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工作总结

栏目:其他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农业农村科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农业农村科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经过科室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出台管理制度机制。认真履行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职责,成立**市财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靠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资金保障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参照《甘肃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起草制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拨付时限、公告公示、绩效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全市财政衔接资金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沟通衔接,全力保障资金需求。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全市共筹措到位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52.07亿元。其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9亿元、省级8.77亿元;市级财政安排8728万元,与上年持平;县区财政安排2.5亿元,较上年增加213万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10.5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4.77亿元;一般债券1588万元;用于乡村建设专项债券1.15亿元;到位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4.56亿元、社会帮扶资金5854万元;中央定点帮扶资金4616万元,中央单位帮助引进资金2.84亿元。在安排各类资金时,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到县规模均高于非重点帮扶县。

三、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占比。在保持投入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重点用于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省市要求财政衔接资金的50%、整合其他涉农资金的50%、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60%用于产业发展。这三类资金共计42.1亿元,用于产业发展方面23.1亿元,占54.9%;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8.98亿元,占45.1%。其中: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为53.52%、其他整合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为51.34%、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为71.28%,均超过资金使用要求。其余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绝大多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四、实行定期调度,切实加快支出进度。通过继续执行限时拨付和“周调度、旬统计、月通报”制度,督促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出现“钱等项目”。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靠实了县区及项目主管部门抓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支出进度。5月份,召开全市财政局长座谈会,对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进行调度。6月份,召开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督促县区加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全年累计支出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50.66亿元,支出率97.28%。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衔接资金支出率99.19%;整合涉农资金支出率95.58%;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支出率97.71%。

五、注重资金绩效,持续加强资金监管。坚持把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中之重,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和乡村振兴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农业农村、住建等10家项目主管部门,对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项目库进行了联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县区修改完善,杜绝了资金从源头上使用不精准的问题。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在渭源举办全市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业务骨干讲解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同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科学规范、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预警功能,加强指标下达、绩效目标录入、支出管理等重点环节在线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线上”提醒告知、“线下”督促指导等方式整改落实。对全市2020年纳入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的45.13亿元、868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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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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