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函授教育管理 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全文5篇)
第一篇:加强函授教育管理 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加强函授教育管理 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大同机车函授站举办提升业务能力培训班
为适应新形势下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太原理工大学继续学院于二OO九年五月九日,在大同机车函授站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关于对函授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的有同塑地区十个函授站(点)。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陈云龙、大同机车高级技工学校党总支书记徐庆伟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魏超等三位主任分别对当前函授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及毕业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明确的要求,规范了函授管理。当天,学院领导检查了我站的教学管理情况,对我站的函授教学管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培训班结束后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合作办
第二篇:教职工业务素质提升考核制度
业务素质提升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职工业务素质的提升,依据《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特制定教职工业务素质提升制度如下:
一、教师应按相关规定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所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与考核,无故不参加者视为不合格。对于教师业务考试,教师都必须认真准备,精心备考所任教学科的所有内容,努力合格。对于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月所发津贴将扣除50%,并在当年内不得参与评优。
二、业务考核是针对教师所任教学科的备、教、批、辅、考,所在教辅岗位的工作基本功而组织的各项考核工作,考核分随机抽查与定时考核两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教师的备课质量、课堂组织教学、课后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教辅岗位的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岗位成效。
三、凡是本校在职教职工,都必须认真对待教师业务考核的各项工作。凡在学校组织的随机抽查中,教师备课质量、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工作;教辅岗位服务态度、工作能力未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当月所发津贴将扣除50%。
四、教师应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培训、“青蓝工程”和“校际结对”共进等专项提升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当月所发津贴将一次扣除25%,扣完为止。
五、教师应按相关规定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每学期反思录不少于3篇,未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当月所发津贴将扣除50%。
六、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每学期应至少读一本教育教学方面著作,学期末能提供读书笔记的,当月所发津贴将上浮75%。
七、教师业务考试与考核工作由教导处负责;教辅岗位业务考核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校本研修培训、“青蓝工程”、读书活动和“校际结对”共进方面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教科研活动考核工作由教科室负责。
八、未尽事宜由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篇:宣传人员的业务素质(推荐)
宣传人员的业务素质
宣传工作既是一门综合性的学问,又是一项复杂的精神劳动,也是知识更新速度最快的职业之一。
因此宣传工作人员要把学习当作首要任务,不断学习,才能切实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并及时宣传贯彻。
在宣传工作中“胸中有沟壑、腹内藏锦绣”才是成竹在胸,“腹有诗书气自华”才能内外兼美,宣传工作人员应该长期的、点滴的、有目的、有计划的积累,加强自身的修养,扩大知识面,并对公司各领域的常识都有所涉猎,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
表达能力包括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是宣传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
在媒体发表新闻稿件,为领导起草动员讲话或撰写理论文章,都靠写来完成。
写作是一项基本功,又是一项艰苦的事情,没有谁不经过艰苦的磨炼就能写出一手好文章来。
因此,宣传工作人员应该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笔耕不辍,勤写、多写、会写,这样才能文思泉涌,妙笔生花,善于写作才能为宣传工作增色,为推进企业文化发展贡献力量。
宣传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一个人的事情,宣传工作同公司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宣传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加强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广泛联系和合作,及时收集部门的新业务、新技术进展情况,并将最新的工程进展等内容作为服务性宣传的首要目标,另一方面,要将眼光放在社会,放在整个人防市场,了解群众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并及时运用新闻媒介,把最好的产品推荐给市场,加强宏观协调和沟通,发挥各方面的优势,运用各方面的力量拓展宣传工作的领域、渠道和影响力,更好地为医院发展服务。
综上所述,要增强宣传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宣传工作人员应该及时更新思想观念,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上述素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使宣传工作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发展要求。
第四篇:中山大学函授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山大学函授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是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管理,使函授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函授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根据函授教育的特点,制订教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教学全过程,使学生通过本科或专科的系统学习,达到普通高等教育同类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水平。
第三条 函授教育着重基本理论的教学,以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系统学习为主。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教学中应贯彻少而精原则,精选内容,分清主次,使学生对知识学得牢固、扎实。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辅导学生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指导学生主动地、创造性地学习。
