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治理措施(大全五篇)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治理措施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治理措施

公主岭市公证处

王俊儒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认真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数量趋于上升,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形式多样化等一系列问题日渐突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讲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1、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正确人生观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反残缺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则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综观犯罪的青少年,其家庭环境大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有的父母离异而缺乏父爱或母爱;有的父母虽未离异但感情不和,经常的吵架打骂给青少年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易形成孤僻古怪的性格,极易走向人生的“极端“;有的家庭则属教育方法不当,过分的溺爱和极度的管制都属于教育方法的误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给农村留下了一大批缺乏父母关爱的留守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支“生力军”。

2、学校教育不当。

许多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单纯追求升学率,只注意智的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只重视考试的课程,轻视非考试的课程,包括轻视法制教育课,致使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是空白。一些成绩差的学生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而自暴自弃,这部分学生极易被坏人所勾引,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3、社会负面的影响。

社会负面影响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腐朽思想也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一些青少年身上常有体现,这些青少年贪财贪色贪图腐化生活,为了追求享乐而不惜铤而走险,抢劫、盗窃、诈骗、强奸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多数。另外,大量存在的渲染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封建迷信、赌博、恐怖、黑道的音像制品、书刊及黑网吧、歌舞厅、录象厅和电子游戏场所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毒害,黄赌毒、暴力、行帮思想、江湖义气等这些极不健康的事物时刻充斥着青少年的头脑,犹如吸毒般使一些青少年不能自拔并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4、青少年自身特有的原因。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由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心理发育不够完善,世界观人生观还处于不稳定状态,各种自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还很弱,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容易走向歧途。这些青少年自身的特点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内在原因。

纵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既有家庭、社会、学校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前者是外因,后者是内因,两者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既不能忽视外部原因,也不能忽视内部原因,要结合内因和外因开展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这是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道。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第一,强化法制教育。从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的行为看,一不知法,没有法律意识,他们往往三五成群,东游西逛,只要一人提议就马上动手作案,把犯罪当儿戏;二不懂法,在头脑中虽有法的概念,但对法的基本内容不甚了解,对法的严肃性更无感受;三不畏法,在作案时无所顾及。为此应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展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强化“三位一体”教育。

应当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为中心,加强多层次的横向配合教育。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要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发现孩子有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及时矫正。学校是教育青少年的重要阵地,也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防线。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让学生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给学生的思想以正确的武装,使之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社会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良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不良心理因素的形成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这就要求社会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丰富的营养和保护。总之,要建立起严密的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网络,各个环节必须切实履行自己应负的职责,互相配合,互相衔接,形成青少年教育的链条,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三,加强对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关爱。

近年来,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率有所增高,凸现了外出打工和子女教育的矛盾,解决该矛盾的根本在于政府要改革教育体制,让在城市里打工者的子女能够就近就地入学接受教育,以尽力减少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数量,使这部分青少年能享受家庭的温暖、社会的阳光,从而从源头上预防这部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第四,加强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

《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都体现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要求司法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不能机械执法,要把上述方针和原则落到实处,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定罪可不定罪的不定,在量刑上可减轻的要减轻,这样做既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人性化关怀,更有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第五,动员全社会力量挽救失足青少年。

青少年犯罪是由多种因素致成的,它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的工作,牵动着整个社会,所以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做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使其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总之,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实践证明,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条战线的力量,充分利用思想的、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才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第二篇: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其预防

江苏警官学院助学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论文

论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

张荣光

[摘要]青少年犯罪在当今世界各国都表现的极为突出,对各国的社会秩序都构成了很大威胁。在当今中国,由于社会转型过程中文化多元化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使得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呈现出犯罪形势多样化,犯罪手段多样化等特点,这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在广大的西部地区,由于辍学率比较高,青少年受教育的程度偏低使形势更加严峻,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不仅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多样化教育感化 法制教育共同犯罪 文化因素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谈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必须从其特点作为切入口,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分析,进而分析得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如若不然我们的研究只是一纸空文,所以,首先必须准确了解青少年的犯罪特点。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一)犯罪群体低龄化

据调查,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①一些青少年刚满14周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年满14周岁。笔者在工作中曾于1998年参与办理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17岁,年龄最小的也仅有13岁。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一是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侵财的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二是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

(三)犯罪主体复杂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例如在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

(四)犯罪方式智能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业技术要求,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少年占绝大多数。

(五)犯罪形式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

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因此,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

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个人原因

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动机是青少年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青

少年由于过早地走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特别是受到社会上奉行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活,但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无固定职业,无经济收入,当他们

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

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的社会群体,他为人们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生活环境和最

