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培养管理制度
第一篇:班主任培养管理制度
班主任培养管理制度
学校的德育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来完成,班主任是学校“德育队伍”的核心力量。班主任组织和实施班级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劣。因此,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充分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非常重要的。为使学校班主任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制定了班主任培训工作制度。
一、培训原则: 根据我校班主任队伍的现状, 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培训。以案例为载体, 开展班主任培训, 培训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理论指导的原则。3.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培训形式:
(一)内部培训
1.每月召开两次班主任例会,传达学校德育工作的精神及互相交流经验,对班级工作中产生的个案进行案例培训,在学习共同体的背景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2.三年以内担任班主任一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挥“传、帮、带”的作用,配备有经验的中老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德育师徒对子,以此培养青年教师管理班级的工作能力。
3.组织班主任开展主题教育公开课观摩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交流。
4.聘请一些校内外有一定资质的教育人士做讲座,学习一些班主任管理。
(二)外出培训
派出部分班主任参加校际教研活动或上级部门组织的班主任培训
三、培训步骤与方法
1.理论学习(结合班主任工作要求,阅读相关教育理论书籍并记录教育笔记)
2、实践研究(结合学校科研室的要求,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3、总结提炼(结合每学期德育处布置的相关德育工作要求,如完成班主任教育工作、学期班主任工作小结、主题教育班会课等)
四、评价方式
1.上述培训完成度与学校“班主任培训”工作相结合 2.与班主任学期考核相结合。
第二篇: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2、研究生培养在医院的统一协调管理下,实行科教部负责管理、导师全面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的集体培养制度。
3、导师应坚持教书育人的原则,每月至少参与两次研究生指导交流,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研究生应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
4、研究生参加所在业务科室或党支部的政治学习,使自身成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优的医学人才。
5、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或变更事宜参照本院有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教育与组织管理
1、树立科学发展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认识肩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责任。
2、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研究生手册》,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认真学习并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娱、体育活动。
三、培养管理
1、研究生进入临床学习后的一个月内,导师应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培养计划,认真填写《研究生课题计划书》、《研究生轮科训练表》一式两份,由科教部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一份交研究生,一份存科教部。
2、研究生所轮转到的科室,必须指派一名主治医生职称以上的老师专门指导其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业务学习和负责考试考核工作,使研究生教育形成由科室—导师—病房上级医师组成的带教体系。研究生如需要到其他业务科室轮转学习,每轮转一个科室,上一科室要进行出科考核,并认真及时填写《临床研究生轮科手册》。
3、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其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的学习计划,规定必读书籍和文献,并对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与科教部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处理。
四、纪律与考勤
1、研究生在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应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2、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包括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3、研究生请假审批办法如下:
(1)因病请假:研究生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或病人休假单办理。请假时间在2周以内(含2周)者,须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教部审批;在2周以上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2)因事请假:对研究生请事假应严格控制。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含一周)者,须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教部审批;在一周以上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3)因公请假:任何科室、个人都不能随意停止研究生的学习进程,抽调其做其它工作。如有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者,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含一周)的,须由导师提出申请,报科教部审批;在一周以上的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4、研究生请假期满后3天内应到科教部报到销假。确有特殊原因需续假者,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五、研究生临床实习及轮转安排
1、研究生临床实习必须至少轮转四个不同科室,其余临床实习时间,应根据导师意见和课题需要安排,可固定在一个科室或继续在其他科室轮转,科室应为其提供适当条件进行课题工作。
2、研究生在医院进行的相关研究课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涉及与病人的接触,其研究工作必须在导师协调下、在医院责任医师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或监护下进行。
3、每位科研型研究生可申请2~6个轮转时间留在实验室工作,每次轮转工作时间为3个月。临床型研究生原则上不设立实验室研究轮转。
4、研究生必须按照课题进展,向导师申请科研时间,导师批准后再向医院科教部申请批准。
5、研究生必须在医院制定轮转计划前1周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并上报医院科教部。
6、医院科教部统一安排科研轮转,科研轮转期间由导师以及实验室人员负责研究生的管理。
7、科研轮转结束前半个月,研究生需向医院科教部报告。
8、科研轮转期间,研究生应在不影响科研工作的情况下,参与医院临床住院医师的理论学习。
六、科研选题和实验、论文写作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1、研究生选题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2、研究生学习期间书写的论文,文章作者及其排序由导师安排。
3、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实验和科研成果所有权归导师和导师所在科室。
