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一篇: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多次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县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对扫黑除恶进行了部署。成立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分管,专人联络。二是制定并下发了《xx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在局机关大门口悬挂标语横幅,在大院内设置了固定的扫黑除恶宣传栏和四幅移动宣传栏,制作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张贴了扫黑除恶通告和举报奖励办法。二是在换届前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教育引导选民自觉履行权利义务。对各社区、村进行了全面调研,尤其针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重点村(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了解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了县政法委、组织部、公检法司、国土、民政、农业、城管、规划等15个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共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员1299人,其中村1203人,社区96人;通过联审共取消候选人资格121人,其中“五不能”28人、“七不宜”93人。在源头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拒在门外”,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二是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排查处理相关线索。民政局和县换届办对第十届村(居)民委员选举中8条信访线索都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调查核实,对5条与事实有出入和2条不属于换届选举事项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并说明调查情况。对反映罗陂乡云下村陈乐发违规参加村主任竟选一事进行坚决查处。三是加大打击力度。罗陂乡云下陈乐发因违规参加竟选被取消村主任当选资格,陈福春因破坏选举被拘留5天;龚坊镇黄乐村黄春根等人因拉票贿选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携镇汗上村第十届村委会主任谭方禄利用招携金沙公司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主任职务自行终止。县换届办向招携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要求对汗上村进行重点整顿转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汗上村进行补选。四是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xx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及时将相关线索报市民政局和县扫黑办。目前已建有《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联审台帐》、《xx市村(居)民委会员换届选举资格联审取消候选人资格台账》。
二、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扫黑除恶方面意见整改
省委第四巡视组2019年1月13日向我市反馈了巡视发现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局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条条“落地”。
(一)提高思想认识。3月6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专题会议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并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扫黑除恶方面意见整改情况进行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扫黑除恶方面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回头看”排查清理,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第十届村居“两委”当选人员进行再联审和再排查,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对第十届村委会成员中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梳理,目前已排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居“两委”成员15人。
(三)强化部门协作。对摸排中发现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 “两委”成员15人,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人员退出和思想稳控工作。目前,各乡镇拟清退人员已全部清理到位,对出现空缺职位的行政村,指导各乡镇和行政村按程序开展补选工作。目前招携镇汗上村完成了补选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十届新的村委会主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够广;线索收集方式和渠道单一,有些线索核查质效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二)健全各项制度。对涉黑涉恶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制度处理,对所有问题线索做到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协助相关部关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
(四)持继开展好村居“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对不胜任、不合格、不称职的村委班子及时进行撤换补选。
第二篇: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上半年,XX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目标,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民政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受了中央督导组的现场督导,并受到好评。
一、坚持“三个强化”,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坚决看齐中央,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党委领导。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议事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全市民政工作会、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七一表彰”会等会议重要内容,与党务和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讲评。今年来,局党委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保持大事大抓的态势。二是强化责任传导。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先后与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一把手”、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县市区民政局长等四个层面对象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谈心谈话,并要求签字背书,把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压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三是强化领导带头。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带头履责,对上报的每一个材料、每一项数据都亲自审核把关,亲自调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地落实。还深入XX县、市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福
利院和烈士陵园等单位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坚持“三个导向”,配合中央督导。4月中下旬,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4下沉小组进驻XX。局党委将配合中央督导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的牢不牢、“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一次政治体检,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全力准备。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民政厅配合中央督导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杨龙金副市长主持专题调度会的要求,突出政治站位,以必检的心态,扎实做好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准备工作。局党委专题研究审定了《XX市民政局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实施方案》,明确了迎检工作的8项具体任务。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推进会,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和12个县市区民政局部署了迎检任务。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报、氛围营造、台账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坚持民生导向,全线受检。民政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主管部门,是此次中央重点督导对象,局长周小风参加了市委向中央督导组下沉小组的工作汇报会,并参与了个别谈话。此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第16组第4小组董存根副组长带队,到市民政局现场督导工作,对我局主动加压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好评,肯定我局工作很实,气氛很浓,配合协作有力,成效比较好。我局也是全市受检的市直部门中唯一受表扬的单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
改。根据市扫黑办、省民政厅扫黑办的通报精神,虽然没有反馈我局具体问题,但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固本强基,研究制定了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4下沉小组XX市整改问题的措施,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针对整改清单中“个别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不够严谨,村委会成员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整改落实。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
三、坚持“把好三关”,营造浓厚氛围。密切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舆论倾向,严谨细致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一是把好政策关。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市扫黑办、省民政厅扫黑办有关切实防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的通知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政策把握和界定。同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没有发现存在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的问题。另外,局扫黑办对去年1月以来民政局网站扫黑除恶信息进行了全面筛查审核,主要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没有涉及违反保密要求、容易引发炒作的敏感问题。二是把好阵地关。在继续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每日一宣”活动、简报专栏的基础上,集中制作了一批扫黑除恶宣传栏,重新设置了举报箱,加挂了宣传横幅,基本做