起码的社会化条件。美国社会学家布利兹谈曾经比较详细的列举了家庭的多种作用:“所有的家庭组织,无论大小,是成员教育私人生活的稳定的中心。家庭成员常常聚会,这是成员

所不及的。个体最为关心的福利与财富的分配、信息的交流,只有在家庭中才有可能。”②

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家庭功能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我国以20世纪70年代末

80年代初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标志,开始进入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新时期。进入

转型时期以来,家庭的功能开始发生变化并在对预防和减少青年违法犯罪的方面逐步失调。

1、“严管”型家庭: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

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惩罚,甚至赶出

家门。这样的教育,往往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使孩

子在心理上与父母为敌。有的青少年在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2、过分溺爱、放纵型家庭:由于当前的青少年在家中多为独生子女,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断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是袒护孩子,给孩子造成娇生惯养,唯我独尊的思想,在这种环境成长的青少年任性、骄傲,以自我为中心,利已思想严重,一旦生活发

生波折,就会显得非常脆弱、焦躁,或自暴自弃,或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抗社会。

3、父母行为不良型家庭:有的父母失业待岗在家,整天不思进取,沉醉在麻将桌上,对

子女的学业不闻不问。还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这些家长的不良行为,给子女以错误的引导作用,并刺激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

育了违法犯罪的种子。

(三)学校原因

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但一些学校视教学质量、升学

率为“生命线”,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教育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只抓教学

质量,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在学生中造成明显反差,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

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就业原因

初中毕业升学率和社会就业率偏低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学业

成绩差,一些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挖苦,这种潜在的环境使他们成为学生群体中孤独的竞技者。由于升学考试金榜无名,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过早地走进了社会的熔炉。这部分

人由于年龄小、文化程度低、没有正当职业和生活来源,流入社会后能够受到的法制、面对

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事物和当代变幻莫测的世界,他们的内心彷徨失措。此时,理想失落的痛

苦、生命追求的挫折,使他们觉得生命意义面对困惑、自我价值受到压制,形成异常的心理

和人格障碍及性格缺陷,这种心理状态和外界的不良环境以及少数别有用心者的“关心”和

“温暖”铺就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多种因素形成的综合病症,是一项社会工程,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必须由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来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

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积极开展以教育感化为主的帮教措施。

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要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对本部门、本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劣迹青少年的人数和青少年犯罪团伙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了解全面情况,然后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青

少年违法犯罪情况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基层组织要以乡镇为单位,由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等单位成员组成帮教小组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帮教,对辖区

内每一个“两劳”释放或有轻微违法劣迹的青少年进行帮教,帮教工作中积极地向被帮教人

员开展法制教育,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洗刷他们心灵的污垢,治疗他们心灵的创伤,使他们心灵复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成为合乎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公民。帮教小组发给每一个被帮教人员统一的帮教手册,由被帮教人员保存,帮教小组每月组织对被帮教人员进行回访,并对被帮教人员现实表现作出鉴定适时调整帮教力量和帮教措施,增强帮教工作的实效性。

(二)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观念。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重视家庭的中心作用。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处世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及性格特征,都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对象,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首先,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仅可以增强教育的可信性和感染性,而且还能像面镜子促使子女经常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矫正自己的不良言行;其次,营造和谐的家庭气氛对孩子影响虽然不像父母言传身教那样直接有力,但它潜移默化的渗透性给青少年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再次,家庭的管理与约束对子女的行为和子女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精力旺盛的青少年乐于结交朋友,同伴之间的行为模仿和情绪感染很容易使青少年染上不良习气。父母要与正确对待子女所具有的时代心理特征及合理要求,关心他们的成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尊重理解,当发现子女产生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甚至严肃的批评,帮助其及时改正;子女的优点和成绩要给予肯定,要激励他们不断前进,更要尊重他们的兴趣、人格和独立性,注意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加强心理卫生教育。

(三)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体往往缺乏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制观念,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教育,对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学校要把好法制教育的“三关”。即学生入学后的法制教育关,常规的法制教育关和毕业前的法制教育关,及时掌握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和毕业前夕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一些“问题少年”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帮教,避免将一些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推向社会。要将法制教育贯穿在整个学校教学的全过程,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每一所学校每周开设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计划,法制教育课可以采取聘请校外辅导员讲课、开设法制讲座、组织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每一个学校的法制教学内容完成情况列入对该校考评内容并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列入学生毕业考试的科目中去。

(四)净化社会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为全社会进行道德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廉政建设,端正社会风气,这也必将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使社会环境得到净化,为青少年健

4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同时,公安、司法、海关、文化等部门要联手行动,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制品的行为,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精神丰富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堵塞可能对青少年产生毒害的文化传播渠道。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对网吧、发廊、歌舞厅、迪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充斥其中的涉及毒品、淫秽、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其给青少年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五)扩大青少年的升学渠道和就业机会。

