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推荐5篇]

栏目:其他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街道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街道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xxxx年x区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街办xx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在区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街办在全域范围内开展了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调运行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养殖情况

x街道农业农村办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再次进行底数摸排,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全街道生猪无异常死亡。

二、防控措施

在辖区内大力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提高辖区内养殖户对非洲猪瘟的识别、鉴别诊断和防控能力;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不能购买未经检疫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生猪”“检疫要提前申报,不能随报随检” “省外引入生猪要报批”“检疫证明与生猪一同交付”等内容;向养殖户送达《生猪养殖户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告知书》。根据非洲猪瘟无法免疫防治的特点,派发消毒药品,要求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各生猪养殖户开展消毒工作;组织人员入户排查,每周监测辖区内生猪养殖数量的变化,保障了全街道非洲猪瘟防控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非洲猪瘟疫情。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宣传及排查工作。着重宣传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养殖环境消毒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使开展此项工作形成良好的共识。

(二)加强疫情防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养殖户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监管,压实生猪养殖户网格化监管网格员职责。根据疫病流行规律,始终坚持抓早、抓紧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采取各项积极的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病的发生,保障辖区内不出现非洲猪瘟疫情。

(三)加强调运环节和落地监管。对群众举报的生猪违法调运、生猪非法屠宰及时的调查跟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一起私屠乱宰、非法运输案件。

第二篇:XX镇集中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XX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严格生猪养殖、经营、运输等环节监管,抓细抓实抓到位,进一步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切实保障生猪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链条集中开展整治

(一)加强流通管理,严把饲养“源头”关。

各村(居)要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行区级领导定点联系镇,镇级领导定点联系村,村(居)干部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管、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推行监管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认真查验销售仔猪的养殖场有关资质,督促养殖场向购买者提供仔猪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生猪养殖环节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养殖“源头”干净。要高度关注网络销售动态,落实专人对各种网络平台涉及本地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对于生猪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当地均价的养殖场户,要列入重点监控,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抽样检测,严防染疫生猪调出。

(二)加强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

各村(居)要加强产地检疫申报管理,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提前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申报检疫。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对跨镇调运种猪、仔猪要按照调运数量种猪100%、仔猪10%(不足10头的全部)抽样,送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进行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证明。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加强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生猪耳标和动物检疫专用章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调运环节监管,严把流通运输关。

在镇入口处设立检查点,对运猪车辆开展检查,建立查验台账,安排专人值班。发现“三无”调运生猪(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无备案车辆)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对违规调运的生猪进行非洲猪瘟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生猪,予以无害化处理,相关费用均由货主承担且不予补助。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

(四)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

严格落实镇外生猪落地监管,对在镇外调运、商贩来镇销售的种猪、仔猪,各村(居)要及时报告镇畜牧人员,畜牧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对运进的种猪、仔猪查看是否有检疫证,是否佩戴耳标,对无检疫证、无耳标的猪只不得在辖区内进行交易。同时,应指导养殖场(户)进行隔离、圈舍消毒、防疫。

(五)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

要依托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逐步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免疫信息电子化建设,严把产地检疫出口;在运输环节依托电子出证系统查证验物,做好监督检查痕迹化管理;完善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及时将现有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信息按《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的通知》要求录入到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并尽快完成审核上报;推进将生猪到达信息和屠宰场入场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出证系统,做到信息实时共享。

(六)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监督执法关。

认真组织核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涉及跨地区调运的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要一查到底。加大对经营、运输染疫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部署实施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5月10日—15日)。

各村(居)要及时传达、部署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16日—6月15日)。

各村(居)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各项部署。要深挖一批疫情隐患线索,严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生猪养殖、调运行为,保障生猪恢复生产秩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6月16日—6月20日)。

各村(居)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完善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生猪调出地、调入地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网格化管理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加强巡查督导,实行分片包干,确保严把“六关”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

各村(居)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也要维护生猪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保障生猪有序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设置行政壁垒。要采取有力措施,为生猪养殖场(户)增养补栏创造便利条件,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三)强化情况报送。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制度,于每周五上午9:00上报本周生猪存栏出栏情况。

第三篇:XX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XX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组织机构。

领导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X云市监〔2020〕X号),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局认清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严防染疫猪肉等生猪产品进入市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广告监测和价格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拉网排查整治。

(一)严防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加强生猪产品销售环节、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索票索证制度,严禁采购、经营、加工病死猪肉,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证章标识不齐全、无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无合法来源、病死腐败、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市场XXXX个次,猪肉销售户XXXX户次,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

(二)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履行资质审查等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络平台及本地网店生猪(含种猪、苗猪,下同)销售的有关违法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核查、查处;加大“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三位一体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发布生猪销售违法广告行为。对监测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予以查处。监测网络平台XXX个次,未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未发现网络违法广告。

(三)加强价格监管。

对生猪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当地均价的情形予以重点关注,及时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涉及生猪价格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未发现生猪(种猪、苗猪)销售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预警。

强化宣传报道,发动人民群众,形成社会共治。通过日常监管宣传猪肉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猪肉时应注意检查“两证两章”,告知销售户不得采购来自疫区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同时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呼吁人民群众一旦发现购买的猪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拨打12315进行举报,有效提升社会监督力度。

三、加强协作联动,健全长效管理。

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密切配合,坚决打击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在监管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将立即通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农业农村局,以防疫情猪肉危害扩大。

防控非洲猪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局将笃行致远,持之以恒,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两手抓,坚持会办、日报等长效管理制度,严防非洲猪瘟疫情猪肉进入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第四篇:2020年县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方案

XX县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

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因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引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案件,性质恶劣,风险巨大。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在前期全县集中开展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从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织密以省界、重要枢纽及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查处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长效机制。

二、关键管控措施

(一)织密生猪调运监管网络。

XX在县域高速公路出入口共有7个。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请马坝镇、黄花塘镇、管仲镇、太和街道等镇街人民政府牵头,分别在马坝西、铁山寺、管镇、XX等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固定检查站,确保公安、交通、畜牧兽医等人员按时值班;河桥镇、天泉湖镇、黄花塘镇、马坝镇等人民政府要建立省界流动检查站,强化省际交界处非法调运生猪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要在马坝东阳高速公路出入口、黄花塘镇黄花塘高速公路出入口、盱城街道XX北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禁止调运生猪车辆出入高速公路”的标牌并联系高速公路收费站,严禁生猪运输车辆出入高速公路。各部门共同派员参加联合整治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大生猪调运检查把关力度。

各检查点要统筹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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