4、研究生在向外投稿时(包括杂志、会议)等,须征得导师同意并到医院科教部报备后方能投递,所有的作者均需在发表同意书上签字(附论文投稿同意书)。
5、研究生毕业后,不得带走实验数据、结果等;如欲发表在该实验数据、结果,必须先征得导师和科教部同意。
6、研究生实验期间,应详细对实验进程、原始资料等作详细记录,导师应定期检查其记录本。研究生上交毕业论文时需同时附上实验记录本,便于检查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如发现实验记录本或论文中存在作假行为,应予以严厉处理。
7、研究生研究课题时间,应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选题、查文献、预试验、开题报告、开题审核、正式开题、论文书写、修改和答辩等。
七、与课题相关的基础实验要求
1、研究人员严禁涉及和自己课题无关的实验,如课题需要,必须提早两周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列出所需的实验器械和药品,以便于实验室统一安排。待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不得携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实验期间,应完全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并根据器械实际使用情况,在器械记录本上真实记录。
3、严格按照实验进程记录实验数据,记录应当天完成,不得有任何遗漏。
4、研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研究生研究经费和导师课题经费联合支付。
八、与课题相关的临床研究要求
1、研究生在进行临床研究前需要进行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及学科专家组审议、上报医院科教部同意后,方能进行。
2、研究生在进行临床研究时,必须在导师或上级主管医师指导下进行,严禁单独录入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被研究患者具有知情权。
3、研究生应严格记录实验进程,导师应定期检查记录本。
九、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做毕业课题之前,要在科室或教研室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及科研原始资料在毕业离校前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管。
2、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如延期答辩将延期至下毕业。导师和科教部应有计划地安排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工作,并认真指导,督促其按期完成。
3、论文答辩前一个月,科教部对毕业生要进行毕业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内容包括研究生的临床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等方面。评定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导师应至少在答辩前半个月填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表》,确定答辩时间并及时报科教部,以便安排好答辩场地。
5、导师组织答辩前应聘请该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至少两位)评阅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由5个人组成,本院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不超过2人,导师不能参加所培养的硕士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小组成员可有1人参加。
十、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申报管理
1、研究生所在单位和导师应鼓励研究生发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保密和应先申请专利的研究成果除外)。
2、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应经过导师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
3、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医院的科研经费(包含以我院教职工身份或名义申请到的所有基金)、实验场所、仪器设备等研究条件完成科研课题所取得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研究结果、科研发明、科研发现、学术论文、科研著作等)持有权归我院所有。研究生与外单位合作完成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持有权按协议划分,未有协议的属共有成果。
4、研究生发表持有权属我院的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持有权属我院的科研成果,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研究生毕业时,应将在学期间的所有科研原始材料(记录)上交医院保存。研究生毕业后,发表持有权属于我院的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仍必须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持有权属我院的科研成果,第一申报单位仍必须是“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署名作者身份不属于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可另注明作者当前单位。
6、外单位兼职导师以我院名义招收的研究生,科研工作在我院完成的,其科研论文和科研成果第一归属单位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如科研工作在我院以外单位完成且科研经费支出也不属我院,则该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和申报科研成果时应将我院作为第二归属单位。
7、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以及同等学历人员利用我院的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完成我院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科研论文和科研成果第一归属单位应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8、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申报科研成果并获奖的课题,如科研成果归属我院,则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课题组奖励。
9、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我院知识产权损失者,我院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研究生业务出差规定
1、研究生业务出差,指研究生为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到校外学习、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进行科学试验、参加学术会议,或为完成教学实践任务到校外指导本科生实习、参加计划内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2、研究生的业务出差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出差计划。外出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与计划无关的活动。
3、导师须严格筛选研究生出差的地点,应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就近选择为原则。
4、导师应督促外出研究生按时返校,并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5、对研究生业务出差的旅费开支作如下规定: 研究生外出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时,凡属国家重点科研任务、部门委托科研任务及院内自选科研项目的,其出差及相关费用应从相应的科研经费中支出。差旅费开支标准,视同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处理。
6、研究生出差期间购买的个人生活用品和非业务必需的生活用具,一律不得报销。
