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实习生管理办法

栏目:精品范文发布:2025-01-10浏览:1收藏

第一篇:人民法院 实习生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实习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人员的来源一般应是法律专业或与法律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须经政治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来我院实习。

第三条 政治处根据各业务庭的审判任务和书记员配备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调配实习人员。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实习人员。

第四条实习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实习人员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院校出具的介绍信或其它相关有效证明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经政治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发给实习证,分配到各业务庭实习。在办公室办理门卡的,应交纳押金100元(该押金在实习结束时予以退还)。

第五条 政治处负责对接收的实习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包括介绍我院的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着装要求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实习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其所在的实习部门负责。各业务庭应指定专人对实习人员进行带教。实习人员应在其指导下,学习、熟悉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程序及日常工

作程序,协助法官做庭审准备工作或从事一些事务性工作,但不得以法院工作人员的名义接待当事人,不得代替书记员从事庭审记录工作或制作其他各类笔录。

第七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严禁擅自调换实习岗位。若确有需要调换实习岗位的,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政治处统一协商调配。

第八条 实习人员在我院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其他法院工作人员,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同时还应自觉做到:

1、按我院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考勤由所在部门负责。不得无故旷工、迟到和早退,如有旷工1日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取消实习资格。

2、坚持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的,由带教老师批准;2天以上的,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政治处批准;超过5天的,取消实习资格。

3、上班时间统一佩戴实习证,着装要朴实、庄重,大方得体,不得穿无袖上衣、短裤、短裙和拖鞋,不得浓妆艳抹和染彩发,不得佩戴首饰或有其它与法院工作性质不适应的装束。如发现有违反此规定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即取消实习资格。

4、保守审判秘密,不随意传播在实习过程中接触或了解到的有关案件情况。

5、爱护办公设备和用具,节约办公用品,未经批准不得复印与审判工作无关的材料。

第九条实习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实习资格。

第十条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要写出实习总结,所在部门要对其写出实习鉴定意见,交政治处审核盖章。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介绍信、登记表等由政治处保存备案。实习人员结束实习离开时需交回实习证。

第十一条 对假期到本院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的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政治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实习生管理办法

阿坝师范学院集中实习生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为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有关实习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要求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的原则,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

1、实习出发前,对每位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健全安全组织,建立实习安全小组,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3、安全组组长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4、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5、在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学校带队老师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7、实习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同学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同学擅自外出不归等现象,应立即告知带队老师。

8、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不在上班时间,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发生事故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9、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自己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缺乏认识或因违规操作而对自己、他人、设备造成伤害的,由实习学生自己承担后果责任。

二、实习要求

1、实习生明确实习要求,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确保教学正常、有序的进行。

2、服从学校及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3、尊重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学校教职工和睦相处。

4、遵守岗位职责,履行岗位义务,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

5、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专业技能,保证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实习的质量,注意总结经验。

6、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一言一行均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7、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表率,注意服饰仪表的端庄美,着装要得体大方;语言行为要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举止要大方得体,不讲脏话粗话。

8、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克服困难,积极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9、爱护公共财物,不乱动用学校物品,不得将学校物品私自带走,借用学校的物品要妥善保管,按时归还,若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10、节约水电,节约办公用品,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11、严格遵守实习工作日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期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特殊事情需请假者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带队教师和我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病假应有区或县以上医院证明。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参加实习者,按违纪处理。

12、实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给个人和集体造成损失。

13、实习生严重违纪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还应视其情节轻重,报请原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特别严重者,中止其实习工作,责令其退回在读学校。

三、宿舍纪律

1、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2、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晚上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3、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要赔偿。

4、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5、节约用电、用水,每个寝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热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现金必须存银行。

7、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8、严禁吸毒、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

9、休息日回家要办好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不得单独外出。

四、成绩考核

实习学生成绩考核:实习学生带队老师会同实习学校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进行成绩总评定。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质量、学校提供的实习鉴定。成绩等级分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并以此作为评优推荐的一个依据,并上报教务处。

