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分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ZZ分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ZZ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1 第三章

合同

控制...........................................................................................................2 第四章

业绩合同考核方法...........................................................................................................3 第五章

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4 第六

附则...................................................................................................................................4 附件: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5

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第三条 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第四条 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第二章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 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第六条 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第七条 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第 1 页

时,总经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目标必须客观公正,具有足够的挑战性,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例如:过去业绩效果、同行业公司的业绩成果、公司未来发展预测、对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严肃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改变。第八条 业绩合同签订步骤

(一)每年十月份,市场部根据公司下年度生产计划,对公司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分公司关键业绩指标的目标建议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对市场部提出的目标建议值修正并进行反馈;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场部根据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四)每年一月上旬,公司总经理与开发分公司经理就合同条款进行面对面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合同;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业绩合同的协商签署工作,并负责合同备案。第三章 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第九条 每季度跟踪业绩合同完成情况

(一)财务部、市场部每季度向分公司搜集数据,采集业绩合同中量化指标的季度完成数据;

(二)财务部、市场部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对分公司完成情况与分配到各季度的目标值进行比较;

(三)财务部、市场部向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通报本季度业绩完成情况,表扬超额单位和鞭策未达标单位。第十条 每季度分公司经理应向总经理汇报业绩

(一)汇报时间为:一、四、七、十月上旬。

(二)汇报目的是对关键业绩指标结果与目标进行对比,总结上一季度业绩合同目标完成情况。第 2 页

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三)当分公司经理实际业绩低于合同目标时,分公司经理有责任向总经理递交述职报告和下一季度如何改善业绩的具体行动方案。第十一条 业绩改进计划 总经理听取分公司经理目标完成情况时,共同针对上季度中未达到业绩标准分析原因,为分公司经理实施业绩改进提供帮助,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第四章 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 公司采用符合我国会计准则的计算方法对分公司业绩进行评估,每年一月上旬要对分公司业绩合同进行考核,比较全年实际业绩与全年业绩合同目标差异,两者的差异将作为分公司经理浮动薪酬与非物质性奖惩的依据。第十三条 业绩合同考核数据收集 财务部负责收集、核实全年财务数据(销售收入、工程成本控制、分公司管理费用),市场部负责收集、核实全年运营数据(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财务部、市场部将收集数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计算业绩合同综合分值。第十四条 业绩合同综合分值计算

(一)销售收入业绩分数=(销售收入实际值/销售收入目标值)×30

(二)工程成本业绩分数=(工程成本实际值/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值)×30

(三)管理费用业绩分数=(管理费用实际值/管理费用目标值)×10

(四)工程质量业绩分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实际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目标值)×10

(五)竣工时间业绩分数=(竣工时间实际值/竣工时间目标值)×10

(六)无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业绩分数为10分;发生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业绩分数为0分。

(七)人力资源部对以上六项关键业绩指标分数进行计算,累加即可得到分公司经理业绩合同综合分数。第十五条 根据业绩合同综合分数评定考核等级

(一)业绩合同综合分数10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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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合同综合分数90--9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

(三)业绩合同综合分数80--8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中;

(四)业绩合同综合分数70--7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五)业绩合同综合分数69分(包括6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第十六条 当分公司经理在合同期内调离原职或担任新职,则应将其在任期间的实际业绩与其在任期间的合同目标进行衡量比较。第十七条 当实际业绩超过合同目标时,实际目标不会自动成为下一年度的业绩目标,以确保分公司经理继续保持良好的进取动力。第五章 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业绩考核结果的反馈 总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业绩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指出过去一年中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改进方法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等。第十九条 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根据《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薪酬计算方法,参考业绩合同综合分值计算分公司经理个人年度奖金。第二十条 业绩考核结果的保管 业绩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下一年考核对比依据,也是工作中涉及到人事问题的依据。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业绩合同关键考核指标、指标权重、指标目标值、营运类计算方法由市场部负责解释,效益类计算方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业绩合同综合分数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月*日起执行。第 4 页

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甲方(合同发约人):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受约人):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 * 分公司经理

为使公司2002年计划目标落到实处,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签订2002年分公司经营业绩合同。业绩指标如下: 关键业绩 权重 单位 基本目标 实际 指标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效益类 30% 销售收入 万元 30% 工程成本 万元 营运类 10% 管理费用 万元 10% 工程质量 百分比 10% 竣工时间 天 10% 安全生产 百分比 甲方将依据本业绩合同对乙方2002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2002年实际完成数以经审计的200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为准。甲方根据乙方完成情况,按《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给予奖罚。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第 5 页

第二篇:分公司管理办法

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试行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实现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足成都、跨越四川、到服务全国”的战略目标,以“全面抓建设、重点抓经营、关键抓项目”为指导方针,做到经济增长和队伍建设两不误,不断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分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分公司开设的条件

