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管理制度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作职责安排

第一条 安全审计员的职责是: 1.制定信息安全审计的范围和日程; 2.管理具体的审计过程;

3.分析审计结果并提出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意见;

4.召开审计启动会议和审计总结会议; 5.向主管领导汇报审计的结果及建议; 6.为相关人员提供审计培训。

第二条 评审员由审计负责人指派,协助主评审员进行评审,其职责是:

1.准备审计清单; 2.实施审计过程; 3.完成审计报告;

4.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 5.审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第三条 受审员来自相关部门,其职责是: 1.配合评审员的审计工作; 2.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报告。

第二章 审计计划的制订

第四条 审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的目的; 2.审计的范围; 3.审计的准则; 4.审计的时间;

5.主要参与人员及分工情况。第五条 制定审计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 1.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涵盖所有部门的审计; 2.当进行重大变更后(如架构、业务方向等),需要进行一次涵盖所有部门的审计。

第三章 安全审计实施

第六条 审计的准备:

1.评审员需事先了解审计范围相关的安全策略、标准和程序;

2.准备审计清单,其内容主要包括: 1)需要访问的人员和调查的问题; 2)需要查看的文档和记录(包括日志); 3)需要现场查看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七条 在进行实际审计前,召开启动会议,其内容主要包括:

1.评审员与受审员一起确认审计计划和所采用的审计方式,如在审计的内容上有异议,受审员应提出声明(例如:限制可访问的人员、可调查的系统等); 2.向受审员说明审计通过抽查的方式来进行。第八条 审计方式包括面谈、现场检查、文档的审查、记录(包括日志)的审查。

第九条 评审员应详细记录审计过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在审计记录中应包含下列信息:

1.审计的时间;

2.被审计的部门和人员; 3.审计的主题 ; 4.观察到的违规现象;

5.相关的文档和记录,比如操作手册、备份记录、操作员日志、软件许可证、培训记录等; 6.审计参考的文档,比如策略、标准和程序等; 7.参考所涉及的标准条款; 8.审计结果的初步总结。

第十条 如怀疑与相关安全标准有不符合项的情况,审计员应记录所观察到的详细信息(如在何处、何时,所涉及的人员、事项,和具体的情况等)并描述其为什么不符合。关于不符合的情况应与受审员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 在每项审计结束时应准备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

1.审计的范围;

2.审计所覆盖的安全领域; 3.审计结果的总结;

4.不符合项,不符合项的具体描述和相关证据; 5.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第十二条 不符合项是指与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产生不符合项可能是由于与相关的规定不一致,包括:

1.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信息安全策略; 3.相关标准和程序; 4.相关法律条款; 5.本单位的相关规定;

6.任何其它在客户合同中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不符合项可以细分为“主要”或“次要”。如果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此不符合项应被分类为 “主要”的:

1.会导致系统、程序或控制措施整体失效; 2.操作过程没有形成标准的文档;

3.累计多个同一类型的“次要”不符合项; 4.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未授权变更。

如果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属于个别事件,此不符合项将被分类为 “次要”的,例如:

1.未标识信息安全分类的文档; 2.没有被管理层审阅的事故报告; 3.不完整的变更记录; 4.不完整的机房进出记录。

第十四条 造成不符合项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其文档化的标准和程序与信息安全策略不一致; 2.实际的操作与文档化的标准和程序要求不一致; 3.实际的操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 安全审计汇报

第十五条 召开审计总结会议。应总结汇报以下内容: 1.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2.审计的时间; 3.参与审计的人员;

4.审计报告(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5.提交审计报告的副本供受审员参考。第十六条 在总结会议上,受审员应阐述任何疑问。

第五章 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十七条 纠正和预防措施应该包括问题描述、根本原因、应急措施(可选)、纠正措施以及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受审员必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

第十九条 受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员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报告。

第六章 审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状况

第二十条 评审员应在受审员提交报告的3个月内,审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状况。

第二十一条 审计纠正和预防措施应包括:面谈、现场检查、文档的审查以及记录(包括日志)的审查。

第二十二条 评审员根据受审员提交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报告,收集、记录和审查相关证据。

