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工程验收
第一篇:露天煤矿工程验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和提高露天煤矿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建设速度,降低工程造价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大中型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三条 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必须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并应按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 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说明设计意图与要求。在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常驻施工现场。
第五条 在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中,当发现设计有缺陷时,一般问题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报请设计批准部门解决。
第六条 当露天煤矿工程按设计建成后,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
第七条 在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中,应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八条 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一条 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准备应分为项目工程施工准备和矿建工程施工准备。
第二条 在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间,建设单位应提出项目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工程方可开工。第三条 项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建设队伍的组建
二、总体设计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三、前期单项工程设计的编制;
四、投资和物资供应计划的落实;
五、人员培训计划的制订;
六、前期征地和拆迁工作;
七、必要的道路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准备工程;
八、必要的前期施工图的编制;
第四条 在矿建工程施工准备期间,建设单位应提出矿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矿建工程方可开工。
第五条 在矿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设计确定采场和排土场最终境界,设臵永久性标志。严禁在境界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移交时的矿建工程位臵应设臵标志。
第六条 矿建工程开工前,应清除采场前期采剥范围内的各种障碍物。
第七条 矿建工程开工前,应制订采剥、运输、排土的作业规程。第八条 矿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和工程地质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前期施工图;
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
四、批准的征地和拆迁文件;
五、批准的铁道线路接轨供水供电等文件;
六、区域三角网点和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七、当地气象地震资料;
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土地复用的有关文件;
九、已完成的必要的道路、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准备工程的验收报告;
十、大型设备的测试、验收报告;
十一、1:1000或10;2000的采场地形图和剖面图,1:2000或1:5000的排土场地形图,1:500或10;1000的工业场地地形图,以及1:2000或1:5000的矿区地形图。
第三章 管井疏干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管井疏干工程的验收,必须按钻井、成井、洗井、护井程序进行,并应分别提出验收报告。前一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施工后一工程。管井疏干工程全部竣工后,应进行总验收,并应提出总验收报告。
第二条 钻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管井井口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应小于0.1m;
二、管井泵室底部标高的误差应小于0.1m;
三、管井的直径不应小于设计值;
四、管井的垂直度偏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提交1:200的管井岩石柱状图、钻井班报、岩心鉴定与颗粒分析资料和钻井工程验收报告。
第三条 成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过滤器的长度,孔隙率,充填材料的用料、粒度及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臵过滤器时,其底部应低于相应含水层的底板;
三、扶正器规格,设臵的数量、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提交管井结构实际资料、成井班报和成井工程验收报告。第四条 洗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按设计抽水量抽水时,水显清澈;
二、抽水量达到设计要求:
三、提交洗井班报、抽水历时曲线和洗井工程验收报告。第五条 护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井口平台高出地面0.2m以上,符合防洪要求;
二、井口封盖完好;
三、提交护井班报和护井工程验收报告。第六条 管井疏干工程的总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管井疏干的综合疏干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二、各施工阶段原始资料、图表文字资料、工程验收报告齐全;
三、提交管井疏干工程总验收报告。
第四章 边坡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边坡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报告。第二条 边坡工程验收时宜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边坡工程的设计图和文件;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报告;
1.现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原始记录及总结;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原始记录及报告; 3.岩石物理力学试验的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开工竣工报告和事故记录;
四、工程验收报告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修改记录;
六、水文气象记录;
七、历次滑坡的技术档案;
八、边坡监测系统的原始资料观测记录及观测分析报告;
九、边坡工程综合分析报告;
十、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十一、1:100或1:200的工程地质钻孔柱状图;
十二、1:1000或1:2000的工程地质平面图及工程地质剖面图;
十三、1:1000或1:5000的水文地质平面图及水文地质剖面图
十四、1:1000或1:5000的防排水疏干工程平面布臵图、外排土场工程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及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布臵图。
第五章 爆破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正常采剥工作面的爆破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堆规格、矿岩块度符合后续生产环节的要求;
二、无硬帮、根底。
第二条 到界边坡爆破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硬以上岩石的残留半孔率在50%以上,软岩的残留半 孔率在40%以上;
二、炮孔装药部位超界破碎带的宽度小于0.5m;
三、台阶底盘无超爆。
第三条 爆破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不同岩石的单位炸药消耗量;
二、开拓沟道和重要建(构)筑物及到界边坡等重要部位的爆破设计及施工记录;
三、爆破方法试验研究技术报告及成果鉴定书;
四、到界边坡控制爆破效果的检验报告。
第六章 掘沟工程与采剥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出入沟边界位臵与设计最终境界位臵的误差不应大于0.5m。
第二条 出入沟的坡度不应大于设计值,并应做到帮齐底平;沟底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第三条 出入沟竣工时,应提交竣工报告和1:1000或1:2000的竣工图。
第四条 采场工作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程位臵与设计一致;
二、台阶高度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0m;
三、工作平盘的宽度不小于设计值;
四、工作平盘应平整,在任意20m长度范围内的平整度允许误差为±0.5m;
五、台阶坡而应平齐,在任意长度的范围内的平整度允许误差为±1.0m。
第五条 每月应进行一次验收测量采剥工程量可采用平面法或剖面法计算剖面间距应保证算量精度凡已建立电子计算机系统的露天煤矿应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采剥量。