一、开设分公司必须在各省省会城市开设;

二、分公司的拟派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三、开设分公司的拟派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建设行业五年及以上同时具备相应技 术职称或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四、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修养、内涵,做事讲规矩、办事流程清楚、严谨,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强;

五、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风险意识、保险意识、组织意识、市场意识和行业动态的洞察力;

六、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良好的社会公信度;

七、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或较高的社会地位或政治地位。

第二节分公司的开设

一、由市场开发部牵头,对所欲设立分公司的市场或产业进行市场调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交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依法开设。

二、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给总公司上交保底分配利润金额不低于三十万元人民币,施工工程生产总值不低于五千万。

三、对已经成立分公司的建筑市场,应力求避免分公司重复设置,避免管理混乱,相互倾轧。

四、分公司组织结构一般“五部一室”,即经营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计材部和办公室。其负责人由分公司统一任免,对分公司负责,鼓励分公司推行直属经营模式。

五、分公司须设立市场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来源按分公司完成产值的2%提取,该资金的所有权归分公司。该基金主要用于分公司涉及新的经营领域发展使用,亦可弥补亏损。在

承包经营期满,结清往来后作为经营业绩奖励由分公司负责人支配使用。

六、开设分公司具体流程:

申请(或介绍人)提出口头申请------考察----写考察报告------做出相关意见------填报申请表------提交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实施

七、考察

分公司考察记录(考察时间: 考察地点: 考察人:)a)b)c)d)e)f)g)拟开设分公司的注册地和办公地 分公司的拟派负责人身份 拟派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 拟派负责人的自身能力强和业务技能 拟派负责人组织能力和经营能力 拟派负责人的优势资源和社会公信度

拟派负责人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或政治地位。

八、开设分公司申请表(见附件)

九、分公司合同(见附件)

十、分公司组织结构

分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下设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各一名。分公司机关常设“五部一室”,即经营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计材部和办公室。各部门的权属管理根据各分公司的情况自行确定,报总公司备案。

第三章 分公司管理

第一节 管理办法

一、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总公司备案。

二、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分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一定收入水平,其基数不得低于1000元/月,其它收入可视本分公司年经营效益,人员管理层次、岗位、工作效能等由分公司负责人确定。

三、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聘用期限、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分公司实行请销假制度,在分公司可以参照总公司请销假制度执行,总公司派驻分公司人员原则上每年中途探亲假不超过两次,累计不超过35天,由分公司负责人批准。

五、派驻分公司女员工的产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六、分公司应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七、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八、印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按总公司有关规定领用,履行登记手续,总公司定期对分公司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进行检查。

九、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由总公司派驻人员保管,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使用,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审批人和保管人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

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的使用台帐,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总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材料和介绍信。

十、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两人,其中总帐会计必须有相应的职称证和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他财务人员由分公司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负责委任,原则上应就近亲回避的原则。

十一、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十二、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规程培训,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提高施工人员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十三、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十四、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必须购买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并将保单传至总公司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队、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五、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风险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总公司汇报。

十六、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要及时上报总公司,经总公司律师室签证后方可签订。合同签订后,合同文本报总公司备案。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分公司所签合同及合同的执行负责。

第二节 分公司考核与奖惩

一、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上一轮承包期完成的平均产值。

二、分公司的考核由总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根据总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细则,对分公司的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管理、经营管理、培训教育、综合治理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出名次,在承包期内连续三年排名在前三名的,其分公司负责人在下一承包期时,其同等竞争额可下浮3%,在承包期连续三年排名在后三名的,取消其分公司负责人下一承包期竞争资格。

三、分公司负责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分管领导提议,经总经理批准,可免去其分公司经理职务,并取消该分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权:

1.分公司负责人不顾公司利益,有与公司发展背道而驰的行为。

2.承包期内不能按时足额上缴相关费、税的。3.分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经营方法不当、经营手段不力致使分公司严重亏损。

四、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总

公司备案。有下列情形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直接解聘: 1.不适应所聘岗位要求,造成分公司工作被动。

2.因自身工作不力,造成分公司亏损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

3.严重违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离开分公司连续一个星期或累计达一个月的。

五、分公司在一个承包期内未出现任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事件的,其分公司负责人在下一承包期时,可以申请总公司的专项奖励基金。