第七章 审计结果的审阅

第二十三条 安全审计员应审阅和分析所有审计结果。第二十四条 受审员的领导在审阅审计结果时,应分析的事件包括审计计划、此次审计结果和上次审计结果的比较、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篇: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公司由微机科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网络管理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及公司信息保密协议相关条款,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禁止未授权用户或外来计算机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拷贝网络中的资源;

3、任何员工不得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4、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计算机使用者更应以30天为周期更改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

三、设备管理

1、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排;

2、设备硬件或重装操作系统等问题由微机科统一管理。

四、数据管理

1、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

2、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重要程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核定)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并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存;

3、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微机科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4、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五、操作管理

1、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

2、微机科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成绩将记入员工绩效考核;由微机科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公司员工学习参考。

3、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的问题,再与微机科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六、网站管理

1、公司网站由微机科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七、处罚措施

1、计算机终端用户擅自下载、安装或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经查实后,根据文件大小第一次按10元/100M(四舍五入到百兆)进行罚款,以后每次按倍数原则(第二次20元/100M,第三40元/100M,第四次80元/100M,以此类推)处罚。凡某一使用责任人此种情况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将给予行政处罚。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2)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3)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4)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

(5)申请人在设备领用或报废一周之内未将所涉及到的表单交微机科;(6)擅自与他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7)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向行政部备案;

(8)日常抽查、岗位调动、离职时检查到计算机配置与该计算机档案不符、IT设备卡被撕毁、涂画或遮盖等;(9)工作时间外使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10)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的;

(11)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机关闭;

3、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的20%~80%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部微机科

第三篇: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单位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本单位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XX部门及所有系统使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XX部门是本单位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

系统安全策略

第四条

XX部门负责单位人员的权限分配,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3)查询权限:对于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修改数据。4)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单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科室负责人,例如退费操作等。

第五条 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8个字符以上;

-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口令每三个月至少修改一次。

第六条 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第七条 每月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第八条 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第九条

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第三章

系统日志管理

第十一条

对于系统重要数据和服务器配值参数的修改,必须征得XX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管理,记录应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

审计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

安全审计员应每日对审计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定期形成日志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

系统审计日志应定期做好备份工作。

第四章

个人操作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账户权限需填写《系统权限申请表》,经系统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开通。账号申请表上应详细记录账号信息。

第十七条 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需交回相关系统账号及密码,经系统管理员删除或变更账号后方能离职或调职。

第十八条 单位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及安全策略。

第十九条 严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选择、保管和更换,采取关闭guest和匿名用户、增强管理员口令选择要求等措施。第二十条 计算机设备应设屏幕密码保护的用户界面,保证数据的机密性的安全。

第五章

惩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单位行政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处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责任。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联网使用管理互联网使用管理互联网使用管理互联网使用管理

1、禁止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公司秘密、非法网站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信息。行政部门建立网管监控渠道对员工上网信息进行监督。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500-1000元/次、辞退等处罚。

2、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等其它危害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1000-2000元/次、辞退等处罚。

3、公司网络采取分组开通域名方式,防止木马蠕虫病毒造成计算机运行速度降低、网络堵塞、帐号密码安全系数降低。

二、网站信息管理

1、公司网站发布、转载信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包含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内容。

2、公司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由网管员保管,并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3、公司网管加强对上网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

4、严格执行公司保密规定,凡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科研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

5、所有上网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企划部门统一上传。

三、软件管理软件管理软件管理软件管理

1、公司软件产品的采购、软件的使用分配及版权控制等由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任何部门和员工不得擅自采购。

2、公司提供的全部软件仅限于员工完成公司的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购买或开发的软件擅自提供给第三人。

3、操作系统由公司统一提供。禁止安装使用其它来源的操作系统,特别是未经授权的非法拷贝。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对于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及危害程度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100-200元/次等处罚。

