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合集)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局机关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局机关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大及十九历次全会、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要求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主体责任体系和评价标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实现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纪律意识,突出固本培元

1、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不断丰富学习内容与形式,夯实思想基础,定期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2、及时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要求,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坚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每月组织学习1-2次,全年不少于18次;全年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认真落实每月1次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市委相关规定、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3、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同时建立班子成员及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局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做到“三述”全覆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纪律、落实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监督。

4、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协助落实“六个严查”(即严查一把手腐败行为,严查党员领导干部腐败行为,严查“五管”领域腐败行为,严查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严查移交问题线索,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监督执纪,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党内有效执行,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

5、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教育和谈话教育,全年组织开展2次警示教育活动,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学习测试活动不少于1次。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明职尽责

6、全面落实“十大机制”和“二十项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部署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二级单位和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半年、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实现压力持续传导。

7、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融入分管领域,定期布置、调度、检查和报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工作汇报,每半年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不少于4次,加强对分管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日常监管。

8、制定完善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将压力传导到最基层。积极支持和配合纪委工作,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9、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八带头、八到位”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并推动解决,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0、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根据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和监管办法,适时开展预警提醒,每年对二级部门执行情况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构建一套不能腐的防控机制。

三、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11、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2、对班子成员及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廉政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不少于2轮次,对新交流任用的干部全部约谈。

13、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公开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四风”反弹。紧盯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重点领域问题,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及时向市纪委上报查处情况。

14、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行动,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加大问责力度,鼓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腐败

15、严明“六大纪律”,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请示报告、欺上瞒下,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行为。加强对各项作风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纠正,及时上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16、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的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和落实履职报告、廉政谈话、约谈汇报等制度,建立约谈台账,载明约谈时间、地点、对象、原因、谈话要点等要素,每半年向市纪委书面汇报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17、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的有效搜集和及时掌握,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建立关口前移、及早预防工作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全年编发廉政提醒短信不少于6条。每月向市纪委报送1条以上反腐倡廉工作信息,全年报送5篇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评论,1篇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

18、加大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和动态化管理,对水利建设项目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开展多轮次、不间断监督检查。每月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违反作风纪律规定月报表,每半年报告个人经商办企业、子女配偶出国出境等情况。

第二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XX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今年提出的“11364”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市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7、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备制度,将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大额财务收支、项目工程审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如实向市纪委报备,确保不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

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将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

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3、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4、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5、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6、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

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0、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整改问题。

11、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2、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3、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4、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

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6、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7、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8、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9、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20、年底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市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市发展、全市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

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第三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落实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结合实际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具体,推动了全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分管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细化责任清单,抓实抓细“两个责任”。

2.检务督察小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

(1)纪检组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

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适用政策法规和遵守组织人事

纪律情况实施监督。

(2)对拟考察任用人选,纪检组应对其纪律、作风、廉洁

从检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3)

及时调查处理选人用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3.对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自查自评、专项评估、纪律审查。同时设置加分项推动单位党员强化自我监督,主动发现问题。

4.年底汇总检查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向党委书记陆一凡检察长提交专题报告,并将报告体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二、强化工作指导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勤政建设,规范和改进政府施政行为。主要内容是: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先立法,先教育,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既坚决又稳妥地搞好党风、严肃党纪。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以下几项原则:第一,正确区分和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第二,重证据重事实,组织处理坚持审慎的态度。第三,反倾向斗争要从实际出发。第四,不徇私情,秉公执纪。

2.实行签字背书模式,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情况部门负责人汇总成表交由分管领导、纪检组织负责人审批。对责任落实不力、敷行了事的,一旦发现将按照签字情况实施责任倒查。

三、加强日常监督

1.严肃追责问效,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严肃追责的原则,强化各项检察工作的落实,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及时依法依纪对个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及时通报,并依据院考评制度对部门和个人进行扣分。认真落实郑州市院、区委有关要求:

1每年至少为全体干警讲1次廉政党课;

2.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约谈1次,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检要求;

3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及领导,应当适时进行诫勉谈话;

4.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2.对约谈情况进行记录,并将谈话进行记录,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正确指引,并督促其更改,问题严重的层报区委。

3.支持派驻纪检组协助组执纪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我院的违法违纪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加强自律,贵在守住纪律底线。加强自律,既要靠个人道德修养、党性觉悟、自律能力的“软约束”,也要靠纪律和规矩的“硬约束”。纪律和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线,严守纪律和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原则和政治品格的高度体现。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以党规党纪为准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做好“十个严禁”:1、严禁公款吃喝,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不得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得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3、严禁借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4、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6、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接机收敛钱财;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礼券等;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9、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10、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执行《上街区检察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工作流程设置上负责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决议等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4.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关键是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

5.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得默许、纵容、授意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不得为亲属或者领导干部之间相互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提供便利,不得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关系人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坚决杜绝各类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发生。

第四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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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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