第七章 矿山道路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矿山道路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面实测强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二、路面结构层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三、路堤路基的压实度,路槽下0.8m以内不得小于93%-95%,路槽下0.8-1.5m范围内不得小于91%-93%;
四、路堑路基的压实度路槽下0.4m以内,不得小于93%-95%;
五、在任意处实测路面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六、路面标高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50mm,横向坡度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
七、曲线偏角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50mm,线路控制点坐标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0.5m,高程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0.1m;
八、任意处的路面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30mm;
九、曲线半径的实测值不得小于设计值,路堤和路堑的边坡和路基边沟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条 道路在平曲线和竖曲线处的停车视距与会车视距不得小于表的规定值。
第八章 排土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排土平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土平盘标高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5m;
二、排土平盘应平整,在平盘上任意20m长度范围内的允许高差为1.0m;
三、在排土平盘的运输通道上,不得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积冰、积雪、积水或散落的大块岩石。
第二条 排土场必须按设计建成防排水系统和照明、消防系统,并应完成对不良工程地质地段的整治。
第三条 排土场必须按设计配足辅助设备和设施。
第九章 验收及移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露天煤矿工程按设计规定移交时应建成的工程全部竣工并由建设单位向生产单位移交之前,必须由国家组织全面验收。第二条 露天煤矿工程的基建工程总量,应由移交基建工程量和达产基建工程量组成。移交时,应按设计验收移交基建工程量,核实达产基建工程量。
第二条 验收及移交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单项工程进行复验;
二、对露天煤矿工程各系统进行预验收;
三、检查矿建工程完成情况和移交工程位臵图,确定达产基建工程量;
四、检查地面工程和环保工程先成情况,施工设备完好情况,人员配臵和培训情况以及经济效益和概算执行情况,确定达产基建投资额;
五、进行综合生产能力考核,提出综合生产能力考核报告;
六、由建设单位向上级提交请求验收报告;
七、由建设单位编写移交报告;
八、上级单位对露天煤矿工程组织全面验收;
九、签署验收鉴定书;
十、移交生产单位正式生产。
第二节 验收标准
第一条 露天煤矿工程必须完成设计规定的移交工程量,工程位臵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采区、台阶数,采剥工作面开采参数和工程位臵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场工作线长度、开拓煤量、可采煤量不得小于设计值。第三条 排土场的位臵、排土工作线条数、排土工作线长度、排土工作面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 露天煤矿的运输、输变电、通信、信号,煤的储存、装载和运输等重要环节,应满足设计的要求:消防、疏干、防排水、环保等工程和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条 移交设备时必须附有设备技术档案,并保证100%的完好率。
第六条 附属设施应按设计规定完成。
第七条 应有设计概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基建投资移交决算。第八条 各类机构应按设计设臵,人员不得超过设计定员。第九条 各生产环节、各业务部门均应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 培训中心的师资、设备、设施和培训计划应满足生产人员学习技术和提高技能的要求
第十一条 大型设备司机、维修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担任。移交生产前应进行考核。
第三节 综合生产能力考核
第一条 应对各生产环节分别按设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全矿采煤、剥离生产能力,产品品种和数量。
第二条 全矿综合生产能力考核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综合生产能力考核报告。
第四节 移交报告与验收鉴定书
第一条 移交报告的内容应符合附录一规定的内容。第二条 验收鉴定书的内容应包括对露天煤矿工程的验收结论和对精查地质报告、水文勘探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价,以及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附录一移交报告的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露天煤矿工程项目名称; 2.设计生产能力; 3.移交生产能力; 4.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5.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6.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7.项日工程开工时间; 8.矿建工程开工时间; 9.移交生产时间;
二、施工概况:
1.移交时的矿建工程量,建设工期,完成投资额,发生的主要问题;
2.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水文资料以及划定的露天煤矿境界与实际地质、水文条件及矿田境界的对比; 3.储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
4.移交时期开拓煤量可采煤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2.三、露天煤矿工程完成情况: 1.投资及工程的完成情况:
(1)历年完成投资情况,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3;(2)矿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4;(3)土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5(4)设备安装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6(5)大型设备组装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7(6)主要材料消耗量,钢材、木材、水泥、各种电缆及管线按实际消耗列出;
(7)工程质量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述及(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2.验收标准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四、生产准备情况:
1.人员配备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8;
2.达到设计能力前的年度计划平面图、剖面图; 3.达到设计能力的主要措施。
五、移交工程及主要设备清单: 1.矿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9; 2.土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0; 3.主要设备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1;
六、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明细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2。
七、移交至达产期间的工程量: 移交至达产期间的工程量按基建剥离工程、地面工程及大型 设备组装工程分项列出,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3。
八、固定资产交接清册:
固定资产交接清册应按矿建、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分类填写;机电设备应分别按国产和引进两种情况分别填写
露天煤矿工程验收
本文2025-01-10 00:16:40发表“精品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168048.html
- 专题13 大作文-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3 大作文-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2 微写作-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2 微写作-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1 名著阅读-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1 名著阅读-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0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0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09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简答题)-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09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简答题)-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