4、一般应用软件统一在公司文件服务器上提供常用软件安装目录,不提供安装光盘(操作系统除外)。安装非公司提供的软件导致系统损害,信息丢失的,将视情节及危害程度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100-300元/次、辞退等处罚。

5、公司小范围使用的专业版权软件,使用人需在自行备份并由信息系统管理员验证后才可进行安装。

6、禁止安装使用非工作用软件。其它工作所需的应用软件,可由使用部门申请,再由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四、计算机病毒管理

1、集团计算机病毒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进行规划、实施和监控。

2、员工应树立预防计算机病毒的意识和熟知预防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及时更新系统漏洞和使用杀毒软件。具体内容包括:(1)及时更新微软补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当屏幕右下角有自动更新的图标时,要及时安装。(2)有些特殊的软件(如SQL SERVER等),及时到相应网站打补丁。(3)及时安装杀毒软件和升级杀毒软件病毒特征库。严禁因杀毒软件影响性能,而把杀毒软件卸载。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确保杀毒软件为最新版本。(4)严禁

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能判断为病毒邮件的,立即删除;不能判断的联系信息系统管理员解决。当计算机感染病毒后,请及时断开网线,使用杀毒软件查杀和查看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补丁是否及时更新;严重者请及时联系信息办信息系统管理员解决。(5)当有新病毒通过某些软件(如:QQ,MSN)传播时,请立即关闭相应软件或拔掉网线。查杀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使用。

3、凡未按以上预防计算机病毒步骤执行而造成机器感染病毒并传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工资50-100元/次。

五、网络资源管理

1、集团网络资源和服务器由集团信息办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

2、服务器及个人用机的管理:(1)部门级及以上服务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行政部门备案,未经授权,非管理员不得对其进行操作。(2)部门级及以上的服务器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负责的服务器进行例行检查,包括:服务器的CPU、内存、硬盘等资源利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服务使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OS及时升级;服务器上运行的杀毒软件的及时更新;(3)服务器管理员要做好服务器的备份工作,至少每季度有一份完整异地(异机)备份,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信息系统管理员有责任监督、协调其备份工作。(4)个人和部门未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私自设立服务器。(5)服务器管理员每月定期对服务器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服务器检查日志。(6)服务器管理员每季度需修改服务器密码一次。当服务器管理员有变更时,管理员密码需及时更改。(7)员工应避免随意共享工作相关资料,若需共享,应指定合理权限,并在完成后及时取消;严禁未经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共享给局域网内所有用户。(8)员工应自行维护电脑的正常使用,并按照网管的要求进行设置及及时进行补丁更新,不得擅自退出域、去除域管理员权限、修改主机名、修改ip等。

3、IP地址的管理:(1)IP地址由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任何设备的IP地址。(2)公司申请的公网IP任何人不得私用。(3)工作需要公网IP,需申请信息部批准后,方可使用。(4)公司公网IP使用无工作需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行政部门收回。(5)FTP等特殊服务器的使用须经行政部门批准,且不得擅自更改使用用途。

六、机房管理

1、人员管理:相关维护人员凭门禁卡或密码进出机房,其它人员不得擅入。如确需进入机房的其它工作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做相应的登记备案后,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入内。信息系统管理员有权在场监控及记录入内者的工作情况。

2、机房设备管理:参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非电源性电子设备(如路由器,服务器等)必须接不间断电源,保证数据在突然断电时不致丢失;机房温度应保持在22±2℃。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公司保安应定时巡视机房,确保机房环境、供电及温度正常;如出现机房温度超过30摄氏度警戒线、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与管理员联络,立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机房设备的安全。

3、信息管理:任何人员(包括管理员)在机房信息设备上进行更改操作,都需记录备案。未经管理员许可在机房内擅自进行操作者,可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工资200-500元;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辞退。

4、施工管理:公司机房建设应符合机房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公司机房内施工,须由信息安全部经理批准,并有网络管理员或授权的公司保安监督施工现场。

七、电子设备使用管理

1、电子设备的新增购买申请先采用调配方式,若无法调配同等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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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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