7、研究生出差返回后,应于10天内到科教部申请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报销相关费用,批准后再到医院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凡违反本规定及医院财务制度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超出标准及不合格的经费开支由研究生本人自付。
8、研究生出差返回后,应向导师汇报完成任务的情况。凡进行课程学习、论文调查或社会调查的,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并报送导师审阅。
十二、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导师遴选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
2、有明确而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并承担在研尚未结题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
3、具有2万元以上的科研基金。
(三)研究生导师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
本人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向科教部提出申请,经科教部审核后提交院务会或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
(四)研究生导师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熟悉并执行我院有关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
2、在德、智、体诸方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每月至少与研究生谈话一次,了解其思想和业务学习情况,并及时给予帮助。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他们热爱祖国、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科学事业奋斗的情操;要求他们认真学习并执行我院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指导研究生根据国家需要和实际条件选择研究课题及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研究生作论文选题报告、指导研究生开展论文写作,并定期检查等,帮助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4、认真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提出能否答辩的意见,配合学校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
5、对于课程学习不合格、无故未按期完成论文、在科研中伪造或剽窃他人的成果、擅自离校、长期请事假、或患有特殊病症而难以继续学习者,导师应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院科教部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
6、对于欲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或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硕士生一般不得延长),导师应提前一学期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7、导师应了解研究生就业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帮助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8、导师应按学校要求,每学期至少向医院科教部汇报一次研究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学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若发现有重要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医院科教部汇报,并协助科教部和学校做好工作。
9、导师因公或因事出差、出国,必须落实其离院期间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和授课安排,并办理医院的有关审批手续。导师在审阅学位论文或研究生论文答辩期间,不得缺席。
(五)研究生导师待遇
硕士生导师的导师津贴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全日制硕士生的招生补助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按6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非全日制硕士生的招生补助从同等学历人员开始做学位课题之日起,按3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1年。博士生导师的导师津贴按6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全日制博士生的招生补助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按10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导师津贴和招生补助由医院财务部统一发放。
十三、在院期间各类研究生待遇
1、已取得医师资格可独立上岗的临床型硕士生,在院期间由所在科室管理,上班期间享受津贴600元/月,经科室主任和科教部主任审核同意,可享受科室同等人员60%的效益工资。
2、已取得医师资格但不能独立上岗的临床型硕士生或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临床(基础)型硕士生,在医院正常上班期间享受津贴600元/月,全勤绩效奖300元/月。
3、已取得医师资格的基础型硕士生,享受津贴600元/月,全勤绩效奖初级职称400元/月,中级职称500元/月,高级职称600元/月。
4、研究生在我院临床学习期间,需按医院规定交纳水、电、房租等费用。
第三篇:班主任培养计划
班主任培养计划
班主任是一个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领导者,是学校德育队伍的核心力量,并肩负着督促指导学生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的重任。因此,班主任培训工作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培养受学生爱戴的班主任队伍为出发点,以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各种途径培养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积极进取的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的班主任队伍,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目的
1、提高班主任的师德修养,进一步增强班主任爱岗敬业精神,明确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纲要”及“若干意见”的自觉性。
2、明确学校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落实措施,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3、加强班主任班级工作的业务培训,掌握班级管理的方法,提高管理班务的能力,开展具有儿童特点、富有时代气息的体验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的主动性,处处能体现“新”的特色。
4、学习优秀班主任的成功育人经验,提高教师的辅导艺术,指导班主任贴近学生生活,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树立班主任的威望,将我校的德育工作开展得生气蓬勃。
5、组织班主任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活动体会,通过班队活动观摩、学习,提高班主任的辅导艺术。
三、培训对象
学校的每位班主任
四、培养途径和方法:
1、发展规划:每人写出自己具体的“发展规划”。
2、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教育科研基本知识、师德修养、课改培训、新课标培训、班主任工作、现代教育
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师心理素质提高等内容。
3、理论学习:培养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每学期至少要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要做好读书笔记,并
班主任培养管理制度
本文2025-01-10 00:35:35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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