六、分公司在第二个承包期内,施工产值不及上一个经营期施工产值的80%时,每少10%,总公司对其该承包金增加20%预以处罚,该罚款由总公司存于专项奖励基金。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时,总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实行追加处罚,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资格的,按其承包金的1-3倍追加赔偿;被相关管理部门吊销经营资格的,按其承包金的10-30倍追加赔偿。在实施上述处罚时,总公司仍保留对其分公司负责人进一步追加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以甲方名义在 开办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形式进行合作经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作经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利用现有工程施工的所有资质及施工业绩等为条件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在(市)开办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并开展工程项目经营活动。乙方以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名义在安徽省区域内自揽、承包甲方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业务,自行组织施工队伍、自筹资金、自负盈亏。2.乙方设立的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 分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金、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分公司经营期限、指标和要求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即 分公司的经营期限)暂定为壹

第三篇:分公司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办法

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实现四川国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足成都、跨越四 川、到服务全国”的战略目标,以“全面抓建设、重点抓经营、关 键抓项目”为指导方针,做到经济增长和队伍建设两不误,不断提 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基 础。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 可设立分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章 分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分公司开设的条件

一、开设分公司必须在各省省会城市开设;

二、分公司的拟派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

三、开设分公司的拟派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建设行业五年及以上同 时具备相应技 术职称或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四、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修养、内涵,做事讲规矩、办事 流程清楚、严谨,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强;

五、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风险意识、保险意识、组织意识、市场意 识和行业动态的洞察力;

六、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良好的社会公信度;

七、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或较高的社会地位或政治 地位。

第二节分公司的开设

一、由市场开发部牵头,对所欲设立分公司的市场或产业进行市场 调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交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 后依法开设。

二、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给总公司上交保底分配利润金额不低于三 十万元人民币,施工工程生产总值不低于五千万。

三、对已经成立分公司的建筑市场,应力求避免分公司重复设置,避免管理混乱,相互倾轧。

四、分公司组织结构一般“五部一室”,即经营部、工程部、质安 部、财务部、计材部和办公室。其负责人由分公司统一任 免,对分公司负责,鼓励分公司推行直属经营模式。

五、分公司须设立市场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来源按分公司完成 产值的2%提取,该资金的所有权归分公司。该基金主要用于 分公司涉及新的经营领域发展使用,亦可弥补亏损。在 承包经营期满,结清往来后作为经营业绩奖励由分公司负责 人支配使用。

六、开设分公司具体流程:

申请(或介绍人)提出口头申请------考察----写考察报告------做出相关意见------填报申请表------提交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实施

七、考察

分公司考察记录(考察时间: 考察地点: 考察 人:)a)b)c)d)e)f)g)拟开设分公司的注册地和办公地 分公司的拟派负责人身份 拟派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 拟派负责人的自身能力强和业务技能 拟派负责人组织能力和经营能力 拟派负责人的优势资源和社会公信度 拟派负责人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或政治地位。

八、开设分公司申请表(见附件)

九、分公司合同(见附件)

十、分公司组织结构 分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下设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各一名。分公司机关常设“五部一室”,即经营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计材部和办公室。各部门的权属管理根据各分公司的情况自行确定,报总公司备案。第三章 分公司管理 第一节 管理办法

一、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总公司备案。

二、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

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分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一定收入水平,其基数不得低于1000元/月,其它收入可视本分公司年经营效益,人员管理层次、岗位、工作效能等由分公司负责人确定。

三、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

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聘用期限、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第三章 分公司管理 第一节 管理办法

一、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总公司备案。

二、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

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分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一定收入水平,其基数不得低于1000元/月,其它收入可视本分公司年经营效益,人员管理层次、岗位、工作效能等由分公司负责人确定。

三、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

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聘用期限、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分公司实行请销假制度,在分公司可以参照总公司请销

假制度执行,总公司派驻分公司人员原则上每年中途探亲假不超过两次,累计不超过35天,由分公司负责人批准。

五、派驻分公司女员工的产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参照公司相 关制度执行。

六、分公司应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 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七、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 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八、印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按总公司

有关规定领用,履行登记手续,总公司定期对分公司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进行检查。

九、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 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由总公司派驻人员保管,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使用,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审批人和保管人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

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的使用台帐,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总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材料和介绍信。

十、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

备不得少于两人,其中总帐会计必须有相应的职称证和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他财务人员由分公司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负责委任,原则上应就近亲回避的原则。

十一、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十二、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并报总公司备

案。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规程培训,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提高施工人员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十三、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 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十四、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报总公司

备案。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必须购买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并将保单传至总公司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队、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五、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 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风险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总公司汇报。

十六、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要及时上报总公司,经总公司律师室签证后方可签订。合同签订后,合同文本报总公司备案。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分公司所签合同及合同的执行负责。第二节 分公司考核与奖惩

一、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上一轮承包期完成的平均产值。

二、分公司的考核由总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根据总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细则,对分公司的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管理、经营管理、培训教育、综合治理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出名次,在承包期内连续三年排名在前三名的,其分公司负责人在下一承包期时,其同等竞争额可下浮3%,在承包期连续三年排名在后三名的,取消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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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分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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