优秀:实习积极主动、好学,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质量高,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实习学校反映良好,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

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掌握了一定的教学技能,实习学校反映较好。

及格: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但不够圆满,实习质量一般,教学技能水平一般,实习学校反映一般。

不及格:实习期间表现差,有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未能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不能完成任务,教学技能水平较差。

阿坝师范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三篇:实习生管理办法

关于实习生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寝室

①:注意节约。应做到人走电关、水关。不准使用空调、取暖器等其他加热设施烘干衣物等其他物品;不准使用热得快等其他高耗能电器。

② 在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其他打扰他人的不良行为)。

③ 注意安全。应注意用电安全,充电器等其他电器不得长时间插在插座中,寝室中严禁私拉电线、网线等。上下楼梯应遵守右行的准则,不得推搡拥挤。不得进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司领导。

④:注意寝室卫生。物品应摆放整齐,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箱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应放置烟灰缸内。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⑤: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如若遗失由本人自行负责。

⑥:爱惜公共物品,严禁有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

二:车间

①:车间内严禁打闹、嬉戏。

②:应爱惜车间卫生,严禁随手乱丢垃圾等物品,垃圾等废弃物品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③: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或启动非自己所用的设备,不准乱动电闸,不准私拉电线。下班离岗时,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④:借用工具时需经工具所属者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

⑤:未经批准,严禁进入仓库。对于须向仓库领用或借用物品,需拼技术部领导签字生效的领料单去仓库申领,严禁私自到仓库借领物品。对于借用的物品,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归还仓库。

⑥:对于领用(借用)的物品、工具等应爱惜使用,严禁人为损坏。如发现有破坏公司财务等行为,需对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⑦:未经准许,严禁启动或使用生产设备与产品。如若使用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章,严禁违章操作。

三:

实习期间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荣誉,不得有任何损害企业形象和荣誉的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或要求,不得泄漏公司的有关技术和其他机密;不得复制、私自留存 任何公司的制度、资料,更不得以任何名义带出公司。

严格遵守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实习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四篇:实习生管理办法

临床实习是理论转化为技能的重要阶段,也是院校走向医疗工作岗位的桥梁,实习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临床工作的质量。为了切实加强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广大实习生的 思想、学习和生活,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

1、实习生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教学大纲要求实习,在带教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安排本科室兼职教师担任带教任务。

3、各带教教师按照带教计划带教。各科室在带教过程中应 通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床旁示教,模拟教学等方法进行教学。应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以及了解学生实习表现,保证实习教学质量。护理部科教科按照有关管理办法 定期检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必须在 带教老师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等工作。书写的 所有医疗文本,均须带教教师签字后方为有效,不得擅自进行技术操作和手术。对病人和家属介绍病情时,应按照带教教师的医嘱解说,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检验项目、程序和结果等。

5、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书写病历(其它医疗文本)应该完整,有条理,重点突出,文句通顺,字迹端正。

6、实习生每天早晨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科室,按时参加病房医护交班会。

7、实习医生应参加科内有关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等会议。

8、实习生按照医院规定参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值班时应和带教老师一起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情况,如遇病人有病情变化,应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9、实习生实行24小时跟师值班制,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外,不享受寒暑假,按时上下班、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10、实习生要认真做好学习小结,勤做学习笔记,实习小组 要定期召开讨论会,交流学习经验,并不断在临床实践中改进学习方法。

11、实习生在不同的科室实习结束时要写出出科小结,按规定接受理论以及操作考核。各带教教师要认真做好出科鉴定,对在本学科实习表现、理论、技能掌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二、行政管理

1、努力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思想,加强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负责的工作态度,严防各种差错事故。

4、谦虚谨慎,能吃苦耐劳,做到脑勤、手勤,夯实基础,提高技能。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实习医院。

6、爱护医院各种医疗、实验、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7、爱护公物,讲究卫生,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衣冠整洁。

8、在实习期间如犯了错误,或工作中有了过失,应主动汇报检查,虚心接受上级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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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实习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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