到了机关院内的扫黑除恶宣传抬头可见、处处皆有。认真组织学习了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舆论方向和政策纪律,局扫黑办对局机关室内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信息等进行检查,及时纠错纠偏,更正了1处门牌和3块宣传牌上的不规范字体。三是把好考核关。3月中旬,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测试,全局112人参考并全部合格。市扫黑办第三期工作简报点名推介了我局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做法。
四是坚持“三个精准”,深入排查线索。坚持广撒网、精筛选、细摸底,积极开展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一是底数掌握精准。按照省民政厅扫黑办的统一要求,对各县市区的村(居)“两委”班子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涉黑涉恶问题审查处置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基本摸清了基层村居组织中涉黑涉恶的基本情况。二是线索核查精准。一核上级督办批示件,配合市委组织部对衡东县杨林镇洣南社区原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组织审查;二核群众举报信访件,组织核查了省厅转办和市局受理的共3起群众信访件;三核部门自查的管理乱象,核查了村级财务管理和非法殡葬场所治理方面的共3条问题线索。三是问题摸排精准。专门下发通知,部署推动
县市区利用三湘风纪网村级财务监督系统,查看村居务公开情况,重点关注隐藏在村级财务问题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主动摸排,了解到雁峰区岳东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并作为线索上报。近年来,共核实上报3条问题线索,其中移交市委组织部1条、市公安局2条。
五、坚持“三个规范”,优化基层治理。严格按照“三个结合”要求,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规范换届选举。组织开展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采取调阅选举报告单、查询全国村居赋码管理系统的方式,对2017年换届后的全市2764个村居委会班子构成情况进行了一轮筛查,对村委会成员少于3人、没有女性成员的,要求一律补选。同时,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村居委会成员出缺的补选工作。二是规范村务公开。将深化“亮栏行动”与运用三湘风纪网村级财务监督系统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线上线下监督村务公开。重点查看村级财务、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村社区干部工资,值班费、绩效资金发放情况,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决策重大事项情况等。三是规范村(居)规民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乡村治理结合起来,纳入村(居)规民约内容。下发了修改完善全市村居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要求将扫黑除恶内容增补融入其中,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和湖南经视台联合推出的《湘“约”我的村》栏目组,第二期重点报道了XX县西渡镇梅花村把村规民约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以“一户三员”村民小组自治改善村组环境为主创,将“十要十不要”很好地融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发挥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在宣传发动、手段创新、制度完善上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分析研判,克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下半年,我局将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为契机,围绕工作重点,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一以贯之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扩大专项斗争的胜利成果。一要深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要进一步抓好村居换届选举“回头看”,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村居委会成员出缺的补选工作,适时组织对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三要坚持防患于未然,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同时,抓好村民自治、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8个工作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防止黑恶势力在民政领域滋生蔓延。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特别是在局属单位和基层村居,营造浓厚斗争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五要加强政策法律界限把握,切实防止在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
第三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手册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学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煤集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市委书记张志川同志在8月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要求,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通过集中领学、组织考试等方式,让广大干部职工熟知、熟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扫黑办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列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
2018年8月16日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1、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 2017年11月8日,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之后,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的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展开。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 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4、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
政治性: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
全面性:‚扫黑除恶‛与‚扫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彻底性: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协同性: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一家之事的想法。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境外敌对黑势力渗透及社会管理能力的局限 等因素,黑恶势力的打击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新动向。
主要表现: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或把持基层政权,捞取政治资本和政治光环,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制造群体性事件,从而损坏了党的执政根基。向新领域、新行业扩张。披着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之外衣,非法吸储、非法募集资金,用高利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的手段和方式,谋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向隐蔽化转型。以貌似合法化的组织形式,头目‚幕后化‛指挥,用恐吓、滋拢、非法侵宅、‚协商‛等‚软暴力‛方式实施犯罪。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其历史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一切为了人民,让人民安居乐业,有安全感、幸福感,必须扫黑除恶,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不扫黑除恶,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人民群众也不可能带着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全面小康也成了一句空话。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 有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才能改变被黑恶势力污染的社会环境,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才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是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的必然要求。一些地方基础政权存在的种种乱象,与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不无关系,不开展扫黑除恶,这些乱象不可能根本性消失,党的政治生态就不可能净化,执政之基就不可能扎实牢固。
8、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及重点 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概括为: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为3个阶段,一年为1个阶段。2018年(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019年(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1、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什么是‚恶势力‛
《刑法》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 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4、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15、黑恶势力新增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增加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脉、恐吓、侮辱、课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向
一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17、山西省和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 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18、公安部和山西省确定的我省扫黑除恶的12项延伸打击重点:
(1)侵蚀基层政权的宗族村霸恶势力;(2)控制经营黄赌毒活动的帮派团伙;(3)强行逼债的高利贷放贷团伙;
(4)以敛财为目的的车贷、校园贷、裸贷等套路贷团 伙;
(5)以暴力强迫手段扩充成员的传销团伙;(6)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跨境绑架赌博团仪;(7)以强迫卖淫或组织卖淫为目的的拐卖团伙,同时将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发展团伙成员也列为打击重点;
(8)文物犯罪;
(9)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涉枪涉爆犯罪;
(11)抢劫抢夺强奸犯罪、盗抢骗犯罪;(12)群众关注的其他案件。
其中,后五类犯罪为我省增加的延伸打击重点。
19、山西省确定的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12个重点行业、领域
(1)住房城乡建设和建筑工程;(2)交通运输和水利;(3)矿产资源开发;(4)渔业捕捞;
(5)商贸集市和批发市场等经营领域;(6)文化教育卫生娱乐领域;(7)文物保护领域;(8)国土资源领域;(9)税务领域;(10)工商领域;(11)旅游领域;(12)金融领域。
20、‚扫黑除恶‛与‚扫黑除恶‛的区别
(1)推动主体不同。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2)广度和深度不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本文2025-01-07 11:23:48发表“其他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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