报教育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对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试点高校的,将予以暂停或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试点高校和各省级招办、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确保管理举措、条件保障、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第三篇:教育部:自主招生高校或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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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主招生高校或被取消资格

本报讯(记者原春琳)2013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即将进入尾声。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近日表示,各试点高校要尽早制订2014年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方案和招生简章。他强调,与《指导意见》有明显不一致做法的试点高校,如果因为调整不到位而引起社会强烈反应,按照动态调整和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2014年将退出试点高校范围。

杜玉波说的意见是指去年年底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该《指导意见》,教育部近日在北京召开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会议。

2003年22所高校首批启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截至2012年,试点高校达到90所,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累计公示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19.8万人,实际录取10.7万人。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走过10年,杜玉波承认,尽管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目前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高校试点工作定位出现偏差,热衷于争抢部分中学的学习尖子即所谓“掐尖”,未能充分体现高校学科专业特点和通过综合评价选拔人才的要求。二是部分试点高校在自主选拔初试中组织较大规模的笔试,学生备考负担加重,社会上对自主选拔成为“小高考”的议论很多,认为这样下去,就背离了改革试点初衷,也可能引发考试安全问题。三是考核选拔科学性、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首先明确试点招生对象。杜玉波说,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对于没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足、仅是学业突出的学生,不再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生源主体,这部分学生可通过高考录取体系择优录取。

杜玉波表示,学校考核是对高考的补充,因此没有必要搞类似高考的重复考试。凡是通过高考能够实现考查目的,就没必要通过自主考核再去做,防止变成“小高考”,增加考生考试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凡能提供确有某方面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允许其直接进入学校考核面试环节,不需要参加学校笔试。试点高校确有必要组织相关学科笔试的,原则上只考一门、不超过两门,主要是考查学科特长基础。对考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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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的保送和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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