现在,每年大量因无法继续升学流入社会的初中毕业生,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等原因,在社会上往往无法立足,稍有不慎就容易被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引入违法犯罪的歧途。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从扩大学校的升学率着手,努力普及高中教育,增加青少年的就学机会,不断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积极引导因升学而分流的青少年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及民办学校,培养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增加青少年的就业机会,以减轻社会压力。此外,政府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优秀青少年艰苦创业的成功事例,鼓励广大青少年走自食其力,勤劳致富之路,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双手,寻找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总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会继续存在,打击青少年犯罪任重而道远。打击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既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价值观之间的对抗,是主流文化与不良文化的对抗。打击青少年犯罪,不仅要从加强打击力度上入手,还应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关注、司法保护等方面入手,同时从产生青少年犯罪的文化因素入手,因势利导,预防和打击并重,只有这样,青少年犯罪才会真正得到控制。

综上所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治安以及国家的未来,它不仅符合青少年本身的利益,而且也符合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畅通无阻。

[参考文献]

1、江泽民。2001年初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政治与法律》,200

1年。第六页。

2、马结、怀义。《中国青少年犯罪学概论》.燕山出版社,1986年版。第十五页。

3、杨燮蛟。《跨世纪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心态的分析》.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2000年第二期.第十一页。

4、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二十一页。

第三篇: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普遍性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是指年龄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将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生死存亡。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据统计,在全国3.67 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同时,青少年犯罪年龄正不断下降,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 龄只有 15.7 岁。因此,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有利于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给青少年自身以及家庭带来巨 大的痛苦。因此,我们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新时期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必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因为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而将一名撞伤的妇女残忍杀死。时隔不久,同样的案件就在萍乡发生了,3月16日,湘东区发生一起因为轻微的交通事故而致人死亡的案件,其中两人为20岁以下青年,3月24日凌晨,湘东又发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其中4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是什么让这些处在花样年华中的青少年走上歧途?以下我就谈谈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原因和探讨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犯罪呈现多样化,以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为主。第一,根据青少年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有关数据,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从2001年到2003年期间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41.67%。第二网络犯罪迅速兴起,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 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出现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犯罪行为受从众心里的支配较大,很多青少年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讲“江湖侠义”、“哥们义气”,只要有人提议就附和,盲目跟从,蹈入犯罪。青少年犯罪团伙具有鲜明的特征:形成容易,形式松散,随意性强,传染性强。

(三).从犯罪主体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且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

由于社会经济的空前发展,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多样,青少年的发育年龄提前,因此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 导致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据有关数据显示,近六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占 57%左右。这类人群,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有的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

(四)从犯罪后果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某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形成既有主观方面的诸多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许多方面,集中起来说,主要是社会、家庭、学校、法制道德教育、个人: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不良文化的影响。

社会产业结构与社会财富分配正在不断变化,贫富差距逐渐扩 大,这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了重大影响。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犯罪是社会不协调的产物,而非仅仅教育导致的结果。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会使所有正面的教育功亏一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5+2=0现象(五天学校教育后,学生在社会上受两天的影响,学校正面教育就等于零)。

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网络不良文化的影响。近几年来因特网的应用和普及也给不良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方便。对判断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有的经不住诱惑而误 入歧途,甚至走向犯罪。尤其是近年来许多不法青少年通过网 络实施犯罪的案例越来越多。三是就业竞争的加剧使社会闲散 青少年不断增多,农村进城务工青少年缺乏管理等等,成为诱 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正确人生观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父母的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综观犯罪的青少年,其家庭环境大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有的父母离异而缺乏父爱或母爱;有的父母虽未离异但感情不和,经常的吵架打骂给青少年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易形成孤僻古怪的性格,极易走向人生的“极端”;有的家庭则属教育方法不当,过分的溺爱和极度的管制都属于教育方法的误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给农村留下了一大批缺乏父母关爱的留守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支“生力军”。

(四)学校教育不当。

许多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单纯追求升学率,只注意智的传授,忽视德育教育,缺乏法制教育、缺乏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

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此外,一些成绩差的学生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而自暴自弃,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这部分学生极易被坏人所勾引,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五)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和法制教育明显欠缺。许多青少年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犯了青少年自身又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罪,更不知道犯的是什么罪。二是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范,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六)青少年自身特有的原因: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由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心理发育不够完善,世界观人生观还处于不稳定状态,各种自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还很弱,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容易走向歧途。这些青少年自身的特点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内在原因。

纵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既有社会、家庭、学校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前者是外因,后者是内因,两者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既不能忽视外部原因,也不能忽视内部原因,要结合内因和外因开展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这是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道。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加大惩腐力度,清除腐败现象,优化社会风气,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二是,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建设,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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