第四条 函授教育坚持自学为主,面授为辅的原则。即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同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面授可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也可集中分段面授。因此,学生所在单位应保证学生必需的学习条件。第五条 函授教育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开办函授的专业必须逐步建立一支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一定教学经验、责任心强、身体好、热爱函授教育的,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担任教学和教材、辅导资料的编写任务,以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 函授教育的质量是关键。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函授组织机构和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证毕业生的质量。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函授教育纳入我校总的教育发展规划,在校长领导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兼管这方面的工作。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负责制订规划、组织管理,督促检查教学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要为函授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函授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由主管副校长提请校领导办
公会议审核决定。
我校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各种形式成人教育管理工作,由学历教育部具体负责函授教育管理工作。
学历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院系拟订函授教育发展规划;
(二)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审定专业教学计划,报上级领导批准;
(三)监督办学院、系和函授站,组织实施教学计划,保证各教学环节正常运转,稳定教学秩序;
(四)探索函授教育的办学规律,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办学的措施和办法,拟订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负责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证书的颁发工作;
(六)负责函授教育经常性管理工作。
第八条 举办函授的院、系,要把函授教学工作纳入院、系教学工作计划,由院长(系主任)或副院长(副系主任)分管此项工作,并配备一名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或干部管理函授的教务工作,并负责:
(一)在院、系领导下,执行函授教学计划;
(二)编选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自学指导书;
(三)安排各门课程的实施计划(包括教学内容、进度、习题作业等教学环节的安排);
(四)了解教学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 建立函授辅导站,其职责:
(一)组织函授生报到和注册工作;
(二)组织函授生集中面授辅导和考试、考查;
(三)对函授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考勤、考核等工作;
(四)管理本地区函授生的学籍、成绩;
(五)收缴函授生教材资料费和学费,配合学校做好教材、辅导资料等的发放工作;
(六)定期检查函授的教学情况,及时反映和协助解决有关教学中的问题,为面授教学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 教师与函授生
第十条 举办函授教育的院、系要配备热爱函授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担任函授教学工作。
函授专、兼职教师的主要任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函授生热情指导,严格要求,做到教书育人;
(二)制订本门课程教学实施计划,组织安排各个环节的教学,积极指导学生学习;
(三)编选函授教材、自学指导书和辅导资料,参加编辑函授辅导刊物,撰写稿件;
(四)承担面授的主讲任务和必要的辅导工作,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五)布置和抽查、批改学生的作业;
(六)拟定考试命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分析试卷;
(七)调查研究学生的学习情况,探索函授教学的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对积极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经全国成人高考符合录取条件被录取者,方能成为我校函授学生。
函授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要求,拟出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加强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品质的修养。函授学生应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争取教师的指导,以解决自学中的疑难问题。并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
在职函授生应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对学习成绩优秀,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生在职、分散、业余学习的特点,采取以函授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分散辅导答疑等方式进行教学。每学年教学45周,其中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5周,自学40周。每周自学时间约20学时,可利用周六、周日工休时间组织教学。
第十四条 教材是学生自学的基础。必须保证教材质量,做到课前到书。举办函授的院、系必须组织教师逐步编写函授教材和自学指导书。使自编的函授教材在深度与广度方面,相当于普通高等教育同层次课程的水平。
第十五条 在函授教学中,切实加强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重点放在打好专业基础和培养实践能力上,使学生打下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各门课程,应当根据学科的特点及其内在规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第十六条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精心组织自学、面授、辅导、习题作业、社会调查、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认真指导学生学习。
第十七条 必须严格把好毕业生质量关。按照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的审查。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及格,取得该专业规定的学分,并经毕业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勤奋学习,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和模范作用,加强教育管理和促进教学改革,更好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决定开展评选“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活动
加强函授教育管理 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全文5篇)
本文2025-01-10 00:22:10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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