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总结[大全五篇]

栏目:其他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总结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总结

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5个中央国家机关,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开门搞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此前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下一步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重点解决三区三州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三区三州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由2019年5月底的7.1万减少至2.7万;解决9个乡镇没有卫生院、384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和428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合格医生、2443个行政村没有合格村医的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7万户、竣工6.1万户;2019年6月以来,新增符合政策参加医保贫困人口7.9万人,解决40.7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从全国范围看,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由2019年5月底的29万减少至6.5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2.7万;解决23个乡镇没有卫生院、897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和556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合格医生、4993个行政村没有合格村医的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126万户、竣工11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开工63万户、竣工56.6万户;2019年6月以来,贫困地区新增符合政策参加医保贫困人口53.5万人,解决57.8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2019年6月至9月,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64.7万户、120万人新纳入低保;全国共新纳入低保96.5万户、185.4万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2.8万户、185万人。

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疗效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2019年7月,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嗜血细胞综合征、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主要病种纳入救治管理和保障体系,预计每年将惠及6万名儿童。确定全国首批113家儿童血液病定点集中救治医疗机构和77个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建立中国儿童肿瘤监测平台并跟踪实施患儿全程管理。2019年8月,调整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目录,疗效确切、价格适宜的14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不符合条件的150个品种被删除,128个疗效确切但价格昂贵的独家品种被纳入谈判环节。

第二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开展维护群众权益决策机制方面的实际工作,现将相关问题形成的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乡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突出重点、专项推进、合力攻坚的方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一是党委统一部署,每年都将此项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加强转变作风、纠正行风等工作。二是每年把乡重点民生工程和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项目列为监督重点,设定群众参与、知情等环节,以群众满意为评定标准之一。三是层层签定责任状,并将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考核干部落实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30%的分值。

二、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深入开展纠风、正行风活动

乡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连续多年开展以群众直接参与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各窗口、各基层站所工作作风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对全乡所有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听证评议、落实整改、问卷测评等程序,要求各站所设立“群众知情窗口”,履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同时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放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有效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通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2011年15个参评基层站所综合评议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即满意单位12个,得分在70至90分的即基本满意单位3个。

三、拓展形式和载体,深化公开工作

为真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全乡范围内强化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领域和范围。两年来,全乡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深入化政务公开、场务公开、公共企事单位办事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开效果明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全乡各单位、村委会都建立了公开制度,并且由原来的笼统的场务公开制度细化为党务、政务、场务、财务等操作性、执行性强的公开制度,规定公开细节、公开内容、公开时效等,严格操作,防止避重就轻的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公开窗口,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都设置了公开公示栏,公示栏设在群众密集活动的场所或醒目的区域,真正接正群众的监督。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栏、公示窗口、形式多样的座谈会及大的会议,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必须公开。针对这两年来各村都涉及到的群众最为敏感的农村土坯房农民建房工作,乡纪检全程参与,及时监督拆就建新方案和政策的执行是否公开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每个村委会都设立农民建房工作举报电话,通过一系列的监督工作,确保全乡农村土坯房农民建房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针对近两年来全乡大项目、重点项目多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委会要让群众有广泛的知情权,特别强调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五步决策法”,保证集体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得到群众支持和理解。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近两年,乡围绕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突出民生工程这个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2012年以来,涉及到八大民生项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圩镇建设、农民建房、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检查5次。一是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对群众关注的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决策过程作为监督重点领域。二是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制定下发方案,对涉及农民建房、涉农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医疗服务等七大方面20多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逐一列表排查,每项工作确定牵头部门,责任分工明确,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五、加强信访工作,畅通民意渠道

为畅通民意渠道,乡在全乡范围内公布损害群众利益、“小金库”、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违规举报电话。自2012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件2封,乡对从各渠道收转的信件逐一进行了排查及时调处。为突出抓好信访工作,乡强化三个制度建设。一是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制度。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各村干部、驻村组长,各村至少每月一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及时处理。二是党政领导逢圩日接待制度。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逢2、5、8圩日领导班子轮流坐岗接待群众信访。三是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道德、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调处。各村干部结合“三送”活动每月梳理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按照“六民、六公、六新”理念,乡将继续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而进一步优化全乡经济发展环境。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群众表达权益诉求存在无序现象。

有的抱着找上级、找领导、“大闹大解决”的心态,不依法反映诉求。

二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方式有欠妥当。

对群众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治标不治本,以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仍不健全。

各部门在维护群众利益时“各自为战”,未能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合力。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开创周营镇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注重发挥党委责任主体作用,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坚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惠农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农村土坯房改造、“水上漂、双渡”农户上岸工程、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第三篇:漠视群众利益工作总结

漠视群众利益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县纪委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会,对应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完成时限,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问题方面。经全面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973人、凉山自主搬迁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2人均在校就读,无一人辍学。同时,县特殊教育学校已顺利投用,现有教职员工5人、学生22人,目前正在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设备设施,全力确保全县智障残疾儿童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方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6736人,按照每生每人每天4元标准,全年应拨付2081.63万元,按时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金2081.63万元。2020年下达目标任务为25265人,实际完成人数26916人,完成率106.53%。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均设置营养改善公示牌,对膳食补助资金收支、食材价格、实际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并配齐配足运行经费。

(三)坚决纠正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方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复审、公示,并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补助金由银行打卡发放。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向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2020年共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946人次,发放资金合计41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357人次,资金达116.15万元。秋季还向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2105名非寄宿学生人发放了生活补助,资金达54.7375万元。2020年下达目标任务为3200人,实际完成人数3467人,完成率108.34%。

(四)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育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方面。经排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存在未经县教育同意,学校私自接受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不存在未经教育局审批审查的APP进校园;不存在商业活动进校园;不存在学校教师因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而影响教育教学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抽调中小学教师情况。

(五)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收费高昂方面。全县民办幼儿园共69所,收费标准均采取物价局备案、教育局备案的双备案方式,通过市场调节收费标准,不存在过度逐利、收费高昂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摘帽后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等问题的排查方面。经排查,县教育系统扶贫领域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4000余万元,不存在建设滞后、资金支付率过低等问题。

(七)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改善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供餐投入5万余元。投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9万元,预计年底全县74所学校视频式“明厨亮灶”达到100%。截至目前,县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3次,消除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二、当前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家用厨房与幼儿食堂混用、幼儿食材与家庭食材未分开、幼儿膳食加工工具与家庭使用工具未区分开。

(二)部分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在整治过程中部分学校食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留样量不够,不符合留样至少125克的要求;二是留样记录不完善,有的学校记录与实际留样不符;三是留样盒不统一,部分学校留样盒密闭效果不好;四是留样食品冰柜没有专用,留样盒与其他食品混放。

(三)进货验收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置等软件资料记录不完善、不及时、不统一。经过近几年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整治,绝大多数的学校都对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高了重视,但由于管理食堂的老师更换、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兼顾不暇、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导致各校食堂软件资料制作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加大各民办幼儿园督促整改,落实民办幼儿园园长食品卫生主体主责,严格标准建设幼儿园食堂,严防因陋就简造成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

(二)持续强化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县教育局将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食堂相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严格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管理,严格索证索票,严格大宗食品台账登记管理,严格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严格食品安全卫生和操作程序,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过程管控、事后抽查等全方位加强监督,从源头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教育。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食堂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县教育局将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头,定期开办培训班,由市场监管部门培训食堂管理规定、厨房操作规程、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和实际操作水平,防止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校强化自我培训,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二是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要充分发挥媒体、班级微信群、学生家长、群众的监督作用,全方位推进社会共治。

第四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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